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到最后竟有了撒娇的意味,兰栎垂下眼睑,并不说话。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我也不指望咱俩在异国他乡抱头痛哭了,你就帮我这个忙,改天我请你吃饭?”
兰栎还是不说话。
见自己不管说什么好话,面前这个男人都对她不理不睬,安笙索性抄起抹布,往自己腰间一别,气鼓鼓道:“不帮就不帮,大不了我丢了饭碗横尸街头,反正你我只是匆匆过客,我也没理由要求你一定要帮我!”
她说完就要走,兰栎被她逗笑,轻轻地“呵”了声。
“你笑什么!?”安笙听到他笑,又折返回来。
他不疾不徐,将笔记本电脑合上,“今天周二,你已经犯了三次错误。就算我可以帮你隐瞒这次,你准备,怎么度过后三天?”
安笙一字一顿:“故技重施!”
见过心态极好的,但像她这样不落俗套的姑娘,兰栎倒真是头一回见。
她这一插科打诨,兰栎也没了看文件的心思。他付了咖啡的钱,还留了一部分,作为小费。
再次遇见安笙,是在一所图书馆里。
她手里捧着高高一叠书,踉跄着贴在书架边,见了他,高喊一句,“帅哥。”
若是平时,兰栎当然不会回头。可这声音太过耳熟,叫他过耳难忘。
见他还愿意搭理她,安笙自然高兴。她索性放下手里的一叠书,小跑着到他身边。
“帅哥,咱们又见面了!”
“嗯。”兰栎淡淡一笑,“不在咖啡馆打工了?”
说到咖啡馆,似乎戳到了她的伤心事。安笙吐吐舌头,脑袋像蔫巴的萝卜一样耷拉下去,“之后遇到的客人都没你那么善良,我因为犯错太多……被辞退了啦……”
意料之中的事。
看着她可怜巴巴的模样,兰栎唇角微勾,道:“女孩子一个人在国外还是小心点好,黑工不能打,做人需要有原则。”
“你怎么跟我哥一样唠叨。”安笙嘟囔一句,她忽地抬眼看兰栎,眼里的光芒熠熠生辉。
“那个,你缺不缺私人助理啊!我大学学的是金融专业,各方面的知识储备都很完善。专业水平也都过关,学校里还给我颁过奖状呢!连我哥都说我别的不行,就算账做会计在行!……”她稀里哗啦说了一大堆,恨不得把自己所有的优点都在兰栎面前展示一遍,兰栎被她逗乐了,哑然失笑。
他笑时眉眼间皆是温柔,安笙不由看呆了。
她久久没能说出话,末了实在憋不住,索性拉住他的衣摆,将兰栎半个人抵在书架上。
若论平时,兰栎哪能依她这样“冒犯”自己,可如今自己做了化疗手术,身体本就虚着,她又力道极大,一时之间,他竟动弹不得。
“我就跟你交底吧。”安笙鼓足勇气,“我安笙喜欢你,见到第一眼就喜欢。泼咖啡是我故意的,本来想学总裁文里的女主吸引你的注意力,可谁知道你话都没跟我说几句就走了。我因为太想你整天发呆被老板辞退了,你要不要再发发善心,收我做个小保姆什么的?”
她说话时,手扣在他腰间,紧紧不放。
兰栎想要稍稍推开她些,可谁知她一个小姑娘手劲惊人,越推越勇,只好作罢。
她面庞稚嫩,再不过二十左右。他起码长了她有八九岁,被一个小妹妹辈的人这样当面表白,这辈子还是头一遭。
兰栎叹气,苦笑:“安笙,你还小,哪里明白什么是喜欢?”
“你们老男人总喜欢用自己的认知标准去衡量别人。”安笙一本正经地抬眼与他对视,空出的那只手,指着自己的左胸。
“这里,在遇见你以后,跳得快要蹦出来,你说,这样算不算喜欢?”
你说,这样算不算喜欢?
