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要他死
“红妆姑娘,这种风尘之地怎么合适你这样的美人儿?你不如当我的第七房小妾吧,我会好好疼惜你,绝不让你受委屈……”乌雷光用仅存的一只手,抓住红妆的手腕,色迷迷地道,就差没有流口水了。
红妆很想把他剩下的那只手也砍了,脸上却笑得像花儿一样:“乌公子,我有自知之明,高攀不上你。”
乌雷光垂涎地道:“我不嫌弃你就行了嘛!看,我只有一个正妻,六个小妾,还没有儿子,嫁给我以后,只要生下儿子,就可以当侧室了。凭我家的身份,当个将军侧室,那绝对是荣华一辈子啊!”
他也对花云裳动过心,但花云裳从小就被卖进青楼,身体早就不干净了,他可不想将一只破鞋纳入家门,但这个新花魁红妆不一样,才刚刚进这种场合的,卖身不卖艺,还是干净的,年纪也才十七八岁,正在青春粉嫩的年纪,纳进门,好用啊。
红妆笑笑:“我与香香老板签订了一年的协议,一年之内,我若想离开群芳楼,就得赔偿群芳楼一百万两银子,既然乌公子这么有诚意,就帮我赎身罢。”
“一、一百万两?”乌雷光傻眼了,这笔钱,都够修建几座将军府了。
他家再怎么有钱有势,为了纳一个青楼女子为妾而耗费这么多钱,他爹绝对不会答应。
红妆看他傻眼了,笑笑:“雷公子,我感谢你的一片好意,不过,这事儿还是等您建立更大的功业以后再说吧。”
“你是嫌我的地位还不够高?”乌雷光一听,脸上就布满了乌云。
他的一条手臂被那个先是自称洛公子,后又改称夜九的贱民给砍掉了,这辈子,都不可能上战场了。
凭他那当大将军的爹的名头,他仍然可以保持现在的军衔和地位,但是,想再进一步,已经不可能了。
他现在最恨别人提到任何与他的这条断臂、军功、前程什么之类的事情,那些话,听在他的耳里,就是在看不起他和嘲笑她。
红妆嫣然一笑,纯真灿烂如同无辜孩童:“不是吖,我觉得将军是人中龙凤,前途无量,完全可以再上几层楼,才这么说的。我对将军,抱着很大的期望和崇拜呢。”
是个正常的人,都知道她在说客套话和大话呢,但乌雷光不这么想。
这种靠父亲庇荫的纨裤子弟,最缺的就是脑子,最不缺的就是自大,最习惯的就是听奉承,最喜欢的就是被人各种羡慕妒忌崇拜,即使人人都知道红妆这种话信不得,但他就偏偏信了,还听得很高兴。
当下,他忘了他是无法上战场的残疾人的现实,得意洋洋地道:“红妆姑娘果然有眼光,只要我想,立军功升军职什么的,不过是小菜一碟!”
打不了仗又如何?
只要他跟着上战场、出任务,或者挂个名,即使什么都不做,军队立了功,他作为名义上的将领之一,同样可以建功和受奖。
“只是——”他恨恨地看着自己空荡荡的右臂,骂道,“那个姓夜的混帐,竟然把我的手臂给砍了,我一定饶不了他!”
此时,他被红妆哄着喝了不少酒,已经半醉,美人当前,这阵子心情又极度不好,他就管不住自己的嘴了,什么话都说出来了。
红妆会选择呆在群芳楼里,一来是因为夜九曾经住在这里,二来是借此接触天都的权贵,打探消息。
夜九上次出征途中,因为行军迟缓之故烧了粮草并砍掉乌大将军么子的手臂之事,当然也听说了,不用乌家放出什么消息,坊间都在说,乌家不会放过夜九。
别人也许只是嚼舌头和看热闹,但任何与夜九有关的消息,尤其是涉及到他的安危,红妆都会放在心里。
此刻,她听了乌雷光的话,心里一沉,脸上却显出心疼之色:“这得多疼啊……”
“当然疼,疼死了!”乌雷光的郁闷和怒气,被彻底点燃了,骂道,“老子这辈子还没这么疼过呢!疼完了还得上战场,路不好,又没有好医生,不能好好养伤,那一个多月,老子过得生不如死!,打狗都要看主人,他砍了老子的手臂,也不看看老子的爹是谁……”
他骂个不休,骂到后面,全是在诅咒和诋毁夜九,那些话说有多难听就有多难听。
红妆垂下眼眸,掩住眼里的怒气与杀气。
就冲着他现在这些话,他就是她的敌人了。
乌雷光边骂边喝,骂完时,人也醉得差不多了,不该说的话,也说出来了:“告诉你,这小子得罪的可不止我一家,恨他的人多着呢,他活不了几天了!”
