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
急切的步子在门外响动,刘辉起身想要开门,不料钟晋云已经推门而入。
“你怎么下床了?”
钟晋云看着并非穿着病服的刘辉,诧异地问道,同时伸手忙去搀扶。
“比赛已经打完了?”
刘辉瞥见钟晋云脸上挂着不少汗珠,想必是一打完比赛就没姑休息赶了过来。
“是的。”
钟晋云回答道,语气中有些难堪和尴尬。
眼前这子的微妙情绪被刘辉尽收眼底,心中虽然有些不甘,但嘴角还是浮起了微笑:“祝贺你们。”
“下次再战吧。”
钟晋云回道。
在他进门之前的那3个时,在金澜四中的主场球馆,全主力出赛的北府一中轻松击败了没有刘辉的金澜四中,昂首挺进湖北省篮球选拔赛的四强。
而赛前关于‘单打王’刘辉与‘灵狐’钟晋云谁才是更出色的得分后卫的争论随着刘辉的因伤退赛而不了了之。
尽管就在现在,钟晋云能明显感受到刘辉心中那想要奋力一战的欲望和因伤甚至行动不便的无奈,这是任何一个篮球选手都不想面对的事实。
刘辉没有接话,钟晋云亦是沉默,他知道,前不久在街头赛中拼搏至最后一刻的刘辉怎么会如此轻松地出那句“祝贺你们”,他必定是忍受着比腿伤更大的疼痛出口的。
他可以被打爆,可以被绝杀,可以被骑扣,甚至可以亲手葬送球队的胜利,但有什么比不能上场,远在病床上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守护的球队被击败更心痛无奈的吗?
……
两人干杵了几分钟,刘辉开口了:“那个男人走了吗?”
钟晋云自是惊讶,探问道:“光颜?”
回应他的是一道犀利的目光,直接肯定。
“你认识他?他在哪?”
刘辉反问道。
“恩。”钟晋云指向窗外,“他每次都会在下午过来,在这个病房门外站一会儿,然后就一个人离开。教练就算主动找他话,也不会得到回应,怎么,你也认识他吗?”
刘辉点头,蹒跚地朝门口走去。
“你要干嘛?”
钟晋云伸手阻拦,示意他回到床上。
“去找他!”
刘辉的回答同样坚决,甚至有着一丝蛮横。
……
出了房门,正好赶上医院交接班,没人注意这个病房的动作。钟晋云连忙领着一瘸一拐的刘辉逃向楼下,转角没注意行人,正好撞上。
两边各自后撤一步,幸好钟晋云一直手扶在刘辉的腰间,才没有让刘辉摔倒。
抬头朝对方看去。
光颜!
各自惊讶。
钟晋云更没想到的是,刘辉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咬着牙朝前走去,一把手像牢固的蟹钳一样,而光颜的眼睛一改深凹,目瞪口呆地杵在原地,任由刘辉抓住。
手发力,一拧。
刘辉竟然拽着那个灰衣男人朝楼下走去。
钟晋云跟在后面,一时慌了神。眼前不远处,两个都是腿脚不便的人用着极其诡异的交替步伐朝楼梯下走去,每一步似乎都用了全力,但都顾忌着对方的摔倒而将手环绕在对方的腰间,乍一看想笑却又笑不出来。
……
公不作美,三人上车之后,狂风跟至,转而雨水滴答滴答地打在挡风玻璃上,显得格外清脆。
车内无人话,只有车载电台在那里巴拉巴拉地讲个不停。
哧。
一声急停。
出了车门,钟晋云和光颜都大惊不已。
领地!
竟然又是这。
“为什么?”
钟晋云问道。
却发现身旁一直被刘辉抓住的光颜,松脱了束缚,独自朝里走去。
钟晋云看不见他的脸,只能看到越发挺立的背影在秋雨中将整个巷口塞满。
跟随而至的是刘辉。
三人接踵地再次走进领地。
……
墨色的浓云挤压着空,掩去了所有的光亮,沉沉的仿佛要坠下来,压抑得仿佛整个世界都静悄悄的。淡漠的风凌厉地穿梭着,雨不再淅淅沥沥,倾盆而至似乎转瞬之间。最沉重的莫过于秋雨。它是那么冷峻,那么愀然,在咚吣阵雨中追溯往昔,将勾起你逝去的惆怅,还有依恋的曾经。
轰隆一声,电闪雷鸣。
有人诉:“十年前,这个地方叫光之地,周围没有高楼大夏,没有刻意建造的铁门,谈不上精致,更与豪华无关,但这里有武汉最为狂热的街球球迷,有着数不尽的声嘶力竭的呐喊,有着看不完的绝妙扣篮,有着坊间畅谈的最后一投,没有人敢漠视这块领域,记住,它叫做光之地,是金澜四中光颜守护的领地!”
