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小瘪三风一阵的跑了,留下阵阵飞扬的尘土。
安荔浓看向围观的人群。不管什么时代,看热闹都是人之本性,一点点小事就能围个里三层外三层的。
缺钱缺粮就是不缺看热闹的人。
安荔浓的眼神所到之处,男人默默后退一步,尽可能的躲在女人身后,这个黄毛丫头开口就要人‘奉献’小唧唧,有小唧唧的都自觉后退。
活了十几年、几十年,听说过借小唧唧,就没听说过奉献小唧唧。
现在的小姑娘,真是虎的很啊。
不敢惹,只能躲。
围观的女人却对何花说的骗婚更感兴趣。不行的男人骗婚小姑娘?立刻就能脑补出三七二十一个恩怨情仇的小故事来。
不对。
不是小姑娘。
应该是不行的鳏夫骗婚恨嫁的寡妇,这样想,故事的颜色就更深,更吸引人了。大家闪动着八卦的眼神,看看安国邦,再看看何花,然后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好像已经捉双在床。
安国邦脸色黑沉,也不知道是因为被说不行,还是被说骗婚。
“谁骗你找谁去。”安国邦冷冷的扔下一句话拉着安荔浓就走,本就不是很自然的脚因为情绪愤怒而更加明显。
何花坐在地上一时反应不过来,呆呆的看着安国邦和安荔浓走远。自从男人死后,何花就把附近村的单身男人扒拉了一遍,寻找最合适的第二春。
看来看去,衡量再思量,发现最合适的就是安国邦。
安国邦人高马大,身材强壮,而且还是石河村的村长,最重要的是没有儿子,等她嫁进来生了儿子就能当家。
所以何花才讨好安立春,希望安立春能从中说和,撮合。
谁想到她讨好了安立春,讨好了安老太,但安国邦却坚持不愿意再娶妻。何花本想再努力努力,平时也没少给安立春送好东西。
但是,但是,安国邦竟然不行。
她正是三十如狼似虎的年龄,怎么能找个不行的?安国邦是不可能嫁了,但送给安立春的钱和东西必须要回来。
“呸。”何花冲着安国邦的背影唾弃一声,从地上爬起来,拍拍屁股,赶紧回家去。
安荔浓不好意思的看着安国邦漆黑的脸,“爸,对不起,我......”男人好像挺在意这方面的,她一时兴起就造谣了亲爸不行,好像挺缺德的。
而且,还被熟人听了去。
还不知道何花回村里怎么传呢。
相信不出半天附近村的人就都知道安国邦不行了。
安荔浓越想越理亏。
安国邦却不当一回事,“没事。别人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又不会少块肉。”再说,他本就不打算再婚,行不行都不太重要,范反正一个人过。
再说,有这个借口在,安老太也不会有事没事就哭闹一场要求他娶妻生儿子,别人也不会隔三差五的要给他介绍对象。
虽然安国邦一再对外说不想结婚,但奈何村里人太热情,时不时就要劝说几句,隔段时间就要给他介绍个亲戚的亲戚。
安国邦烦不胜烦。
其实,他是真的不想再结婚了。一个人过也挺好的。
可能第一次婚姻不顺,让安国邦有了抵触之心。
为什么要结婚?
为了多一个人生活?还是为了生儿育女传宗接代?
很多人都不知道为什么,好像也没有答案,只是按部就班的过了一天又一天。父辈是这样过来的,所以他们也要这样走。
但是,安国邦觉得人生在世,短短的一辈子,怎么能委屈自己?
第一次结婚,安国邦没有委屈自己,娶了喜欢的姑娘。虽然婚姻失败了,但他并不后悔。如果有机会重来,他依然会是同样的选择。
即使杨雪晴不贤惠,即使她脾气差,即使她不能干,即使她有很多很多的缺点,但他喜欢。更何况,他还有个聪明的女儿。
很多人劝他再婚的时候都会说,男人就要生个儿子,没有儿子的人生是不完整的,没有儿子就是绝户......
