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7章鼓起勇气来
十一月下旬天气已经变冷了。中午十二点,正好是午休时间,吃午饭的点。
刘夏夏站在煎饼妹小食店前面,看着不断进去的客人,终于咬着牙跟在三个白领身后走了快餐店。
校园小姐大赛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其实刘夏夏已经不记得了。
第二天醒来时,她手里紧紧地抓住了一件上面印着煎饼妹的工作服。
一向很忙的母亲特意留在家里,等着刘夏夏起床,把她狠狠地批评了一顿。
“你一个丫头怎么能去酒吧鬼混呢?你作个什么劲?”
刘夏夏揉着太阳穴听着母亲的话。她头疼得厉害,手里仍是紧紧地攥着那件工作服。
单单的一件衣服却让她从心底感到很温暖。
她慢慢地想起有个男人在那个冷冰冰的深秋的夜晚救了她。
他曾经抱起过她,甚至用大腿给她当枕头。那份温暖的感觉伴随着这件衣服,深深地留在了刘夏夏的脑海里。
刘夏夏甚至有了一种只要拥有了这一份温暖,不论发生什么,她都可以继续好好活下去的错觉。
一直到母亲接了电话,急急忙忙地离开刘夏夏的房间,她都没有什么反应。
那件衣服慢慢地就成了刘夏夏的精神寄托。她把衣服放在了床上枕着,盖着。
刘夏夏的父母总是工作很忙。她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曾经被一个人扔在家里过。
由于没有大人陪在身边,刘夏夏8岁时还尿过床,还是她自己稀里呼噜地洗褥子。
从那时候开始,刘夏夏就落下了病根。
她总是睡不好觉,心里一难过,晚上就失眠得厉害。
这些年,中西医心理医生都看过了,刘夏夏的病却始终没有治好。
可奇迹似的,自从有了这件衣服,她竟然可以安然入睡了。
她母亲也曾生气地说她两句:“一件破衣服,你干嘛这么宝贝着?就差做成枕套了是不是?这样的衣服我给你找来一车。”
刘夏夏却不出声,因为因为方君君那些事,她已经没办法跟母亲恢复从前那种亲密了。
“你这孩子现在到底是怎么回事?干嘛非要妈妈为你操心呀?有什么话你倒是说出来呀?”刘夫人一脸无可地说道。
“有了这件衣服,我就可以睡着了。”刘夏夏淡淡地说道。
刘夫人一听女儿说衣服能治她的失眠症,就再也没要求刘夏夏扔掉那件衣服。
***
之后,刘夏夏有好几次曾经来到煎饼妹小食店,想要进去感谢那个救了她的人。
可是,当她看见陆蓁蓁穿着工作服从煎饼妹走出来的时候,却失去了走进去的勇气。
想到她曾经对陆蓁蓁做得那些事,刘夏夏就一步都迈不动了。
她倒是经常坐在附近的店里,看着煎饼妹里的情况。她知道煎饼妹是陆蓁蓁的小舅舅开得。
可是,也不知道是不是命运的安排,刘夏夏一次都没看见陆蓁蓁的小舅舅。
直到这一次,陆蓁蓁出事了,阿孝去学校接陆蓁蓁的时候,把一个笔记本落在桌子下面了。
刘夏夏拿着陆蓁蓁的笔记本,这才终于有了走进煎饼妹的勇气。
大中午这个时间段,刚好是煎饼妹生意最好的时候,刘夏夏一进门,就闻到了一股诱人的肉香味。
这个店面其实已经不小了,徐启正在租店面的时候是很有魄力的。可是,这种时候,很多客人仍是要排队等坐。
等坐的客人也不是白等,有个服务员给每人都倒了一小杯酸梅汤喝。所以,大家也没有什么怨言。
刘夏夏家里也做饭店餐馆买卖,只是生意这么火爆的餐馆,她还真是没有看见过。
一时间,刘夏夏就忍不住观察了一下,这家店是专门做白领生意的,几乎每人都点了一小锅羊蝎子,一小碟小菜,一碗汤,一碗饭。
要说这是快餐,他们上菜的速度的确很快。只是除了小菜、汤、主食有变化,这里的主菜就是单独的羊蝎子。
这种经营方式,刘夏夏也有些说不好。她觉得这样的生意实在太单一了,没有什么竞争力。可是,偏偏这里生意火爆又是个不争的事实。
刘夏夏一时间被这家煎饼妹就给吸引住了。
正在这时,小豆子冲着她喊道:“这位客人轮到您了。”
“好。”刘夏夏很痛快地走过去,她到要尝尝这煎饼妹的羊蝎子怎么就这么受欢迎?