钟晋云恍然大悟,眼睛死死地盯着刘辉那满是雨水的脸庞,他看不清他的脸,但那里有光,是无上光芒。
“有人问我,我为什么要学篮球,有人问我,为什么要去金澜四中,那不过是一支星光陨落,毫无竞争力的球队,甚至就在前不久,有人问我,为什么宁可抱着可能错过八强赛的危险而为一场毫不起眼的街球赛拼的头破血流!”
刘辉声音越发高亢,眼睛在最后一秒甚至盯死了发出这最后一问的钟晋云。
是的,那球到现在为止,仍历历在目。忍受伤痛,犯着可能报销的危险,执行那极其危险的动作,在常人看来是不可理喻的!
“是你的眼睛!是你那毫无光泽的眼睛!”手狠狠地一撇,指着光颜的鼻子吼道:“那他妈还是十年前,在这块土地,为了胜利,奋至最后一秒,面对对手包夹,还会毅然决然地朝禁区冲去时该有的眼睛吗!”
“啊!”声声厉吼:“你他妈倒是啊!这球他妈不是当年你的绝作吗!你他妈忘了吗!”
泪水顷刻而至,毫无征兆地从眼眶中涌出,前一秒还呈逼问状态的刘辉,下一秒便如落寞英雄一般,脱力地朝地上跪去。
雨声凄厉,钟晋云听到了那声更加悲恸的心跳。
它不属于心中存有不甘的,却只能出“祝贺你们”的刘辉,它属于现在咆哮着,谩骂着的刘辉。
男人身体明显出现触动,却仍然如同往日一般,沉默寡言,仿佛‘光颜’这个名字从来不曾出现。
忽然,半跪在地的刘辉从口袋中抽出一样东西。
钟晋云看得真真切切,是头带。
刘辉深呼一口气,将那白色的头带放在胸前,可下一刻,就像舍弃毫无贪恋的东西一般,砸向那个直直站着的男人。
头带无风托着,一头砸入湿漉的泥地里,灰黑侵入那洁白的圣体。
“这是十年前,那场比赛之后,你送给我的签名礼物。学会篮球之后的每场比赛我都会戴着,但现在!”刘辉道着,抬头看了男人一眼,再一次深呼了一口气,撇过头道:“还给你了。我刘辉就是我自己的信仰,你再也不是!”
完,挣扎地爬起身来,然后拖着沉重的脚步,头也不回地朝巷子口走去。
嘟嘟嘟。
手机震动,钟晋云慌乱地抽出手机,却听到羚话那边教练一声更加慌乱的口音,
“颜夕病倒了!”
……
雷声轰鸣刚过,大雨倾盆而至。
此时的领地除了光颜,再无他人。
只见他拾起那躺在地上许久的头带,放在眼前。
签名早已不在,但那用着针尖绣刻出来的‘光’字仍旧光彩夺目。
光颜拾取字上的泥土,闭上双眼,虔诚地将头带放在鼻前,他能闻到久违的芬芳。
十年前的对话清晰入耳。
……
“这是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吗?”
“是给光颜学长你的。”
“哈哈,像艾弗森一样,我也要以后场场比赛戴着它。”
……
“大哥哥,这是送给我的吗?”
“当然咯,朋友。”
“啊哈,大哥哥,我以后一定会每都戴着它的。”
“好啊。”
“我以后也要跟大哥哥读一样的学校,也要像大哥哥那样厉害,打得那些外国人哭着找妈妈。”
“哈哈,好啊,拉钩钩。”
……
男人忽地蹲下身体,手撑着湿漉的雨水,跪倒在这泥泞的土地上。
一行清泪飘散于风中,
一声重吻垂落于地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