兰栎愣住了。
他眼前恍惚过一个笑容。
那个笑容,在夕阳中举着一颗狗尾巴草,硬把他喊作男朋友。
她为他编的一只小蚂蚱,也没能有机会亲手给他。
后来,他再也没能在学校里等到那个姑娘,那个笑起来会有两个浅浅梨涡,眼似星辰闪亮的姑娘。
她长眠于曾经的春天里,不再经历寒冬。
一晃已经十多年了。
久到他都快要忘记刘莜莜的长相,久到这些记忆就好像是上辈子的事情。
一切似乎都很遥远,又都很近。
兰柘和继母都还活着,都还逍遥,只要他们还在一天,他身边的人就不会是安全的。
思及此,兰栎不知哪来的力气,将安笙推开些许,从空挡里走出来。
“安笙,我和你不可能。”
他说得很坚决,安笙愣愣地瞧了他半晌,眼见他要走,又忙跟上去,“什么事情都没有绝对性,你不能这么果断地拒绝我。”
“没有结果的事情,不如一开始就拒绝。”
兰栎自嘲地笑了声,“安笙,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我喜欢你长得好看,我喜欢你说话时候的温和,我喜欢看你笑,我也喜欢听你跟我讲大道理。反正只要有关于你的一切,我安笙都喜欢!”
她又豪言壮语了一番,梗着脖子昂着头,骄傲极了。
兰栎没有辩驳,他在头上摸索一番,摘掉假发,露出一颗光头。
有人说,头发是人的第二张脸。一般小姑娘瞧见这样的光头都会避之不及,可安笙没有。
她双目闪闪发亮,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一般,“你就算没有头发,也比一些假装正经的衣冠禽兽好看多了!”
安笙半抢过兰栎手里的假发,踮起脚尖,替他戴上,“在外面最好还是戴着,你没有头发的样子,留给我和医生看就可以。”
她活泼,善良,又执拗到可爱。
在她身上,兰栎能感觉到澎湃的生机和活力。
他想,人这辈子总是该自私几次,既然是她先撞上的自己,那便容许他放纵一回。
一个人的修养和气质,是很难伪造出来的。对于安笙这样没心没肺的姑娘,更是不可能完全掩藏住她身上那股子大小姐气质。
兰栎在暗地里调查了安笙的身份,得到了让他并不意外的结果。
安氏财团大小姐,从小便是家里的宠儿,有父兄的极其宠爱,却难得没养成娇纵的性子。
他纵容她留了下来。
他的生活极其无聊,每天除了在医院养病,便是三点一线的吃饭工作。
起初以为安笙留一星期便会忍不住无聊和寂寞,却不想她惯会在他身边找事情做。
他养病时,她就买一份当天的报纸,在他床头大声朗读。
他吃饭时,她就买份炸鸡汉堡坐在他对面啃。
他工作时,她会难得安静下来,在他身边不远处绣十字绣,偶尔惊呼一两声,那必然是被针扎到了手。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兰栎的身体在好转,心在沦陷。
他已经习惯了有她在身边的生活,若她有一天没来医院,他定会觉得不习惯。
“你总在这里陪着我,就没想过去做点自己的事?”
兰栎翻看财务报表看累了,见安笙托腮看着窗外发呆,轻声问她。
“嗯?”安笙回过神来,“我就在做自己的事情啊!陪着你,让你开心,现在是我要做的最重要的事情。医生都说了,你这病,有时会跟心情有些关系,要是我逗你开心,让你心境开阔,你肯定能恢复得更快,恢复得更好。”
孩子般的话,倒真是不缺道理。
兰栎轻轻一笑,也不再想要逗她。他又拿起文件,可看了半晌,却心烦意乱地放下。
这些原本他极为看重的东西,如今在他心中,都不抵一个答案。
“安笙,我只是一个不幸运的癌症患者,你跟着我,想要什么?”
想要什么呢?
安笙抬眼,恰好撞进了兰栎深沉的眼底。
她想要什么,她素来都很清楚。
“我如果说我想要的,是你病好出院以后,把我娶回家,你是不是会立刻拒绝?”
兰栎点了点头。
“你看,我想要的,你不会给我。”安笙苦笑三声,又问:“兰栎,我到底哪里做得不好,你为什么不愿意考虑喜欢我呢?”
