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一章 口出狂言
“刘阳是吧?”叶辉看着我直接问道,从他的眼神中,我能看到深深的敌意,显然,对于我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女婿,他并不感冒,而之前叶叶画蛇添足的那句更是让他新仇旧恨都算到了我的身上。
“是的,叶叔叔。”我点点头,说道。
“我就只有叶叶这一个女儿,虽然她从小没在我身边长大,可无论从法律还是血缘上,我都是她的父亲。”叶辉板着脸继续说道。
“我知道。”我仍旧点头。
“我叶家在黄冈也算有头有脸的存在,叶叶又是我们叶家的掌上明珠,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跟了人,这个脸,我们叶家丢不起,我叶辉更加丢不起。”叶辉说道。
“我懂。”我还是点头。
“说说吧,你跟我父亲是怎么认识的?”叶辉见我如此的不上道,脸上终于现出怒色。
“我跟叶老完全是因为一次巧合,然后做了一场交易,所以认识了。”我简单的介绍了一下,但仍旧没有说出叶辉想要的东西。
“这么跟你说吧,你跟叶叶的事情我不同意,就算她爷爷在这里,我也还是这句话。”叶辉掷地有声的说道,但实际上,如果叶老真的在这里,他能否这么理直气壮,如此大声说话还是一个问题。
“叶叔叔,说真的,如果我是您的话,我也不会同意叶叶嫁给我这样的人。”我看着叶辉认真的说道,可他却被我一句话弄蒙了。
“这么说你是同意我的看法了?”叶辉充满怀疑的看着我,他还没把威胁拿出来呢,怎么这么快就有效果了。
“对,我同意。”我坦然道。
“好,痛快,这里是一百万,你拿上就可以走了。”叶辉也不废话,直接从兜里掏出一张支票,显然是早就准备好了,估计为了拆散我跟叶叶,他不知道准备了几套方案,现在直接拿钱就能打发掉,在他看来,实在是太值了。
“这一百万我就当是给叶叶收着了,留着她平时当零花钱。”我毫无愧疚,面不改色的将支票收下,施施然的装了起来,“叶叔叔,刚刚我说同意您的看法,但我是不会离开叶叶的,除非她选择离开我,不然我相信没有人能够拆散我们,也包括您。”
“你,你···”叶辉见我如此无耻的行径,伸手指着我,收了钱,还说的这么理直气壮,他这辈子也是头一次见到。
“而且实际上,我跟叶叶虽然没有去民政局登记,但我们已经在天地见证下举行了婚礼,这点沈老跟你妹妹都知道,所以,从这点来说,即便您现在反对,也已经迟了。”
“你说什么?”叶辉被我的震到了。
“你们举行过婚礼?而我我父亲还有妹妹都知道?”
“是的。”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他们还有没有把我放在眼里?我才是叶叶的亲生父亲。”叶辉愤怒的吼着,原本还打算把女儿‘卖’一个好价钱,现在却得知女儿已经嫁人了。
从骨子里来说,叶辉也是一个传统的男人,哪怕没有登记结婚,但举行了婚礼,在他看来也已经结婚了,而且见证人还是自己的父亲妹妹,唯一让他欣慰的就是这件事情知道的人不多,还有一定挽回的余地。
“叶叔叔,在我看来,叶叶已经是成年人了,她完全有能力决定自己的事情,包括跟什么人在一起,我虽然不算是一个好男人,但只要有我在,就绝对不会让叶叶受一点委屈。”
“她有没有决断力我比你清楚,你才认识她多久?”叶辉当即反驳道。
虽然叶辉这话是在告诉我,叶叶也算他看着长大的,而我跟她充其量才认识一段时间,对叶叶的了解,远无法跟他相提并论,但实际上,好吧,我还是不说了,不然会被揍的。
“叶叔叔,我觉得您可以给叶老打个电话,我相信他应该会给您一个交待。”我对着叶辉说道。
“怎么?拿我父亲来压我?”叶辉此刻跟我的状态有点像那个针尖对麦芒,或许也因为我的态度激怒了他。
“那您觉得我怎么才有资格娶您的女儿?”尽管我不想叶叶跟我之间牵扯上太多复杂的东西,但看其样子,不真拿出点东西来,这一关是不好过了。
“你觉得你比许仕清怎么样?”叶辉直接把许仕清拿出来跟我对比。
“哦,对了,你可能不太了解仕清,我就给你介绍一下,仕清今年二十七岁,应该跟你差不多大,留学美国,哈佛的高材生,经济学硕士,二十五岁回过,独立创业,两年的时间,自己赤手空拳打造出一家科技公司,而且前景光明,最近我正打算入股他的公司,三亿,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也就是说,他两年时间,赚到了十亿身价,你觉得你比他如何?”
叶辉之所以说的这么详细,无非就是利用他来打击我,不过不得不承认,那个许仕清的确有令人骄傲的资本,但是富二代创业,又怎么可能真正的一穷二白?
父辈给的零花钱估计就能让他把公司的架子拉起来,家里那么多关系也是拿来就用,这样当然无往而不利了,这样就叫个人能力了?恐怕个人方面里家庭还是占了大部分。
但也不得不承认,找个许仕清还是有几把刷子的,毕竟像刘阿斗那般烂泥扶不上墙的也不在少数。
“在这方面我比不过他。”我直接承认,毕竟当初学的东西就不在一个方向上,让一个警察跟经济学硕士比怎么开公司?别逗了。
“不过,他可以在两年时间创下十亿身家,我却可以在两天之内让他关门扫地,一无所有。”我说这话的时候,身子不自觉的挺了一下,语气中的蕴含着绝对的信心。
“嗤!”叶辉首先就是不信,在他看来,我根本就是在吹牛,而且吹牛还不打草稿。
“怎么,你想绑架还是谋杀?”在叶辉想来,我也就只有这两个办法能够达成目的了。
隔壁老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