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我上去的时候空气中还漂浮着腐肉的气息,但我明显感觉,这股味道比我们下去的时候要淡了很多,而我所说的那一股气味,则是另外一种,从这堆满杂物的车库内散发出来的。
“看你的样子,像是闻到了什么?”
方源一上来就看着我,似乎觉得我的脸色有点儿不对。
其实刚开始我还不确定,但就在我准备告诉方源我的这个推测时,正在一旁搜索物证的同事却忽然拿着一桶汽油从我身旁经过。
我微微一愣,当即就确定了我的想法。
是的,我在东郊水坝的值班室内,也曾闻到过这种汽油的味道。
“让让,让让,哎,大姐,我是警察,您让让成不,看热闹归看热闹,咱别耽误正事儿不是?”
这时,一个身高大约在一米八左右的彪形壮汉正背着一个迷彩行李包从人群中朝我们走来。
这个人我认识,我刚进刑侦大队的时候曾见过一面。
他叫李炎,本市刑侦大队第三小组,也就是我们小组的成员,不过在三个月之前,也就是我刚来刑侦大队报道的第二天,正拖着行李从本市去往首都参加第三届人民公安散打比赛,所以我对他的印象不深。
“哟,冠军回来了?正好,这里缺人手,你帮着查资料。”
方源见李炎回来,并没有表现出多高兴的样子,只是嘴角向上微弯,轻声对着李炎说道。
其实,相对于方源和李炎来说,我更像是个外人,所以我也很自觉地退出了他们两人的交涉圈,独自来到了一旁搜起了证物。
在接下来的两个多小时内,我和其他警员一直都在搬运着这车库内的杂物,当杂物清理完成,我们才在这车库内展开了地毯式搜索。
当然,我们搜索的并不是什么物证,而是这车库内的血渍和指纹,所以要预先将那些东西搬运出去,而在搬运的过程之中,我们警方也提取了这杂物中的三个装满了汽油的汽油桶以及两个沾有血渍的麻袋和一件破旧的工装服,工装服内,还有一盒没有抽完的女士香烟。
其实我并不认为这几样东西能够连接成一条证物线,拿走汽油桶的原因是因为我们曾在发现尸体的现场闻到了汽油味,而至于那两个麻袋,是因为沾有血渍,还有那一件工装服,是我觉得特别奇怪的。
这件工装服的尺码是XXL的,这个尺码一般来说都是成年男子才会穿着的尺码,当然,也不排除女性提及稍大,但这件工装服的款式是男士的,这口袋里面却又出现了一包女士香烟,除非,真的和我想像的那样,一个体积偏大的女人,曾穿过这件工装服,并且将这包女士香烟留在了衣服兜里。
亦或者是,穿这件工装服的男人,喜爱抽女士香烟。
还有就是,那颗出现在地窖冰箱内沾满了腐肉的血色骷髅,这颗脑袋又是谁的?
其实想到这里的时候,我已经在怀疑自己的判断了。
我和方源来意是查东郊水坝那孩童套尸案的,当然,我们也是按照“鬼孩子”的提示找来的这里,可我们却没有在这里找到任何有关于那孩子的线索。
我在想,是不是,我的推测,出了什么问题……
或者,这个车库根本就和那东郊水库的案子没有关系。
我隐隐约约的觉得这件事情在我脑海里面越想越复杂,那些杂乱的线索刺激着我的大脑,忽然,李炎拍了拍我的肩膀,而后顺势就将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之上,轻声笑道:“有没有人说,你有点儿像头儿?”