“我们的世界差得太多了。”兰栎手握成拳,心口之处隐隐作痛,“我们的家庭环境,身体状况,甚至年龄层次,从来都不在一条水平线上。我注定凄苦一生,而你会永远幸福。”
“没有你,我去哪里找幸福?”安笙的眼角开始蓄起泪花,她努力让自己看起来镇定,可却适得其反,泪水越积越多,一直到流下来,“我以为的幸福,我以为的爱情,从来都没有掺杂太多的杂质。爱情应该无关人生经历,无关家世背景,无关身体健康。爱情应该共同承担,荣辱与共,正如婚礼教父说得那样,无论疾病,贫穷,都应该一起面对。”
兰栎没有说话。
她停了很久,说:“而我只想和你一起面对。”
小丫头开始无所顾忌地拿袖子擦眼泪,倔强地呜咽着不再发出太大的声响。她努力地克制着自己的情绪,一切都是枉然。
兰栎合上笔记本,在床头抽了两张纸握着,没有马上递过去。
“别哭了,快擦擦吧。”他轻声说道:“我们都有自己该走的路,从明天开始,你就别来了。”
安笙怯生生地摇头,却还是含着泪问:“为什么?是我今天吵到你了吗?我不吵了可不可以,你能不能,不要赶我走?”
她问得极致卑微,可兰栎,只是轻摇了摇头。
“安笙。”他薄唇轻启,说得很慢,“我很感谢这些天有你的陪伴,我也很感谢你从来没有嫌弃过我的病。我这个人,既枯燥又乏味,实在算不上是良人。你是我见过最单纯的姑娘,我希望你找到更好的归宿。人的一生中过客无数,你只需把我想象成其中一个便可。你和我,注定是两条平行的直线,这辈子除了现在,不会再有交集了。”
不会再有交集。
这六个字如同钢钉一般嵌进安笙的心口,她心中酸涩起来,连鼻子都难受得不行。
“真的……不会有交集?”
安笙红着眼,强抑住发抖的身体,问道。
“不会。”
兰栎薄唇轻启,“早点回家吧,天色不早了。”
安笙想要张嘴说“不”,可一旦对上兰栎的眼睛,她就心慌得厉害。千言万语都哽在喉咙里,怎么都说不出口。
她僵了许久,还是背起她的双肩包,轻手轻脚地走出了病房。
见她走了,兰栎方能幽幽叹气。
明天的手术,最为关键。
若有不测,他这条命便会交代在这里。
安笙在这儿,他不放心,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她支走。
兰栎看向安笙刚才坐的位置,手握成拳,越攥越紧。
如果他现在是个身体健康的正常人,如果他的身后家族没有这样多的腥风血雨,那他就一定会说,我会娶你,跟我回家吧。
一切都没有如果。
安笙也没有再出现在病房中。
手术之前,兰栎一直盯着病房的门口看,可一直到他被推出门外,他也没有等到他的姑娘。
安笙就像是从这个人间彻底蒸发,不见一丝踪迹。
出乎意料地,手术非常成功。
或许是兰栎的求生意识太过强烈,手术中大大小小的变故最后都是有惊无险,安然度过。
他竟然好了。
缠绕他多年的病魔,终于在这一刻彻底摆脱。虽然身体被消耗大半,可他现在,到底也算是个彻彻底底的健康人。
偌大的病房里只剩下他一个人,时而还会有敲击键盘的声音。他向程敬阳和白苏打电话报了平安,却不打算回去。
病后的疗养期还有很久很久,只有在这里,他才能真正活成他想要的样子。
病房的门被轻轻推开,兰栎惊喜又错愕地抬头,却没有见到安笙。
他迅速敛了眉眼间的笑意,换上了一派淡然。
“你是?”
“我是安笙的哥哥,安箫。”来人面色不善,倒也客客气气,“你就是兰栎?”
“是。”
肯定的回答。
“既然不喜欢,为什么要去招惹我妹妹?还有,你的身体情况你自己心里也清楚,我们安家,绝对不允许家里的掌上明珠,嫁给你这样的人。”
兰栎突然笑了,“我是什么样的人?”
“薄情寡性,病魔缠身,家里还有一摊子破事没有收拾的人。”安箫话语间丝毫不客气,“安笙还小,她不懂事。但作为她的哥哥,我还是希望你能和她保持安全距离,不要让我费尽心思把她关在家里。”
兰栎的语气变了,“你关了安笙?”
“不听话的孩子,当然需要用到一点制裁手段。”安箫抬头,眉眼凌厉,“她是我的亲生妹妹,我当然不会把她怎么样。倒是你,要是再让我发现你主动和我妹妹联系,我一定不会客气。”
警告的意味十足。
在这异国他乡,兰栎终于还是尝到了被威胁的滋味。
但他又何尝怕过什么呢?
