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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普赛大妈靠着门框,把手一摊。

裴思建立刻把三张大钞奉上。

把钞票塞进胸衣里,大妈用警惕的目光扫视着他们几人。

“你们为什么要打听那对小夫妻?”她问。

许尽欢决定实话实说。

“我们知道德拉努瓦受了伤,那天晚上,我和我的朋友就在美拉达的大篷车里,我们都看到了。”她伸手指了指李拜拜。

裴思建帮忙翻译。

大妈看了她和李拜拜一眼。

“他们已经死了!你们不用再找了!”

“什么?已经死了?怎么会?”李拜拜大惊失色。

许尽欢也一脸诧异,别说她了,裴思建也不能接受呀。

他上午还见过这对小夫妻呢,怎么下午过来就死了。为什么呀?难道说他们遭遇不测,跟他找他们打听情况有关?这不就是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裴思建变颜变色。

许大仙皱眉,迈步上前。

吉普赛大妈后退一步,警惕的看着她。

她伸手一把抓住对方的手,紧紧一握。

“美拉达才十五岁,她还是个孩子!”

她说的是中文,对方压根听不懂。裴思建连忙用英语翻译,大妈的脸色一下就变了,低下头抽泣一声。

“哦不,这可怜的孩子!这该死的城市!我们就不该来到这片被恶魔诅咒的地方!”

“美拉达和德拉努瓦到底发生了什么?”她追问。

大妈抽泣着,眨了眨眼睛,然后左右看看,压低声音说道。

“这个城市受到了诅咒,这里有恶魔!”

嗯?诅咒?恶魔?要不要这么玄幻?不过城堡里既然有不是人的公爵,那城市里有恶魔也不足为奇了。

“坎瓦怒族的族长马利安已经被斯塔塞家族买通了,他们让罗姆人去送死!”大妈又说到。

诶?斯塔塞家族?跟那不是人的公爵是一回事么?

“德拉努瓦和他的几个朋友得到了一个差事,去地下城寻找一个女人!”

哈?地下城?寻找一个女人?难道说……她瞪起眼。

“地下城知道吗?那就是地狱!那里住着非常可怕的怪物!它们会吃人!”大妈一脸惊悚的表情。

吃人?许尽欢皱起眉。

“被吃掉还不是最可怕!最可怕的是凡人一旦被这些怪物触碰,灵魂就会受到玷污,从此沦为魔鬼。德拉努瓦和他的朋友们都被恶魔玷污了!德拉努瓦虽然还活着,但其实已经是个死人。”

什么?灵魂被玷污?虽然活着但其实已经死了?活死人?僵尸?

“大巫师已经拒绝为他治疗,美拉达,可怜的孩子仍然不愿意放弃他,继续守护着他。但是……”大妈用手抚着胸口,摇了摇头。

许尽欢皱起眉。

“但是什么?”

“德拉努瓦也会变成恶魔!”大妈说道,目光哀怜。

许大仙挑眉。

“变成恶魔?”

“他不是第一个!在地下城被怪物玷污的人,最后都变成了魔鬼。可怕的魔鬼!”大妈的目光里充满了恐惧之色。

“什么样的魔鬼?”

“可怕的!非常可怕!见过的人都死了,都死了!”

这么恐怖?她一脸疑惑。

“那么美拉达和德拉努瓦现在……”

“不要再找寻他们了!他们已经消失!”

“消失?”

“今天上午就有人来找过他们,然后,斯塔塞家族的走狗来了!他们带走了美拉达和德拉努瓦!”

“斯塔塞家族的走狗?”

“那些执法者,你懂得!他们为权贵做事,把我们罗姆人当流浪狗一样驱赶。他们说美拉达的证件有问题,就把她和德拉努瓦都带走了。连带着他们的大篷车!这一定引起了别人的注意,所以斯塔塞家族要掩盖这些肮脏的事情。所以可怜的孩子,美拉达和德拉努瓦!”大妈说道。

被执法者带走?是指警察吗?斯塔塞家族连警察也能收买?

“两个大活人就这么无缘无故的消失了,难道就没人在意?而且还有其他人,跟德拉努瓦一起去的,他们家的大篷车也不见了。”

吉普赛大妈用一种悲哀而又无奈,甚至愤怒的眼神看着她。

“都消失了!这就是斯塔塞家族的力量!在布加勒斯特,没有人能违抗他们。何况我们罗姆人的命,没人在乎!我们消失了,那些高高在上的欧洲人只会开香槟庆祝。来自远方的客人,你们并不知道这个城市有多冷酷无情。你们只看到她的美丽繁华,却不知道她背后的肮脏血腥!”

