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每次到了这种地方,他特别享受这种满地寻找珍宝的过程。
简单一个字,就是爽。
到底有多爽呢?就像一个非常喜欢钱的人,突然掉进了银行的金库里,横向对比的感受大概就是如此强烈。
每次出差,只要有机会,杨逍都会选上几块化石,作为纪念品带回家。
这也是为什么,之前他家中有那么多的石头标本。
重山市实验室事故发生之后,破晓组织的疯子把杨逍的家直接打包搬走,装了足足一个海运集装箱。
当时负责忙活的工作人员,看到众多的标本,搬得差点怀疑人生。
现在,这个集装箱还在太平洋的彼岸,一座独立的小岛船坞里闲置着,被人遗忘了大半个月。
“与之相比,人类,生命实在太过于短暂。短暂到让许多人,甚至来不及思考人生的意义。”
赵清凡来了点兴致,随着接触越多,他发现这个老罗家的小子,有着与年龄不相符的沉稳和特别的气质,与他相处,老是感觉面前的并不是一个年轻人,而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子。
“那在你看来,人生的意义是什么?”
杨逍的眼神里,多了一分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对于这个人类的终极哲学问题,每个人其实都有属于自己的答案。
“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每个阶段,不同时刻,都有一个答案。人生或许没有意义,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三代人后,时间会抹平一个人存在的一切痕迹。人生的意义,只是活着短短几十年的体验罢了。那或许就是生命中全部意义所在。”
将没有选好的石头,更换掉,杨逍似乎一直在找寻,自己最喜欢的那一块,可是怎么也找不到。
“所以,我从来不会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去烦恼,更不会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每天我会用心去品尝饭菜,聆听身边的声音,观赏美丽的风景,同时也会用心的承担属于自己责任,去感受,当下的每一次爱和每一次喜怒哀乐,我认为,这就是人生的意义。”
赵清凡此刻,眼里已经满是欣赏,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跳出生活的藩篱,将自己的人生升华到更高的境界,大多数人,只能困顿于红尘俗世,每日为名利权而争斗不休,欲望无止,滋生更多的贪嗔痴,迷惑了本真的智慧。
“你宋叔走了之后,这几天躲在这里,我想了很多。曾经,我们也是意气风发,豪情万丈,心怀梦想,对未来充满了期待和希望。只是时间匆匆,再回首已是半百之身,做很多事情,总觉得差了点意思,颇有点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的意思。只记得宋天歌以前说过,故乡青绿色的麦田里,散落着一个个小土丘,那里住满了人,有的刚刚翻过新土,有的已被风雨和时间踏平,千年土地八百主,田是主人,人是客,总有一天,我们彼此都好再见面的,人生的尽头其实就是重逢。”
杨逍眼前一亮,有些遗憾的回答:“听你这么说,宋叔这个人,满豁达的。”
“的确如此,很多事,他比我想得开。我们三个兄弟,只有老罗一个完成了结婚生子,老宋和我打了一辈子的光棍,人生终究算不得圆满。不过,见到了你,我是打心眼里感到高兴,也更加明白了一些道理,也许,这就是我们的缘分吧。”
也许人生的最终意义,就是一代又一代血脉的传承。
这句话,赵清凡并没有说出来,而是拿出了背包里的胡木盒子,递给杨逍。
“打开。”
杨逍闻言,也没多想。
几秒种后,他的呼吸都变得有些急促。
盒子里装的,正是那宋天歌为之付出生命代价的血珀。拳头大小的有机宝石,晶莹剔透,经过了预处理后,更是显得颇为不凡。
就算杨逍这个门外汉,也能鉴定,面前的这颗石头,绝对是件难得的宝物。
手上握着上亿的资产,杨逍并不在乎,这颗大宝石的经济价值。真正让他无比在意的,却是宝石中心的那只酷似蚊子的昆虫。
能够在琥珀里,保存得如此完美,简直就是自然界的奇迹。那得是怎样的巧合,才能让造就这样绝美的意外。