不过一笑置之。
安箫对兰栎的反应虽然意外,但他还是很理智地收住情绪。
他刚从公文包中拿出一张纸,病房门口就开始嘈杂起来。
“安箫,安箫你这个王八蛋放我进去!安箫你听见没有,你再敢拦我,我就从这十六楼跳下去!”
是安笙。
兰栎的眼睛亮了亮,长长的睫毛半掩在脸上,平静无波。
“放她进来。”
安箫皱着眉,却又拿她没办法,只好朝门口挥手致意,叫他的人让出一条道来。
他就知道,一旦他不在家里守着,他这个活宝妹妹就会想尽办法逃出来。可他这次见兰栎又是必须之行,他实在不想看见自己从小到大捧在手心里的丫头,被一个男人左右情绪。
一道火红色的身影从安箫面前掠过,直接扑在了兰栎身上。
兰栎手上还挂着吊瓶,她这一蹭,差点把针都蹭掉。
“兰栎,我真的好想好想你!你不知道这么久没见你我都快无聊死了,你不要再赶我走了好不好?……”安笙很没有出息地在兰栎身上蹭了又蹭,兰栎肉眼不察地勾起嘴角,手指牵动。
“安笙,你给我过来!”安箫的脸色变得极为难看,他高声喝着,可安笙却置若罔闻。
“安笙。”他加重了语气。
“安箫!”自己的诉说衷肠被打断,安笙很没好气,她站直身子,摆出了通天的气派,“安箫我告诉你,我和兰栎已经一起睡过觉了,说不定我还有了他的宝宝。你现在只有两条路可以选,第一,说通爸爸妈妈让我嫁给兰栎。第二,你现在就逼死我,一尸两命。”
八字还没一撇的事情,让安笙说得像真的一样。
安箫当然不会全信,只是沉下脸,看向了兰栎,“你和我妹妹睡过?”
兰栎别开眼去,没有给他回应。
安笙紧张地攥着拳头,生怕兰栎当场戳穿她。她死死咬着下唇,连腿都有些发抖。
良久,兰栎偏过头来,点了点头。
安笙和安箫,同时瞪大了眼睛。
一个是被吓的,一个是被气的。
安箫站在原地,指了指兰栎,又指了指安笙,最后实在气不过去,一挥袖子,走了。
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
兰栎朝后靠在床上,轻轻呼吸。
他问:“为什么要骗你哥?”
安笙咬了咬唇,有些羞涩,“我哥这人是个死脑筋,要是我和你生米煮成熟饭了,他就不会太反对我和你在一起,还会为了我,去和爸爸妈妈争取。我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嘛,谁让你那么难追,我要是不趁机占点嘴上的便宜,以后没机会了怎么办?”
兰栎叹气,笑,“真的那么喜欢我?”
“喜欢,当然喜欢!”安笙头点得和小鸡啄米一样,“你那天赶我走,我难过死了,回家哭了一宿。第二天我想再来找你,就被我哥关在家里了。他天天搬着个办公桌坐在大门口,在院子里装了无数个监控,我翻了好几次墙,都被他抓回去了…….”
兰栎抬手,想摸摸她的头,可手顿在原地半天,还是放了下来。
“我之前得的癌症,已经治愈了。就算现在不会因为这个病马上死去,可我的身体已经大亏,不知道还能活多久。我比你大了整整八岁,本就注定要比你先走,你有没有想过,自己的后半生要怎么过?”
“没有。”安笙的声音压着被子,带着哭腔,非常小声,“我没有想过没有你的日子会是什么样的,反正从看见你的那一刻起,我就很喜欢很喜欢你。我虽然比你小八岁,虽然看起来很不懂事,可我到了这个年龄,我也明白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有很多意料之外的事情,你怎么知道你就一定比我先走?万一我也生个什么坏病,我……”
话还未出口,嘴里就被塞上了一块水蜜桃。
安笙囫囵嚼了咽下去,眼睛一亮。
“这个桃子好甜!”
