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四章最漫长的一小时
13时50分,红衫军全线抵达战场中央——两座农庄一线,同时,其最初袭占农庄的部队作为前锋开始向法军主阵地走去。
只见这支红衫军前锋分为三路行军,每一路皆排列密集,虽人数不一,却皆是横面为一个连、纵深为若干个连的纵列阵型。
路易见此情景,立时便明白对方指挥官并不简单。因为在约一公里的距离下,若横面展开,以三行线列阵型前进,极可能被骑兵伤及侧翼,唯有以这种纵列阵型行军,才可能在行军中抵御骑兵的突然袭击。
纵列行军有两大优点和一大缺点。优点之一是能在触敌之前选择战斗方式,或是在百米之外变阵为横列,或是在百米之内展开冲锋,进行白刃肉搏。优点之二是比横列阵型更有机动性,能轻易以完整阵型完成向两翼转向。不过,密集排列下的纵列行军是成也于此,败也于此。密集纵列因密集和纵列而能防御突然袭击,获得机动性,却也因此更易被火炮造成大量伤亡。
“九百米、八百米……就是现在。”路易默数着与敌人的距离,等待着炮声响起。
轰鸣的炮声于14时整响起,两处火炮阵地共八十门火炮一时间齐鸣。轰隆的炮声仿佛要将地面震裂,但它共容易将人心震裂。多场战役下来,路易已习惯于将如此多的火炮放在如此狭窄的地域,并让它们共同发射。
硝烟弥漫在空气中,并随着空气往四周发散。不只是炮兵阵地,就连在第二防线的路易也闻到了硝烟的味道,不过,此时的他并不介意这战场上的味道,他更是在享受着八十门火炮所鸣发出的美妙乐章。相比起莫扎特当年在杜伊勒里宫的演出,他觉得今日在此听见的火炮声反而更为绚烂动听。
实心弹划着弧度或自头顶落下,或自正面袭来,又或落地反弹,红衫军三路纵队一时受阻,虽仍继续行军,可速度却慢了下来。
八十门火炮威力十足,可正在行军的红衫军至少有七八千人,在分为三路的情况下,八十门火炮并未集中全力攻击一处,而是等分成三份,分别向三路红衫军发射。因此,三路红衫军虽然均遭炮击,均因炮击减缓行军,并均因炮击有所动摇,可仍然队伍齐整。
路易深吸了口气,暗想道:“原以为只有普鲁士人可以在精密炮击之下继续从容行军,想不到英格兰人也可以,看来红衫军并没有我想得那么不堪。”
去年维森塔尔战役时,普鲁士人的纪律和勇敢令他震撼,虽然红衫军的表现比普鲁士人有所不如,可也远超他之所料。他原以为只能和殖民地叛匪、北美印第安人交锋的红衫军根本不堪一击,而今却不得不承认自己轻敌。不过,他轻视的只是红衫军的单兵素质,并未轻视红衫军的人数,故而他的轻敌并不会带来什么不可想象的后果。
炮击虽无法阻碍红衫军的行军,可那是因为使用的是实心弹,若改换杀伤面积更大的榴霰弹,情况便会不同。不过,正是因为路易不敢轻视敌人庞大的规模,所以才不准炮兵在初时便使用榴霰弹。对他而言,榴霰弹是最后的决定性武器,绝不能在前锋战时便白白浪费。
14时10分,两军相距三百米,红衫军开始自纵列变为横列。
“想利用传统战术吗?这样正好!”路易非常庆幸敌人未直接挺着刺刀冲过来,如若那样,他宝贵的近卫军便会遭受重创,毕竟第一线的两个旅一个团总人数也不过一万而已,肉搏可不需训练,刺刀的杀伤力也比不可靠的火枪弹丸更大。
近卫军的每个营都配有一个装备了德博蒙步枪的散兵连,科西嘉步兵旅和凡尔赛步兵旅共有六个营,故而也就有六个散兵连。红衫军变阵之时,这六个散兵连突然跃出大部队阵地,跑到了阵地前一百米之初。同时,编制上不属于近卫军的奥热罗部也派出了三个散兵连,部署于阵地前一百米。
自德博蒙步枪和散兵战术在维森塔尔战役大放光彩后,路易便想着大量装备射程长和射速快的德博蒙步枪。海军陆战队是他的第一个试验地,近卫军是第二个。实验的内容并不特殊,仅仅是将原先的一个营中的一个连改为散兵连。
近卫军皆为线列步兵,装备的是制式步枪,施展的是正规线列战术,其一个营有八个连一千人,将其中的一个连改为散兵连并不会有什么大碍,况且,德博蒙步枪也能安装刺刀,散兵连必要时也能用来组成线列阵型,这一点在守卫农庄的那两个营撤退时便能看出——当时,散兵连也和正规连一起组成了方阵。
