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林区的居民而言,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更像是大自然无私的馈赠。
他们年复一年地享用着这些自然之赐,山林中随处可见,早已习以为常,并不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
相比之下,城市人却往往对这些野味充满好奇,只闻其名,未见其实,将它们视为珍稀之物。
“洪爷,咱们能不能下个套子抓几条鹿?”贾禛试探性地问道。
洪爷斜睨了他一眼,笑道:“你小子又在打什么主意?我发现你最近可是变了不少啊。”
“没什么,这不是从林场职工变成了农民嘛,心思自然就活跃了起来。想着怎么增加点收入,让生活变得更好些。”贾禛嬉皮笑脸地回应道。
洪爷闻言,点了点头,神色凝重地说道:“想抓鹿啊,这事儿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你得先跟踪鹿群一段时间,千万别被它们发现。在它们常走的路径上下套,才有可能成功。”
他不愧是老猎人,年轻时没少干这事儿,经验十足。
“我想着要是抓到了公鹿和母鹿,就进行繁殖,搞个鹿场。每年出点鹿茸,还能卖鹿肉、鹿血什么的。要是有人会做鹿肉大餐,咱们甚至可以开个鹿肉饭馆。另外,再看看能不能卖几只家猪,再抓几只野猪混养,这些都能作为咱们的特色菜。”贾禛一脸憧憬地说道。
洪爷闻言,无奈地摇了摇头:“你想的这些事儿啊,以前不是没人想过。但你知道为什么最终都不了了之了吗?”
“为啥?”贾禛好奇地问道。
“就因为没人也没钱啊!养猪养鹿不花钱吗?开饭店不花钱吗?还有啊,五队到五营那条破路,谁会跑到咱们这里来吃饭?没有客人,怎么赚钱?”洪爷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问题的关键。
贾禛闻言,点了点头:“我明白,现在这只是个设想,具体实施还得看以后。但有一点您说得对,那条路确实太破旧了,是该收拾一下了。”
这时,唐凯也在一旁感慨道:“这路啊,是该修了。以前隔几年修一次,但出入林场的货车太多了,刚修好就被压坏了,谁也没办法。现在好了,没有货车了,就咱们五队的人出入。可惜啊,没人修路了。”
不一会儿,村民们都汇聚了过来,贾禛看到了吴彬,这家伙不是说要搬走吗?怎么还在这里混?
他悄悄问了下唐凯,吴彬是什么情况。
原来,吴彬原本打算离开五队,去东夷走亲戚。说他家亲戚在一个国营厂上班,待遇比林区还好。
可前天吴彬接到电话,洪爷正好在旁边,听到了他和亲戚的谈话。
洪爷虽然平时话不多,但昨晚喝了点酒,话匣子就打开了,聊到了这件事。他只是说吴彬亲戚家里出了点事,不让他去东夷了。
贾禛刚去过东夷,正好与汪敬忠聊起了这些事。
原来,东夷这几年也要推行下岗政策了。下岗就意味着没有经济来源,城市里的那些人未必比得上五队这些人。
五队起码可以靠山吃山,城市能依靠什么呢?他们的生活只会更加艰辛。
想到这些,贾禛对吴彬的敌意也消散了不少。毕竟,以前的那些矛盾都是小事,现在大家都是五队的村民,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只要吴彬不说那些刺耳的话,大家还是邻居。
中午时分,村民们聚在一起吃饭,菜很丰盛,不仅有野鸡、野兔肉,还下了许多蘑菇和野菜,只有粮食是村民们自带的。
大家快快乐乐地吃完饭,孩子们继续玩闹,大人们则坐在一起闲聊家常。有喜欢午睡的人眯了一会儿,消完食之后准备继续干活。
突然,一阵犬吠声传来,所有的大人都站了起来。
贾禛扫了一眼,好在囡囡并没有跑出去多远,这小家伙担心老爸会丢下她不管,总是有意无意地监视着他。
不一会儿,狗剩子带着几个孩子跑了回来。狗剩子是王大发的小儿子,比囡囡大两岁,还没有上学。
听孩子们说,他们又发现了野猪,只有两头母猪带着几个猪崽,应该是上次那一群剩下的几只。
洪爷一听,顿时来了精神,他提着猎枪就走了过去,众多成年人跟在他身后。
走出去有一里多地,在树影之间,发现了野猪的身影。
这里除了树木,遍地都是蕨菜,蕨菜是一种野菜,老蕨菜最好吃,但这时候季节不对,每年五六月份才是吃蕨菜的好时节。
那时候的蕨菜味道鲜美,吃起来有种滑溜溜的感觉,要是吃不下也不要紧,用盐一杀菌,就变成蕨菜咸菜了,可以储存很长时间。
春市里最出名的就属五星蕨菜了,那是五星区的特产。别的区也有蕨菜,但没有五星区那么多。
此时,两只母野猪正带着小猪羔子吃蕨菜。它们必须把自己养得膘肥体壮,以应付漫长的冬季。
这是大自然最残酷的一面——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
一只母猪感觉到了危险,抬起头正用鼻子一阵狂嗅。这可比狗鼻子灵敏多了,其实猪比狗还聪明,它们在什么地方都能生存,根本不需要依赖人类。
人类养它们也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吃肉。
洪爷见状,比划了几个手势,让大家分散开来。一部分人去后面袭扰野猪,他带着几个人在正面狙击。其中就包括贾禛,他作为主力军,冲在最前面。
野猪闻了一阵,没有发现特别的气味。这不能怪它,大部分人身上都是松树的气味。谁让他们打了一上午的松塔呢?
