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4日,西安市高陵县泾渭镇水岸花城小区1号楼A座1002室发生一起凶杀案。一家三口惨遭杀害,遇害的小男孩才3岁。案发后,市公安局刑侦局、高陵县公安局、公安经开分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2015年3月15日晚,在西安凤城一路南康新村,公安经开分局巡逻人员在两栋民房间的过道里有两个神秘旅行箱,当大家把箱子打开后,赫然发现两个大箱子内装有许多人体器官。
与此同时,20公里外,高陵县公安局接到在辖区泾渭镇水岸花城小区发生杀人碎尸案后,也正在现场进行调查。出现在南康新村的可疑旅行箱仅仅只是案犯行凶之后的一个抛尸点。
2015年3月15日19时10分,高陵马家湾派出所接到群众王某报案,其哥哥一家三口在家中被人杀害。接处警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相关工作。同时,高陵县局将案情立即上报市局,市局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立即开展现场勘查及调查工作。
当日晚,在经开辖区南康村发现抛尸现场。由于案情重大,影响恶劣,陕西省公安厅、西安市公安局迅速将此案列为2015年省、市挂牌督办案件。西安市公安局迅速成立“3`15”专案组,全力侦破。
王某报案的依据是,知情人张莹告诉他的,民警随即联系张莹,其时张莹人在小寨,担心有万一,民警建议她待在小寨路派出所躲避,并迅速与张莹取得联系。
当晚赶到张某家中,由于没有钥匙,民警找来开锁公司,在物业办的见证下打开了防盗门。
当时,张家客厅里已被血迹模糊了,卫生间的门只能推开一半,里面堆着三具尸体,其中两具已不完整。“惨不忍睹。”这是民警的第一反应。随后,高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民警赶到现场,案情迅速被上报至市局,市局刑侦局当晚也赶到现场。专案组随即成立。
15日当晚,专案组民警接群众举报得知,西安市凤城一路南康村,一个装着人体器官的行李箱被丢弃。经dNA比对,被丢弃的人体器官,即是王某夫妻两人的。
当晚,民警调取小区内外的监控,即锁定李朴有重大嫌疑。同时,民警调取了李朴于14日晚,持死者张某银行卡,在案发地附近的西营十字的银行内,取走1300元的监控视频。
3月18日,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悬赏公告,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其中,市民提供了2000多条重要线索。
接下来,3月18日,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悬赏公告,悬赏6万元向社会征集破案线索。很短时间内,疑犯被公安部定为b级逃犯。与此同时,嫌疑人李朴的母亲,通过媒体劝告儿子,尽快投案自首。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其中,市民提供了2000多条重要线索。
一时间,举报线索如雪片般飞来:有人反映,阎良一网吧内,来了个无身份证上网的男子,该男子听到通缉犯三个字,吓得落荒而逃;河南有人反映,有人看到样貌极为相似的人,在银行柜台前办理业务;也有人反映,在案发地不远处的杨官寨村,看见了李朴……这些线索折合成实际行动,就得民警迅速前往,虽然都扑空了,但谁又敢掉以轻心呢。
3月23日下午,有线索称,李朴藏匿在宝鸡市一家招待所,专案组抽调20余民警驱车赶往。在招待所外蹲守一夜后,直至24日上午10时许,疑犯李朴终于出现了,民警一路跟踪,后在宝鸡一商业街将其抓获。抓获过程持续了3分钟,李朴的反抗非常激烈。民警从其身上搜到一把刀具。犯罪嫌疑人李朴对其3月14日晚杀害王某某一家三口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李朴交待,受害人王某某的妻子是其一异性朋友的闺蜜。当晚,李朴以做客为由骗开房门,抢劫后将王某某夫妇杀害。在离开现场后,听到被害夫妇3岁的儿子不停哭喊,怕引起邻居注意,遂返回将孩子残忍杀害。次日,李朴持钥匙进入房间运走尸块。