这么牛啊!那位公爵大人!

“那个躲在地下城的女人,告诉我关于她的事!”她问道。

“那个女人?据说她和你一样,也是个东方人。东方人都是有魔法的,是不是,亲爱的小姐?听说她从斯塔塞家族偷走了一样很重要的东西!所以他们在找她。”

“那什么东西?”

“我不知道,小姐!我不知道!知道这些的人,都已经死了!”说完,她往后一退,转身就钻进了黑暗之中。

“喂!”许尽欢追上去几步,但黑暗的巷子里已经没有了这位吉普赛大妈的身影。

*

“你确定这个吉普赛女人说的是实话?”在回去的路上,顶着迎面而来的寒风,裴思建问道。

许尽欢点点头。

“知道解语花今天带我去见了什么人吗?”

“他的朋友?”

“斯塔塞公爵!”

“斯塔塞?和那个女人说的斯塔塞家族是同一个吗?”

她点点头。

“我想就是同一个。”

裴思建的脸色一变。

“怎么?这个家族很厉害?”她问。

“罗马尼亚的前总理阿德里安就出自这个家族!这次和我们交流洽谈的经济部长,也和这个家族有关系。”唐仇在旁边解释。

这么说来,还真是掌握着这个城市甚至整个国家的强大家族啊。

她加快脚步。

“走,回去合计合计!”

回到酒店,所有人都聚集在许尽欢的房间里。晚饭也直接请服务生送到房间,大家围坐着小书桌一起吃饭。

得知十五岁的少女美拉达可能已经遭遇不幸,李拜拜的情绪有些低落,心不在焉的用手里的银叉戳着牛排。

“这件事不能就这么算了,我们应该报警,也许美拉达还活着!”他抬起头,眼中仍有美好的幻想。

裴思建嚼着牛排看他一眼,不吭声。

唐仇则压根不抬头。

许尽欢大口咬着牛排,看着他。

“别傻了,你没听到那大妈说就是警察把美拉达带走的吗?报警,只会自投罗网。”

“所以,我们就这样放弃吗?就眼睁睁看着他们去死吗?那可是活生生的生命啊!”熊孩子大声道。

她停住手,看着他。

“正因为是活生生的生命,所以我们才在这里寻找她失踪的真相!不让你报警并不是我们就此放弃美拉达,但实话说,她肯定已经凶多吉少。此刻你就算把罗马尼亚的警察都骂死,对她和德拉努瓦也于事无补。所以,你若是真想为她做点什么,那么好好坐下吃饭。吃饱了,才有力气继续寻找真相!”

很难得的没有把他当成一个孩子哄,而是实话实说。

李拜拜低下头,默默拿起刀叉,一声不吭的开始吃饭。

裴思建吧嘴里的食物咽下,用餐巾擦了擦嘴,看向许尽欢。

“说说那位斯塔塞公爵。”

那位公爵啊!她一边嚼着嘴里的食物一边回想城堡里的所见所闻。

好像看起来很难缠的样子呢!

拿起旁边的牛奶一口就喝掉半杯,然后一五一十的把在古堡里看到的人和事都说了一遍。甚至包括奥利维亚对她莫名的敌意,以及对解语花明显的爱意。

没想到她这趟出去还惹了风流案,裴思建也是醉的不行。不过……

“公爵的孩子是个中国人?”

“只能说是混血,具有东方血统!”但事实是具有非人血统,父母都不是人,只有代理孕妇是人,结果生出来还是个人!也是乱的一塌糊涂。但这些就没必要说了,太乱也太惊悚。

“这孩子身上的东西不是刺青?而是蛊?这可真奇怪!”唐仇也加入讨论。

“蛊?是不是上面一个虫下面一个皿的那个?好像是苗族的东西?对,是黑苗!黑苗会用蛊!”李拜拜插嘴一句。

许大仙惊讶的看他一眼。

“哎呀,你还懂这个?”行啊小子,小看你了哈!

他尴尬一笑。

“我玩过仙剑奇侠传!里面有这个!”