当然,试验的并非只有编制,还有战术。散兵连之所以会一起离开阵地,这并非是因为上级长官临时下令,而是因为既定战术如此。散兵既然被配置入营,那他们如何配合线列步兵作战便十分重要。路易会大费周章地将轻步兵旅升格为第三近卫步兵旅,并将营级编制修改,其目的便是为了验证散兵投放入营之后的效果,所以他也就亲自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战术条例。
到达前方的散兵一字排开、错位有序,并全部单腿跪地。红衫军此时正好变阵完毕,再度向前走去。散兵与其相距不过二百米,德博蒙步枪的射程在一百八十米以上。因此,红衫军不过刚开走,枪声便骤然响起。
德博蒙步枪无法成为线列步兵的制式武器,因为它是来复枪,枪管内刻有膛线。膛线有助于提高射击准度,但频繁射击也会造成膛线磨损,加之德博蒙步枪比普通制式火枪有更高的发射速率,因而磨损率也就更高。将德博蒙步枪大量装备,或许可在一两场战斗中依靠射速获取优势,可枪管内的膛线也可能在这几场战斗中磨损,最终只变成和普通步枪一样的庸俗品,解散轻步兵旅的原因便在于此。所以,与其大量装备,不如只装备给少数经验丰富、射术超人的神射手,再为其配备合理战术,效果或许更好。
德博蒙步枪一分钟能发射六发子弹,熟练者可发射八发子弹,正好适合无需一齐排射的散兵使用。
子弹如雨一般向红衫军袭去,且大多均能命中,自然他们纪律再好,成为死人之后也无法再前进。一分钟不到,恐怖的事情出现了。一分钟前还在前进的七、八千红衫军,一分钟后开始全线撤退,他们中的许多人不是倒地死亡,便是卧地呻吟。
“成功了!”路易兴奋地喊了一声,情况比他想象得更好。他只是想让散兵起到骚扰、挫其锐气的作用,却未想到区区一把火枪居然有此威力。但他也知道,这多半也是使用德博蒙步枪之人均是神射手的缘故。
然而,红衫军的数量优势还在,战斗不可能如此轻易取胜。
火炮轰鸣声响起,但这一次路易却犹如听到了噪音一般刺耳,原因是这阵炮击声来自敌方阵地。
数支红衫军开始前进,他们以营为一条长方形横列前进,战场上一时间出现了十数块由士兵组成的长方形。
密集的阵型更适合德博蒙步枪发挥威力,但同时也会对士兵造成巨大的压力。随着敌人的接近,散兵开始动摇。自敌人进入射程后的一分钟内,他们向敌人开了无数枪,担当敌人进入百米之内时,他们开始往本方阵地跑了。
这也是战术条例——当散兵与敌人相距不足百米时,散兵应立刻撤退,退至所属营的侧翼。
散兵的撤退在路易的意料之中,也在计划之中。除了火炮,他从不相信任何武器能造成大规模伤害。
悦耳的乐章再度响起,这一次的并非是实心弹,而是榴霰弹。不过,在火炮将红衫军阵型击散之时,路易却并未下冲锋令。因为红衫军人数太多,主动进攻只能挫其前线,无法摧毁更多。
“他们来了!”勒费弗尔提高了警觉。红衫军一部已经与位于第三近卫步兵旅前方百米处的奥热罗部展开了枪战。在此距离下,担任全军预备队职责的勒费弗尔自然需要全神贯注,他准备随时去顶上空缺。
“别紧张,现在不是紧张的时候。”路易语气镇定,可他的手却以一种非常力握着缰绳。敌人与他只有一百五十米,这是他第一次如此靠近敌人、靠近死亡。
14时30分,红衫军开始对法军阵地进行冲击。第一波进攻被轻而易举地挡下,进行这波攻击的红衫军在进攻之前便被法军的火炮折磨得士气大减。但是,其后的第二波、第三波进攻却未如第一波那么容易。两军或是在三十米距离下互相射击,或是纠缠于短兵相接的肉搏中。
路易忘记了敌人进行了几次进攻,他只在等待着机会。自14时30分开始,在经历了最漫长的一个小时后,他终于等到了。
ps:历史上的弗格森步枪没有大规模装备,但其实不应该是英国人思想观念陈旧,而是弗格森步枪成本高,且维护保养困难。不过,也因此无法了解它大量装备后的效果,这一章只能想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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