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春说道:“萧兄真要比试?”
“切磋而已,点到为止。不准用腿脚,不准插眼、锁喉。”拳脚比试,很容易伤感情,所以萧麦提前说好,“三个回合定胜负。”
魏春有些迟疑:“你这天生神力,我怕承受不住。”
萧麦道:“我只用七分力。”
其实,萧麦还没修炼到能精准控制力气的水平,所谓七分,也就是不会尽全力。
魏春这才勉强答应:“萧兄,得罪了。”
得知有比武可看,镖局众人都纷纷前来围观,连方镖头都来了。
比武地点,就在官道上。
这里地形平坦,脚下是黄色的土路,前后是送亲队伍的马车,左右是郁郁葱葱的杂草。
萧麦、魏春在人群中间站定,前者先抱拳:“请魏兄赐教。”
魏春点头,然后两腿分开,膝盖微曲,施展千斤坠之法,脚底好似生根,死死地抓住地面,接着双拳摆在腰间,做出“伏虎拳”的架势。
萧麦闻音,抬右掌护住额头,是为“天印”,推左掌护住腹部,是为“地印”。
“萧兄,看招!”
魏春直面萧麦,心里没有胜算,于是决定抢占先机,率先一拳冲向萧麦的心窝。
萧麦闻得冲拳之声,双掌向前一合,抱住魏春的胳膊,不待魏春出第二拳,便腰马合一,猛地旋转身体,把魏春直接甩了出去。
“啊——”
魏春一下子就被甩出去七八步,好不容易才站稳身体。
“第一回合。”
他擦了一下冷汗,心道幸亏没跌倒,否则面子就丢大了。
镖师伙伴们见状,都不由大笑:“连个瞎子都打不过,这辈子有了。”
魏春听到后则生气地回应:“萧兄天生神力,谁觉得自己能打过,谁就上来比划比划。”
众人闻言,则都把头扭到一边,跟同伴继续说笑,至于上阵是不可能上阵的。
“魏兄,再来。”
萧麦招呼道。
“好,这次我要动真格的了。”魏春一咬牙,他自知很可能打不过,但不想输得太难看,“看招!”
魏春虎步而前,一双拳头挥舞得虎虎生风,劈头盖脸地朝萧麦砸来。
萧麦竖起耳朵,施展“气体合一”之术,一边格挡,化解魏春的攻击,一边练习通过声音,来判断魏春的招式。
二人一连缠斗几十拳,魏春终于突破萧麦的防御,一拳砸向萧麦的肩膀。
萧麦闻声,肩膀立即向侧后一缩,但拳掌是人体运动最快的部位,即便萧麦应对及时,魏春的拳头,还是在他肩膀上轻轻擦了一下。
萧麦早就有心相让,是故索性后退三步,拉开距离,出声说道:“第二回合,是魏兄赢了。我们第三回合定胜负!”
“好耶!”魏春心中欢呼,能赢上一招,已经心满意足。他有预感,等自己年逾古稀,儿孙满堂之时,今日胜这一招,仍是值得吹嘘的资本。
围观众人见魏春能胜一招,也多少有点吃惊,毕竟萧麦可是射杀红袍怪,助捕门掌旗诛杀屠村案真凶的高手,但转念一想,萧麦毕竟是瞎子:“我上我也行。”
当然,精神胜利法是一定要赢的,上是绝对不可能上的。
很快,第三回合开始,魏春又是一番抢攻,招式比第二回合更凶猛。
他毕竟是镖师出身,一身横练功夫,拳头又快又狠,普通人挨上一拳就得缓半天。
萧麦一边听声辨位,一边撤身格挡。
两人缠斗不已,脚下荡起了高高的烟尘。
忽然,他听到魏春的招式中间,出现了一个破绽,下意识地一掌插入其中,以手为刀,砍在了魏春的脖子上。
这一掌的力度,说轻不轻,说重不重,刚好把魏春惊得后退数步,捂住了自己的脖子。
“承让。”
萧麦一拱手。
魏春长呼一口气,拱手道:“是萧少侠赢了。”
片刻后,周围响起了稀稀落落的掌声:“不错!”“打得好!”
但亦有不合时宜的声音:“真到了战场上,哪有论拳脚功夫的?拼的都是兵器!”
萧麦还没有打过瘾,以他目前的功力,完全可以瞬败魏春。
之所以打这么久,是为了练习听声辨位的本领。
他发现,每当听到出招声后,自己总是先在心里勾勒出对方出招的模样,再根据对方的招式进行应对。
这就导致动作总是比对手慢半拍。
对付魏春这种,硬实力各方面都不如自己的人,自然是手到擒来,但换个跟自己差不多的,就没胜算了。
“还得接着练,要克服把听觉信号转换成视觉信号的本能,养成直接对听觉信号做出反应的习惯。”
因此,萧麦很渴望实战,向着刚才提议比试兵器的镖师说道:“拳脚也可,兵器也可,恳请阁下赐教。”
那镖师立即把头扭到一边,假装萧麦不是在跟自己说话,同伴们见了,纷纷难掩嘲笑之色。
方镖头见此情形,心想扬风镖局的面子不能丢啊,于是站出来说道:“萧少侠是击杀红袍怪的大英雄,寻常人怎配与你切磋,还是让我老方来比划两下。”
听说方镖头要切磋,萧麦心潮澎湃:“好,多谢方镖头赐教。”
方镖头问道:“萧少侠擅长什么兵器?”
萧麦答道:“在下最擅长飞蝗石,也只擅长飞蝗石。”
方镖头顿时无语,心想比武用暗器,你这不是玩赖吗?
萧麦也有理由说的,跟瞎子比武,本身就已经够玩赖了。
“争强斗胜损感情,还是不要比了。”
这时,余秀的声音传过来。
“诸位休息得差不多了,就赶紧动身启程。离京城,只剩两日路程。”
人群立即散去,方镖头也抱拳告辞:“真是太可惜了,改日再切磋。”
余秀又对萧麦说道:“萧少侠,行百里者半九十,最后一段路,劳烦你多多费心。”
萧麦笑道:“离京城只差一日旅程,天子脚下,也会有贼人作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