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胜者为王1092章王者归来
由于花如男的‘偷渡’,使得重力装置在最后的倒数时候出现了问题,影响到整个电子空间的动作,使得胡忧的穿越在时间同步上发生错误,穿越天风大陆是成功了,但是时间上却比原来计划的晚了五年。
五年,胡忧晚的这五年,整个镜像世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五块大陆因为版块漂移而合为一体。一种从来没有出现在天风大陆的强大种族,正在他们的强大蹂躏着天风大陆。他们有一个名字,叫做魔族。
不死鸟军团为保曼陀罗帝国,与魔族正面对战五年损失惨重。胡忧在心痛的同时,也为不死鸟精神而自豪,这是他的部队,没有让他丢脸!
“原来胡忧在这里那么强大的呀?”花如男发现新大陆一样远远的看着胡忧。她一直就知道胡忧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不但是她,就连她的父亲花建国也说过同样的话。但是花如男怎么也没有想到,胡忧居然在另一个世界,建立了自己国王一样的势力。
“胡忧哥哥很厉害的,不信你出去问问,整个大陆的人,没有人不知道不死鸟的。”微微得意的笑道。仿佛胡忧的荣誉与她有关一样。
“你还说呢,你们原来有那么多的秘密都不告诉我,枉我对你那么好。”花如男在微微的小脸上狠狠的掐了一把,以示小小的惩罚。
“是胡忧哥哥不让说的啦,再说我就算是告诉你,你也不会相信呀。”微微怎么说也在现实世界住了一年多,也学到不少的东西,才不会那么容易被花如男欺负呢。
“说得到也是,你就算是告诉我,我也不会相信的。可是现在怎么办,不死鸟军团似乎遇上了大麻烦呢。”花如男又开始为胡忧担心起来。这里和现实世界不一样,花建国平时也经常会因为公事而烦恼,但是再烦也不会死呀。这边弄不说,那是要死人的。
微微停心满满道:“不用担心了,胡忧哥哥一定会有办法解决的。”
“你好像对胡忧很有停心的样子。”
“那当然了,我认识胡忧哥哥那么多年,从来没见胡忧哥哥有什么事搞不定的。”
“但愿这次他也一样能过关就好了。”花如男双手合什,也不管这里有没有佛,就帮胡忧在心里默默的祈福。
“儿子,你无论怎么做,我们都会支持你的。不如你随便找个地方安顿我们,安心去做你的事好了。”柳飘飘对胡忧说道。
“那怎么可以,我是不会让你们离开我身边的。老妈,你可别给我乱来。”胡忧急道。柳飘飘这个老妈经常做一些奇怪的事,胡忧还真怕她又弄出什么事来。
像这次,瞒着他偷偷把花如男带过来的事,就完全事先一点风都不露,真是让胡忧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哪敢乱来呀,这里可是你的地盘。你不死鸟说句话,我连躲的地方都没有呢。”柳飘飘一付‘我很怕怕’的样子,弄得胡忧忍不住笑了出来。
“笑就对了嘛,老话是怎么说来着,船到桥到自然直。事件反正都已经这样了,你烦也没有用的呀。”
“是了,我知道了。不过老妈,我不是在烦,我是在想怎么找到红叶她们。”胡忧给柳飘飘倒了杯茶,这个妈啰嗦是啰嗦一点,但是有她几句话,胡忧确实感觉心里好受多了。
“嗯,找媳妇是重要事,这个你可要快点想法子了。”
“大韦,我吩咐你的事,做得怎么样了?”三水镇外的竹林,胡忧问大韦道。
大韦就是那天胡忧在三水镇外遇上的那个伤兵。有胡忧的金创药,他的伤已经好了很多,胡忧看他挺忠心,先收他到帐下做点杂事。
“长官,我已经按你的吩咐,在四处留下了暗语,到昨天为止,已经有七个兄弟跟我主动联系。”
胡忧点点头,他就知道不止大韦一个镇破之前留在民间的。
“嗯,做得不错,不过进度要加快才行,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长官,我不是很明白,你集合此散兵有什么用。我计算过了,我们最多也就只能集中到一百几十人而已,这么点实力,十个八个魔族人就把我们给秒了。”大韦看胡忧没什么大官的样子,大着胆子问道。
“打仗不一定非要正面冲突的,更多的时候,得用脑子。你回去继续按我的吩咐去做事好了。后天把你集合到的人,全都带来这里。记住,此事绝对不可以走漏风声。”
大韦离开之后,胡忧马上赶往离三水镇大约三十里外的黄水村。根据这几天收到的消息分析,这里应该有一个魔族的小型军营,胡忧准备把这里给端了。
