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克和布里亚特,还要在柏林待几天。
高斯孤身一人,没必要干等,约定好时间,就决定先去汉堡。
汉堡距离柏林,也就几百公里,其实不远。
几百公里距离,要在艾泽拉斯,肯定要飞过去,但现在不用,可以直接传送。
直接传送,就需要借汉堡的三维经纬,来确定一个空间道标。
不过,汉堡的三维经纬,高斯无法靠精神感应,只能查找数据计算。
实际感应三维经纬,本来就只适用于,超短距离的传送。
超短距离传送,当视野有建筑遮挡,无法进行闪现时,就会用到。
远距离传送,地点超出感应范围,需要利用地图、地球仪,来计算三维经纬。
高斯早有准备,已经托弗拉克,买了一堆地图册和地球仪,放在了随身空间。
取出地球仪,他找到汉堡,一分钟不到,就确定了传送道标。
虽然地球仪上,没显示海拔高度,但汉堡的真实海拔,他其实也用不上。
毕竟,汉堡是一座城市,不是一个准确地点。
缺乏必要参照,高斯也没办法将传送地点,准确定位在圣保利区的唐人街。
他实际是以,汉堡的经纬度加三千米海拔,来定的三维经纬。
这也就意味着,高斯传送过去,将会在高空出现。
虽然到时难免,要从数千米的高空下坠,但对高斯来说,一点也不为难。
高空下坠,法师的缓落术、牧师的漂浮术,这时都不算好用,最好用的法术,其实是另外三种,一种是法师的闪现术,一种是德鲁伊的飞行形态,还有一种是术士的恶魔变形。
由于高斯身为人类,却兼有联盟和部落所有种族的特质,故而德鲁伊变鸟的飞行形态,他实际掌握了四种,即小鸟形态、大蝙蝠形态、大乌鸦形态和月翼形态。
能够变身为鸟,自然不惧高空。
恶魔变形施展出来,也有一双翅膀,和德鲁伊变鸟一样,同样能飞。
闪现术更不用讲,高空视野开阔,无物遮挡,抬脚就能落地。
三种法术都好用,不过高斯对闪现术,还是情有独钟。
把事情交待好,他一过中午,就在图书馆天台,发动了传送。
下一刻,高斯便出现在了,一座城市的上空。
汉堡这时,已经在脚下了。
高斯视线一扫,就认出了易北河,然后选在汉堡郊外,一个闪现,就下到了河畔。
他以巫师帽,先变身成一个典型的德国人,而后才沿着易北河,向城市走去。
汉堡就在易北河北岸,他沿河而行,不久就到了港口。
由于易北河,直通北海,所以这港口,既是河港,又是海港。
虽然看得出来,港口遭过零星轰炸,但大小船舶,进出熙攘,依旧是很繁荣。
高斯很有兴致,在港口绕了一圈。
不过,或许是因为战争的缘故,港口里有很多船,都是在调运战争物资,有从德国装船运往北非或地中海的,也有从其他地方回德国,到港口卸货的。往往这些海船,周围都有党卫军或盖世太保,在暗中守着,高斯一时大意,没有察觉,就被四个便衣军警围了上来。
领头的便衣军警,目光警惕,打量他几眼,就盘问说:“干什么的?”
高斯脑筋一转,先是笑而不语,等那四个便衣军警不耐,才瞬间面容一肃,站直了身体,学着跳跃者巴图克在黑红三角的姿态,单手握拳,轻呼道:“九头蛇万岁!”
“九头蛇万岁!”