这么看来玩游戏还是有点益处的嘛!许大仙表示赞赏。

“黑苗?跟苗族有关吗?”裴思建问道。

“中国古代对夷族的分类大多都不科学,在以前苗族是一个统称,其中细分的话最多能分上百类,太繁杂了。历史上的黑苗应该指的是现在的彝族!”唐仇突然插话。

嗯?你很懂嘛!许尽欢报以惊讶的目光。

“我大学在云南住过一段时间。”他淡淡说道。

原来如此,果然人生就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才能见多识广,博学多才。

她点点头。

“对,云南。云南被称为滇,古时候这个地方就叫滇国!”

“滇国?”

“滇国是一个崇尚巫蛊的文明,比较蛮荒。黑苗通蛊也来源于这种巫蛊文化的遗传。那个时候无论是贵族还是王室,需要做任何重大决定的场合,都会进行祭祀。而祭祀的内容一般都是杀人牲敬献给神明,从而得到启发和指示!”

这话让在场的人都皱了皱鼻子,怎么又是这种杀人祭祀的文明。

“既然蛊是黑苗的东西,又怎么会出现在这儿?”千里迢迢,跨海隔洋,这距离也是醉人的很!

“当然是有人带来的咯!”

“谁?”

“基本可以确定是孩子的母亲,一个来自云南的中国留学生。”

三人又是一脸惊讶。

“母亲给孩子下蛊?为什么?”

“为了保护他。”

“保护?”

她点点头。

“那个孩子身上的蛊并不是害人的,而是为了救人。”

“那为什么还要除掉这个蛊?”除掉了蛊,孩子不救没救了?

“这也是我不解的地方。还有,刚才那个吉普赛大妈说,地下城的怪物们在保护一个女人,而斯塔塞家族的人则想从地下城夺回这个女人。我怀疑那就是孩子的母亲。”

“地下城的怪物保护斯塔塞公爵孩子的母亲?”

“嗯!由此可见,地下城的怪物和斯塔塞家族应该是对立的。”

“你相信下水道里真的有怪物?而不是那些饱受摧残的可怜人?”

她还是点点头。

“我相信!”公爵都不是人了,地下城有怪物很稀奇?

“那你觉得那会是什么样的怪物?”

“这不好说,估计的看到才知道!”

裴思建瞪起眼。

“你还想去看?”

她再次点头。

“是的!我想去地下城看看,最重要的就是找到那个女人。问题的关键就在她身上,她一定知道一些秘密。这些秘密能解释她为什么在孩子身上下蛊,也能解释她为什么要逃走并躲在地下城!”

裴思建看住她,皱起眉,啪的一声把手里的刀叉拍在桌上。

“我不同意!”

那地方太危险了!万一她被感染了怎么办?

唐仇也停住手不动,定定看着她。虽然不乐意裴思建对她大小声,不过她就是欠骂。一不留神就要乱跑,太让人不省心!

地下城是什么地方?虽然她“天赋秉异”,无所畏惧。但是这里是罗马尼亚,不是国内。谁知道那底下藏着什么样的怪物和恶魔!

万一……这决不能有万一!

被他们两个一脸严肃的瞪着,她不由咽了咽口水。

“我不会冒冒失失就闯到那里去的。”

不是冒冒失失的也不许!两位男士都瞪起眼。

大人吵架,孩子闭嘴。一看气氛不对,熊孩子立刻低头,老老实实吃饭。

许大仙深吸一口气,觉得摆事实,讲道理,以德服人。

“那个……我跟那位斯塔塞公爵说了,必须找到那个女人,也就是凤凰,孩子的母亲,我才能帮他解掉那个蛊。”

“这不就结了,让他们找去。你瞎折腾什么!”裴思建怒喝。

唐仇侧目,觉得他有点太咄咄逼人了。许尽欢就是个混不吝,该软还是要软。不过他硬也好,让他讨嫌去,等会自己唱红脸。

“你听我说完!”她连忙摆手。

“显然他们也知道地下城很危险,里面可能还有令他们很棘手的东西存在。那个斯塔塞公爵派了一个叫奥利维亚的办这件事,这个奥利维亚似乎觉得自己搞不定,向解语花寻求帮助。”

那就让他们自己折腾去!顶好都死在地底下,省的折腾!这一点上两位男士难得的志同道合。

“所以我跟着他们一起去看看!”

“不行!”