我微微一愣,而后摇了摇头。
“呜……也是,你比头可要帅多了。”李炎在我面前爽朗的笑着,他的笑容像个几岁的孩子。
但,真相往往是残酷的,我听说这家伙打起人来,可是不要命的。
由于办案人员纷纷出入这名不见经传的车库内外,也引起了周围居民的高度重视,所以,当我接到方源命令护送林希和她那两个助理将那颗骷髅以及那三十多根人体骨骼送出去的时候,还费了一番劲。
没办法,人都有好奇心,看到那么多警察出入,他们自然要来看看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在跟着方源回刑侦大队的路上,方源没有说一句话,全程都是闭着眼睛在独自思考。
而李炎呢,则一直抱着他那台重达十斤的笔记本电脑,十分钟后,李炎将电脑递给了我并用眼神示意让我看一下上面的资料。
或许是不愿打扰方源的缘故,我们并没有惊动正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方源。
电脑屏幕上显示的是一名叫做胡志伟的户籍资料,我疑惑的撇头看了一眼李炎,后者朝我点了点头,示意让我打开右下角正在闪烁着头像的聊天软件。
“车库是那个小区十五栋304和305的,三年之前,这名叫做胡志伟的男人将304买了下来,并打通合成一间屋子,顺手将车库也打通了,我第一时间联系了胡志伟,可你猜怎么样,这丫居然在两年之前就和全家一起移民了,这房子就一直空置到现在,至于那个地窖的事情,按照胡志伟所说,是他三年前打通用来存放红酒的,移民之后就一直没有在用过,电脑上的这些资料,是胡志伟一家的户籍资料,你看看,看完了,直接用邮件的方式发到头儿的邮箱里面。”
我一边看着,一边还能感受到李炎那双炙热的眼睛在朝我看着,也不知道为什么,被他这么一看,我倒还有点儿不好意思了。
“干嘛给我?”我在键盘上打了这四个字,而后发了出去。
李炎见了之后,笑了笑,顺手打道:“因为我非常注重小组的团队合作,后勤一个就够了,所以,分析案情的事情,就交给你和方源咯。”
我是不懂李炎这是什么意思,但既然资料都给我看了,我也自然就不客气了,简单的说了一句谢谢之后,我低头将这些资料全部看了一遍。
按照户籍资料上显示,李志伟从小就居住在那老式小区十五栋305,三十二岁那年,也就是三年之前,他和家人全部移民,而这房子在他移民之前的一个月曾登记在二手房租借公司内,但因为是老房子,而且地处那么偏远,直到他移民之后,这房子也没有卖出去。
久而久之,老房子被暂且搁置,这一搁置,就搁置到了今天。
我查了一下李志伟的出入境资料,的确,在这三年之间,他们全家人都没有回来过,所以,李志伟似乎和这个案件没有任何关系。
也就是说,不管这个案子是不是有关于东郊水坝的,这两个案件,和李志伟都没有什么关系。
我用鼠标点了点,不当心按到了一个下滑键,屏幕忽然从李志伟一家的户籍资料,转换到了一名孩童的放大特写照。
当我看到这孩童照片的时候,我愣了愣,照片之上,那孩子正钻在自己父亲的怀里开心的笑着,看背景,这张照片应该是在第一人民公园内照的,我记得,我刚来这里的时候,方源曾在闲暇之余,带我去逛过。
这个孩子我认识,他……不就是东郊水坝案的第一被害者么?
我疑惑的看了一眼身旁的李炎,只见他微微一笑,并朝我点了点头,似乎在确定,这孩子的身份他已经找到了。
我在这台电脑上没有找到更加详细的资料,而车内也依然一片宁静,我没有去问李炎这孩子的详细情况,只是默默地拿出了自己的笔记本,沉浸在只属于我自己的推理之中。
在我脑海里面,这个案子现在已经乱的不行,从一开始我们接到报警,在东郊水坝的值班室内发现了一具被镶嵌在墙壁之内的孩童尸体,再到从孩童尸体的小腹内挖出一些人体肉块,所以我们才确定,那孩子在死亡之前,曾经吞食过人肉。
按照林希的验尸报告,肉块可以分成两批,一批是在那孩子胃囊内被发现的已经腐蚀到只剩下一点点的肉块,还有一批,则是在死者小腹内发现的肉块,这些肉块,没有被腐蚀过的迹象,我们还在那孩子的肚子里面发现一根长达三十厘米的人体骨骼,而这根人体骨骼,恰恰是加快这孩子死亡的主要因素。
因为东郊水坝的地理位置,我和方源推测凶手的第一行凶地应该离东郊水坝很近,所以,我们来到了那个老式小区,在小区值班大爷的口述之下,我又发现了在发现死者之前的连续一个礼拜,当地住户都曾听见了孩童的哭叫,却又找不到这哭声的起源。
再后来,方源在其十五栋的天台上找到了一颗纽扣以及一些被那些雪包裹着的脚印,我们确定,在昨天到今天的这一段时间,曾有人上过这栋楼房的天台,而脚印所站立的位置,正巧面对着东郊水坝。
案件梳理到这里,我似乎可以肯定,东郊水坝案的第一现场,就在这栋楼层之下的车库之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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