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头还是被叫来了,他根本就没有发现玉石上有字,这大鱼吃小鱼,小鱼吃石子,鱼肚子里有石头也不足奇,其实这个石头看上去好像很贵重,他当然不敢隐瞒交了上来。三人知道他不敢说话慌,让他下去了。
三人再仔细地看了石头上了的字,小瘟猴用刀在玉石上刻画,根本一点刻不出印子。那字虽然感觉不是那么的凸显,可细观也算清楚,感觉象浑然天成一般。
“这是天意!”冷狼说道,“起兵有什么可怕的,就算输了大不了交出兵权,回京成普通大户。我们又不举争皇位的旗帜,怕什么?可如果赢了,那好处是无法估量了,当我们占了上风的时候,想干啥不行?”
“是啊,他对我们假,我们对他更假。我们又不是提着项上人头造反,进退章有法,有何惧之!”小阎王也赞同。
“说实话,离开京城这些年了我都没有习惯。早日举了兵早日返京,管他是一世浮华还是变成平常大户,总归可以过上声色犬马的生活。比守在这颜色单调的领地强多了。”小瘟猴说了。
“老弟这话说的我心里去了,这里的女子又土又丑,哪里有京城的女子会打扮?除了我们府上的衣服是从京城定做过来的,这里的人真的是粗糙的不堪入目。”冷狼也说了。
“我们赶快写一封信,让人送去给父王吧,告诉我们所分析的时局种种,告诉他不能再犹豫了,我们三个都同意三日内举兵。”小阎王说道。
“好!”其他两人都同意。
三兄弟又举了杯。“为我们的大业,早日过上我们想要的生活而干杯。”小瘟猴说了。
“苍天既然派了公差来指引我们,我们必然是天选之人。”冷狼觉得他自己这一句相当有高度。
“要让朝云死得值得,牺牲一人崛起全家族。”小阎王说出了大家的心声,朝云是牺牲品谁都知道,可是死了他一个有什么关系呢?谁叫他又没本事,还占了嫡长子的位置。父王如此英明,却没当上皇上,错都在朝云。
三人一干而尽。
夜里,一个士兵带了信,飞奔进京。士兵身着南安王军营服饰,丝毫不作掩饰。
而另外一人却身着玄衣,趁着夜色弃了官道,从山路进京。
小阎王和小瘟猴都佩服冷狼的心计。故意让两人分别送信进京。那个明面上的人是故意对皇上做出试探的。
如果皇上路上派人劫持了信使,则说明皇上已经密切的监视了他们的一举一动。反之,则说明皇上对他们毫无戒备。
另外,他们商议一番后,还决定让父王留在城中做内应,等他们举兵的时候帮助在里面开城门。
如果城门一打开,南王北王近十万大军浩浩荡荡进入京城。局势就被他们控制了,正面交锋有何可惧?大不了屠城,看谁会认输!
三兄弟从来都觉得自己是干大事之人,从不拘于繁文缛节,道德伦理,在府上上上下下,没有任何人敢和他们唱反调,除了颜朝云。颜朝云呆板得象只蠢驴,经常被他们三人戏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