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
脑中千般念头万般思索一并闪过,最终在马飞鹏脑内形成的概念仅此一字而已。
钱必须要有钱,只有完成了最原始的资本积累,我才能完成我想完成的一切!
心头发狠,手中一并加力,点燃的木棍狠狠敲击在一头灰狼的头上,烧焦了后者身上皮『毛』的同时给予了它的头骨一记重创。在火焰的威慑面前,这群天生怕火的灰狼根本发挥不出自己十分之一的水平,很快就出现了伤者甚至亡者。洞窟内的老弱仍在撤离,那些留下来殿后的成员也在奋勇抵抗着马飞鹏的进攻哪怕这会可能会让它们丧命。
“喝!”口中发出一声暴喝,马飞鹏手中的大棒用力锤下,直接杖毙了一头狼。然后他暂缓呼吸重整架势,静等那重新燃起。他手里提着可怖的木棍,背着火堆的辉光和洞口的亮光站在通道中央,脸上背上光辉交错。若是这支狼群日后能逃出生天并繁衍出自己的文明,那马飞鹏绝对是它们神话中的恶魔化身!
不过幸好这钱来得可不算困难!
狞笑着踏出一步,面前的狼群立马后退一步。尽管它们的双目仍旧充满仇恨,尽管它们咧开的嘴角仍在嘶吼着愤怒。但是在它们的行动当中,那一股锐利的杀意却是已然不在。
此刻的狼群早已生出退意。
擒贼先擒王,杀了敌人的老大就能对敌人的作战意志产生不可磨灭的伤害。再加上马飞鹏用火把在它们与精神上的双重创伤,它们早就放弃了与马飞鹏继续n的念头。说到底,这群野兽虽然比它们地球上的同族给力了不知道十几倍,但在马飞鹏面前却还是小菜一碟!
“逃跑吧!”马飞鹏狞笑着,但他的内心却是紧张无比他知道这群狼在离开的时候肯定是要报信的,所以此时此刻,留给自己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逃跑吧!在无法抵抗的灾难面前逃跑吧!”他又大吼了一声,听不懂人话的狼群以惊恐与惊怒交加的狂吠作为回应,但脚下毕竟没有移动一步它们知道自己的背后还有自己需要守护的同伴,它们不能就这么逃走!
但马飞鹏已经不想再理他们了,自己的时间已然不够。他必须抓住一切机会他手中仍旧高举着长枪,脚步却是在悄无声息中缓缓地靠向了狼王尸体的位置。
“滚!”马飞鹏用尽全身力气,狂怒喝道。手中长枪一顿『乱』舞,通红的火焰在空中掠成一条条通红的匹练,似乎马上就要缠上某头狼的脖子将其绞杀至死。马飞鹏的威吓似乎击溃了狼群心中的最后一道防线。它们不在对狼王的尸体有所怀念,而是开始溃逃!
先是一头狼的身子朝着的方向稍微侧了那么一下,虽然它自觉这不过是为了调整姿势以更好地应付敌人,但在某些别有用心的狼眼里这或许也成为了它“打算逃跑”的象征。眼看有同伴为自己壮胆,那头本来就笃定主意想跑的狼立马就抢先一步跑了出去。再然后或许是其他狼也生出了逃跑的念头?又可能是那群蠢蛋只不过是因为智商低下而选择了跟风,但总之在第一头狼做出了自己的“表率”之后,其它的狼种便再也按耐不住自己心中莫大的恐慌了。没出两分钟,这群数目起码也是将近两位数的狼马上就跑了个精光!
颇为滑稽的一幕在自己眼前上映,马飞鹏来不及再笑,飞快地动弹了起来。眼看四下的威胁已然不再,他马上就抛下了自己手中的木棍,迅速跑到火堆旁边将其中甚至还在缓缓燃烧的藤条抽出来打灭。他将好几根藤条打成死结,然后冲到狼王的尸体旁边,将那一整个石头大小的尸体用这延长过后的藤条绑在了自己身边,整个打包带走。0点的攻击力强行突破常规重力,只一下就把它抬到了自己身上!