立刻,其中一个军警,面露狂热,也以同样姿态,喊出一句口号。
虽然穿了便衣,看不出他是党卫军,还是盖世太保,但无疑,他是九头蛇的人。
假货遇到真货,其他人或许会尴尬,但还好,高斯骗人骗惯,已经成了戏精。
他目光立时一热,看着那位军警,很有风度,点了下头示意。
这姿态一摆,在有眼力见儿的人看来,自然会认为,高斯至少是个头目。
果然,那位跟着喊口号的便衣军警,似乎备受鼓舞,当场给他敬了个纳粹军礼。
两人一唱一和,可就让另外三位军警,显得十分尴尬。
他们就算有靠山,靠山若不够大,也没胆得罪九头蛇的人。
高斯心中暗笑,朝喊口号的军警,稍一示意,就自顾自转身走了。
那三个军警,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却是谁也不敢相拦。
高斯离开港口,就按记忆的地图,来到了圣保利区。
圣保利区的唐人街,是华夏人在德国最大的聚居地。对华夏稍有了解的人,到了圣保利区,几乎连找都不用找,只要看见,哪里阳台上,晒着床单被褥,哪处街道边,挂着竖匾招牌,基本就可以确定,那里就是唐人街了。
高斯一到唐人街,眉头不由自主,就皱了起来。
他实在是没想到,汉堡的这个唐人街,会萧条到这种地步。
当然,所谓的萧条,不是说唐人街,就很少人往来,实际正相反,来往的人还真不少,只不过,街上只有一般商铺开着,另一半则闭了门扉,根本没在营业。
营业的,无一例外,都是德国人的商铺。
华夏人却没有一家商铺,在开门迎客。
这不用说,肯定是汉堡当局,制定出了一些,限制华夏人的政策。
否则唐人街没可能,一家餐馆、洗衣铺、杂货店都不给开。
虽然不是这时空的人,但基于同族相亲,不免对此,还是有些恼怒。
随意走进一家商铺,开口一问,果然伙计就给指出了,水手馆的具体位置。
看得出来,水手馆在唐人街,还真有些名声。
当然,华夏人商铺都不许开,更不用说,水手馆这样的协会组织。
高斯到水手馆一看,发现门上,竟贴了封条。
他冷冷一笑,便转身西行,没走几步,就看到一面红墙。
既见红墙,自然就找见了,尼尔斯的餐馆。
尼尔斯开的这间餐馆,名字很应景,就叫红墙餐馆。
虽然这明显,也是一家华夏餐馆,但尼尔斯是德国人,自然开也无妨。
高斯见食客不停进出,也不由得,为尼尔斯感到高兴。
他餐馆生意不错,想来养活妻子儿女,应该不成问题。
高斯停下脚步,在门口看了几眼,然后就面露笑容,进到了餐馆里面。
一进餐馆,他就在隔墙后面半开放式的厨房里,看到了尼尔斯。
虽然六年不见,但尼尔斯身上的变化,出乎高斯预料,委实有些大。
他额头有了皱纹,鬓角灰白,似乎苍老了十几年。
不过,令高斯欣慰的是,他的精神状态,饱满而积极,不见半点颓废。
走到角落,高斯在一张空桌前,坐了下来。
才刚坐下,立刻就有一个十几岁的少女,穿着服务生衣服,匆匆跑过来,让他点餐。
“一份白云猪手,一碗......”高斯一抬头,有些发愣。
这少女眉清目秀,虽然脸上沾了点油污,但他却莫名觉得,有些面熟。
“先生,你确定自己,是要点一个碗吗?”
少女见高斯,目光炯炯,一直盯着自己看,忍不住就有些生气。
高斯反应过来,讪讪笑道:“不是,我要一碗米饭。”
少女面无表情,伸出手说:“一马克六十芬尼,请先付账。”
高斯没想到,尼尔斯这间餐馆,竟然是先收钱后吃饭。
他掏出两个马克,交到少女手上,稍一犹豫,还是问了句:“你叫什么名字?”
少女脸色一沉:“白素贞!”
“白素贞?”高斯正要摇头,却见少女唇角悄然上扬,带出一抹得意微笑。
他心头灵光一闪,终于才反应过来,苦着脸道:“白娘子呀......”
少女吃了一惊:“咦!你还知道白娘子?”
高斯没好气地说:“白蛇传的故事,我比你熟!”
少女撇了撇嘴,没再跟他废话,转身就离开了。
少女不撇嘴,高斯还认不出来,一撇嘴,她左脸颊显出个小涡,立刻就给了高斯提示。
高斯一拍自己脑袋,恍然大悟:“难怪看起来面熟,原来是汉娜!”
汉娜是尼尔斯的女儿,他之前在尼尔斯家住,还送过汉娜玩具火车。
不过,高斯上次见汉娜,还是六年前,那时汉娜才七岁,现在再见面,没想到她摇身一变,已经是一个美少女,七岁的小女孩,眉眼都还没长开,样貌和现在,自然不大一样。
高斯又朝灶台那边,看了眼尼尔斯,心中忽而,生出一些感触。
原来除了自己没变,大家竟然一个个,都有了很大变化。
尼尔斯显老了,汉娜长大了,若不是高斯在艾泽拉斯,才过了一年,恐怕当面遇见两人,也会认不出来。既然如水的光阴,在尼尔斯、汉娜父女身上,留下了衰老和成长的印痕,想必鲁婉、卢卡斯母子,这时也再不是,记忆中的模样了。
(今天开会,只有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