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有炎热的天气,还有无处不在的蚊蝇。
尤其是蚊子,实在恼人。
沈雪禾午睡醒来后,发现自己又被蚊子咬了,她特意数了数,一个两个……一共有七个包呢。
沈府人多,蚊子总盯着精力旺盛的人咬,很少去咬沈雪禾,陆家人少,人头都不够蚊子分的,这是沈雪禾头一次被蚊子咬成这样。
下午去书房画画的时候,痒得她坐立难安。
陆存见她愁眉苦脸的,“有这么痒吗?”
他身上也有蚊子叮咬,却没有太大的感觉。
“我身上有七个包呢,你看看……”
说着,她撩起了袖子,“光是胳膊上就有三个,还这么大!”
沈雪禾很爱娇,但凡有一分不适,她都要让人家知道,潜意识就是要让人哄她。
往日里,陆存总能及时的察觉到这点,给她想要的反应。
但是现在……
望着她白皙细腻的臂膀,陆存一时思绪飘远,不由浮想联翩。
再往里头,会是怎样的风景……
沈雪禾恼了:“你都不关心我!”
“怎么会呢,我刚刚只是在想解决办法。”陆存搁下手中的笔,好心提议道,“娘子,我给你涂芦荟液吧,我这儿有刚采摘的芦荟,可以解痒消肿,涂了就不疼了。”
“好吧,麻烦相公了。”沈雪禾有些失落,但是她也不知道自己在失落什么。
其实她内心深处想要的并不是什么解决办法,而是想要陆存哄她,沈雪禾不清楚这一点,所以她心里很疑惑,为什么相公都给她找到办法了,她反而不开心呢。
陆存取出芦荟,以防止她乱动为名,握住她的手臂,细致地涂抹上芦荟液,那股自然的清凉,让沈雪禾不禁轻吟出声。
陆存听到声音,手指忍不住按了下去,沈雪禾瞪他一眼:“疼,怎么没轻没重的。”
她放下袖子,“好了,你继续学习吧,我回屋睡觉了。”
她的心情本来就不好,陆存还招惹她。
陆存喉头微动,体贴地说道:“娘子身上不是还有四个包吗,我都涂好了,娘子也睡得安稳。”
“不用,我自己涂,把芦荟给我吧。”
“娘子方便自己涂吗,有些位置,自己不好触到的。”
沈雪禾想起自己确实有一个蚊子包在后背,可是她不好意思让陆存涂。
陆存眸光一闪,补充道:“蚊子包刚开始还好,之后会越来越痒,娘子怕是不知道,我们家的蚊子很毒,有的蚊子包要一天才会消失呢。”
“真的吗?”这么严重!
“当然是真的,”陆存的眼中满是真诚,“我都是为了娘子好,娘子若实在不愿意,那就算了。”
沈雪禾听他说的真情实意,有些意动。
再说了,洗澡的时候又不是没看过,再拒绝下去倒是显得她多想了。
“那好,你帮我吧。”
随后,沈雪禾关上门,背对着陆存,衣衫半褪。
她今日穿着桃红色的衣裙,内里是粉色的兜衣,显得格外的白。
此刻,她抱着桃红的外衫,上半身仅着一层兜衣,细细的带子系在后面,大片的雪白暴露在空气中,不设防地展示着自己的美丽。
优美的线条从肩部过渡至腰肢,自然地延伸至下面的起伏,引人遐想。
她怎么这么听话啊……他说什么她都信……
陆存头一次这般清晰地看到她身上的肌肤,白皙、光滑、细腻,宛如上等白瓷,红红的蚊子包印在上面,显得有些暧昧。
果然是瓷美人。
“快点呀!”沈雪禾催促着。
陆存强行压下自己的邪念,手执芦荟液轻轻涂抹,指尖在那细腻的肌肤上流连片刻。
她的腰很细,他的手掌可以覆盖大半,皮肤很薄,仿佛很容易留下印子。
陆存没有办法完全克制住自己,轻轻地落下一个吻,一触即分。
在亮堂的书房里,对无知的妻子做这种事,不仅不羞愧,甚至还想做的更过分。
他可真是个伪君子啊,这么多年的圣贤书算是白读了。
沈雪禾并没有察觉到有什么不对,穿戴整齐后,还抱怨了一句“你的怎么手这么热啊!”,便离开了书房。
留在书房的陆存目光下移,苦笑了一声。
自作孽,不可活。
——
当下正好是征兵快要结束的时候,很多军队的招兵任务都还不达标。
方信花刚到达征兵处,便引起了各个军队的争抢。
她率先走到了最近的一个征兵处,不确定地问道:“大哥,我能当兵吗?”
