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来,程远志并不只是打算接走大小白,而是想一劳永逸解决蛮族问题的。
他的治下,不应该有如此一个独立王国存在,哪怕这个王国的首领是他老婆,也不行!
在蛮族,强大的族人理应获得最优先的支配权和交配权。
蛮女在蛮族是金字塔顶的存在,所以她无论做什么事,蛮族之人都不会有异议。
有异议也没用,因为蛮女会打到他们没有异议。
基于蛮女在蛮族超然的地位和交配权,程远志也不是没怀疑过大小白是否亲生。
不过,一想到自己的来历,瞬间就释然了。
儿子是不是亲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需要有这么两个儿子。
当然,这只是程远志内心的想法,从蛮女的性格上来分析,大小白是他儿子这一点,应该是铁板钉钉的。
程远志的到来,令蛮女很是兴奋。
她欣喜的跑了过来,弯腰一把扛起前者,骄傲的将他杠回了木屋。
熟悉的动作、熟悉的力道,令深埋在心底的回忆一下子喷涌而出,程远志顿时唏嘘不已。
他决定享受完再说。
程远志斜靠在木板床上,看着蛮女忙忙碌碌的沐浴更衣,仔细梳妆打扮,心下忽然很平静。
蛮女打扮过后仍是素面朝天,脸上肌肤紧致而细腻,犹如二十多岁的青春女郎。
蛮族里没有胭脂水粉,即使有,她也不会用。
所以程远志是空手来的,什么东西也没给她带。
蛮女也不在乎这些身外之物。
“你今年几岁了?”程远志问她。
这是困扰了他许久的问题,他和蛮女第一次见面是184年,现在已经是195年。
十一年过去了,就算当初蛮女只有二十岁,此时也应该年过三十才对。
三十多岁的女人,肌肤怎能如此之好?不见丝毫松弛、尾纹、老态。
蛮女扳着指头数了数,温声细语说道:“有二十六个寒暑了。”
不是吧!
程远志腾地一下坐起来,一脸难以置信。
这么说来的话,蛮女当初跟他的时候,岂不是只有十五岁……
十五岁就当上了蛮族首领,那么能干!
十五岁就发育得那么好!
完全没感觉出来呀。
这不亚于猪八戒吃人参果――光顾着把整个果子往里面塞了,啥滋味都没品出来。
透过木窗,程远志看到大白和小白站在木头垒起木台上,叉着腰,唾沫横飞,正对着围在下面族人们、讲述大城市里的精彩和繁华。
在大小白身旁,立在一个很可爱很支棱的小丫头。
她看上去约莫有十二三岁,细眉大眼,灵气十足,模样像极了缩小版的蛮女。
不用猜就知道,那是三胞胎的另外一个孩子小红。
程远志感慨道:“我们又有四个寒暑没见了。”
蛮女“嗯”了一声,目光遥遥的落在三个孩子身上,眼神里满满的都是喜乐。
房间里的气氛逐渐欢欣起来。
蛮女扭过头来,大胆的和程远志对视着,好看的桃花眼里闪烁着别样的光采。
这熟悉的目光令潜藏在程远志灵魂深处的肌肉记忆,一下子就涌了上来……
………
再次从木屋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七天之后。
程远志扶着墙壁,轻手轻脚,慢慢的挪到一处向阳背风的温暖所在,缓缓将自己的身体放入太师椅内,长长松了口气。
赵云和速该迅速围过来。
前者关心的问道:“主公,您气色很差啊,要不要吃点东西补一补。”
后者瞪了前者一眼:“补是跟不上趟了,这个时候,大帅应该不受任何打扰,安稳的睡一觉才行……”
赵云扬了扬拳头,“你又和我杠,是不是皮痒了?”
速该冷哼一声:“俺今晚忽然有点空闲,小心你的婆娘!”
夫人被偷窥是赵云不可触碰的逆鳞,他登时大怒,正作势要与速该打一架,却见程远志重重地咳嗽了一声。
这几天,他除过吃喝拉撒,干的净是一些屁事。
生产队的驴子都没有这么忙。
这导致他现在眼前还是各种白花花的闪图,时不时的飘过。
好在,这番辛劳没有白付出,蛮女很爽快的保证,一定帮他说服大小白去邺城。
至于搬迁整个山寨,程远志还没有提。
一直在忙,没顾上提。
黄昏的时候,蛮女搂着小红,去了另外一间木屋,这让程远志庆幸之余,多少有一点失望。
翌日一早,刚睁开眼,程远志就看到小红背着小手,倚在门口,乌溜溜的黑眼珠好奇的打量过来。
见他醒来,小丫头迫不及待跑进房里,立到床前,探着小脑袋问道:“你是我阿父吗?”