案发后,警方通过监控视频,发现犯罪嫌疑人到了西安城西客运站,经过沿途的侦查和群众提供的线索,最终追踪嫌疑人到了宝鸡。据嫌疑人李朴交代,其到宝鸡后一直藏匿在招待所和网吧。
抓捕现场,嫌疑人有拒捕行为,最终被民警制服。据李朴交待,其作案动机是图财,共抢劫1800元。当场抢走500元,随后又从死者银行卡取走1300。
生于1990年的李朴,在1岁多的时候,父亲意外去世。4岁时,妈妈再婚。据李朴的妈妈冯女士称,李朴父亲意外去世,以及自己再婚时,李朴年纪还小,加之继父对他也很好,这一切变故对他影响并不大。
上学时,李朴的学习成绩一直不好,上到初中不顾家人的反对执意退学。辍学后由于年龄还很小,在家里待了几年后,李朴被熟人介绍到长安区的多个地方当保安,有网吧,有游戏厅,还有正规单位。几年前,李朴结婚,事发时有一个1岁多的孩子。
去年9月,李朴被一个开游戏厅的朋友叫回来帮忙,干的还是保安工作。这次他只上了一个多月的班,随后就没人知道他在干什么,但是他给妈妈说,自己还在游戏厅帮忙。关于李朴的婚姻,冯女士说,夫妻俩经常吵架,一吵架,媳妇就撂下孩子跑回娘家,年前媳妇还回娘家住了十多天,在她的劝说下,李朴才打电话让媳妇回来。
冯女士说,家里盖房以及李朴结婚,一共向亲朋好友借了20万元左右。房子盖好后就出租了,一年能收3万多元的房租,这两三年外债已还了一半。家里的经济虽然不算多好,但是家人从未给过李朴压力。
4日上午9时40分,专案组民警在宝鸡发现李朴。在抓获他之前,民警带着李朴的发小先对其进行了确定,确认无误才进行抓捕。“你们是咋找到我的?”看到突然出现的民警,李朴显得很吃惊,他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打算自残的时候,被警方扑倒,但是他还想反抗,随后,20名特警冲了上去,抓获过程持续了3分钟。据介绍,他身上那把长约10厘米的匕首就是他的作案工具,作案后,他一直随身携带。
此前有消息称,警方通过微信“钓”出嫌疑人,先加他为好友,在聊天中,摸清其活动范围和规律。昨晚,专案组民警对此予以否认。警方称,之所以能够锁定李朴的位置,是因为根据监控跟踪到城西客运站,又有黑车司机反映曾拉过疑似李朴的男子去咸阳,另外,警方控制的李朴的关系人也提供了他在宝鸡活动的信息。
案发后,警方也第一时间控制了李朴的情妇张莹。
被抓捕后,李朴说,他心里有三大“心愿”还未实现,这也是他最大的“遗憾”,第一是再看一眼情妇张某某,第二是再看一眼儿子,第三是他想亲手杀了他的杀父仇人(李朴在1岁多的时候,其生父在一次斗殴中被杀害)。
他告诉民警,除了现在的婚姻外,他还有一个情妇张莹(化名),二人住在高新区徐家庄。张莹在南郊经营化妆品生意。而她的货源,来自家住马家湾长庆西路的张某(女性死者)处,张某的丈夫是个工程师,张某开网店,经销化妆品。张莹和张某是同乡,二人也是闺蜜,她们的老家,在蓝田县华胥镇。
李朴曾跟随张莹,去过张某的家中一次,发现同龄人的张某夫妇,有房有车,经济宽裕。而自己没有经济来源,没有固定工作,“为了让情妇也过得好。”他就起了劫财的歹念。
3月14日,李朴和张莹换了手机,理由是张莹的手机流量比较充裕,他赶到张某家附近,用张莹的手机拨通张某的电话,以此登门入室。
入室后,开始了抢劫杀人。杀人过程目前不得而知,但是,李朴当天离开时,带走了张某的挎包,里面装着500元现金及其他物品,随后,他又拿着张某的银行卡,顺利取出1300元钱存款,说明在杀人之前,李朴成功获悉了张某银行卡的密码。
14日当晚,他回到徐家庄与张莹的租住处,二人睡了一觉。当晚,他告诉张莹,自己在吉祥村杀了人。当晚,张莹曾给李朴的母亲发短信称,得知李朴杀人的消息后很害怕,真希望第二天早上起来后,李朴能告诉她,这不是真的。
15日,李朴再次返回作案现场,开始了丧心病狂的肢解歹行,同时,他也将室内的血迹来回擦拭,打算欲盖弥彰。
当天,死者张某的母亲给女儿打电话,无人接听,便委托张莹帮忙寻找张某。张莹这才将李朴口中所言的杀人对象,与好朋友张某结合起来。于是,她疯狂地给李朴打电话、发短信。而此时的李朴置若罔闻,继续进行着令人发指的罪行。
二次作案一直持续到15日傍晚6时许,李朴用行李箱装着一些人体器官,从长庆西路乘坐出租车,由于高陵县的出租车只能坐到西安城北,于是,李朴为了不引人注意,便随即丢弃行李箱。