“我不相信斯塔塞的人,但相信解语花不会害我。至少现在!如果我跟着他一起去,一定能抢在斯塔塞的人前面,找到凤凰!”

“你为什么一定要亲自去找这个女人?”

“因为只有我亲自去,我才能取得对方的信任。接下来的事情,她才会配合我去完成。”她说道。

“这一切,都是为了挽救一个小男孩的生命!”最后,她又为自己这一番举动找了一个高大上的理由做结尾。

两位男士无话可说。

李拜拜抬起头。

“也为了美拉达!”

她点头。

“是!也为了美拉达和德拉努瓦!我相信,斯塔塞家族在这个城市里一定有一些见不得人的罪恶勾当。这些秘密,一定都埋藏在那个地下城里。找到凤凰,就能解开这些秘密!”

裴思建一挑眉。所以说,你只是为了解密咯!

顺便也可以救人嘛!还能揭发罪恶!一举三得!她表示。

“但是这不安全!除非,我们跟你一起去!”他说道。

“不行!”这回轮到她一口否决。

“为什么?”男人表示不服。

“太危险了!”她说。

嘿!刚他们还说她呢,这会就把话扔回来了哈!

许尽欢蹭的站起身,双手拄着桌面,一脸严肃的看了看他们两人。

“别做无谓的牺牲。凡人就该有凡人的自觉!我之所以可以去,是因为我可以。而你们,不可以!”

两人怔住。

“我需要你们活着,平安的待在上面,等着我回来。因为一旦我从地下城回来,肯定有事情需要你们帮我去做。我自己一个人去下面,我只需要照顾好自己就行。但如果你们去了,就会分散我的精力,拖我的后退。因为你们太弱了!”她继续说道。

这话让两位男士非常汗颜而且难堪,虽然明知道她说的是事实,但被一个女人说弱……好吧,严格意义上来说,她也不能算是一个女人。

她连人都不能算是!但是……

“最重要的是,我会担心你们。我不希望你们受到任何伤害!”最后的最后,她突然放软语气,打感情牌。

这果然让两位男士脸上的尴尬和难堪褪却不少,看着她的目光也灼热起来。

熊孩子举着刀叉在旁边看呆了,突然很想伸手为她点赞。

大仙,你开窍了哈!懂得以柔克刚了!

许大仙表示,这叫什么以柔克刚?谁是柔?谁是刚?这叫打个巴掌给颗枣!大棒子加胡萝卜!

老前辈的经验,你学着点!

*

许尽欢打电话给解语花,询问奥利维亚求助的事。

“怎么?你也想去?”他是个一点就通的聪明人,立刻领悟她的想法。

“嗯,这么有趣的地方,不去看看岂不可惜!”

对方沉默。

“怎么?不方便我去看?”

“倒也不是不方便。”

“那就带上我吧。我想,这一趟活应该不容易,带上我你们会有更大的胜算。当然,这个算是我奉送的服务。毕竟,这是为了拯救可爱的孩子。”她在电话里嬉皮笑脸的说道。

这些话,他自然是一个字也不信。但也不得不承认,带上她会有更多胜算。更重要的是,比起达米安的人,他更愿意相信她。

“好!行动就在今天晚上,等下我过来接你。”

今天晚上就行动?看来公爵也是心急的很呐。

“那就一言为定!”她说道。

放下电话,她想了想,该做什么准备呢?

孤身前往当然是不可能的!上阵亲兄弟,她即信不过解语花,也信不过奥利维亚,不会傻乎乎一个人身陷敌后。

不带裴思建和唐仇,那是因为他们太弱。凡人就是菜鸡!

但她还有不是人的小伙伴呀!摸了摸耳垂,一绿一黑,两只鬼现身。

“马的,可算是出来了,差点憋死老子!许尽欢,你太不够意思!”一现身,严国邦就扯着嗓子骂骂咧咧。

“吵什么吵什么!叫你们出来是有活干!”她甩甩手。

“呵呵!吃喝玩乐没我的份,干活就找我。许小姐你够意思哈?”严司令瞪起眼,一脸凶相的抱怨。

“那不然呢?吃喝玩乐你能吗?你早死了!你现在就是个鬼!认清现实吧!”

她对付不了男人,还对付不了鬼?

许大仙表示,凡人打不得骂不得,教训你个魔鬼本仙分分钟手起刀落!

