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壁书屋 通过搜索各大小说站为您自动抓取各类小说的最快更新供您阅读!

半个小时后。

威廉·汤姆逊拎着洗好的土豆回到了马车边。

此时的威尔已经准备好了锅具和柴火,带着徐云麻熘儿的将土豆切块入锅,开始做起了晚饭。

啪啪啪——

干硬的柴火在火堆里发出了清脆的崩裂声,在空旷的森林里显得极其清晰。

一旁的威尔则一边哼着歌,一边朝面包上涂抹着猪油。

没错。

猪油。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

西方人似乎不怎么喜欢吃猪肉,他们的餐谱上常见的荤菜往往是牛羊和鸡之类的禽肉。

怎么说呢......

这也算是个刻板印象吧。

例如西班牙人就很喜欢吃火腿,尹比利亚火腿甚至是欧洲非常有名的一道特产。

德国人则特喜欢吃猪脚。

他们对猪脚的喜好程度达到了一个什么样的地步呢——德国的麦当劳里都在卖猪脚,德甲比赛的足球场里也能买到猪脚。

所以你在看德甲转播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一手拿着猪脚,一手拿着啤酒的观众。

猪脚这玩意儿在德国,基本上和沙县拌面一样属于国民菜品。

还有罗马尼亚人很喜欢吃猪的松板肉,也就是猪颈两侧的那部分肉,也就是所谓的“黄金六两”。

目前国内的大蒜有相当部分都是出口到的罗马尼亚,被用于松板肉的烹制。

至于英国呢......

英国有一道菜叫做黑布丁——这玩意儿是一道荤菜,由猪血和牛血加上燕麦制成,在英国北部是一道很典型的早餐。

因此同样。

在19世纪的欧洲,猪油也是一种常见的面包作料。

它的名字叫做油沥,直到后来才被黄油代替。

滋滋滋——

固体的油沥在火堆的高温下逐渐化成了粘稠的液体,浸润了干裂额面包。

一股猪油特有的香味也随之扑面而来,让徐云不禁想到了小时候很喜欢吃的猪油拌饭。

过了一会儿。

汤姆逊用勺子搅了搅锅底,觉得火候差不多了,便给威尔和徐云各自装了碗土豆汤:

“威尔,罗峰,拿去吧。”

威尔和徐云各自接过木碗:

“谢谢。”

徐云道完谢刚准备喝汤,忽然发现自己碗里的咸熏肉明显要比威尔的多一些。

拿错了吗?

见此情形。

他不由看向汤姆逊,迟疑道:

“汤姆逊先生,这.....”

汤姆逊猜到了他的想法,依旧是一副没啥波动的表情,说道:

“你的昏迷多半是因为缺乏营养所致,手臂又受了伤,多吃一点肉是应该的。”

“既然带上你了那就要对你负责,这些东西不值多少钱,别再出其他状况就好。”

徐云闻言,不由意外的看了他一眼。

在后世的相关文献上,汤姆逊一直都是个不苟言笑、非常高冷的形象,朋友也不算多。

例如他的葬礼上,来宾总数只有15位,四桌麻将都凑不起来呢。

结果没想到。

这个看上去很高冷的热力学之父,本人的心地倒是意外的有些善良。

不过这种二次元的金发傲娇感是怎么回事呢......

随后汤姆逊又给自己装了碗土豆汤,用修长的手指掰开一小块面包,趁热蘸起了汤汁。

这种细嚼慢咽的动作配合上嘎吱嘎吱的篝火,隐约有种深色调的优雅感。

真·绅士风范。

至于一旁的威尔嘛,则就没那么文雅了。

只见这个乡下男孩呼噜噜的喝下一大口汤,毫无顾忌的用袖口抹了把嘴角:

“真香!”

汤姆逊见状不由看了眼威尔,说道:

“威尔,你这习惯可得改改了,等到了...到了伦敦,这种行为在餐桌上可是很失礼的。”

威尔嘿嘿的笑了几下,像极了课堂上被老师点名的学生:

“知道啦,汤姆逊先生。”

汤姆逊这才点点头,随后他又想到了什么,对徐云道:

“对了罗峰,我和威尔这次外出只带了一顶帐篷,塞不进三个人。”

“所以今晚你去睡马车车厢,没有问题吧?”