随后,他乘坐209路公交车赶到城西客运站,辗转赶到咸阳,在咸阳过了一夜后,乘坐长途客运站赶到宝鸡。在宝鸡住了1天招待所、5天网吧,其他时间,都是四处躲藏。于25日上午10时,出来买早餐时,被蹲守民警抓获。
“这是近30年以来,高陵县发生的最恶性的案件。”高陵县公安一位老民警告诉记者。“在西安近30年来也不曾听闻”,西安市公安局一位民警在旁印证。
至于李朴在劫财后,何以如此凶残,采取过激手段,肢解被害人。由于对李朴的突审仍在进行之中,民警也不得而知。只知道李朴从小父亲早亡,虽有继父,但也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缺失父爱,生长环境造成他性格上的缺陷,“生性凶残”,民警说。
24日下午5时许,案情发布会结束,马家湾派出所的食堂内,十余民警手捧饭盒,狼吞虎咽地吃着买来的简餐。他们的上一顿饭,是24日凌晨3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由于时间紧迫,24日,民警并未押解李朴指认现场。
事发后,在采访过程中,一名业主告诉记者,受害者家中男的姓王,女的姓张,有一个3岁多的小男孩,小男孩长得很可爱,特别惹人喜欢。在大家眼里,王某夫妇平时和小区居民关系非常融洽,还经常带着孩子到楼下的广场玩,也没见过他们家与其他人发生过争执。
调查中有住户称,王某夫妇2011年入住小区的,平时为人和善,有一次,王某的妻子张某带着3岁的儿子在小区玩耍时,被其他小孩抓伤了脸。当时,张某并没有责怪,反而说小孩吃亏是一种福气。然而,就是这样的一家人却惨遭毒手。
2015年3月25日下午4时10分,记者见到了戴着脚镣手铐坐在审讯椅子上的李朴,旁边虽然有两个荷枪实弹的警察,但是李朴表情平淡,当他得知记者的来意后,并没有紧张之感,连摄影记者对他拍照也无所谓。
“你想问啥就随便问,我都会如实回答……”李朴眯着眼睛和记者开始了20分钟的对话。
记者:你抢劫杀人是提前预谋的还是随机性的?
李朴:实话实说,这次(3月14日晚)抢劫杀人不是随机性的,是我预谋了4天后开始实施的。
记:说说你要杀人的目的,为什么要碎尸?
李:除过妻子外,我在外面还和一个女子同居,也可以说是我的情人,为了能够让她(情人)过上好日子,能够说我是个真正的男人,从心里佩服我,这就是我的杀人目的。至于碎尸,当初在预谋时没有想到这一点,后来为了毁灭证据,不给警方留破案线索,才想到碎尸的。
记:你在杀人时为何连一个3岁的小孩子都不放过?
李:在我预谋的时候,没有将孩子作为要猎杀的对象,不是我不放过他,而是在我杀他父母时,孩子不停地大喊大叫,我怕邻居或者外人听见,就顺便将他杀了。
记:被你杀害的一家三口你认识吗?是不是与他们有仇?
李:被我杀害的一家三口我都认识,其中女的还是我情人的闺蜜,以前我就通过情人和他们(被害一家)相识,偶尔还有往来,和他们一家没有恩怨,就是预谋杀害他们抢钱供情人花销。情人的闺蜜是做化妆品生意的,家里有房有车,平时花钱也很大方,所以就决定抢劫情人闺蜜的钱财。
记:说说你杀人碎尸的预谋经过?整个杀人过程用了多长时间?
李:当我把情人闺蜜一家作为抢劫的目标后,就开始布局谋划,先在其家附近踩点,看他们一家的活动规律,将这些情况弄清楚后,我就去买了一套工具箱,里面有电钻、锯条、绳索、螺丝刀等。3月14日晚上大约19时许,我出发时特意将我情人的手机要过来,怕用我手机打电话她(情人的闺蜜)不接,到了小区后,我就用情人的电话拨通了她的电话,她连防备都没有就将房门打开,我进门后首先将男的杀死,然后用刀逼着情人的闺蜜,让她交出银行卡和现金,当时她身上只有500元现金,银行卡里面最后只取了1300元。在我准备出门的时候,看见他们的孩子在大喊大叫,也就顺手给杀了,整个杀人过程大约持续了3个小时。
记:3月14日杀人后,你为何还要再次返回被害人家里?
李:我当时是急于取卡里面的钱,就先将房门锁好后离开,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这么富有的人家,卡里面仅有1300元,和我当初的预想差得很远。心里就非常不爽快,就又返回他们的家里寻找,看还有没有其它藏钱的地方,结果什么也没有找到,我就将他们一家三口的尸体拖进卫生间进行了肢解,装在拉杆箱抛弃在西安北郊。
记:说说你杀人碎尸后的逃跑路线,逃亡的日子里你身上带了多少钱?是怎么度过的?抓获你的时候,身上还剩多少钱?