这无情无义的样子,叫严司令气的直磨牙根。

可又能怎么样?打不过,咬不着,骂她,她也不会少块肉。只能自己生闷气!

懒得理这老大粗,许尽欢扭头对亓源招招手。

“诶!大学生,当年你英语学得怎么样?”

说起自己大学生的身份,亓源那是颇为自得自豪的。然而她问起英语……这位七十年代的天之骄子就尴尬了!

彼时的英语都是哑巴英语,他试卷能考满分,时态句型绝对正确。但是开口说……就不那么容易了!

许尽欢一拳打在他软肋上,大学生的脸顿时黑了,变成了墨绿色。

光看他这个色儿,她就知道自己白问了。

那怎么办?本来还想随身带个翻译,却不成想身边全是学渣!

严国邦又嚷嚷开。

“什么英语鸟语。行走江湖就看谁的拳头硬,讲不通,就靠打!”

打打打,就知道打!莽夫死了变成了什么?蠢鬼!

“你怎么不找李安琪试试。”还是绿脸的男鬼出了主意。他也闷坏了,想出去溜溜,怕她因为语言不通就放弃。

“李安琪?对啊!”李安琪出身名门,家里又是书香门第,时代也比亓源近,值得一试。

赶紧把李拜拜招来,让他唤出李安琪。

“英语?普通对话应该没问题。不过当年我学的是文学。”被两只凶神恶煞一般的鬼瞪着,李安琪依偎在儿子身边,怯生生说道。

“这就够了!”许尽欢立刻找来纸和笔,开始画符。

“大仙你这是要干嘛?”李拜拜好奇的看她画符。

显然画符不是她的强项,一气呵成绝无可能,她是一边想一边画,画着画着还会一脸茫然。

“我画个符,借一下她的能力。”好容易把符画成,她捏在手里,再画一个灵火符点着,把符纸在李安琪身边一挥。

她嗖一下就消失,飞进符纸里。

符纸很快就烧成灰,许尽欢把灰烬扔在杯子里,倒上水一仰脖,喝掉。

“大仙,我妈妈她……”

她伸手一抹嘴,忍着一嘴的纸灰味甩了甩手。

“没事,在我身上。”

嗯?熊孩子瞪起眼。

“暂时附身,借力一用。”

还能这样!

“你说句英文我听听!看看灵不灵!”她画符水平一般,全靠神力支撑。他心通这类符尤其是弱项,一千多年里都画不到十回,还能记得已经算是记忆力超群了。

但能不能灵验……谁知道!

李拜拜翻着白眼想了一会,才结结巴巴说了一句英文。

许大仙听了皱眉。

“行了行了!听懂了!你这口语真够菜的,你妈都嫌弃了。”

被嫌口语差,熊孩子羞愧的低下头。学习不好怪我咯!

旁边绿脸的亓源也别开头,感同身受。学习好也不一定代表口语好啊!口语不好怎么了?他又没机会出国,用不上!然而万万没想到,死了四十年之后,他还真出国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男鬼觉得老天爷真是太黑色幽默了!

这边刚搞定,楼下解语花就到了。

那还等什么,直接上车。

裴思建和唐仇都不下来送,只能站窗台边看,因为她不许,嫌他们烦人!只有李拜拜送她到门口,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保护好他的妈妈。

许大仙表示,烦死啦!还不如让楼上两人送呢!

*

解语花着一张书卷气的脸,平时看起来就是文质彬彬,很和善的气质。但这回过来却穿了一件黑色的风衣,腰带扎得紧,显出他格外修长挺拔的身姿,带出一股干练精悍的味道。

她是见过他的身手的,在山神的故乡,他是可以拿着刀跟怪物面对面干架,毫不畏惧的男人。单论武力值,值得信赖。

对解语花来说,这种信赖他对她也有。很多时候,人是不能光看表面的。就如同文质彬彬的他会拿刀砍人,眼睛都不眨。而娇媚柔弱的她则出手狠辣,心无慈悲。

神仙本就不一定是慈悲的,即便是慈悲的神明,也同样具有狠辣的手段。

把车开到火车站附近,他找了个停车位停好,然后带着她下车。

虽然是罗马尼亚的首都,但布加勒斯特的火车站看起来连国内二线城市的车站都不如。又老又旧又破,唯一值得称道的是整个建筑富有古典主义美学,是个庞大而又古朴的古建筑。

然而解语花并未带她进入车站,而是绕到另一边僻静的巷子里。那里停着一辆黑色的SUV,车窗也是黑色的,从外面看不到里面。

霓虹灯透过周围楼层脏污的玻璃窗反射,倒映在黑色的车窗上,犹如小孩拙劣的蜡笔画,而且还是画坏的那种。

他们两人一靠近,黑色的车窗就缓缓落下,一个满脸横肉的男人探出头来,对着解语花咧嘴一笑。

“吉姆!”