汤姆逊和威尔乘坐的马车是一架两轮马车,看上去普普通通,没啥特点。

其中车内可以坐两人,车外头的前室——也就是马夫坐的位置也可以做两人,总计四人。

车厢在扣除掉各类包裹后的空间并不大,**是不可能了,估计得坐着睡才能睡着。

不过好在徐云上辈子出差的经历还算丰富,绿皮车青旅都曾经见识过几次,适应性方面还是勉强过关的。<.

因此他很快便接受了要睡车厢的现实,答道:

“没问题,汤姆逊先生,有个能容身的地方我就很感激了。”

汤姆逊微微颔首,又拿起身边的包裹放到腿上,一边翻找一边说道:

“晚上车外没有灯光,周围又有很多枯树枝和石头,如果半夜要上厕所,可能在行动上会有些麻烦。”

“所以我先借你样东西,你可以拿它来照明,明天记得还我就行了。”

徐云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在这个时代,能够用于上厕所间隙照明的东西肯定不会是油灯或者火把,因为它们操弄起来太麻烦了。

所以不出意外的话......

应该是火柴或者火折子之类的东西?

然而令他惊讶的是。

片刻过后。

汤姆逊从放在裆部的袋子里,掏出了一个又黑又粗又硬的东西,握着它递到徐云面前:

“找到了。”

眼看徐云有些发懵,一旁的威尔不由解释道:

“罗峰先生,这东西的使用方法很简单的,只要握住它,然后上下用力就行了。”

“喏,就这样。”

说着威尔接过此物,按住一个按钮,将它稍稍一推。

下一秒。

一道强光立刻从中射出,直直的打到了对面的树桩上。

卡!

威尔再次按下了开关,光线消失。

只见他轻轻把这东西在空中抛了抛,对徐云笑着道:

“这东西叫做手电筒,价格不菲,一般人家里可见不着它呢。”

此时此刻。

看着得意洋洋的威尔,徐云很想对这个乡村少年说一句话:

我特么当然知道这是手电筒......

但问题是.....

为什么它会出现在这个时间点????

要知道。

根据之前的情况判断,如今的时间点应该是1850年左右。

顶多顶多上下浮动一年,也就是 1849-1851之间。

而在后世,有个小学生都知道的知识:

1879年,爱迪生发明了可以长期使用的电灯。

可这时候爱迪生,特么才三岁啊......

更别说手电筒还要在电灯泡出现之后,直到1938年,才会由康拉德·休伯特发明出来。

换而言之......

这个副本里电灯发明,比原本历史足足提前接近一百年!

可按照当初徐云在1665副本中所作的那些事,理论上应该是不至于产生这种后果的。

二项式化简也好,从胡克那儿抢来的弹性公式也罢。

它们基本上都不会和手电筒搭上边,涉及到的是其他一些领域。

例如这个时代出现折射式望远镜啦、弹黄测力计啦、充气娃娃之类的东西倒是有可能的。

手电筒需要的一是电学知识,二是干电池制取,也就是电极板的问题。

这和小牛的关系真不算大......

俗话说得好。

戏说不是胡说,改编不是乱编。

推演也是要遵守基本氵......基本逻辑的。

十五分钟后。

众人用餐完毕。

汤姆逊去河边洗碗,徐云和威尔则留在现场搭帐篷。

趁着汤姆逊消失的功夫,徐云不由看向了威尔,问道:

“威尔先生,你知道手电筒是谁发明的吗?”

“手电筒的发明人?”

威尔微微一愣,旋即便答道:

“他叫做格林伍德.麦克托米奈,一个英国人。”

徐云沉默片刻,又问道:

“那么电灯呢?”

“迪伦.威尔逊,一个法国科学家。”

格林伍德.麦克托米奈,迪伦.威尔逊。

这两个都是本土中徐云没听过的人物啊.....

眼见徐云面露思色,威尔又补充了一句:

“其实手电筒也好,电灯也罢,真正的功劳有大半其实是要归功到牛顿爵爷头上的。”

徐云眨了眨眼,连忙问道:

“此话怎讲?”

