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坤重生后,一开始脑子也是懵的,他不是因为洁癖自杀了,变成丧尸了吗?为什么现在还是人?
他搞不懂,也来不及多想。
急忙跑去洗手间洗手去了,足足洗了十分钟,洗手液用了6次,就这出来后还是感觉没洗干净,然后又回去洗了3次,才舒了一口气。
洗完手,等着自然晾干以后,他坐在自己家里,拿着手机看了时间。
果然,重生了!
他兴奋了!
在试验了一下午,确定了自己没有金手指后,他郁闷了,重生必带的金手指不给我,什么玩意吧!
然后他在小区外面找了一处地方,租下了一间门面作为仓库使用。
这间仓库每天的租金也是一百元整,巧合的是,这间仓库的房东与陈不凡所租用房屋的房东竟然是同一个人!而他恰好就在陈不凡租房之后紧接着租下了这个仓库,房东自然高兴得合不拢嘴。
租好了门市房后,他毫不犹豫地拿出了自己全部的积蓄,甚至向前女友借了一部分资金。
他的前女友仍然深爱着他,最终导致他们分手的原因也是无法忍受他过度洁癖的毛病。
在那间门市内,他储存了大量的物资以备不时之需。
这些物资不仅包含了足够维持他长时间生活所需的食物,特别是水源储备更是充足——毕竟对于他来说,清洁、干净才是最重要的!
此外,他还特意为前女友储备了许多专用物品,甚至包括女孩子们喜爱的各种零食。
在一次存完物资后,回小区的路上,正好看见了穿着牛仔裤的李文茵和他弟弟买了几袋子的食物回家。
他由于顺路就远远的跟着往家走,快到小区门口的时候,又遇到陈不凡拐过来,跟着李文茵她们屁股后面。
三伙人就这么前中后的一起回了小区,而他因为离他们远,坐了第二趟电梯。
在那之后,他每天都忙于囤积物资,几乎没有闲下来的时候。
而且比较巧,他总能看见下班回家的李文茵和5点左右回家的陈不凡。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对这两位邻居逐渐变得熟悉起来。
当末日降临时,他并没有回到楼上的家中,因为那时他已经在自己的仓库里居住了整整两天。
他原本计划在末日之后就在那里生活下去。
可是,谁能料到呢?末日降临后,他竟然直接变成了一只丧尸……
他辛苦囤积的物资完全派不上用场,之前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
幸运的是,这次变成丧尸之后,他仍然保留着理智和自己的记忆,而且其他丧尸因为是同类,也不会攻击他。
他去看望了他的前女友,发现她也变成了一只丧尸,这让他感到无比难过!但更多的是愤怒!
为什么要让我重生呢?
他将女友锁在她自己的家里,然后返回门市,点燃了他的物资仓库,以此来发泄心中的愤恨!看见就闹心。
他开始了漂泊不定的流浪生涯,每天都在外面与一群丧尸四处游荡,漫无目的地闲逛着。
每当它们抓捕人类时,他便紧随其后跟着一起吃。
这种本能的行为,让他控制不住自己,就像他的洁癖,控制不住洗手。
他有一些独特的偏好,大肠和腹部部位毫无兴趣,太油腻,他只钟情于胸腔内的器官,如心脏和胸大肌。
随着他吞噬的人数不断增加,一个惊人的发现浮出水面,他竟然拥有一项金手指般的特殊能力,可以掌控尸群!
这一能力几乎没有任何限制条件,只要靠近他的丧尸都会听从他的指挥。
于是,他全力以赴地进食,不断壮大尸群队伍,手下的小弟越多,他就感到越安全。
当他的实力逐渐提升后,原本僵硬的身体变得更加敏捷,甚至速度也有所加快,那些经过进化的丧尸们,同样开始逃不脱他的掌控。
某天,他决定前往女友家中,希望能将她留在身边,当他到达时,正巧目睹有人试图撬开门锁,他毫不犹豫地将那个人投喂给了女友。
不久之后,他点燃了家附近的加油站,引发了一场熊熊烈火……
加油站的爆炸声,可以吸引来许多丧尸,这样他就不用到处跑,收集丧尸小弟了。
他的尸群越来越大,食物越来越少,最后他选了一个天黑风高的日子围了城。
直到那里已经没什么人类了,他决定去奉天,大城市,人肯定多。
没想到刚出城不久,在这里遇到了这两个老邻居,而且还有这么多士兵枪械。
奇怪,他们不是普通人吗?怎么会有这么多士兵呢?不会也重生了吧?
突然,他抬起头,看见天空有一个无人机在尸群上方反复横跳…
刘海坤眉头皱起,不会是找我吧?
难道他们怀疑尸群有尸王?
我这么低调,还被发现了?
\"嗬嗬!\"
他低吼一声。
周围那些背着包的高级丧尸们,像是接到了命令一般,迅速向两旁散开,不再紧紧地聚拢在一起。
周围的普通丧尸们却开始躁动起来,它们迈着蹒跚的步伐,争先恐后地向着刘海坤所在的方向拥挤过来。
此刻的刘海坤,原本挺直的身形也变得有些歪曲。
他一边的身子歪斜着,脑袋也无力地低垂下来,看起来就像其他普通丧尸一样。
刘海坤的身体突然猛地一僵。
并不是因为他被发现了身份。
而是一只胖乎乎的丧尸,大肚子不小心撞到了他撅起屁股的裤子上。
\"吼!你这个蠢货,居然弄脏了我的衣服!\" 刘海坤愤怒地转过身来,怒视着那个冒犯他的胖子丧尸。
他的眼神充满了怒火,仿佛要将眼前的一切都烧成灰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