“当然可以,小伙子,你要来我们这儿吗,我们江州水军,别的不说,鱼虾管饱,让你吃个痛快,京城的鱼虾多贵啊,在我们那……”
“还是我们西北陆军吧,他们那儿鱼虾吃几天就吃腻了,我们这儿待遇好,管分田地……”
“嘿!又在这糊弄新人了,你们那田地啥样自己不知道啊,大兄弟,来我们这儿……”
方信花见周围都是男的,忐忑地问道:“我是女的,你们也收吗?”
她长得棱角分明,即使内心忐忑,外表也颇为唬人,征兵士兵们被她这一问逗乐了,这小子面冷还挺会开玩笑,纷纷回应:“你这样的,当然收!”
“对啊,你敢来我们就敢收!”
“我们燕州陆军就缺你这样的人才……”
一位招兵多年的老兵一看方信花的体格,又看了看她的手,就知道这是个好汉,以后一定是军中精锐。
要是日后陛下再次让各军精锐演练比武,他们绝不能再倒数了,一定得把这人留下。
他偷偷的跟身边人通气,几位年轻士兵会意的开始和方信花套近乎。
方信花开心地笑了笑,姑姑果然没有骗她,军营里就缺她这种姑娘。
方信花参军的消息,引起了方家的全体震动。
“小花,你果然是爷爷的希望啊!”方爷爷热泪盈眶。
“花儿,你一个姑娘家,怎么跑去参军了?”这是不解的方母。
“小花,你是不是女扮男装糊弄过去的,这可是欺君大罪啊!”这是着急的方父。
“小花,你都需要啥,叔马上给你准备。”这是爽快的方小叔。
“姐(妹),你好厉害啊!”这是敬佩的方家兄弟。
方信花诚实的说出了自己参军的前因后果,并表示军营真是太好了,她已经交到了好几个朋友。
次日,方家一家子来到了陆家。
“什么?花儿要去当兵了!”方雅芹大惊。
方爷爷:“小芹真是爹的好女儿,连爹想什么都知道。”
方雅芹:“啊?”
方父:“姐你别装了,我们都知道了,小花都跟我们说了,我们也想开了,小花有自己的想法,我们家人支持就好。”
方叔:“姐也真是的,这么大事儿也不和我们说,花儿过两天就要去明州了。”
方信花:“姑姑,谢谢你,等你老了我一定孝顺你。”
围观的沈雪禾:“哇塞,表妹真棒,娘好聪明。”
方雅芹: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但是感觉我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于是她谦虚地表示:“还好还好,都是一家人。”
猜测到知道应该是发生了误会的陆存:“……表妹日后定有一番成就。”
说真的,一力破十会,他在方信花面前,不用点阴招,也只有被揍飞的份儿。
而且他表妹不知道是什么身体构造,稍微钝点的刀子,连她的皮都划不破。
攻防一体,这种人去了军营,怎么能不如鱼得水呢?
不过真的没人看得出来他表妹是女子吗?
陆存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
好吧,他也看不出来。
方雅芹遮挡住陆存的视线,瞪了他一眼,看什么看,对人家没想法就不要瞎看,花儿本来就对他有心思,要是误会了怎么办。
陆存心中迷惑,无缘无故的,他娘怎么又瞪他,回头找叶大夫给她看看吧,说不定是得了什么眼疾。
方信花临走前,沈雪禾送了她一篮樱桃,红彤彤水嫩嫩的,篮子里还插着新鲜的花朵。
“表妹,祝你一路平安、前程似锦。”
“表嫂,等到了明州,我会给你写信的。”
两人挥手告别,方信花含着樱桃,心里甜滋滋的。
就算她日后有再多的朋友,沈雪禾也是她的天下第一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