但对于安国邦来说,有没有儿子都没所谓,行不行也没所谓。
安国邦生气是因为安立春,看何花气愤的脸就知道她没少在安立春身上花心机。何花说的骗婚应该存在,但骗何花的不是安国邦,而是安立春。
“爸爸?”安荔浓忐忑的抬头看向安国邦。
“没事。”安国邦摸摸安荔浓的头,“我们去供销社干什么?”
“秘密。”
安荔浓和安国邦在供销社买了纸和笔,又去邮政买了个信封,然后蹲在路边写信。安荔浓把纸放在大腿上,思考了一会,理顺思路,然后开始动笔。
“小荔枝,你要给谁写信?”安国邦站在旁边,然后弯下腰,“小荔枝,你在我背上写吧?”
“好。”
安荔浓把信纸铺在安国邦的背上,更加顺手。
“我要给陆天明写信。”
陆天明是胜利公社的副书记,在吴有光和陈来财的联手下没有什么存在感,但该做的事情一点不少。
根据李进业收集到的消息,这个人是有能力有本事的,只可惜强龙不压地头蛇。
安荔浓撇撇嘴,胜利公社不大,领导倒是不少,书记,社长,副书记,副社长......还有什么都管,什么都能插一手的综合主任......
呸。
一个个......在其位不谋其政。
说得难听些就是占着茅坑不拉屎。
“小荔枝,你写什么?”
“秘密。”
写好后,安荔浓看了看,很满意,吹一吹,准备装进信封。
突然,安荔浓想到了什么,撕掉,撕成碎渣渣。
“小荔枝?”
“我重新写。”
安国邦没问为什么要撕掉,默默弯下腰。
安荔浓把信纸铺开,然后用左手写信。不太习惯,一笔一划歪歪扭扭的,很滑稽,看着像小孩子的恶作剧。
看着新鲜出炉的信,安荔浓还是不太满意,担心这字迹太幼稚,陆天明不重视。
有撕掉。
再写。
右手,一手堪比印刷体的正楷。
好了,终于满意了。
安荔浓检查一遍,没有错别字,没有不通顺的地方,折叠好,装进信封。
“好了。”
“爸,我们走吧。”
安国邦迷惑,“去哪?”
安荔浓愣了一下,“爸,你今天怎么这么呆?当然是寄信啊。”
“寄信太慢了。”
安荔浓看着安国邦,眼珠子圆溜溜的,定定的看着安国邦的眼,“爸,你今天......”很不在线啊。
安国邦瞪瞪眼,“是你太过高深莫测。”他根本就不知道宝贝女儿想要干什么,既帮不上忙,也不好意思多问。
安荔浓鼓着腮,“好吧。我的错。爸,一会你女儿请你吃饭,国营饭店。”安荔浓豪气的拍拍心口。
“公社的国营饭店只招待领导,其他时间不开门。”
因为生意非常不好,大部分时候一天也没有一个人来吃饭,所以饭店经理决定,国营饭店只接待上面来的领导,其他时间关门大吉。
节约资源。
“那我们买肉?”
“这个时候哪里还有肉买?”
安荔浓泄气,撇撇嘴,贫穷的时代,落后的穷山沟......“我们回家啃萝卜去。哼。”
哼哼。
她要把萝卜啃出人参的味道来。
安荔浓让安国邦在路口等她,她则找个地方把脸摸脏抹黑,双手把头发闹成鸡窝窝,然后找个小屁孩送信。
“真的五角?”穿着开裆裤的小男孩明亮的双眼里写着不相信,送封信就能有五角劳动费?小男孩用看傻子的眼神打量安荔浓。
安荔浓掏出五角,晃了晃,“你就说能不能干吧。如果你不愿意,我找别人......”
小男孩一把抢过信,“当然能。别说送信,就是送命,我都能。”
呵。
“你可真够能的。”安荔浓把五角钱递给小男孩,然后认真告诉他,“没有比命更重要的东西,不要随便拿命开玩笑。”
小男孩撇撇嘴,“大人常说‘拼命’呢。”
“那是男人。只有男人才常说拼命。”
“为什么?”
“因为命不是他们最重要的东西。”
“那他们最重要的是什么?”
“命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