李:抛弃碎尸后,我给家里发了一条短信息,就直接到了城西客运站,正规长途车不敢坐,就带着仅有的1800元和几个人拼了一辆黑车去了咸阳,在咸阳呆了一个晚上后,就又坐黑车去了宝鸡。在宝鸡火车站对面的一个小旅馆住了下来,第二天在火车站附近转悠,观察进一步的落脚点,最后就选定了火车站附近的一个叫“东方秀”的网吧。因为这个网吧是24小时开放的,所以也就再也没有回小旅馆,担心被警方跟踪到。今天(3月24日)上午9时40分,我出网吧买吃的时候被警方当场抓获,抓获的时候身上还有614.5元钱。
记:逃亡的日子见了警察或者警车的时候你心虚不?为什么不向外地跑反而藏在本地呢?
李:说句实话,我以前在歌厅当过保安,经常喜欢看破案片和纪实片,在电视剧里面也学了不少杀人者的逃跑方式,见了警察和警车没慌,之所以选择本地就是常言说的“灯下黑”,因为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
记:你知道不知道你已经被警方悬赏通缉?逃亡时有没有想到过去公安机关自首?
李:我知道啊,打开网页都是我的通缉令,没有想到我还值6万元,我还在网上逐字逐句阅读了我的通缉令。从开始逃亡到被抓,我没想过要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记:事情到了这一步,现在你还想不想说点什么?
李:如今我最牵挂和放心不下的是我1岁半的孩子和母亲,我虽然不是个好父亲,但是我希望孩子长大以后能够原谅我,不要走我的路。
2016年6月14日,时隔一年三个月之后,震惊西安的高陵一家三口灭门碎尸案终于有了结果。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朴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西安中院审理查明,2014年7月,李朴与张欢结识后发展为情人关系,随后李朴经张欢介绍,与经营化妆品生意的张某相识。2015年3月,李朴因生活拮据产生抢劫恶念。
3月14日上午,他在翻看张欢手机时发现张某家中经济条件较好,预谋前往张某家抢劫。当日12时许,李朴以玩游戏为借口与张欢交换手机,其后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单刃折叠刀和张欢的手机来到高陵泾渭镇,并用张欢的手机与张某联系,谎称替张欢取化妆品。
当晚7时,李朴进入泾渭镇水岸花城小区张某家中。
在与张某家人攀谈一阵后,趁张某丈夫不备,李朴掏出折叠刀,左手勒脖右手持刀抵在张某丈夫脖子上实施抢劫。遭到反抗后,李朴用刀在张某丈夫后腰处连捅数下致其倒地。
随后李朴持刀威胁张某将银行卡交出并写出密码。见张某丈夫从地上爬起跑向厨房,李朴在厨房门口将其拉住,再次用刀连捅数下并将其踢倒在地。此时,张某上前拉住李朴并大声呼救,李朴持刀将张某捅死。
因夫妻俩3岁的儿子哭喊,李朴又持刀将男童捅死。后李朴换下血衣,拿走一条黄金吊坠和500元以及张某家的房门钥匙逃离现场。当晚10时,李朴在泾渭镇一处Atm机上取走张某银行卡内的1300元,之后回到和张欢的租住房内,告知张欢他抢劫并杀了人,但未告知杀害的是张某一家三口。
次日,为掩盖罪行,李朴携带砂纸再次进入张某家中清理现场,并将张某夫妇残忍分尸,分别装入两个拉杆箱,抛弃于西安市未央区南康新村一巷道内。
西安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实施抢劫,致三人死亡,事后又将被害人分尸并抛尸,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十分严重,构成抢劫罪。
李朴在归案后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其为抢劫他人钱财,携带刀具入户作案,并对被害人连续施害,致三名被害人死亡,其中包括一名幼童,事后又将被害人尸体肢解并将部分尸块抛弃,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大,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因此,辩护人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未予采纳。
2016年6月14日,西安中院一审判处李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丧葬费、交通费共.5元。
从案发到宣判,整整过去了一年零三个月,杀人恶魔李朴终于被判死刑,面对这样的结果,李朴没有说一句话。而对于被害人的双方父母来说,他们仍然无法摆脱失去亲人的伤痛。
女方家属:“这个事情对我来说打击特别大,我无法承受。”
男方家属:“痛痛痛,痛死儿媳孙,恨恨恨,恨恶贼李朴。宣告他死刑我们比较满意,希望尽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