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七点半,罗丰城的专车就驶入了市局大院,这让在值班室值班的两个辅警很是吃惊,嘀嘀咕咕地猜测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大案子,要不罗政委怎么会这么早就来市局呢?按照罗政委的习惯,如果不是上面领导到市局来视察工作,又或者是发生了什么惊天大案,一般都是要到八点半之后才会到局里来的啊!如果是上面领导到市局来视察,市局这边都会提前得到通知早早做好准备,门卫值班室这里照例也会提前被通知到,不可能一点消息都没有。既然不是上面领导下来视察,那么罗政委一番常态地这么早赶过来,那么很可能就是市里发生了什么惊天大案了。
司机原立正刚把车停靠在罗丰城的政委专用车位上挺好,坐在副驾驶位上的秘书全盛文就快步从车里跳出来,一路小跑地从车屁股后面绕过去,殷勤地替罗丰城拉开了车门。
和其他领导不同,罗丰城不管是自己单独一个人坐车,还是后座上有其他人,都喜欢坐在司机后面的那个位置。罗丰城原来倒是没有这个讲究,后排座位都是随意坐,通常来说还是坐在副驾驶后面那个位置居多。但是自从罗丰城两年前在汽车杂志上看到一篇文章,说司机后面的座位是最安全,即使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司机后面这个座位上的乘客生存率也是最高的。自此之后,罗丰城就养成了习惯,只要是在自己的专车里,那是一定要坐在司机后面的这个座位上。
罗丰城这个新习惯也给他的秘书全盛文造成了很大麻烦。以往全盛文从副驾驶位置上下来后,最多迈上两步,就可以拉开右侧的车门请罗丰城下车。但是现在呢,全盛文从副驾驶的位置上下来之后。还要绕个大半圈,从车屁股后面兜过去,才能来到左侧车门前。替罗丰城打开车门。
从这一点上来说,其实原立正从司机位置上下来替罗丰城打开车门更为方便。并且原立正也这么做过一两次。可是全盛文丝毫不领原立正的情。还私下里找原立正严肃的谈了两次话,义正词严地告诉原立正,这个为领导开车门的活儿是属于秘书的工作范畴内的,只有在全盛文不在场的情况下,原立正这个司机才能够替全盛文代劳,去为罗政委打开车门。否则的话,原立正是不能擅作主张,抢秘书的活计!
虽然说司机和秘书都属于领导的心腹。但是相对来说,秘书的地位显然是更高一些,而且以后发展的空间也要比司机大。一般来说,领导的秘书离开领导之后也能当上领导;而领导的司机呢,在离开领导之后,虽然有人能够当上领导的,但是比例绝对不多,大多数司机即使再得领导的赏识和信任,也多半是被领导安排一个待遇不错收入丰厚的岗位去养老而已。所以原立正虽然眼下不怕全盛文,也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和全盛文闹僵。毕竟他不可能在罗丰城身边服务一辈子。将来离开罗丰城之后,没有了老领导的屁胡,全盛文又走上了领导的岗位。不是想怎么整治自己就整治自己吗?
故此,每次停好车之后,原立正就老老实实地呆在司机的座位上,看着全盛文飞奔着从车屁股后兜一个大圈过来替罗丰城来开门。
罗丰城神色威严,但是仔细看之下,隐隐有几分憔悴。下车之后,背着手就往前走。全盛文又探身钻进车内,把罗丰城的茶杯和公文包拿上,努了努嘴。肆意原立正关好车门,然后才一路小跑地追了上去。殷勤地跟在罗丰城身后。
三楼的政委办公室门外,一个身影正在徘徊。看到罗丰城从电梯间走了出来。那个身影立刻快步迎了上来:“政委,您可来了……”这个人正是警察局刑侦支队支队长姜方昌,他声音之中细听之下,竟然带着两分惶急。
“慌里慌张地成什么体统!”罗丰城瞪姜方昌一眼,:“有我在,天塌不下来!”
“嘿嘿!”不知道为何,姜方昌被罗丰城这么劈头盖脸的一骂,心中反而踏实了下来,摸着后脑勺嘿嘿笑了起来。可是姜方昌却不知道,此时此刻,他视为主心骨的罗丰城心中比他还要慌张。
昨天思华集团的魏董事长离开警察局说是要去市委找新局长包飞扬的时候,罗丰城就开始心神不宁,注意力再也集中不起来。最后他让秘书全盛文把所有事情都推掉,把自己关在办公室,利用自己在市委内部的关系,********地关注起市委大院那边的动静。
不过呢,一开始的时候,罗丰城虽然有点心神不宁,但是并没有太多的担心。毕竟虽然说魏思华魏董事长和包飞扬有一些关系,但是明显的关系不是很深。因为魏思华自己也承认,并不是和包飞扬认识,只是知道包飞扬这个人而已。如果仅仅是这一点,罗丰城就不怕包飞扬在这一点上玩出什么花来。毕竟对魏思华来说,丢失的那枚银戒指对他来说太重要了,那是亡妻给他留下的唯一纪念品。即使他和包飞扬之间有点关系,恐怕也不足以抵消他对亡妻的纪念吧?所以魏思华到市委去找包飞扬,归根结底,恐怕还是要让包飞扬侦破那一起盗窃案,把那枚银戒指给找回来。
但是这又怎么可能呢?如果那个该死的小偷那么好抓到,那枚银戒指那么容易找回来,分管刑侦工作的戴元山还会窝在京城的大医院里装病吗?即使戴元山真的在京城的大医院里病得回不来,这个案子也轮不到新局长包飞扬来接手啊!哪怕他罗丰城不来争,刘进虎等几个副局长也会跳出来争抢啊!这可是政绩,这可是大功,谁破了这个案子,谁就能够在********张之超、市长舒青华之前露一大脸,傻了才不会去抢这个机会。
正是因为这个案子很难破,找不到任何线索。根本无从下手。这不是一桩耀眼的政绩,反而是一口黑漆漆的大锅,所以戴元山才会在京城大医院里“病得”出不了院。刘进虎等几个副局长也才会各自为自己分管领域的工作“忙得”脱不了身,声称他们根本没有任何时间和精力来临时分管刑侦工作。这才让罗丰城顺水推舟。把这口黑漆漆的大锅顺势扣在包飞扬这个外来户身上,给这位年轻的新局长一个下马威。
现在,就算是有意外发生,魏董事长和包飞扬存在某种关系,但是最多也只是减轻一点这口黑锅的颜色。即使魏董事长那边肯松口,再给包飞扬宽限个几天,但是********张之超那边三天期限的军令状,期限总是超过了吧?虽然从客观上来说。包飞扬是第一天上任,张之超书记也不可能真的因为这个军令状去责罚包飞扬,但是作为眼下分管刑侦工作的负责人,这个责任总是要追究到包飞扬身上的,不可能让警察局其他领导来背吧?没有这个名分啊!