获得异能之后,他曾经就幻想过,若是得到远古生物的血脉基因,那么就真的太逆天了。
要知道,变身成一只老虎,与一只霸王龙的区别,可不是一星半点。
只是,那些曾经的设想,现在居然真的有可能实现,不得不说,一切都是命运使然。
若是他没有来这一趟,这个意外收获怎么也不可能落入他手。也许,琥珀会成为一位有钱人的收藏品,放在保险柜里,几百年都不见天日。
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它的真正价值。
“送给你,就当是我和老宋的见面礼了。老宋那家伙,从来都比我大气,老喜欢打肿脸充胖子,把石头送给你,他是不会怪我的。”
赵清凡转过身去,潇洒的摆摆手,看上去颇为洒脱,其实内心还是纠结的一逼。
他也算穷了一辈子,眼下有个机会借助这石头翻身,只是他心里非常排斥,真的将其卖掉。
毕竟,为了这块破石头,他的兄弟把命都丢了。
到了他这个岁数,越发体会到,总有些东西,比金钱更加重要。
“那多不好意思。”杨逍嘴上客气了一下,收礼的动作却一点也不耽搁,毕竟,身体是无比诚实的,只听他继续说道:“不过,长辈赐不敢辞,这石头我收了。对了赵叔,你不是说你没孩子么?那行,干脆过两天这里的事儿办完,和我一起回家得了,我给你养老,你就去和老罗做个伴,免得你天天在这里悲古伤秋。”
杨逍也不含糊,直接给了个承诺。反正,养一个老人,以他的经济实力,完全没有任何压力。
不说其他,这颗宝石的价值,拿去拍卖,都能为赵清凡单独盖十个养老院了。
“到时候再说。”老赵的肩膀,在微微抽动,也不知道,是不是想到了什么伤心事。
拿到了血珀,杨逍没心思管化石了。
化石,再好也只是石头,其中的古生物遗骸,尤其是遗传物质,早已在漫长的岁月里,失去了活力,根本没有办法提取出来。
但是血珀里面的这种虫子,极有可能依旧保留着生物的遗传信息。
换言之,他真的有可能,借助其获得远古生物的血脉基因!只是,杨逍知道,想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克服的问题不是一丁半点。
甚至,严格意义上说,相当复杂。
一方面,杨逍现在融合异能的变身,还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比如说,他要变成一种动物,那是属于整个身体底层基因的全面同化。全身每一处都会动起来,真的完全变身成为这种生物。并不能,上半身变成老鹰,下半身便成蛇。
另一方面,杨逍以人类之躯为主体,也就是半兽化,倒是能够做到局部变身。但这种变身,还需要大量的时间练习,他还远远没有做到心随意动,便随意无缝切换。
相比而言,半兽化,其实更需考验杨逍对异能的精准操控。
还有一点不得不提,那就是环境这个重要无比的因素,也限制了杨逍,不能鲁莽的吞噬古生物的血脉基因。
因为古生物生活的环境,与现在截然不同,要是杨逍变身成了恐龙,结果却因为现在大气层里,氧气含量远远低于当时它生活的时代,只怕完成变身之后,杨逍就会感到窒息。
就仿佛深海的鱼,无法在浅海生存。
要是因为这样奇葩的原因而死掉,那也太憋屈了。被其他人知道,怕是会笑掉大牙。
不过,毫无疑问,这颗宝石对杨逍来说,更是无上之宝。收了别人这么贵重的礼物,杨逍打心底高兴,对赵清凡的承诺,绝对不是信口开河。
现在虽然没有办法使用,但杨逍已经打定主意,家里的实验室搭建好后,他将尽快完成血珀的基础研究。
一些疯狂的实验计划,脑袋里已经有了雏形。有一说一,自从被怪物寄生之后,他的思维得到了极大的解放,曾经作为人类的束缚,一旦被打破,在科技的支撑下,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究竟能够攀登怎样的高峰。
反正,在死亡之前,他会拼命的折腾一回。如此,才不辜负自己重活一世。
之前,杨逍原本打算,将一切交给公安去解决。
事情并不复杂,也就是一起典型的有钱人买凶,杀人夺宝的普通戏码。
通过对纹身男交代的细节线索摸排,足以很轻松的将幕后真凶挖掘出来,依法严惩。
可是现在,杨逍决定还是自己亲自出马。
只是,这就牵扯到要使用公安方面的资源了。
若是直接调用,那肯定是不行的。作为社会基础资源,杨逍即便是b级猎人,没有正当理由,别说公安力量配合,就连最基层的社区民警,也不会鸟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