就好像很多时候意外不允许你详细解释那样,院落内,不等威尔面露尴尬把话说完,声音传来,一串由远及近刺耳轰鸣声至此笼罩现场回荡周遭,听到响动,威尔与小男孩自是寻声回头双双张望,集体看向护栏门外,视野中,伴随着远方道路尘土飞扬,很快,一辆机动拖拉机就此在路过农场门口时停滞熄火。
随着停车熄火烟尘消散,拖拉机跳下一人,一名身穿齐胸背带裤的中年胖子慢悠悠走向农场。
如上所言,来人确实是名胖子,而这大胖子给他人第一印象貌似除了胖就是胖,看年纪应该在三十七八岁左右,话虽如此,然其样貌倒是挺和善,尤其是那圆滚脸孔搭配秃顶脑袋,乍看之下竟颇有喜感。
根据威尔猜测,胖男人有很大可能是汤姆老爹,属于从镇上送货返回途径此地。
“喂!汤姆,你老妈刚才还给我打电话问我你是不是跟我一起去镇上了,原来你在这!”
果不其然,威尔猜对了,胖男人虽说在看到威尔时脸孔稍显疑惑,但在看到汤姆后却还是在第一时间对自己儿子呵斥起来。
“对了汤姆,这位站在你身边的先生是……”
当然了,如果说刚刚对自己儿子说的那些话只算见面开场白,那么当胖男人走进院落从而来到威尔身前后,话题便自然而言转移到了威尔身上,毕竟这里位置偏僻长期空旷,来了张生面孔,无论如何都要打打招呼。
“老爸,这是威尔,我俩刚刚认识,他是我们的新邻居,因为他已经买下了这座农场。”
………
形容一个孩子是否聪慧活泼,关键在于反应,而汤姆则明显符合此类标准,胖男人询问方落,汤姆便主动替威尔向父亲做起介绍。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不仅适于z国,放在任何国家包括美国皆一样适用,而美国人之间交往还大多比较随意,纵使大都市里人与人之间相对冷漠,然而在西部这种地广人稀区域邻里关系则截然相反,双方往往会相处融洽互相帮忙,更何况还是在一处方圆几十里仅有两座农场的偏僻地方?一旦有紧急事情发生,邻居必然能派上用场,也正因如此,深知邻居重要性的西部美国人大多都知道目前该做些什么。
标准答案无疑是礼貌握手互相客套。
“你好威尔,我是格瑞詹姆斯,认识你很高兴,我家的调皮螝没有给你添麻烦吧?最近汤姆闲来无事时总喜欢一个人来此玩耍。”
“詹姆斯你好,你儿子很可爱,正如小汤姆所陈述介绍的那样,我的确买下了这座农场,今天刚刚搬过,见到你这位唯一邻居我也非常高兴,不过我还没来得及打扫房间,所以……”
常言道人总有尴尬无奈的时候,由于新搬来此房子脏乱,诚然威尔很想邀请眼前这对父子来家做客顺带交流,可一想到家中状态,威尔还是面露苦笑陈述实情,他倒是有所尴尬连连耸肩,但这名叫詹姆斯的中年胖子却全不在意,摆了摆手示意无妨,旋即侧过脑袋看向儿子,最后用类似于军官向士兵下命令的口吻严肃吩咐道:“听好了汤姆士兵!我将给你下达一条命令,从现在起你要负责帮咱们的新邻居威尔先生打扫房间,打扫完毕后记得在傍晚邀请威尔先生来我们家共进晚餐!”
“遵命长官!”
美国人之间交往一般比较随意,除交往随意外,风俗也与z国大尽相同,在国内,当你收到他人请客吃饭邀请时按照礼仪你自然不会当场答应,而是会首先客套表示拒绝,先不谈内心到底想不想去,本能拒绝无疑属于基本礼貌问题,然而在美国却恰恰相反,当美国人尤其是西部美国人邀请你去他家做客时切记不能客气性首先表示拒绝,否则对方会以为你看不起他,除非你当真想得罪他,一般而言最佳回答方式便是痛快答应下来。
威尔无疑是一名地地道道美国人,眼见到唯一邻居向自己发出邀请,一脸笑意的他自是当场点头应承下来,果然,见自己这位新邻居毫不犹豫接受了邀请,胖子不出意外喜笑颜开,待满意点过头后就此告辞驾车离开,临走前仍不忘提醒儿子好好帮忙。
两小时后,农场住宅,客厅内……
“呼!呼!呼!”
“嘿,汤姆,接着!”