威尔先是将帐篷的支脚撑起,拿着小锥子在地上敲了几下地钉,方才解释道:

“在牛顿爵爷快三十岁的时候,他曾经遇到了几个令他有些头疼的问题,甚至一度可能导致他所建立的理论体系奔溃。”

“所以他写了一封信给他的好友‘肥鱼’——也就是我问过你的风灵月影宗的人,希望能得到帮助。”

“在那封回信里,肥鱼不但解答了牛顿爵爷的疑惑,还指点出了某个思路.....那根支架递一下给我。”

接过徐云的支架后,威尔又说到:

“牛顿爵爷以此为凭,通过实验得出一个特殊的光斑,如今称之为‘牛顿光斑’。”

“受光斑影响,牛顿爵爷在光学实验上投入了不少的精力,而光学实验,对于光源自然是有要求的咯。”

“后来牛顿爵爷提出了很多有关于光的理论,其中便有金属发热会出现光能的预言。”

“再往后,接着法拉第先生发明的圆盘发电机,迪伦.威尔逊在31年前发明了电灯,格林伍德.麦克托米奈在17年前发明了手电筒。”

听完威尔这番话,徐云整个人顿时呆立当场,心脏跳个不停。

原来如此.....

难怪他从来到这个世界开始,心中便有一股很诡异的违和感。

例如威尔他们的服饰、马车的装饰以及锅具、食物等等,都和他了解的1850年有些出入。

同时,他还回想起了另一件事:

在自己刚从‘坟墓’里爬出来、接过威尔递来的包裹时,他曾经用手指感触过包里的黄金。

而在触碰到黄金的过程中,他还很自然的碰到了其他一些物件。

其中有个物件质感很硬,如今想来,那不正是自己带来的手电筒吗?

按照光环的屏蔽规则。

凡是晚于副本年代出现的东西,都会被留在现实里,无法带到副本里。

换而言之。

自己当时就应该意识到,这个时代是有手电筒的

总而言之。

如今听威尔这么一解释,一切便都真相大白了。

为什么手电筒会存在,为什么自己会有一股违和感,那是因为......

这个世界的时间线,并非1665副本后推演出的时间线。

而是在1665副本的基础上,还受到了自己此前回给小牛那封信影响的世界!

想想看吧。

按照正常历史发展。

要到1808年。

马吕斯才会发现光的偏振现象。

接着在1818年,泊松亮斑才会正式被发现。

泊松亮斑基本上可以算是经典物理在光学上的认知极限——顶多后头在加个法拉第和麦克斯韦的数学定义,然后就是80年后的光电效应了。

如今小牛呢,足足将泊松亮斑的发现时间提前了整整140年。

虽然中间间隔了托马斯·杨的干涉实验。

但以小牛的智慧来说,多半有什么其他思路可以弥补这一块的认知空缺。

而对光要有研究,自然需要光源。

因此在长时间的研究里,小牛发现金属受热会发光,几乎是板上钉钉的必然结果。

诚然。

小牛的研究重心并不在这一块,只能算是某个旁门。

但他留下的一些理论或者思路,却可以让后人很轻松的发明出手电筒——无外乎谁是哪个幸运儿而已。

换而言之。

这是一个被拨乱过两次世界发展速率的世界,一个科学史发生了巨大变动的副本。

例如电灯的发明人既不是爱迪生也不是戴维,而是迪伦.威尔逊。

手电筒的发明人也不再是康拉德·休伯特,而是变成了格林伍德.麦克托米奈。

光一个电器就是如此。

那么理论界呢?

世界格局呢?

别看小牛只是个物理学家,以小牛的智慧加上徐云给出的提示,他的影响绝不可能仅限于物理学界。

毕竟在微观物理出现之前,宏观物理和现实生活几乎息息相关,密不可分。

如今被扭转了两次未来的小牛,能给这个世界带来什么样的变化?

徐云真无法判断。

与此同时。

他忽然想到了另一件事:

如果副本的背景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动,那亚当·霍普金斯还会存在吗?

毕竟这位可是纯理论的专家啊.....

应该会......吧?

............