果然还是孩子心性,一块桃子就能让她这般高兴。
兰栎笑了笑,伸手,将一盘桃子都抬给了她。
“喜欢吃就多吃点,不够我再给你去洗。”
“我怎么能让一个病人服侍我吃喝?”安笙看他一眼,反驳,“我要吃自己能洗,绝对不给你添麻烦。”
兰栎听着她的保证,已经预见她下一句话要说什么。
“我不给你添麻烦,你不要赶我走好不好?”
果然。
她最担心的事情,还是怕他会赶她走。
“你过来,凑我近一点。”他挥挥手,示意安笙靠过去。
安笙听话地侧耳过去,下一刻,自己的脸被一双大手禁锢住。敏感的嘴唇微微一凉,紧接着,一片温热。
她的脑子,在一瞬间炸开,竟然开始学着回应他。两人唇齿交缠,难解难分,一直到她无法换气呼吸,兰栎才松开手,放她逃离。
他居然……吻她了?
那他是不是,也喜欢自己?
安笙的脸红得像煮熟的虾米,她跳开到一旁,捂着自己发烫的脸,眼神瞥向别处,就是不看兰栎。
她听到兰栎笑了声,然后问:“我还以为你天不怕地不怕。吓到了?”
“没……没有。”安笙死鸭子嘴硬,“我只是觉得……我只是觉得太突然了。突然突然就做了自己梦里最想做的事情,还是你主动的……”
“噢?”她又听兰栎笑了声,这一回,他笑得更加具有魅惑性,“你梦里,也想像现在这么吻我?”
安笙努力地咽了口口水下去。
她无措地抓着衣摆,恨不得掘地三尺,从她最喜欢的男人面前消失三秒钟。
真是丢死人了……
脑子空白起来,什么话都说得出口。
连她觊觎他的事情……她都能给抖落出来。那她在他面前,岂不是像个没有秘密的透明人?
真是激动起来没有智商的最佳典范!
看着安笙在面前神游天外,手舞足蹈,兰栎便知道这丫头心里在想什么。他也没有打扰她,而是自顾自地剥了个橘子,握在手心里。
“过来,把橘子吃了。”兰栎轻声命令,安笙小步小步地挪过来,接走了橘子。
他接着问:“你要和我说的话,都说完了?”
安笙撕下一瓣橘子放在嘴里,使劲点点头。
“好,那来说一下我。”
兰栎笑了笑,眼底有了浅浅的凉薄,“生我养我的兰家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你心性单纯,在兰家肯定会活不自在,我不希望你跟着我受苦受累。”
“我……”安笙想要出言反驳,但兰栎抬抬手,示意她听自己说完。
“等我把身体完全养好以后,我会回国把所有的烂摊子都收拾掉,如果你愿意等我半年,半年以后,我会给你交代。”
“可我不只想要交代。”安笙连橘子都顾不上吃,便抢着说话,“我想要你娶我。只要是和你这个人在一起,多大多难的苦,我都愿意陪着你吃。”
“如果真让你跟着我吃苦,你哥哥就不会放心把你交给我。到时候,任凭你再怎么耍滑头,都不会说动你哥哥。”
兰栎虽是笑着,但说出来的话却是很现实。
安箫的个性安笙是最了解的,他从小就把她捧在手心里供着。她人生这二十载走来,除了在兰栎这里吃过坎子,几乎都是一路顺遂。
而这些,都脱离不了她父母和哥哥的功劳。
兰栎说的一点没错,她是个从小就没有吃过苦的大小姐。且不说她能不能真的熬过那段时光,就算是陪着熬了,落到她家人的耳朵里,势必又要费一番口舌来疏通。
眼前的男人,是她愿意交托一辈子的人。他说会给她交代,那她就等。
“那先说好,你回国以后手机要保持畅通。万一我想你了,给你打电话,你不许不接!”安笙眨眨眼,像是想到什么,“我会注意国内外时差!绝对不会打扰你休息!还有,就算我不联系你……你空了以后,能不能偶尔也给我发发消息啊……我知道你不爱说很多话,可不能天天看见你,我心里会很不踏实的。”
最后两句话,她说一点看他一眼,再说一句,再看一眼。
小心翼翼,生怕兰栎不同意,一口回绝了她。
“安笙。”兰栎叹了叹气,“你在我面前,不必约束自己。既然把我当男朋友,那就要有做女朋友的样子。总是这样跟我说话,会给你造成心理压力的。你说的这些,我都答应,这原本就是男朋友该做的事情,照理来说,你应该向我索取更多。”
“这些真的就够了。”安笙伏在他胸口,“只要你好好的,我就很高兴了。你放心,我一定会乖乖地待在这里,等你的好消息!”