胡忧已经想过了,与其漫无目的的四处找红叶他们。还不如让她们自己找来。不死鸟军团虽然实力大大不如五年前,但是胡忧相信不死鸟军团的情报能力依然还在运作。他们发现不对的地方,必定会查的。
三十里并不是很远的路程,大约用了一个小时,胡忧就来到了地头。情况和胡忧料想的一样,这里确实是有一个魔族的小型军营。
“好,这一次,就拿你们开刀好了。”胡忧认真的做着记号。这一次的敌人很强大,胡忧的战意也同样的强大。究竟谁更强一些,走着瞧好了。
天黑之前,胡忧赶回到暂时落脚的山洞。他可不敢大意让柳飘飘他们像那些百姓那样,直接就住在破城外。
回到山洞看大家都没事,胡忧在心里暗松了口气。他们可是胡忧心头宝,绝对不允许出任何的意外。
“回来了,一定很累吧,先洗把脸吧。”花如男给胡忧端来了洗脸水,还有条白毛巾。
“谢谢。”胡忧看了花如男一眼,本想说什么的,最后还是忍住了。
转天,胡忧在竹林里见到了大韦和他招集到的散兵。这些散兵不全是三水城破时留在民间的,还有些是从别的地方来到三水镇的。
不死鸟军团因为成为魔族的重点打击对像,大部份的指挥人员都已经转到了暗处,这样的好处是可以保存实力,而不好的地方,则是对士兵的统御力大不如前,很多士兵与大队走散之后,就很难再归队。
胡忧打量着大韦招集回来的人,还不错,比胡忧预计中要多一些,一共有一百五十一人。其中有一百三十多个是男兵,二十多个女兵。
天风大陆男兵和女兵一样都能打仗,这是早就已经得到证明的。不过女兵的数量,相当于男兵还是少了一些。除了以前的红粉军团女兵人数比男兵多外,其他的部队男女兵人数,基本都是八比二,最多也就是七比三。
人是有了,但是他们刚刚经历了失败,在信心方面,都不那么足。不过他们今天能站在这里,已经是对胡忧最大的安慰。至于信心,胡忧会给他们的,因为这正是胡忧的强项。
一一扫过一百五十一个士兵,胡忧沉声道:
“今天站在这里的人,都是不死鸟军团最忠诚的战士。我知道,在过去的五年,你们吃了很多的苦,受了很多的委屈。他们其中甚至有一些人,已经对不死鸟军团失去了希望!不过现在,你们不需要在彷徨,因为我将会带领你们,夺回原属于你们的荣誉!”
胡忧说着突然扯下披在身上的长袍,露出里面的不死鸟军服。黑色系没有不死鸟星的军服,整个不死鸟军团就只有一个人有资格穿上。
“你是,是……”大韦瞪大了眼睛。
全部在场的一百五十一个战士,全都瞪大了眼睛,有激动的已经流下了泪水。
胡忧大手再一挥,代表着不死鸟军团最高统帅的不死鸟战旗被胡忧重重的插在身边。
“不错,我就是不死鸟胡忧,我回来了,我将带领你们再一次取得胜利!”胡忧霸气的说道。
“是少帅,真是少帅!”
“少帅回来了,我们再也不用怕那些魔族人了!”
“胜利,我们要胜利!”
信心再一次回到了士兵们的身上。这五年来,不死鸟军团接连战败,魔族的强大是其中一部份原因,另一部份原因不是红叶他们的指挥出了问题,而是不死鸟军团的灵魂人物不在,让士兵心中不安。
不死鸟军团是胡忧的军团,胡忧不在军中,战力又怎么能完全发挥出来呢。
“现在,我将带你们去死,你们怕不怕!”胡忧喝道!
我带你们去死!
这是胡忧的名言,破而后立,死而后生!
不死鸟军团的士兵,都为曾经亲耳听到胡忧说这句话而感到骄傲。因为他们都是曾经跟胡忧一起并肩执行最危险任务的人!他们活着回来了,他们都是英雄!
“少帅,我们不怕!”
这是士兵的回答。连死都不怕,还有什么能让他们害怕的?
“少帅,已经查清楚了,营中有大约二百个魔族。”大韦向胡忧报道。以魔族的强大战力,二百人至少等于二千人类士兵。要想打败他们,至少要五千士兵才行,而要全歼他们,则要调一万部队。
现在,他们这里算上胡忧,也不过是一百五十二人。但因为这其中有一个人叫做胡忧,所以他们不但有必胜的信心,甚至有全歼这个军营的信心。
“按计划行事!”胡忧淡然的说道。
为了这一战,胡忧已计划了两天。以前就算是进行几十万人的大战,胡忧都没有花过那么多的时间在布局上,可见这一次对胡忧来说有多么的看重。
一百五十一个士兵,听到胡忧的命令,全都忙碌起来。有挖坑的,有灌水的,似乎干的都是与作战无关的事,却没有任何一个士兵提出疑问。因为这是胡忧让做的,他们都对胡忧充满了信心。
魔族军营里的最高指挥官名叫巴拉,他并不知道一个他惹不起的敌人,已经把刀架到了他的脖子,此时还在抢回来的女人身上发泄着。直到士兵冲进来报的有部队正杀向军营。
“你说多少人?”巴拉傲慢的挖着耳朵:“一百多人族就把你给吓成这样,你是不是早上起来没有吃饭,吃的是屎!随便派一个十人队去干掉他们就行了。快滚!”
