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打仗先打后勤
“嗖!”一支羽箭准确的命中靶心,深入厚实的木靶一寸有余。伴随着一阵糯软的笑声响起,林若曦仿佛精美瓷器的脸上乐开了花。
艾伦和西曼就在一边看着,看到林若曦准确的『射』中百步之外的箭靶,入木寸许,都是极为满意,西曼更是有点小得意。他凭着秦沫给他的几张简图就做出了合适的滑轮弓。林若曦这个小萝莉更是轻轻松松的使用两担弓,要知道以前她最多能用一担弓的。
其实滑轮弓就是在开弓最费力的那个点用滑轮把力道分解,用加长行程的办法来减弱开弓后持弓所需的力道。一个勉强可以拉开100磅强弓的人只能用70磅的弓,因为他拉满弓之后无力保持稳定,无法瞄准。
而滑轮弓就可以借助滑轮轻松保持满弓状态精确瞄准。后世任何一个学机械的都可以理解透彻这个原理。但是对于西曼和那些精灵弓手来说,可就是实力的绝对『性』提升了。
滑轮弓『射』速要比反曲弓慢,所以说施展连珠箭这类技能就会受限制,但是无论力量、精度都要强的多,配合精灵族的天赋『射』术,作为狙击弓再合适不过了。当然,高阶精灵还是用“夕月”那种高级货最合适,可惜那不是现在的秦沫能解决的。
而秦沫给西曼画的几张图纸分别有箭速快的、箭道平直的、手感更好的,反正他只管凭记忆『乱』画,让西曼这半拉专家去琢磨吧,早晚会找到最佳方案的。
而在西曼忙碌的忘记了白天黑夜的时候,秦沫却又不务正业去了。他在教人做鞋子,就是那种适合多地形的陆战靴子。
大员地处南方,气候温暖湿润,所以大部分人都是穿布鞋,而很多人甚至都是不穿鞋的。而看到一众精灵脚上那植物编织的美丽草鞋时,秦沫忧心不已,在战场上你可以没有一把最好的武器,但是不能没有一身好盔甲,你可以没有一身好盔甲,但是绝对不能没有一双可靠的鞋子。
北方的恶劣风雪可不是江南『迷』蒙的细雨般温顺,西伯利亚的寒风那就是杀人的钢刀啊!把自己的部曲带到那撒『尿』都要带根小棍子的地方秦沫已经是心中有愧了,再不做好保护工作而产生非战斗『性』减员的话,那自己这穿越者的名号可以当做厕纸给直接扔掉了。
大员盛产鹿皮,鹿皮靴子这种传说中的高档货就成了秦沫的军用标准配备。先用几层厚实的牛皮做成鞋底的样子,用鱼胶粘合在一起,这样踩到荆棘铁刺什么的,也算有所缓冲保护。
用鹿皮做成鞋帮,小铜帽砸上去做成鞋眼,一双简单漂亮的军靴就做好了。一众半精灵和老杀才小杀才试穿之后,都是赞不绝口,对着秦沫更是连连道谢。你们见过亲自给属下『操』持鞋子的小王爷吗?
等秦沫把分指的皮手套给做出来的时候,大家都不说笑了。他们感觉到,这个世子和以前不一样了,他不再是高高在上的世子,而是准备做一个和大家同甘共苦的主帅。
伴随着一船一船的海盐运走,然后一船一船的精铁运到了铁匠坊。铁匠按照世子给出的图样日夜不停的打造一种式样简单的铠甲。
它不如大夏的明光铠漂亮,不如叶子甲繁复,但是整块的胸甲看着就让人踏实。而直到胳膊肘的臂甲、小腿、大腿甚至小到覆盖手面的铁手套一应俱全。最后戴上只『露』出两只眼睛的新式头盔后,整个人都变成了钢铁包裹的重装甲士。
“这特么的要用多少铁料啊,以前也就是将军、校尉才能用全身甲,大头兵有一件护心镜那就是将主仁慈了,这帮家伙这次算逮着了。”林伯和一帮白头发的老头在那咋嘛牙花子,三千件全身重甲,可算把他们给心疼死了。
经过多次商议,这次出征,秦沫带两千老兵,一千新兵,外加五百精灵长弓手。其他的都从扶桑招募补齐。至于那一千新兵,都是各个老兵的子侄,这次跟着去其实就是去历练的,要不以后这些百战老兵逝去之后,大员可就后继无人了。
至于五百精灵『射』手,秦沫的意思是用轻便的锁子甲来提供防护,可是西曼和艾伦都不同意,他们的理由是铁甲会拉低精灵『射』手的灵活『性』。而秦沫却认为他们是觉得黑乎乎的锁子甲不好看,三人争吵不休,最后只好折中,用主要部位镶嵌精钢的皮甲来代替锁子甲。
现在盐场的利润一天差不多就有一万两银子,秦沫的意思是除却必要的建设费用,其余的全部用来提升武备。他知道,若想发展,必须先富起来,要富起来,必须有足够的武力来保护自己的果实不被别人摘走。
所以他告诉林伯,自己走后,海盐照常卖,但是尽量多开几条商路,不要引起有心人的注意,生出不必要的麻烦。赚回来的钱别存着,烧水泥搞水利,买精铁打造盔甲武器,过个两三年,就再也不怕了。管他明枪暗箭,都给他砸回去。
林伯和几个叔叔伯伯商量后也是深以为然,秦沫的恒王还没晋升,又违背常理的被征召去北方作战,这一连串的不正常动作,已经给他们敲响了警钟。都是战场上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心里发了狠,可不是那些怯懦的书生可比的。
“少主,属下办事不力,实在买不齐足够的马匹,他们.......他们说今年的战马都在北方卖光了,根本不需要到我们南方来卖。”
秦沫派到杭州去采买的属下给他带来了一个不算好的消息。他跑遍了杭州、苏州甚至金陵城,也不过买到了一千多匹战马。距离秦沫要求的五千匹差之甚远。
“你回去,买一些挽马先凑合着用,若是让将士们背着自己的武器盔甲走路,那么我们这仗也不用打了,都累死在路上算了。”部队所有将士普及了全身重甲,随之而来的运动能力打了折扣,若是没有足够的战马,那么秦沫的部曲就是属乌龟的,防御力足够,机动不足,只能等着别人来打他,他却追不上那些全身长『毛』的兽人。
“林伯,让那些没见过血的新兵先走旱路去帝都吧,沿途一定要让他们学会骑马,不要求能如那些草原蛮子一样的骑术,但起码不能在奔跑中从马上摔下来。”秦沫这次带的部队中有一千多新兵,他们虽然在大员也许骑过几次马,但是远远达不到纵横驰骋的标准。
“这些吃人的『奸』商,每次都是这样,我们这次措手不及,又要让他们大赚一把。”林伯咬牙切齿,头上青筋暴起,其他几位叔伯也是大骂『奸』商误国,朝廷不作为等等。
每次朝廷征召各个封地领主出征,都是那些军械、马匹、粮食商人的盛宴。他们聚集在出征的出发地,囤积大量物资,高价出售,谋取暴利。
领主们的私军不是大夏朝廷的禁军、边军,所需军械物资都是需要自己配备的,每当朝廷要出征,提前得到消息的大商人就开始囤积、惜售,只等待如秦沫这样的肥羊自动送上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