至于说********张之超会不会把矛头对准自己,认为自己这个警察局政委没有担当,推卸责任,故意扔黑锅给新局长包飞扬呢?罗丰城并不过多担心。
因为罗丰城能够走到枫林市警察局政委的位置上,背后不可能没有强力领导的支持的。虽然说原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董忠红已经退居二线,到市政协担任常务副主席。但是在枫林市的影响力却并不比他担任常务副市长时减弱分毫。而且又是包飞扬自己主动在局长会议上主动提出来要分管刑侦工作的。作为政委,罗丰城总要维护新局长的权威,不能去打击新局长的工作热情吧?张之超批评自己两句倒是无所谓。如果张之超真要是对自己有什么实质性的动作,老领导董忠红又怎么可能不站出来替自己是说几句公道话呢?
所以罗丰城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关注着市委那边的消息,更多的是想看包飞扬的笑话。看看包飞扬今天要如何收场。
可是市委那边一开始传过来的消息就让罗丰城有点坐立不安。说什么思华集团的魏董事长一见到包飞扬,就对包飞扬热情异常,甚至连********张之超都冷落到一边,一个劲儿地拉着包飞扬的手不停地说话。至于说什么话,由于这个人也只是站在远处远远地瞄上两眼,根本听不清楚魏董事长和包飞扬交谈的具体内容。只是看着魏董事长笑得很是灿烂,说了没几句话。就拉着包飞扬跟张之超一道回********办公室去了。
这个时候,罗丰城心中就感觉有些槽糕。知道自己判断可能出了问题。思华集团的魏董事长虽然以前和包飞扬没有见过面,但是两个人之间的关系绝对不一般。看来事情很可能不会按照自己预计的那个走向去发展的了。很可能这件事情没有变成包飞扬的黑锅。反而让包飞扬在********张之超那边获得了很深刻的印象。说不定********张之超还想着利用包飞扬的关系,让包飞扬出面做魏董事长的工作,让思华集团把项目继续留在枫林市。
哎,这算特么的什么事啊?这个包飞扬****运也太好了吧?背锅都能够变成露脸的机会,难道说在他身上真的有大气运吗?要不怎么可能如此年轻就担任枫林市这个副省级城市的警察局一把手呢?
然后到快下班的时候,罗丰城就接到一个更为劲爆的消息。市委那边的关系告诉他说,思华集团的魏董事长已经回心转意,决定和枫林市草签项目投资协议,时间就定在今天晚上。市委这边已经全力运转开来,为晚上草签项目协议做准备。市长舒青华已经放弃接待交通部考察团的机会,赶回市委来筹备晚上的项目草签仪式。
这怎么可能?
罗丰城完全呆住了!
魏思华魏董事长这是演的哪一出戏啊?态度怎么转变的如此之快?说好的那枚有着特别纪念意义的银戒指呢?说好的今天不找回戒指来就要撤资呢?早知道这样,我为什么要去为难包飞扬?直接自己出来临时分管刑侦业务不就好了?还可以在张之超面前落一个识大局顾大体的好名声,而且也不会得罪包飞扬,甚至还可能获得包飞扬的政治友谊。
可是现在呢,你魏思华魏董事长这么一搞,岂不是让我罗丰城白做恶人?
罗丰城心头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傻呆呆地站立了半天,这才又在电话里问道:“那我们那位新来的包局长呢?他是不是已经离开了市委?”
“罗政委,你开什么玩笑?包局长离开市委,怎么可能!”市委综合处这位副处长不由得惊叫起来,“罗政委啊,你难道不知道,魏思华魏董事长本来已经订好了机票,打算今天晚上飞往塞北省呢!正是因为你们这位包局长,才改变了主意,重新决定把思华集团的乳品包装生产基地项目放在枫林市。而且我还听说,本来按照魏董事长的意见,今天不是草签投资协议,而是正式签订投资协议,当做对你们包局长第一天到警察局上任的贺礼呢!后来还是在包局长的耐心劝说之下,魏董事长才按照张书记的意思,同意把正式签约的日期给推迟看,今天只是举行一个草签仪式作为对包局长到枫林市任职的祝贺!”
罗丰城只觉得双腿发软,噗通一声跌坐在座位上。话筒也不知不觉地从手里滑落下来,只靠着那根黑色的电话线吊着,在桌子旁边晃来荡去。
话筒里兀自传来那位副处长的声音:“……因此呢,包局长才是今天晚上草签仪式的主角,是张书记和舒市长眼中最红的红人。罗政委你说说,在这种情况下,包局长怎么可能离开市委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