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曦是我的老同学了,虽然已经很多年没联系过,但是不管怎么说也有三年的同学情谊做基奠。岳虎子上次找过我的一个月之后。
孟曦终于回到了春都,到我的公司报道来了。
在办公室,我看到了她那张久违的笑脸,她第一眼给我的感觉还是和上学的时候没什么大的改变,大眼睛总是透露出一种数不清的神采。虽然她的年纪和我一般大。但是她看起来也不过二十七八岁的样子,再加上时尚活泼的装束,让她看起来更年轻了。
相比之下,我就显得苍老了很多,首先就是那十年的囚笼磨砺了我太多的锋锐、稚嫩。再加上这几年在商海的沉浮,我已经有了白头发,虽然别人看不到,但这都是因为染发剂的关系,我心里却清楚得很。
“白雨松!不,白总,你好。”
孟曦说着还伸出一只手来,虽然她称我为肖总,但是我看得出,她其实心里一点对我的尊重或是说对领导的尊重都没有。可能,她压根就不认同我是她的领导吧。她应该知道自己之所以能到我这工作是因为什么,所以她可能把感谢都给了虎子,而不是我这个多年没有联系的老同学了。
“坐。”
对于孟曦,我其实真的没什么好和她说的,作为同学,我其实与她的交集都局限在了十几年之前,如果没有虎子的关系我是绝不会和他联系,亦或是坐在一起像这样面对面的聊一聊的。我不是看不起她也不是刻意的疏远她。
我对我之前的同班同学其实都是这么做的,时过境迁了,很多人都不是一路人了,没有共同的话题,更没有利益瓜葛。我不想影响他们的生活,但我也绝不希望他们来影响我的生活。
我有一个同学,也是和我还有孟曦一个班的,是在上学的时候我和他的关系很好,成天打闹在一起,但是后来毕业之后,我们之间的联系就少了很多,之后我就出了那次意外,我出来之后一直到现在,我都没有和他再联系过,其实说真的,我们两个不应该弄到这个地步。
但是怎么说那,很多事就是这样,我的家境其实还算不错吧,而且我这个人比较大方,不爱计较什么,而他,在上学时那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就是抓住了我的这个缺点吧,成天的混吃混喝,这本无所谓。我也不缺他那一瓶水一顿饭的。
我真正和他决裂的原因,其实是因为他的两个毛病。
第一,他经常性的组织聚会,这也本没什么,但是作为组织者的他,每次聚会都只拿出一点点钱来,少到不够几个人吃一顿饭的钱,然后剩下的活动的一切开销就由大家均摊,除了女生和他之外的大家。
第二,就是我觉得他看不清自己的位置。他现在做什么我不知道,那个时候刚毕业,他找了个押韵的工作,但不是给银行押运而是给一些银器店什么的押运。而且那个时候我的同班同学大多数都没有升学,因为刚毕业吗,所以也都大多没有工作,在家待着或者是和我一样在社会上瞎混。
记得有一次聚会吧,就是我这个同学请客的,因为他刚拿到第一笔工资,这本来是个好事,但是在酒桌上,他就开始了那一番让我真正厌恶的言谈。
“你看看你们,都有点正事吧,都在家待着那不废了吗?”这也算他是好意吧,为了我们好;可他千不该万不该,一一点名,对每个人都说了一遍,“看看我,比你们强多了。”
多可笑,比我们强多了,别人我不知道,但是就在那个时候他一个月那不到一千块的工资还不够我一天弄的多。在这之后,他组织的聚会我是能推则推,实在推不了的也就是去打个照面,然后找个理由直接就走。后来那,他也不找我了,正好那个时候我也出了那个事,所以就在没有联系了。但是我也好多次从我的一个同学那听到他的一些事。
他最多的还是以说教的口吻没完没了的在同学们面前显示什么,自己怎样怎样,能力怎样怎样,我每每听到这只能对复述者报之一笑。我能说什么那?我能说他这十几年一直都还在做那个押运的工作吗?我能说他这十几年还都一直和父母住在一个不到五十平的平方里面吗?
我的这个同学不过是一个个例,但是确实,我同学里有很多这样的个例,孟曦也就是这么一个人。她的事,这么多年的事我都清楚的不得了。要不是这次虎子找到我,我是绝不会和她联系的。
交际圈子能体现一个人的品位与身份,当然,也关乎到未来的发展。对于他们这样人,我不去疏远难道还要成天混迹在一起吗?
说了几句题外话,现在书归正传。让秋心给孟曦倒了杯水,并示意她出去之后,我和孟曦开始了这次谈话。说是谈话,我感觉这更是一种叮嘱吧。
孟曦这个人很外向,那天我记得很清楚,先开口的人,是她:“白,白总哈,说说吧,我能到你这做点什么工作啊?”