刘夏夏坐下点好了羊蝎子定食,不到2分钟,羊蝎子,小菜,汤,米饭就上桌了。
靠近一闻那股扑面而来的香味,让见过大世面的刘夏夏也不禁心中一震。
“这家的羊蝎子味道也太好了吧?”刘夏夏一脸震惊地说。
“味道好是必须的。这位小姐这羊蝎子是我家老板祖传秘制的,味道绝对没话说。而且,咱们特别去食品检验所化验过,还有证书呢,我家羊蝎子可以补身的。”小豆子插话道。
小豆子一说完,立马引起了四周客人的响应。
“可不是,他家羊蝎子太好吃了。”
“我现在就爱这一口。”
“你们发现没有,这羊蝎子吃不腻的。”
“为了这口羊蝎子,我们愿意等。”
正在这时,徐启正亲自端着一锅羊蝎子走出来了,马上就有熟客开始跟他搭讪。
“呦,徐老板亲自给端饭,这真是我的荣幸。”
“您这是哪的话呀?您要是愿意,我每次都给您端上来。”徐启正笑眯眯地应道。
“可别,我哪有那么大的面子呀?徐老板您忙您的去。”客人赶紧拒绝了。
“您怎么这么客气呀?来到我们店里,您就当在家一样。”
明明远隔了很远,快餐店里也是乱糟糟的,刘夏夏看到了很多张脸,也看见很多穿着煎饼妹制服的人。
可是,在那一瞬间,刘夏夏的心却因为那个人的出现开始剧烈地跳动着。
她就是能确定,那个男人就是那天晚上救了他的人。不是因为他的声音很耳熟,也不是因为她记起了他的脸。
而是有个发自心底的声音告诉她,她要找的就是那个男人。
一时间,刘夏夏忍不住看过去。
那个男人其实长得跟陆蓁蓁很像,特别是鼻子眼睛都有几分相似。如果安静下来,不说话的时候,这个男人就显得很清秀。
只是,他性格跟陆蓁蓁完全南辕北辙。他很爱说话,也很爱笑,给人一种很大气很豪爽的感觉。
他就是一个很有人情味的汉子,很多时候他很宽容,吃点亏也不会很计较;遇见别人出事的时候,他能帮就帮一把。
这个男人心里很敞亮,很多人甚至第一次见到他,也会对他心生好感。
这就是拯救了她,还不求回报的男人。
徐启正显然也看见了刘夏夏,他甚至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女生。
在那一瞬间,徐启正眼底的笑意消失了,他的眼神越来越冷,很快徐启正就转身回后厨去了。
他是看见她了么?
为什么要用那种眼神看着她?
他讨厌她么?
那一定是她的错觉吧?
刘夏夏忍不住低下头安慰着自己。如果他真的讨厌她,当初就不会救她了吧?
眼前的羊蝎子虽然很美味,很诱人,刘夏夏却突然吃不下去了。
那个人的那种眼神深深地烙进了她的脑海里。
很快,刘夏夏就忍不住拿着陆蓁蓁的笔记本跑了出来。她甚至连准备好的借口都忘了说,就那样仓皇逃跑了。
她不要那个人讨厌她!她就是不要那个人讨厌她!
小豆子收拾盘子的时候,觉得很奇怪。“那个客人居然一点都不没吃?她大概不吃羊肉吧?”
只是不吃羊肉来他们店里干嘛?
***
下午上课之前,刘夏夏才回到了学校里,这段时间她一直在路上乱逛,她的脑子里也变成了空白。
回到学校上课的时候,刘夏夏才开始觉得肚子饿了。没办法,她干脆就却校园超市买了个红豆面包。
等到刘夏夏从校园超市走出来的时候,一看见陆蓁蓁,她整个人都呆住了。
陆蓁蓁甚至还向站在大门口的阿孝挥挥手,告诉他,我没事了,你赶紧走吧,去乐队训练吧!
阿孝点了点头,只是却仍是抱着手臂,停在原地注视着陆蓁蓁,以及其他的人。
没办法,陆蓁蓁只好转身,迈着沉稳的脚步向着教室走去。
一路上,别的同学看见陆蓁蓁也都惊呆了。
陆蓁蓁已经把厚厚长长的头帘用一个粉色的夹子夹起来了,露出了光洁的额头,可是她的左额角却顶着一块儿半个鸽子蛋那么大的黑紫色的胎斑。
原来不是摔出来的伤疤,而是一个胎记?兰陵公子到底说对了一半。
所有的人都在看陆蓁蓁的额头,而她显然已经不在乎了,就这样大大方方地任人来看,她的脚步从容不迫,似乎一点都不会害怕也不会在意。
这样的陆蓁蓁,反而让人讨厌不起来了。
有人开始对陆蓁蓁这样的容貌感到可惜。
“陆蓁蓁长得明明挺漂亮的,怎么就多了这么一个胎斑呢?这世界果然没有很完美的人。”
“哎,陆蓁蓁果然进不了美女榜,只是为什么我觉得很遗憾呢?其实我希望兰陵公子是错的。”
“人家男朋友都不在乎这个胎记,关兰陵公子那孙子鸟事呀?他是狗仔队呀,一天到晚只会扒粪。”
“你们不觉得陆蓁蓁很有勇气么?要是我的话,我真的不敢当着大家露出来。”
“长成这样,又穷又没钱,陆蓁蓁的男朋友还能死心塌地地喜欢着她,可见这个陆蓁蓁一定有过人之处吧?”
一时间,因为陆蓁蓁在男朋友的陪伴下,主动在大家面前掀开了面纱,开始勇敢地面对着一切。
很多人都开始佩服她这份勇气。曾经对这件事感到很好奇的人,开始忍不住站在陆蓁蓁这一边,欣赏她。
曾经觉得自己比陆蓁蓁强很多的平凡美女们,看着陆蓁蓁这种勇气,这种从容,不禁低下了头。她们到底比不上陆蓁蓁。
无关长相,单单是这份气度就比不上。
一时间,那些上午还被传得神乎其神的流言蜚语,倒了下午基本也就没人再提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