十多分钟后,野猪身后传来喊叫声,那尖细的嗓音一听就知道是唐凯,声音吓到了野猪,猪群慌不择路。
但它们并没有向着众人埋伏的方向跑来,而是朝另一边跑去。
洪爷一直在瞄准,发现野猪跑错了方向,他果断选择开枪,“砰”的一声巨响,让附近所有的动物都警觉了起来。
一只母野猪应声倒地,它还想努力站起来,嘴里发出凄厉的尖叫声。
另一只母猪更加慌乱,竟然向埋伏的方向跑来。
贾禛见状,一个健步冲了出来,他手持柴刀,向着野猪的脑袋上劈去。
三四百斤的野猪哪里管得了这些,它认准一个方向,猛地冲了过来。
贾禛这一刀正好插进野猪的眼睛里,顿时血光四溅。
野猪冲出一段距离后,才感觉到疼痛,更加暴怒,它转过身来,用另一只完好的眼睛死死盯住贾禛,然后轰然倒下。
两只母野猪倒下后,小猪仔又四下逃窜,但没有母猪的照顾,它们很快就会死去。
众人一拥而上,有的准备抓小猪仔,有的则忙着处理倒下的野猪,一场惊心动魄的狩猎就这样结束了,但林区的生活还在继续。
在一片喧嚣与血腥中,人们围捕着那只前腿受伤的野猪,这样的场景在林区并不罕见,无人觉得异样。
与数十年后,人们因电影中的血腥暴力而纷纷投诉的情景大相径庭。
人类的祖先,便是如此在丛林中生存,文明的发展并不意味着要遗忘人类的动物本性。
这种混乱没持续多久,被洪爷与张传武平息,他们宣布下午不再采集,因为这两头庞大的野猪已足够众人忙碌。
“爸爸,快来!”贾禛突然听到囡囡的呼唤,他循声望去,只见她在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下,身体半隐于树影之中,不知在捣鼓什么。
“怎么了,宝贝?”他快步走去。
阿黄,那只忠诚的犬,也摇着尾巴,一脸谄媚地探出头来。
“发生什么了?”
囡囡却只是向他招招手,未发一言。
贾禛心领神会,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只受惊的小猪仔,正蜷缩在囡囡的脚边,他还以为女儿又发现了什么珍稀草药。
“爸爸,你看它多无助,我想养它。”囡囡低声说道。
贾禛微微一笑,掌心一张,便将小野猪收入了他的空间容器中,阿黄对此已习以为常,毕竟它也曾多次待在里面。
“好吧,晚上我们再商量怎么安置它。”他说着,与囡囡绕过大树,向杀猪现场走去。
“爸爸,我们是不是有点残忍?”囡囡突然问道。
“为什么这么说呢?”贾禛不解。
“我们不仅杀了猪妈妈,还要抓她的孩子。”囡囡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困惑。
贾禛停下脚步,耐心地解释道:“你最近也知道爸爸从林场职工变成了农民,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竞争。职工有工资,我们虽不富裕,但足以温饱。而农民,特别是我们林区农民,只能自力更生。这里没有田地,我们无法耕种,只能向大自然索取。这是生存的需要,自然界中,所有生物都在竞争。我们猎杀动物,是为了活下去。”
囡囡听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仿佛明白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