程远志点点头,忽然莫名的感觉有点心酸。
或许,小丫头问这话的时候,根本就没意识到“阿父”意味着什么,以为只是一个称呼,一个玩伴那么简单。
程远志温声道:“你愿不愿意跟大小白一起去城里?”
小丫头眼神一亮,“城里有什么好玩的嘛。”
“有很多,有会跑的马车、甜丝丝的蔗糖、好看的杂技、还有很多美丽的新衣衫……”
小丫头歪着脑袋,咬着手指头,没办法想象出进城以后的精彩,她只是从大小白的口中听说过这些,以前,她甚至觉得山寨里的日子就是最好的。
但两个哥哥从城里一身洋气的回来后,她改变了固有看法,开始向往那里的生活。
但她又舍不得离开母亲。
所以她纠结的小脸都拧巴在一起。
大小白凑过来起哄道:“城里可好玩了,我们有好多匹小马驹,用之不尽的金币和银币,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程远志笑道:“没错。”
于是小丫头更纠结了。
这时,蛮女红着眼眶走了进来。
虽然她愿意大小白跟程远志走,可是,如果程远志要把小红一起带走,她还是不肯的。
就像她不会独占大小白一样,她认为程远志也不应该剥夺她做为母亲的权利,不带走所有孩子。
至少要给她留一个,玩一玩。
但没想到程远志竟然想一锅端了,把三个孩子都带走。
蛮女顿时就觉得心情很阴郁,像遇到负心汉那般阴郁。
但是她又不敢翻脸。
今时今日的程远志,早已是她惹不起的存在。
远的不说,光是此刻站在门外,一丑一俊那两个护卫,她都觉得很难对付。
尤其是体型小一点、有点丑的那个护卫(赵云),精气神旺盛的有点夸张。
在蛮族中,判断一个男人美丑与否,是和他的块头大小直接相关。
所以速该在蛮族很受女性欢迎,赵云无人问津。
而判断一个人能打与否,则是依靠精气神。
蛮女便是此中好手。
所以她知道,自己此刻除了哭,似乎没有丝毫讨价还价的余地。
她不知道自己此时为何会湿了眼眶,自从懂事起,她就从来没有哭过了。
因为没有遇到过难住她的问题,没有遇到值得她哭的事情。
程远志定定的望了蛮女很久,忽然觉得此刻她才像个真正的女人。
“就算你想哭,至少也要到邺城再哭吧。”
什么意思?
蛮女愣了愣,大眼睛里全是不解。
程远志看着立在一起的三个孩子,沉声道:“你愿意和孩子们一起去城里吗?”
蛮女连忙点了点头,迅速破涕为笑。
心情忽然晴朗了起来。
程远志又道:“以后,你就住在邺城,和孩子们一起。”
蛮女转头望了望聚集过来的族人们,小声问道:“他们怎么办?”
“他们?”程远志皱起眉头,“他们应该从山里搬出去,过上更好的生活。”
蛮女想了想,觉得也只能这么办了,便一一去询问族人,问他们愿不愿意离开山里。
少顷,蛮女半喜半忧的转回来:“大部分愿意跟我走,少部分想留在这里。”
程远志神色一正,“不行!”
他们不会把这里当成当民主社会了吧?
想不去就不去?
程远志出了木屋,纵身跃上高台,举起长剑,气聚丹田,对着嘈杂的台下朗声道:
“我以族长力巴的身份命令你们,搬出山去!”
此言一出,台下哗然,众人吵成一团。
看来这个身份卵用没有......程远志挥动长剑,将高台上一根腰粗的木桩斩断,沉声道:
“我以大汉朝廷的名义,命令你们搬出去,否则大军到时,有死无生!”
这一次,高台之下的千余蛮族人迅速安静下来,再没有一个人出声反对。
他们知道,惹了首领的力巴,最多挨一顿打;而惹了朝廷,会没命的。
而后,在蛮女崇拜的目光里,程远志收起长剑,傲然宣布道:
“很好,明日全族启程,去往邺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