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就是没有道理。总在不经意之间,因为一个眼神,一句话,一个动作,就俘获自己的心。
依侨的一切让穆如风产生了好奇,同时也动了心。
他觉得哪怕是同命运赌一把,也要让那个女人成为自己的妻子。
同依侨见面相谈,对方并没有对自己感到厌烦。
所以这无疑给了他自信。
另外,当初他们在醉生烟其实已经发生了关系。
既然依侨一直单身,从未谈过恋爱,也就说明,那晚,她是第一次。
自己在成为军、人前,是学生,没有胡作非为过。成为军、人后,满脑子都是家国。所以也没有同任何女人发生过关系,有过什么情意。
除了醉生烟的一晚。
因此,那晚,他也是第一次。
没有前女友,前男友这样的阻隔,穆如风觉得,自己真得是太幸运了。
依侨那样优秀得女子也真得是太符合自己的要求了。
天刚蒙蒙亮,穆如风就起了床,在部队里晨跑了几公里后,就去同蓝队朗朗商量请假的事儿。
蓝队朗朗当听到他说想要请假一个月时,眉梢微挑,半是好奇,半是吃惊地问,“从你进入部队开始,从未有过请假的情况,怎么,突然产生了这样的想法?”
穆如风在部队,平日里功绩卓越,又是出色的将。即便他日日休假,也没人胆敢置秽。
然而,现在同蓝队朗朗军阶差不多的穆如风,却如此向自己的好友真诚地向自己说出实情。
不得不说,穆如风真得很讲原则,真得是一名合格的军、人。
佩服他的蓝队朗朗咧嘴一笑,“部队里也无大事儿,既然你要请假,就好好去吧。等办完了事儿再回来!”他抬眼真诚地看了他一眼,“需要同底下的人说说么?”
穆如风点点头。
“那好,如果一个月时间不够,就打电话给我,我跟上面的人说。”蓝队朗朗这个好友,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地说了一句。
穆如风高兴极了,他回到自己的寝食,将自己的军、服整整齐齐地折叠好,放进柜子里,才穿上自己的便衣,自部队里走出去。
一路上,他身姿挺拔,摆手,正步。
看上去特别地威猛。
他是个兵,有兵的里子。
步履生风,威风八面。
但他不迂腐,他很睿智。
要不然也不可能成为军区指挥使?
他第一次做回社会中的穆如风,那个德高望重的穆老爷子的三公子?
容颜俊美的他,若不是因为是个兵,一直将自己的青春赋予部队,赋予国家,想必他早已经结婚生子。
然而,类似这样的男人,往往不能吸引社会上那些富豪千金。
至少那些富豪千金喜欢整日陪同在自己身边,陪自己疯,给自己花钱的公子哥。
穆如风长了那样一张脸,却没有那样一个性格。
自部队走后,他开着自己的跑车,又去了一个枫林图书馆。
他将深之蓝所写的书全部买了下来。
其实,深之蓝是他喜欢的作家没错,可他喜欢,总是有理由的?
这次,他如此费力地买下深之蓝作家的书,其目的在于想要帮助依侨小姐。
如果自己提前看熟,亦或者背下某些重要的情节,那么依侨到时候想要知道其中的故事,便可大方来问自己,也不必被几个保镖跟着,无力抵抗了。
更何况,那些保镖背后的人,阴险狡诈。
不知道是缘分,还是什么。当他将几本书搬出枫林图书馆时。
就在门口发现了几三辆黑色的车。
最前一辆车靠边停下后,一个身穿西服,戴着手表的男人从车中走了出来。
他的脸上有圆形胎记,目光森冷。
身材魁梧高大。
“边哥,今天又要找么?”随行的一个保镖紧跟在他的身后问。
边池幽暗的眸子一递给,声音沙哑冷厉,“要找。老爷说了,《lifeandcountry》这本书一定要好好找找?”
《lifeandcountry》这本书,对于穆如风而言,再熟悉不过了?所以听到那几人说起,他的心里就开始紧张起来。
这些人大概也要查探《lifeandcountry》一书,一定是因为依侨那边没有过关?
既然如此,现在该怎么办才好?
穆如风想要同里面的人较量一二。
便将深之蓝所有的书本放到了自己的跑车里,快速地随着那几人,入得了枫林图书馆。
一众身穿西服,面容冷肃的男人入得看书陶冶情操的图书馆,自是引起了众人的注意。
那些平时看书看得废寝忘食的人,顷刻间丢了手中的书,迅速地出去了。
或许是觉得面前的人太过凶神恶煞,所以他们觉得害怕,想要尽快逃离。
然而,穆如风却是哪里有危险,就爱往哪里凑。
保镖边驰速度很快,从一个地方,找到另一个地方。
外语书从书架上翻看了好半天,都没有发现《lifeandcountry》一书?
“边哥,这市中心的图书馆也没有?”有人如此禀报。
边池咧嘴,冷哼一声,“没有就对了,想来依侨小姐也不可能会遵规守距地说出她到底看的什么书?”
听此人的口吻,充满了敌意。
穆如风的心里就很不舒服。
可是,他正想要出拳头,收拾一下对方的时候。
书架后面,突然走出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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