“巴拉大人,那些人打出的是不死鸟军团的旗号。”士兵提醒道。他隐隐的觉得今天这事有些不太对。
“那又怎么样,啊?那群女人指挥的部队,整个就是娘们军,掉了会像老鼠一样躲起来,他们还能干什么?我再多给你十人,解决不了他们,你就把自己给解决了!”
“少帅,敌营派出二十个魔兵,要不要发出指令,让他们退回来?”大韦在说话的时候,那手心全是汗水。不是怕,他是兴奋。他一辈子都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能见到胡忧,并和他一起战斗。
“二十个魔兵而已,消灭他们不就得了?”胡忧冷笑一声。老子已经打发出不死鸟战旗,这些魔族还敢托大,那也就怪不得老子捡便宜了。
大韦刚想提醒胡忧魔兵战力强大,二十个魔兵已经足顶两百人族,胡忧已经加快速度迎了上去,在大韦惊讶的目光中,一颗魔兵的脑袋已经冲天而起。
“杀!”不死鸟军团士兵受到胡忧的鼓舞,一下全都热血冲脑,连心中最后的顾及,都抛进了九州河。
杀!
杀!
杀!
只有鲜血,才能洗去心头的怒火。为战死的兄弟,为受欺压的百姓,杀!
巴拉怒了,二十个魔兵居然被百多个人族杀死,这对他来说是耻辱。他要用自己的屠刀,去砍断这些耻辱。
全军出动,巴拉挥动着大手,上衣都没有穿,只随便套了条裤子就冲出了大营。铠甲?对付百来十个卑微的人类,还需要铠甲吗?
胡忧的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意,事情的发展比他想像中的还要更顺利。
这很好,相当好。
同样的举起了右手,胡忧的命令不是进攻,而是有目的的后退。百来个士兵,紧守着胡忧发出的命令,尽管有些士兵杀红了眼,错误的认为自己有战胜更多魔族的能力,但是在胡忧的撤退命令下来的时候,他们还是毫不犹豫的,执行着胡忧的命令。不为别的,只因不那是胡忧的命令。
巴拉跟本没有把人族放在眼里,胡忧的撤退在他的眼中是害怕的表现。他早就知道这些人族都是胆小鬼。
“吼,来吧,你们这个臭虫!”巴拉用力的捶打着自己的胸膛大叫着。
“是吗。”胡忧轻轻摇摇头,这世界没有脑子的人还真是多呀。
所有人都知道自己亲手布置的陷井在哪里,没有哪个笨蛋失足掉进自己挖出来的陷阱中。
随着脚步的速度移动,原本在人族身后的陷阱,被移人族和魔族之间,人族依然在后退,他们已经做好了看戏的准备,而魔族完全不知道,前方的路将会有什么在等待着他们。
用陷阱对付魔族,以前不是没有人想过这个问题,但是从来都没有人实际运用过。因为魔族太过强大,没有人会相信那种普通得只有笨笨的野猪才会掉进入的陷阱,可以陷入魔族。
人类总是很善于运用自己的脑子,有时候也有运用得不怎么对的时候。人族自信陷阱可以对付野兽,那是因为在人族的眼里,野兽很笨。同理,魔族在他们的眼里,却一点都不笨,加上**的强横,所以大多数人都不相信陷阱对魔族来说是有用的。
一开始,胡忧也不敢确定陷阱是不是可以对付魔族,但是经过观察,胡忧认为那是可行的。
事实证明胡忧是对的,没有任何预警的魔兵,跑着跑着就突然掉进了陷阱里。从来没有遇上过的情况,让他们感觉对了恐惧。凄厉的惨叫,扰乱了更多的魔兵。
继续向前冲,会掉进陷阱,左右后三个方向也并不安全。一样有落入陷阱的危险。
“少帅,我们成功了。”大韦兴奋的叫道。他就知道,胡忧一定可以带领他们取得胜利,从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胡忧的名字,就代表着胜利。
“还差一点,弓箭准备,给我瞄准了!”胡忧冷冷的看着那个像傻子一样正在迷茫的魔族指挥官,胡忧甚至没有兴趣去知道他的名字。
“瞄准他们的眼睛,我们兄弟们都知道的,这次看我们的!”大韦大叫着去传达胡忧的新命令。
要战胜魔族很难吗?
以前,确实是这样的。不死鸟军团与魔族的对战,并不是全败,只是每一场的胜利,都付出很大的代价。
而这一次,他们的胜利来得那么的轻松,因为他们有胡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