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震山过来,坐在了信乙对面,说道:“你们那里可有黄河以北的消息?”
“呃……黄河以北……卫州?”信乙问道。
欧阳震山摇了摇头,直接说道:“真定府。”
“还真不曾听人提起过这地名,是还在卫州以北吗?这我得回去问问老大了,一般远地的消息可能都不甚新了……”
“真定府,只要近几月的消息,特级我也定会买,回去查吧。”
信乙答应了一声后,二人短时间内再无交流。
见李兴垣去了许久,欧阳震山亦是百无聊赖,打量着信乙及桌上的那几卷纸条,忽然问道:“你们如此做买卖,就不怕有人跟你们来硬的……那不血本无归了?”
信乙笑了笑说道:“不怕,这消息都是抄录出来的,又不止这一份……即便要抢,那也……”
信乙说着,便将那下级小包掏了出来,向着欧阳震山一比划,说道:“郎君看好。”
信乙说罢,将那布包用力向地上一砸。
布包落地后,瞬间便自燃起来。
欧阳震山看向那燃烧的布包,惊奇一笑,又抬头看了看信乙,说道:“真是绝了。”
而后,二人便再无交流,又过了会儿,李兴垣拿了个五两的银块回来,收走了所有上级消息,与欧阳震山一同回了住所。
翌日,李兴垣去往县学堂讲经后,又去了牙城找到了罗县令,便直接给他展示了这些纸条。
罗县令一一看过后,心里有了些底,又要求李兴垣照着其中内容一一去探查核实,尽量多的带回证据。
李兴垣回到住所,与其他三人商量了一番,准备转天开始去各地方探查。
十月初四。
欧阳震山到茗铺找信乙时,未能买到任何信息。
十月初七。
欧阳震山先是去县衙传武,同时告知罗县令几人还在探查那些事情。
完成传武任务后,欧阳震山又去了茗铺。
“哎!郎君!这边这边!”信乙见欧阳震山来到,兴奋地向他招手。
“今天有消息?”欧阳震山走过来在信乙对面坐下。
“有!而且是特级,我们老大说,特意遣人跑了一趟北方边境,这才打听回来的……”
“行,三两?拿来吧……”
欧阳震山早准备好了一块三两的白银。
“不……不是,是六两……郎君有所不知,为打听这消息实在是……”
信乙还在试探着讲价时,欧阳震山只是稍稍一愣,便立即换了一片金叶子出来,拍在桌上。
“郎君就是痛快!”信乙说着便掏出了一个锦盒,给欧阳震山递了过来。
欧阳震山拿了锦盒,打开看了一眼便又合上,随后立即起身,头也没回的离去了。
欧阳震山回到院中,打开锦盒,展开纸条,上写:
九月三十,李存审兵入真定府,获处瑾、处球、处琪,并其母及同恶人等,皆折足送行台,镇人请醢而食之。又发文礼之尸,磔之于市。
(原文出自《旧五代史·唐书庄宗纪》薛居正着。)
(译:九月三十日,李存审带兵攻入真定府城,抓获了张处瑾、张处球、张处琪,还有他们的母亲、家人以及同党高、李翥、齐俭等,把他们打断了腿送到了行台,镇州民众都请求把他们斩杀吃掉,又将张文礼的尸体挖出,在市上行车裂之刑。)
书中代言,从此,李存勖继灭了燕国后,又收服了赵国,彻底统一了北方,期间又打的契丹不敢再次南下,便开始专心对付南边的梁国。
“终于!终于……痛快!哈哈哈!痛快!!”
欧阳震山看了消息,在院中失声狂笑。
李兴垣、独孤薇、萧恒三人恰巧此时回到院中,见欧阳震山笑的有些反常,便纷纷过来询问。
欧阳震山将那纸条递给李兴垣念了,四人心下均是莫名的痛快。
是夜,四人好酒好肉,大肆庆祝,直聊到三更,方才各自回房休息。
至此,欧阳震山的一桩心事,终于算是了了……
翌日起,四人依旧照着信人帮给的那些信息,一一去搜集证据。
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相信这四个相对年轻的外乡人,搜集证据一事也并不都是一帆风顺。
十月十七日。
李兴垣去往县衙传武,顺便密会罗县令。
但罗县令因公事繁忙,白直们也要在公堂上值班,也只得让李兴垣在堂外等候。
李兴垣便找了个空档与罗县令商量着,过了午时再来,而后,便径直回了宣宜坊。
午时过后,李兴垣再次来到牙城门口,出示了令牌,便径直进去。
此时,李兴垣身后悄悄跟上来一健硕老者,衣着朴素,腰间还别着一柄短斧。
牙城守门兵刚要阻拦,却见那老者指了指已然进去的李兴垣,意思是跟着他一起的。
连日来,李兴垣经常持令牌出入,也带过些寻常百姓进入牙城,因此牙城守兵便没有阻拦那老者。
于是,那老者便跟着李兴垣也进了县衙。
而李兴垣也发现了那老者,见牙城守兵都没阻拦,便以为那是个来县衙上告的百姓,没过多注意。
李兴垣进了县衙,得知罗县令还在审案,便直奔公堂而去。
那老者便也跟着过去。
李兴垣到达公堂大门前时,罗县令刚好了结了最后一桩案子,正待要休息。
李兴垣缓步进入公堂,刚准备上前找罗县令时,却听身后那健硕老者忽然大喊一声:“你们这帮当官的!断百姓生路,你们也别想好活!”
那老者喊罢,举起短斧,冲进了公堂。
堂上所有人都未反应过来,均是愣在了那里。
唯独李兴垣忽然转身,横剑面向那老者。
那老者觉得无法绕过面前的年轻人,便将手中的短斧向着罗县令奋力丢了过去。
李兴垣也未想到那老者会忽然丢出短斧,只得尽力举剑去挡。
然而,那短斧还是从李兴垣身旁飞过,向着罗县令的方向而去。
堂上众人一阵惊慌。
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