男人伸出布满刺青的拳头,解语花一言不发,上前和他击了一拳,算是打过招呼。

那男人头一撇,看到他身后跟着的许尽欢,呲牙,伸出舌头对她舔了舔。

舌头上赫然还穿着环!

“你的新欢?她可真漂亮!难怪奥利维亚嫉妒的快要发疯!”男人说道。

解语花抿嘴一笑,眼神微微自得,不否认也不承认。

许大仙瞪起眼,浑身一阵恶寒。

妈呀,这什么怪物,怎么这么奇葩!

她自认见多识广,胸怀博大,然而审美古典,还是喜欢看见头脸干干净净的男人。这种又是刺青又是穿环,还一脸横肉的“怪物”,敬谢不敏。

“上一个呢?死了?还是被你抛弃了?”那男人又问道。

他还是不说话,只是无所谓的笑了笑。

“吼吼,无情的男人。不给我和你的新欢介绍一下?”

解语花这才回头,指了指这个男人。

“欧金!”

然后又指了指许尽欢。

“许!”

那个欧金就对许尽欢咧嘴一笑,摇了摇手指。

“嗨!吉姆的女孩。”肆无忌惮的对她暴露出上下两排的尖牙!那绝对不是人类该有的牙齿!

然而许尽欢却只注意到别的。妈呀,这家伙竟然在牙床上都刺青!

以及,什么叫吉姆的女孩?大护法你说清楚!不要让国际友人误会我们的关系!

大护法装傻充愣,扯开话题。

“奥利维亚呢?”

欧金懒散的一笑。

“她去找向导。”

“向导?”

“我们买通了一个地下城的人,他知道她在哪儿,可以带我们过去。”

解语花嘴角微微一撇。

“你们信得过这个向导?”

欧金咧嘴一笑。

“我们谁也不相信,包括你!”

这话让他笑了。

“彼此彼此!”

“这女孩,许,她这样可以吗?”欧金用手指比划了一下,大意是说许尽欢看起来太弱了。

“你应该相信我的眼光。”他说。

“是!你的女孩,总是非同寻常。能让你抛弃芳芳而选择她,她一定比芳芳还厉害,对吗?”

他抿嘴一笑,嘴角的笑意加深。

“她比任何一个都厉害!”

欧金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

“所有的?任何一个?”

他点点头。

“包括我自己。”

这话让欧金瞪大眼,头一撇再次看了许尽欢一眼。

“这可真是看不出来!”

解语花也回头看她一眼。

“中国人有句话叫做真人不露相。”

“她就是真人?”

他点点头。

真人,这个词用得好。她是女真,可不就是真人。

看他这自得满满的样子,欧金哧哧笑了几声。

“如果你的女孩真的这么厉害,那你就该小心公爵。”

解语花一挑眉。

“你知道的,公爵对这样的人最感兴趣。而他的那些手段……你懂得。”说完,呲牙,哧哧的笑。

解语花垂下眼皮,敛住渐冷的目光,嘴角的笑容透出一丝冷意。

“达米安?他不行!”

欧金挑起眉,对他质疑公爵的能力表示怀疑。

“看看凤凰!”他冷笑。

“达米安或许能控制你们,但他不能控制我们。他不了解东方人,尤其是东方的女人。”

何况,许尽欢根本就不是人。他在心里默默加上一句。

虽然他并不希望看到达米安对许尽欢感兴趣,不过如果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他倒想看看,达米安会是个什么样的下场?

一个活了几百年的欧洲魔鬼,是否能征服一个历经千年的东方女神?