……
三个月后,兰栎坐上了回国的航班。
安笙憋着眼泪,一直到在人群中看不见兰栎的身影,她才抱住站在她身边的安箫,窝在他胸口嚎啕大哭起来。
安箫被她突如其来的变脸打了个措手不及,脑后划过三根黑线,“不就送个人,你哭什么?”
“你没良心你当然不哭,他这一走,我就要半年看不见他了。”
安箫耐着性子哄:“刚才不是还挺洒脱,这会儿人走了就变哭包了?”
“你又没谈恋爱,当然不懂我们异地恋的辛苦。他这次回去,入的是狼窝虎穴,你说要是他家里那个老巫婆跟他玩阴的,他又受伤怎么办……他本来就已经……”
安笙絮絮叨叨了一大堆,全是有关于兰栎的大事小事。听着自己从小宠到大的妹妹趴在他怀里一刻不停地思念另一个男人,安箫心中的小宇宙终于爆发。
“别哭了,再哭,我立马在爸妈面前倒戈,让你这辈子都别想回国和他结婚。”
安箫的话效用极强,话音刚落,安笙的哭声就止住了。
她眨着水汪汪的眼睛,手握成拳,往安箫的胸口招呼过去。
安箫躲避不及,挨了个正着。
安笙挥舞着小拳头,很到位地威胁他:“你要敢倒戈,我现在就打死你,为民除害。”
“行啊,我敞开怀抱让你打。这俗话说的是一点没错,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仇啊!”安箫不知是心酸还是调侃,“我疼了你二十年,为了一个认识不到一年的男人,你居然要打死我?”
“兰栎他不一样。”安笙正色道:“他在我心里,和别的男人都不一样。”
——·——·我是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分割线·——·——
我回国的时候,没有通知任何人。
一堆人哭送着出国,回来的时候,却安安静静,就连行李箱,都是小小的一个。
离开这片土地一年半,国内发生了很多很多事情。
阿阳和白苏结婚退役,生了个儿子,已经七个月大。
秦煌被秦家抓回去重新念书,不能继续电竞事业。
而莫聪……却是在战队放假回来的那个晚上,出了车祸。
没有生命危险,可手腕粉碎性骨折,即使好了,也再不能长时间地训练,这对一个电竞选手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
这件事情是知意告诉我的。白苏的口风很紧,我多次试探,她都糊了过去。
知意说本不该打扰我养病,可莫聪最敬仰的人是我,于情于理,我都应该知晓此事。
于是下飞机后,我第一个去见的人,就是莫聪。
他见到我,先是一愣,继而逃也似的,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
似乎是觉得晾着我不好,十分钟以后,他终于顶着通红的双眼走出了来,没有任何征兆地,跪在我面前。
我忙去拉他,可他就是不起。
互相推搡许久,他还是在我面前,哭了出来:“兰教,有些话,我不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和你说。你就让我跪着,听我把话说完,我就起来。”
我没再强迫,可也不好心安理得地坐着。我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直直地立在他面前。
“有些事情,我只想告诉兰教一个人。我出车祸的事情,并不是意外。是PQ的傅家明,他雇人干的。”
“你从哪里来的证据?”
