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我皮实,身体素质好,冻不死的。”
“就不用去医院了吧……”
主要是不想吃药。
而且这么点小病,就去医院,说出去还不得被人笑话?
“也行,但是必须吃药。”
“……”他就是因为不想吃药才坚决不去医院的啊!
老大怎么这个样子!
“我……也不想吃药……”
“阿嚏!阿嚏!”
“阿……阿嚏!”
伊默又接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
眼泪流个不停。
挺难受的。
“哦,随你。”嬴君初一脸“我懒得管你”的表情。
爱听不听。
反正难受又不是我。
“……”伊默没敢搭话。
嬴君初不管他了,知道他皮实。
但是萨克有寒疾,就得必须在医院了。
伊默看着她离去的背影,长长的吐出一口气。
太好了!不用吃药了!
感觉世界都是美好的!
“阿嚏!”
……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他们已经在撒哈拉待了十三天了。
她需要的数据也全部整理出来了。
这里的消费水平也是存在着极端的两极分化。
撒哈拉以北地区经济发达,消费水平普遍偏高,而以南的地区经济比较落后,消费水平普遍偏低。
这里的新鲜食材的价格真是高到离谱,不管贫穷还是富裕,几乎每家每户都要购买绸缎和银饰。
结婚嫁女儿必备品。
这里的商品单一,价格离谱,市场一大片空白,商业呈现出了畸形发展。
嬴君初准备离开撒哈拉了。
临走之前,她让伊默去桑德拉家接走了那个小奴隶。
伊默一去就是一上午。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被桑德拉吃了呢。
下午两点的时候,伊默才带着这个小奴隶在国际旅馆现身。
小奴隶一身衣服很破烂,堪堪蔽体而已。
头发凌乱,身上有很多伤痕,白嫩的手臂上又多了好几条新鲜的抓痕。
像是刚和别人打过架。
小奴隶跟在伊默身后,一脸怯弱,神情紧张,深深埋着头。
他一直都跟伊默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眼神中透露着畏惧。
一看到嬴君初,小奴隶眼前一亮,一个劲朝她所在的方向跑去,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抓住了嬴君初的衣角。
只那一瞬间,小奴隶又像是触电了一样,突然放开了她的衣角。
怕弄脏她的衣服。
伊默:“……”
我已经不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大帅哥了吗?
小孩竟然都不喜欢我了!
害!
老大果然还是老大,男女老少通吃。
实名制羡慕。
“怎么现在才回来?”
“害!别提了!那个糟老头子非要拉着我吃饭,我也不想浪费时间,但是盛情难却啊!”伊默一脸无奈的样子。
“……”你确定不是因为你自己想吃?
谁不知道伊默的性子,眼前有好吃的整个人就走不动路了。
别人赶都赶不走的那种。
“这小孩真是挺可怜的,父母早已经离世了,我还打算去询问一下他的父母愿不愿意让他们的孩子跟我们走呢?结果桑德拉告诉我,他的父母几年前就离世了。”
小奴隶的父母自然也是奴隶。
在这里,奴隶只能和奴隶结婚,生的孩子也只能是奴隶,所以奴隶会世世代代为奴,一直延续下去,无穷无尽。
直到绝种。
当地的人根本就不会把奴隶当做人来看待,奴隶处于社会的最底层,他们认为奴隶是最低贱、最肮脏的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