男人与女人,西方与东方,一定很有意思。

不过结局是毫无疑问的,达米安一定会输。他很清楚这一点,只要达米安还会那样东西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一旦他知道许尽欢的能力,他就只能选择臣服。

但他不会给对方这样的机会!无论是那样东西,还是许尽欢,都是属于他的。

把情绪压在眼底,他在嘴角挂上一个浅笑。

就在此时,奥利维亚回来了。

*

奥利维亚一改在城堡里的奢华礼服装,此刻穿着紧身皮衣,腰上和腿上都扎着武器。满头的金发高高扎起,在脑后梳成一个髻子。

在她身后,跟着一个行迹猥琐的男子,年纪看起来不大,似乎已经成年,但身形却很爱笑。脸上长着烂疮,双眼浑浊,裂开的嘴里一口脏牙还脱落的大半。头发脏兮兮油腻腻的,身上披着一件同样油腻脏污的滑雪衣,暴露在外面的手腕细的如同一根枯枝。

一看就是个瘾君子,甚至可能还有病。难道这是个下水道儿童?

看到解语花,奥利维亚立刻双眼一亮,上前几步。

“吉姆!”

等再看到他身后的许尽欢,就脸色一变。

“为什么带着她?小姑娘就该在家吃棒棒糖,而不出来拖后腿!”瞪了她一眼,说道。

“我需要她,她不会拖你们的后腿!”你们别拖她的后腿就不错了!他面无表情的在心里加一句。

奥利维亚啧了一声。

“别宠坏了她,吉姆!”

解语花微微一笑。

“我乐意!”

许大仙在后面听得只扶额。大护法,悠着点,别煽风点火的上了瘾。她可没兴趣惹这种无妄之灾!

既然向导来了,欧金就推开车门,跳下。跟着他一起出来的还有一男一女,也是一身戎装,带足了各种武器,刀子匕首还有枪!

许尽欢挑了挑眉,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些人的装备。

目光落在奥利维亚身上,对方恼怒的朝她呲牙。

“吃奶去吧,愚蠢的女孩!”

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好这一口的尖牙,一点也不输给那个欧金。

果然呢,这一伙都不是人!人会长这种牙齿么!

解语花把身上的风衣也脱下,扔进对方的车里。风衣下他也是一身的劲装,只是没有那么多武器。只带了一把长刀和一把匕首!

奥利维亚把一把手枪扔给他。

“你应该多带点武器!毕竟,你还要照顾一个小北鼻。”她语气嘲讽的说道。

解语花掂了掂手里的枪,也不推辞,直接别在后腰。

“不给你的北鼻一个武器吗?难道到时候你准备让她用头上的发夹跟那些东西搏斗?”

“她有我,不需要!”

这话让奥利维亚的脸色更加难看,瞪向许尽欢的目光也更恶劣。

许大仙心里喊,我要啊!我要武器!手枪很好,我喜欢,你给我一把吧!我自己保护自己就行了!

大护法你别玩这种游戏了行不行?玩弄感情的人一定不会有好下场哦!

然而她得装听不懂啊,憋得好辛苦!

“走吧,别耽误时间了!等天亮,就不好办了。”解语花催促。

地下城的“正式”入口在火车站交通岛人行道那边,有一个比狗洞大不了多少的开口,就在地面上。

天黑之后,地下城的居民们就会从那里出来,到地面上活动。

他们当然不可能从那个正式入口进去,而是从别的“后门”进入。

于是一行人跟着那个猥琐的向导走进巷子深处,拉开一个下水道的盖子,依次跳入。

下水道不是旅游景点,自然不会令人感到愉悦。

阴暗,潮湿,而且腐臭。期初的一段路还算宽敞,欧洲工业时期的下水道都建造的比较高大,人完全可以在里面直立行走。

顶上还有灯,然后许多都是坏的,好的也没不亮,没电。

向导本身就是地下城的居民,在一片漆黑之中也可以来去自如。奥利维亚几个根本就不是人,在黑暗中双眼如同野兽一般发光,不影响看东西。

许尽欢的目力也过人,至少看这几位不成问题。

反倒是解语花五感最弱,但一进入黑暗之中他就戴上了特质的眼镜,可以捕捉到黑暗中细微的光线,包括那些人类看不见的光线。

所以当许尽欢摸了摸耳垂,放出她的鬼时。他清楚的看到一抹绿影和一抹黑影嗖得就飘了开去。

“什么东西?刚才过去的!”奥利维亚他们五感敏锐,立刻就察觉到。

“是,是风吧!这一段会有风。”向导哆哆嗦嗦的说了一句。

风吗?他们表示疑惑。

而直到真相的东方人则心照不宣的笑而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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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护法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煽风点火上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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