“是这样,你就还做你原来的工作吧,薪水的话,我和虎子说了,给你在原基础上增加百分之五十,你看怎么样?”我笑着回答她。
“你对虎子是真够意思啊。说吧,明天我几点来上班?”孟曦看样子很高兴,说话的时候她的一些小动作表现出她的满意和喜悦。
我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一改之前那种轻松的表情,音调也降了一格说:“不急,你刚回春都,肯定有要见见之前的同学和朋友,这样,我给你十五天的带薪假,你先去和那些朋友什么的,聚一聚,聊一聊。十五天之后那,再来上班;这几天好好玩,然后上班的时候就把心收收,把精力都投到工作上,忙起来,也就适应了。”
这段话我说的语重心长,我其实是希望孟曦可以理解我话里的更深一层的意思,但是怎么说那,当时我看她略作思索后才答应下来,我以为她懂了,我还挺高兴的,但是事实却是她并没有真正的领会我的意思,是我自作多情了。
孟曦会动春都一个星期之后的一天,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天我正巧在和一个生意上的伙伴一起去到郊外的一个温泉山庄泡温泉。而且只有我们两个人,谁都没带助理或是随从。
我非常喜欢那种把自己泡在温泉里的感觉,我不会水,但是不妨碍我对水的喜欢,我常说有水的地方我总能放松自己。那天我们泡了整整一天,除了吃午饭的时间之外,我们一直泡在池子里,说真的,舒服极了。
天黑了,我们没打算在这过夜因为第二天都有事,那家温泉度假村里面的格局很有意思,想要走到前门大厅的话一定要经过用来住宿或者是休息的房间。
无巧不成书,正当我们两个穿戴好了往入门大厅走的时候,我回过头点烟的一个不经意,却让我看到了让我感到愤怒的一幕。
孟曦穿着睡衣从一个房间走出来,这不算什么其实,但是下一秒,一个男人跟着她的身后走了出来,一只手在她的腰上揉动,而孟曦也一口亲在那个男人的脸上。最重要的,这个男人不是虎子。
在那个场合,我什么都不能做,因为我不想让这件事被其他人知道。哪怕是陌生人。
与朋友作别后,我没回家,而是直接去了公司。因为这种事不能在家里思考,因为我的沉默会引来我父母的担心。在办公室,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心里很不是滋味,就像是吃了变质的酸橘子而且还看到半截蠕动的虫子一样。那种感觉,别提了。
虎子那次来找我,虽然没有说些什么,但他的意思我明白。“孟曦交给你了,兄弟帮我照顾好她。别出什么事,等我回来和她结婚。”这是虎子的潜台词,他没说明,但我很清楚。
虽然我不能理解为什么老虎会看上孟曦,还要和他结婚,但是我一直是相信她的眼光的,孟曦做过什么事,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大家心里都清楚,既然他决定了,我想孟曦可能是有了改变吧。而且那天我和她聊的时候,我的潜台词应该不算隐晦了,但是没想到,还是出了这种事。
如果说这件事全怪罪在孟曦的身上对她是不公平的,这是个三方的问题。无论是孟曦,还是老虎亦或是那个男人,他们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可能有人会质疑为什么这里还有老虎的问题,其实很简单,如果老虎能够在这段时间陪在孟曦的身边,我想她大概不会如此吧。虽然虎子是因为工作的关系所导致的,但是这也绝不是借口,至少在我看来这不是他的借口。
可他既然把孟曦交给我了,出了这样的事,我就要解决干净了,并且还要给我兄弟一个交代。
这种事在生活中其实并不是个例,而当事人对于这样的事其解决办法多是不理智甚至是极端的。其实我并不赞同他们那样的做法,因为暴力决不能代表一切,也决不能解决一切。
孟曦的事件我不是当事人,但我在事后把一切的经过如实的转告了“不在场的当事人”。虽然很多人劝过我不要这样做,而且孟曦也和我说过多次,但是我还是那么做了,因为在我看来,这是对兄弟最基本的坦诚。而且这件事说实在的,有我疏忽的成分,所以我更要如实奉告,要不然,就太不仁义,太不讲究了。
这件事的解决,其实还算比较顺利吧,我通过朋友找到了那天和孟曦一起的那个男人的一些消息,果然不出我所料,那个男人在我市社会上还是有些名气的,也是个在社会上找食儿吃的主。
孟曦从小的时候就是,她总是喜欢和一些行为很不好,名气却不错的人交往,说白了,她就是喜欢和混混交往。小时候我还可以理解,因为那个时候女生都崇拜那些小混混,也可能谈不上崇拜,就是喜欢和他们在一起,可能是能找到一种安全感吧。但是孟曦和一般的女生又有些不同,她身上有一种若有若无的江湖气。好像她天生就和江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般。
实话实说,我对于孟曦找的那个男人真的很蔑视,虽然他有一些名气,但是名声上真的太恶劣了,甚至别赖瘸子和他大哥的名气加起来还要臭。
我和这个男人见面是在一个浴都,不是约好的,而是我打听到他的位置之后直接就去找他的。对于我的突然袭击他并没有放在心上,因为那天只有我一个人。
我开了间包房,邀请他去里面坐一坐喝一喝茶,一开始他不愿意搭理我,但是我给了他一个他不能拒绝我的理由。“一个不能拒绝的理由。”这本是《教父》中的一句话,但是我非常喜欢,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也算是我常说的一句话吧。尤其是在这里的使用,我觉得是最为恰当的。
维托柯里昂老头子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是一种恐怖的信号,而我则是完全出于善意,因为我不是柯里昂老头子,也更不是他那样的传奇教父。我就是我,我说这话不过是为了想要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罢了。我从开始就没想把这件事以一种江湖的方式解决。我是个商人,我讨厌麻烦。
那天在包房里我们说了很多,但大多都是无关紧要的,只有最后的十分钟,我才步入正题。
“兄弟,孟曦快要结婚了,我知道你是她朋友,但是有些什么事吧,把握好一个度。免得到时候大家都不愉快。”
他没有回答我,一直再抽烟,再沉默,大约过了十分钟吧,我从手包里拿出一张名片交到他手里对他说:“我说完了,兄弟,别让我难做,我也是帮朋友照顾孟曦的,我知道你一定能理解我;这是我的名片,上面有我电话和公司的位置,要是有什么能帮上你的,尽管来找我。”
这是我们之间的最后一句话,说完了,我走了,而他则是留在那间包房里,说个有意思的点吧,他接过我名片之后,直到我转身离开的时候,我发现他手里的烟都烧没了,就剩一个烟头和一个小红点,而且最有意思的就是那个小红点都烫到他的手指头了,可他好像根本没感觉一样,就是目光呆滞的也不知再看些什么,想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