“PQ战队的打野告诉我的。他偷听到了傅家明的通话,实在良心不安。告诉我这件事情以后,退了役。”
莫聪停顿片刻,接着对我说:“那傅家明蠢,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人,已经得到了他应有的报应。我和兰教说这些,只是想告诉兰教,莫聪心里一直有一场电竞梦,但遗憾的是,这只手,再也拿不起冠军的奖杯了。是我辜负了兰教的信任。”
他说他有电竞梦的时候,眼睛是亮着的,可很快,眼里的光就熄灭得干净。
我静静地站了会儿,说:“你从来都没有辜负过我。”
我分明从他眼里看出了不敢置信,我将他从地上扶起,像那天走时一般,替他拍去肩上的灰尘,“一日是冠军,一辈子是冠军。莫聪,我从未对你失望过。”
离别一年多,莫聪的性子沉稳了许多。至少我离开时,他已经能坦然地站在门前,安静地送我离开。
这就够了。
人这一辈子,不论落魄到什么模样。只要曾经真正辉煌过,那就足以撑起整个人生。
别过莫聪,我去花店买了点狗尾巴草,去了墓园。
出国以前,我每年春天都要来这里。如今天寒地冻,墓园里的人少得可怜。
多是虬枝空落,一片荒芜。
我怀着对死者的尊崇,走得很慢很慢,许久之后,立在一座墓前。
墓碑已有些年头,石碑角上长出了小块小块的青苔。我将狗尾巴草放上去,鞠了个躬。
那年午后,斜阳西照,是这个姑娘用笑容打开了我闭塞已久的心扉。
也是她,用生命教会了我怎么去恨一个人。
刘莜莜,快十五年没见,你还好吗?
她不会再回应我了。
她已长眠于地下,不再对我笑了。
她于我有恩,可这份情,我受之不起。
人们常说,一个人如果有了牵绊,行事就会束手束脚,这话当真不假。
每每行事过于狠厉之时,我总会想起安笙。
她这样可爱的姑娘,就得是纯净的。她不能沾染上一丝污秽,所以我的手里,必须干干净净。
我所谓的父亲,对于兰柘的身份,一直有疑,可碍于后母阻挠,他迟迟没有下手调查。
我助了他一臂之力。
兰柘风流荒唐,想从他身上取点东西简直易如反掌,而我父亲,已迟暮老去,再也没有年轻时的杀伐果断。
一切都非常顺利。
在我动用手下势力配合祁易诚收网的时候,我得到了一个消息。
兰柘由于行事太过荒—淫,染上了az病。
这消息对我来说并无关痛痒,依我看来,他最多也算是病得其所。
但他染上这个病,却让我省了不少事。
阿诚曾问我,这件事情是否是我安排的,我否认了。
的确不是。
我犯不着为了对付兰柘,牺牲一个无辜的姑娘。
果然如我所料,后母为了给兰柘治病,派人将我压了,逼我配型捐骨髓。
现今的我当然已经不是那个任她搓扁揉圆的兰栎,我能够让她这样胡来,只不过是让我的计策看起来更圆满一些罢了。
我和兰柘的骨髓配型失败,我父亲和他的,自然也不会成功。
这个软弱了一辈子的男人,终于硬气了一回。
亲子鉴定最快也需要两三天,可他当天拿到的报告,确是我早就准备好的。
报告一共两份,一份是兰柘和他的,一份是兰柘和管家的。
对于兰柘的身份,我早有怀疑,竟歪打正着地猜对了。
我后母那个女人,果真背叛了我父亲二十多年。用他的钱和家产,给管家养儿子。
更可笑的是,还养出了个废物。
想到这里,我内心居然酣畅淋漓地痛快。
总有一种把所有事情都解脱的快感,可事实却告诉我,并没有那么简单。
兰家公司被我父亲管了三十多年,内部早已腐蠹不堪。兰家旁支在里面任职,除了贪要公司油水,便无事可干。就连后母一家,也从公司里分走不少资金,如今的兰家,只是一个巨大的空壳。
若要拿两个词来形容我对兰家的看法,那便是满目疮痍,破败不堪。
兰苟峪这个男人,竟是把我母亲带给他的所有东西,通通葬送掉了。
其中,也包括我。
我接手公司以后,问祁家程家和林家抽借起始资金。阿诚和延叔叔都是极好说话的,就连秦熠也按照知意的意思,给我送来了一份合作的大礼。
我自是感激不尽。
如同快刀斩乱麻一般将公司里的闲杂人等都清理干净以后,我亲自坐镇面试,为兰家征引来一批人才,也引去了新生。
这个时候,我身边才真的算是干干净净了。
我打开手机,屏幕上赫然是我和安笙的自拍合影。
这小半年里,夜间辗转反侧之时,我总盯着这张照片看。
这是我和她,唯一一张合影。
我犹记得当时拍这张照片的时候,她忐忑着向我请示时的紧张,我欣然同意以后,她那副欢欣雀跃的样子。
是我还不够好,总让她连对我的喜欢,都是小心翼翼的。
现在是下午16:40分,她那里,比我早四个小时,应该已经入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