注:

十五号爆更,所以这两天少点,到时候大家也可以抽奖

------题外话------

韦东奕亲自辟谣了,可惜热度完全比不上之前,自媒体已经吃的盆满钵满了,可笑的是那个带起话题的营销号还在假意道歉,说什么自己找人打听过,脸都不要了

半壁书屋推荐阅读:我的装备是一辆浮空单车军婚:医学天才在七零靠空间开挂海贼:混在草帽团的神帝国的朝阳污核之众穿成豪门逆子他后妈末世重生之带着全村来种田末世降临:别人变异我变身巨兽从骷髅岛开始我在末世凭实力躺赢娇闺风月快穿之拯救攻略对象总是黑化影视诸天签到者周游末世天灾,我有无限超市屯满物资忍界修正带末世苟出一片天重生末世:开局中奖3000万末世:多子多福,极品美女这样用穿越24世纪的银河系末日无限副本,这一枪你可能会死末世之冰山战神港综世界的警察提线木偶她活了御兽:我在电影里获得力量丧尸爆发,而我有一辆大卡车古玩人生明日方舟:我妈竟然是海嗣神?重生回末世后我又穿越了踏星宝可梦:人形精灵竟是我自己国运:从末世开始带飞大夏精灵宝可梦:训练家她不似人捏!再世嫡妃魔女朋克2840无限之乐土游戏快穿,这恋爱脑我不当了快穿之不服来战呀穿越末日:我有系统商城末世重生,我用修改器修改万物科幻:我的老师是超级星舰快穿:开局一座山,物资全靠抢!天灾后我靠异能种田发家重生归来,我携皇叔谋山河不义超人从漫威开始基因病毒之末世危机末世之兄弟把我当老婆养长生药缘我能召唤伞兵饮了这碗孟婆汤修士大佬直播当星球主
半壁书屋搜藏榜:身为诡异的我总想伪装成人规则怪谈:我和同桌一起快穿不要走入那团雾时空之巅星际女王养成记我要成为猎魔士无敌从病毒游戏开始完体巨兽从骷髅岛开始末世苟活路我曾在星际翱翔成龙历险记之恶魔能力者蓝色家园梦穿越剧情的辅助系统重掌天宫快穿之我成了系统连续剧剧场之带着基连穿越最强复制霸主快穿:全位面跪求疯批宿主做个人快穿日记之炮灰的逆袭战域时代:开局觉醒神级天赋美漫悍刀行超灵气时代虫灾,我在五百年后成神木叶之圣杯GO少女的快穿之旅末世船王超级黄金手我都重生了,还打什么工!末日救赎:世界系统快穿女主是酒鬼末世降临:从与美女明星荒岛求生开始我本肥宅,奈何丧尸围城盗笔之任务进度条异世祖巫星海征服者末世!秩序重启港综之我是警察末世:洗劫海外万亿物资我无敌了从车匪路霸开始的狂野之路聚能有机物之灾末世幼崽联盟别担心我是医生序列我在末世凭实力躺赢重生末世苏姐带着空间苟起来我在惊恐游戏世界当商人末世之曲终化神快穿之开局就是小作精欢想世界我反派,选择摆烂,绝不当沸羊羊
半壁书屋最新小说:末世:全世界只有我觉醒了异能无尽海洋时代,我靠一把破鱼竿开始生存了不当球长就会死月球之上:未来家园若是月亮还没来之末世求生末世:开局收走全球最大港口物资末日大佬的娇艳小爱妻末世:房屋出租,美女包吃包住吞噬星空之冰风雪女异世降临,掉入大佬窝全民觉醒:我主宰机械洪流,横扫万界末日:我杀丧尸能爆卡片战甲惊天末世重生:美飒众人独我能修仙末世:打脸?不不!我在囤物资战力被封,带着异兽在星际开荒星耀苍穹:华夏传奇快穿从九零年代当寡妇开始快穿撩系:在位面被神明溺宠末世:我有一个cf商城!指数重合极寒末世之重启人生一遇科技就成神遗世拾荒者重生末世之我哥是反派末世之邪恶炼金术士穿越后我在核战后的地球崛起科技纪元:星海征程末世避难所,我有无限物资一号病毒末世求生:我的手里有块田开挂星际天灾末世,苟王靠捡垃圾成首富我在末日捡尸,背上一口棺星际救赎之黎明之光天灾降临:我在末世当大佬丧尸爆发我跟闺蜜恶名远扬元宇宙:失落的星球未来之秘:心灵的探索之旅末世游戏:戴好你的面具了吗?薪火余冉末日圣母囤货后的摆烂之路獒影曙光重生末世:只想苟到天荒地老某天邪恶女巫闯进我的人生末世:尸途生存法则末世桃源:重生之我是甄种田什么?突如其来末日降临我重生啦别再抽了,求你收手吧!兽世修罗场:绝嗣大佬们跪求我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