红妆隐隐一惊,又给他倒酒,轻声软语地道:“所谓祸害活千年,我也听说想杀他的人很多,但是,他功夫高,命大,又是朝廷命官,谁能杀得了他?我看,那些人只是随便想想罢了,没人敢杀他的。”
“谁说没有人敢杀他?”乌雷光拍桌子,凑到她耳边,“告诉你,已经有人买通了江湖杀手,要取他的人头,他喜欢独来独往,又没有甚么亲友,就不信他能飞天入地,逃得了那些江湖杀手的毒手……”
红妆心里大动,却更冷静了,不以为然地笑道:“夜公子过几天就要离京赴任了,短短几天,别人哪有时间和机会要他的性命?雷公子,您喝醉了,才会乱说呢!”
“我才没有乱说!”乌雷光又拍桌子,“他的将军府里没几个人,只要三公子不跟在他身边,就凭他一个人,能护得了他自己?哼,看着吧,他一定会追悔莫及的……”
“难道,那些杀手想趁乌公子落单或在府里时,对乌公子下毒手?”红妆试探地问。
但是,乌雷光打了几个酒嗝,喷出一大股强烈的酒气来,就醉了过去。
就算是醉了,他也仍然抓着红妆的小手不放,红妆啮了啮牙,狠狠地在他的手背上掐了一把,才把他的手拉开。
而后,她坐在桌边,把玩着酒杯,想着怎么办。
夜九的所作所为,一定会引起许多权贵的妒忌和怨恨,他又是一个外来户,就算他得到了皇上和三公子的赏识,那些被他得罪的权贵不敢明着对付他,但要暗地里动手,简单得很。
特别是收买江湖杀手杀他,更是不留痕迹,就算事情暴露,这些职业杀手也不会透露雇佣者的任何情报,夜九喜欢独来独往,一旦落单,双拳难敌四手。
更麻烦的是,他就算知道有很多人想要自己的脑袋,他也不会在乎。
在他的心里,恐怕比任何人都嗜血和想杀。
想提醒他,警告他,让他找一些人保护自己什么的,根本就不太可能吧?
不过,她的唇边,泛起森冷的微笑,与她那张灵动可爱的脸庞,完全不搭。
别人可以请江湖杀手去杀夜九,她也可以请江湖高手暗中保护夜九。
她不缺钱,早在郦央的时候,她就从夜九埋在宫外的“宝藏”里分得了不少,回遥州为父报仇时,她也从那些仇人的身上拿了不少钱,前天,夜九又甩了一大笔“分手费”给她,这些钱,够她做很多事情了。
还有,她张开十指,十指青葱,还带点肥润,但是,这双手可不是只会酿酒、刺绣、弹琴、下棋。
这双手,还会杀人。
她可是连影如霜都抓不到的连环杀手。
谁触了她的逆鳞,谁就得死!
这一天,夜九去了校军场,从上次随他去平叛归来的三千多兵马中,留下老弱兵残后,点了两千士兵,命名“剪影军”,让他们随他去墨云赴任。
墨云,绝对是西凉军队最不愿去的地方之一,那里全是连绵的大山,偏僻,贫穷,蚊蚁多,夏热冬冷,没油水,易患病,当地居民野蛮不讲理,连姑娘也是个个长得又黑又壮又粗鲁,没有什么娱乐消遣,那些刁民又只会打砍一刀换一个地方的巷战和游击战,当兵的在那种地方根本建立不起什么军功。
但是,听说是随“新的死神”去的,这些兵就高兴了,个个都说要誓死效忠夜九。
在其他将领和士兵嘲弄的目光中,夜九向他初建的这支“剪影军”宣布:“这天底下,没有剪影军打不了的仗,征服不了的土地,只要跟我,听我,忠我,我保证,剪影军一定会成为天底下最可怕的军队!”
两千士兵听了以后,先是愣了一下,而后欢呼声如海:“咱们誓死追随夜将军!”
“剪影军天下无敌——”
“咱们就是死神的军队——”
……
他们本是军中最“废”的兵,人人都看不起他们,他们也觉得自己永远不会出头,但是,跟随“洛公子”去打了一仗并大胜而归后,他们就有了信心。
夜将军可是“死神”,跟着“死神”,谁能打败他们?
那些作壁上观的将领和士兵很想笑话他们,但是,他们个个信心十足,斗志昂扬,形成一股强大的气势,令他们不敢笑。
他们都是军人,心里知道,任何一个军人,有了这样的信心和斗志,都不会是泛泛之辈!
这个男人……他们看向一身黑衣,站在烈日之下,皮肤白到没有血色的夜将军,有片刻的恍惚。
这样的夜将军,似乎浑身都在散发着黑暗的气息和冰冷的寒气,在白天却如身处黑暗,在阳光下却如身置冰窟,不是死神是什么?
而那些与他有过节和仇恨的人,脸色更难看了:这种人若真手掌大权,哪里还能容得下与他作对的人?
必须要趁他羽翼未丰之前,除掉他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