没错,马飞鹏处心积虑,为的也不过就是这具狼王的尸体而已准确地说,是它的骨头。
现在的时间背景是“殇月之夜”以前,现在的遗迹大陆虽然还没有拿到那堪称能化腐朽为神奇的遗迹之力,但某些超脱地球自然界的强大个体也是存在的比如马飞鹏那高达14倍常人的攻击力,又比如狼王那明显能把达尔文气活的个头。如果平行比较一下的话,这里的个体战斗力大概也就相当于金庸武侠的样子。总的来说,这里算是一个“微武”的世界。
但既然有最起码的“微武”存在,那就定然免不了一些常见的武侠设定也会在这个世界中出现。“天材地宝”的设定就是其中最显着的一环!一般而言,狼王这种种群之王的战斗力无疑是十分强大的,因此在将其击杀之后从对方身上拿到的收获也当然是十分丰厚的它那在千征百战中打磨得坚硬无比的骨头是打造装备武器的上好材料,若是将其拖到哪个大城市去卖的话,说不定还能在哪个贵族老爷手里卖出天价呢!
让我和这群畜生和睦相处?那还不如我直接把你们全干掉用你们的骨头完成我的资本积累更快更划算呢!
喜欢叫我走套路?抱歉,我就是不按套路走!
最后抬头看了一眼这个狭小的洞窟,马飞鹏笔直向那洞口光芒所指的方向冲锋出去!
当然在走之前,他也没忘了再从地上捡几块尚未被那可能带着狂犬病的狼嘴玷污过的烤肉块放在自己嘴里嚼一嚼。毕竟不管怎么说,变了乞丐马飞鹏现在也估计有几天没吃饭了,饿着肚子是发挥不出完整的战斗力来的。
重见天日之后,马飞鹏第一眼看到的是那山腰下面被什么东西惊得群飞而起的丛杂鸟雀结合洞窟狼群之前的“通风报信”,这肯定是在朝着这边集结过来的其它捕猎小分队。按照那些飞鸟的位置来看,离马飞鹏最近的那支小队也不过数百米距离而已。若是再给它们两三分钟,自己的逃跑计划恐怕还真要麻烦不少。
但是它们也注定没有这个机会了。
两三分钟时间可以让它们跑出数百米,但也足够马飞鹏跑出数百米。马飞鹏环顾四周,根据太阳阴影的位置判断出了自己当前的地图位置,然后闪身朝着自己预定中的“南方”跑去。
“真特么惊险”马飞鹏话音刚落,眼前场景就开始了变换。
这一次,幻境似乎有意要节省他赶路的时间。待他再次收回心神时,他已经眉清目秀地出现在一道巍峨雄伟的城墙内部了。不同于马飞鹏之前的被动跳转,这是幻境第一次按照他的临时起意推断后续剧情并自动跳转场景。这座城市是马飞鹏自己亲自选定的,它的名字叫“屋”,属于幻境设定中的另一座王国。距离马飞鹏之前的位置大概10天脚程。在马飞鹏打定主意要前往这里后,幻境就根据他的选择直接跳过了他赶路的十天,这倒是显得非常方便。
背后的狼王尸体还在,但也被自己当一路的口粮啃掉了一大半。检查了自己最重要的战略物资后。马飞鹏低下头去,开始打量自己身上的服饰。
一件长袖皮袄贴身但不臃肿地搭在马飞鹏身上,淡蓝『色』的绸缎上星罗棋布着朵朵金ns沙砾般的烫金『色』花纹锦绣,足有大拇指肚大小的暗棕『色』纽扣好似那天龙凤雀不怒自威的硕大眼瞳,此刻正死死地盯着他面前的人如果有的话看,使得马飞鹏浑身都仿佛充斥着一种雄浑遒劲的气场,好似一位从未吃过败仗的常胜将军而相比于他的上半身来说,马飞鹏的下半身显得要掉价许多一条普普通通的褐『色』皮质长裤,更下方则是一双更加普通的布鞋。不过好在他上身还有一件类似长袍的金ns华丽衬衣从上身的裤腰里伸出来罩着自己的双腿,这样搭配下来也便不算是掉价。总而言之,马飞鹏现在的这身行头就两个字装『逼』!
这富炫得可真是太耀眼了,先不说那裤子和鞋子是个什么材质,光是他这一件气质不凡的上衣和内衬就足以抵上一个小康之家的绝大部分收入!