伴随着一连串气喘吁吁,搭配着一系列抹汗动作,在以满意眼神扫视过焕然一新房间后,打扫完毕的威尔从冰箱取出两瓶可乐,先是随手抛给汤姆一瓶,接着便拧开瓶盖仰头狂饮。
“咕嘟,咕嘟……”
说句题外话,作为一名新任农场主,威尔毕竟不是那种没有生活常识之人,虽说早就获知他这处新家里生活设备基本齐全,可他却并不知道家中有无食物,为了有备无患,早在驱车赶往这里时他就已经提前往后备箱塞了许多食物与生活用品,比如这可乐,至少对威尔个人而言算是其生活中不可或缺一部分,是的,威尔是名可乐爱好者。
喝过汽水,抹过汗珠,舒舒服服坐回沙发,不过,就在威尔打算一边休息一边继续打量这座从今日起自己就要长期居住的房子内部时,对面,和他一样刚刚忙碌完毕的汤姆却没有像他样选择放松休息,而是在喝了几口手中饮料后继续忙碌,就这么自顾自走到茶几对面一张小凳旁悄然坐下,然后,那张之前曾塞进裤兜的画纸被男孩重新掏出开始端详,宛如最初在院子里那样目不转睛凝神注视。
注视片刻,汤姆动了,现已把精力全放在画作之上的他习惯性探手入兜,最后掏出3样物品。
一支素描专用铅笔,一把铅笔小刀,一块白色橡皮。.
接下来,汤姆开始创作,利用那几样简单工具一边趴伏茶几一边对画作进行加工修改。
汤姆的举动无疑被对面威尔尽收眼底,说实话,对于小孩的不同爱好威尔是抱以支持态度的,虽然他自己没有孩子乃至于至今连女朋友都没有,但这并不代表他不懂换位思考,很明显,作为一名高学历硕士,男人懂得站在小孩角度思考或看待问题,毕竟他也是从小孩过来的,同时对小孩的各种爱好他亦知晓甚多,有的痴迷电动游戏,有的痴迷体育项目,有的痴迷各类零食,有责则干脆痴迷于某些事物等等,看似五花八门各有千秋,不过眼前这名小男孩的爱好倒着实算得上较为少见。
绘画,属于艺术大类其中一种,同时也唯有能静下心来方可进行的一种艺术创作,换种角度来说绘画更是一种必须具备强大想象力才能涉列进行的构思类项目,在威尔个人眼里画作好看与否并非重点,重点是绘画之人必须具备天马行空想象能力,如非要让他选出一个自己最为欣赏绘画类型,那么写实派风格画作将首先被其屏弃,而已毕加索为代表的抽象派画风反倒成为了最具有想象力咫尺标杆,原因在于抽象派画作往往会在画中掺杂隐秘韵味,表达作者思想,能够做到让每一名观看画作之人在各自内心萌生出不同理解,这点很是神奇,同时这也是绘画最大魅力所在,毫无疑问,汤姆恰恰属于那种少数不仅能静下心来安心创作且兼具丰富想象力的小孩。
只不过……
此时此刻,当在次看到画中那名无脸西装男时,不知为何,两小时前内心曾涌现过一次的莫名寒意竟再次冒了出来。
光秃无发的脑袋,长度惊人的四肢,还有那不管怎么看都堪称怪异的身体构造,看着看着,男人有些难受,感觉说不清道不明,如非要强行解释,想必也只能用莫名其妙加以形容。
是的,莫名其妙,难以表达,既无任何征兆亦无任何理由,或者说这种感觉本身就属于人类遭遇未知时所由然而生本能恐惧,举个例子,当一个人无意中发现只从未见过畸形生物,后果是什么?后果必然是惊慌失措难以自持,胆大的会谨慎驻足好奇观察,胆小的则直接不管不顾接尖叫逃跑,简单来讲可理解为恐惧源于感官接收,而人体中最为有效直接的感官系统则无疑是眼睛,如上所言,假如仅限视于野感知,那么大多数人无疑只会对外形恐怖的东西产生畏惧心里,解释虽以清楚,但怪就就怪在这点上了,眼前明明只是一张普通黑白素描,画中也明明只是个外形稍稍掺杂了部分抽象风格的人而已,可……
可就是这样一幅由半抽象素描所构而成的无脸西装男,看在眼里却让威尔感受到一股切实恐惧!
……………
ps:新的一卷开始了,故事继续发展,剧情精彩依旧,作为鼓励,有月票的兄弟请投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