当然,这也在马飞鹏的计划之内。为了他的谋划,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弄这么一套看上去很牛『逼』的服饰来为自己撑场子。至于这套衣服以前来自哪里那可就不关他的事了不是么?
颇为自得地笑了笑,马飞鹏将那个倒霉蛋的尸体从自己脑海中赶走他本来就不在乎别人的生死,更何况是幻境里?打理了一下自己的行囊,马飞鹏的目光重新集中到眼前的磅礴建筑物上。
佣兵商会。
佣兵商会算是佣兵公会的前身,和它后来的功能类似,也是“管理大陆上的佣兵们”。当然由于多添了一个“商会”,佣兵商会要管的事情不仅有佣兵的就业问题,也当然要处理一些商路安全和买卖贸易之间的事情。而且不同于后世的统一结构管理,现在的佣兵商会还处于各方竞争割据的状态,一个王国或许有很多商会也说不定。当然,把它们理解为“中世纪版镖局”也自然是可以的。
马飞鹏此行的目标也正是这里。
调整了一下自己的仪态,马飞鹏带着自己身后已然在路上被自己啃得血肉不全了的狼王尸首迈进了大门然后刚一入场就从大厅里的佣兵们那里招来了一大片惊悚与震撼交加、崇拜共羡慕一『色』的眼神。
马飞鹏体味了一下这难得的寂静,然后轻蔑而故意地冷哼了一声:
“哼!”
这语气,简直就是在说“一群没见识的乡下猴子”。
但是,他如此招摇而装『逼』的举动却并没有招来任何愤怒或是怨毒的眼神,或者与其说愤恨,在马飞鹏冷哼了一声之后,这些佣兵们的眼神中的敬畏和羡慕却反而更多了一些。
因为不管怎么说,马飞鹏背后背着的可是一头狼王的尸体啊。
“狼王。”
“狼王
“狼王!”
这可是一头狼王啊!
首先从个体战斗力来讲,狼王本身就属于那种很难杀死的类型。虽然马飞鹏好像两千字就弄死了一头,但他是占了大便宜又从眼眶取了巧才弄死的。若是要比硬实力的话,一头狼王的攻击甚至能达到150多,几乎是马飞鹏的两倍、幻境中普通人的6、7倍!这样一个怪物摆在他们眼前,不让他们组一个十人规模的小队都拿不下来!
然而狼王之所以为狼“王”,它岂有和人类单打独斗的可能?
一个狼群至少也有二十来条,大群落的规模甚至能达到上百头,指挥千军万马发动冲锋的狼王就是没有小半支正规军从旁辅助也绝对拿不下来!
但是现在,这个年轻人竟然直接就背了一头狼王的尸体进来?而且看他的模样,他好像还没有其它同伴帮衬?
这可就不得不令人生叹了。不管他是用了什么手段,但能以一己之力取得一头狼王的尸体,那就值得他们肃然起敬!
然而更令人想不到的事情还在后头。
“一头狼王尸体,三个精英头骨,你给我多少钱?”马飞鹏仍旧板着那张的死人脸,走到一个像是买卖物品的柜台面前问道。他的声音不大,但是对于,这却好似是另一道晴天霹雳
微武的世界中,怪物的尸体是宝藏的大头,但其它一些奇妙的小件玩意也是价格不错的东西例如狼族精英的头骨。这些精英平日随着狼王作战,长期战斗的磨练虽然没有强化到它们的全身筋骨,但它们的头骨却也变得十分坚硬了。若是能加以打磨,做头盔还是很不错的。
但不管怎么说,你也要先弄死几头狼族精英来啊?
狼族精英是狼王身边的护卫,是狼群中实力顶上的那一批。现在这家伙不仅拿出了狼王的尸体,更是拿出了狼群精英的尸体,于是那也便意味着
“天啊不仅有狼王的尸体,精英的头骨竟然也在?”
“如果他是靠什么阴谋诡计或是平白捡漏才杀死狼王的话,那这精英头骨如果他连精英的漏也一并捡了,那他的运气也未免太好了吧?”
“不,这不应当是什么运气。”
“对,这根本不是运气。”
“这是力量啊!”
“难道说他是从正面堂堂正正击溃一整支狼群的?”
一个人打穿一整支狼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