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感谢张天师降魔的打赏~】
吃饭的时候,老宋一个劲儿劝童岩多吃,但他怎么多吃得下,且不说今天他的心情本就阴郁,就算心情好,面对宋老师的手艺,他也是很难下咽的啊。
不过看宋娆吃得那么起劲,童岩很疑惑,难道是自己的味蕾出了问题。
还好这时候宋娆为他解了惑,“我爸的菜可能也就我吃得惯,小时候我要是不吃就只能饿着,后来吃着吃着就习惯了,别人都觉得超难吃,只有我觉得一般难吃而已。”
童岩忙摆手,“不难吃,不难吃,其实还不错的,这个青椒肉丝就很不错啊。”
老宋尴尬道,“这道菜是刚才娆娆放的调料,我只是负责翻炒,其余的都是我独立完成的。”他倒是一点不贪功。
童岩无话可说了。
宋娆笑了笑,“这次你就忍一忍,下次我亲自下厨,肯定让你吃好。”
童岩笑了笑,老实说,他还是很期待的,他认识的女生中,妹妹杉杉是最会做饭的,不知道宋娆功力如何,两人孰优孰劣。
宋贤成听到这话后,这顿饭基本就吃不下去了,怎么吃都不是滋味,心里这个拧巴。
吃过饭已经一点多了,童岩忙起身告辞,宋贤成自然不会留他,甚至恨不得他快点走,送瘟神也不外如是,尤其是看到宋娆把刚刚童岩没吃的西红柿塞给他之后,宋老师更是坚定了再不请童岩来他家的决心。
童岩刚刚离开两分钟,估计还没走出小区呢,宋娆就踮起脚尖准备开溜。
“你干什么去啊?”老宋的耳朵还是很灵的。
偷偷摸摸的宋娆马上义正言辞道,“我能干什么,吃完午饭不应该上学吗,我当然是去上学啦。”
“去这么早干嘛?”
“好学生都这样!”留下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宋娆逃离了老宋的视线。
“这孩子太不让人省心了!”老宋叹了一声走到窗户前,亲眼看着宋娆窜出单元楼,骑上车去追童岩。
两人越来越近,女儿也离自己越来越远,然后被建筑物挡住了,宋贤成又换了一个窗户,见到宋娆正推着车和童岩并排走着,走了一段路,就真的看不见了。
尽管看不清两人的神态,听不到他们说什么,但任何一个父亲看到青春期的女儿骑着车去追一个男孩,这个午觉估计是睡不好了。
童岩没想到宋娆紧随其后也出来了,当宋娆叫住他的时候,他刚啃完那个西红柿呢,汁液粘在嘴边,看起来很滑稽,童岩擦了一把嘴边,感觉相当尴尬。
“一起走吧。”宋娆没拿这个取笑他,而是邀他一起上学。
“我带你吧。”除了第一次,之后都是童岩带着宋娆上学,这种行为他们已经不算陌生。
“我先推着走吧,你不想刺激我爸的就等一下再骑。”
“你爸?”
“别回头,他能看到我们。”
童岩马上直愣愣的看着前方,不敢回头,但还是问,“你爸在看我们?为什么?”
“这是做父亲的本能,以后你有了女儿就知道了。”宋娆故作老成道。
童岩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可是他怎么没从老爸身上看到这种本能呢,杉杉也是女孩啊。
“对了,你今天怎么突然回来了,你以前不都是在学校吃午饭吗?”离开老宋的视线后,童岩骑车带着宋娆,在路上问道。
“其实我今天是有目的的,”宋娆觉得童岩是个可以信赖的人,于是对他和盘托出,“上午我去找我爸,听说他提前走了,你说怪不怪。”
“这没什么奇怪的吧,这一阵子他没课的话经常提前走,学校也是允许的啊。”
“那以前呢。”
“以前他好像都是我们放学他才走的。”
宋娆一拍手,“对啊,这就我为什么说奇怪的原因,他这阵子的行为非常反常,我担心他给我找后妈,听说他又提前走了,就回家看看,看他是不是领什么女人回家了!”
童岩如遭重锤,原来中午这丫头是抱着这个目的才回家的,只是没想到女人没看到,却看到了他。
听她这么一分析,童岩也觉得靠谱,他发现老宋这一阵子更加注意个人形象了,以前就够帅的了,现在更是魅力四射,不过他还是劝宋娆,“我觉得你没必要这么敏感,就算你爸认识了女朋友也没什么吧,我觉得挺正常的。”
宋娆恶狠狠地拧了童岩的腰肉一把,“你们男人是不是都喜新厌旧!”
被宋娆这么一拧,童岩甜蜜的哀嚎了一声,“嘶,诶哟,这和喜新厌旧没关系吧,你爸妈都离婚十多年了,再找一个不算罪过吧。”
“怎么不算,”宋娆过意不去,给童岩揉了揉,“我一直在很努力地撮合我爸妈复婚,等明年我考上bj的大学,我爸就得经常跑首都,这样他们肯定就能常见面,感情肯定能升温,最后就复婚了,还剩不到一年时间,我怎么能让努力半途而废呢。”
原来这就是宋娆的努力啊,看起来也没有多努力啊。
这是宋娆自己的家事,而且事关老师的感情问题,童岩不便插嘴,所以只是恩恩啊啊的应和,同时享受着宋娆对自己的抚慰。
到了学校,童岩递上自己的假条,门卫大爷扫了一眼,“童岩是吧?巧了,刚刚收到一个包裹,就是给你的。”
童岩接过来,邮寄地址是魔都,不用猜,这肯定是西瓜给他寄的杂志到手了,“谢谢师傅。”
“什么东西啊?”宋娆推着车问。
“杂志,发表我的小说的那本杂志。”童岩直接打开包裹,看着那本写有《盛大娱乐·小说》的厚厚杂志,心情有些复杂的说。
宋娆抢过去,直接翻到目录页,找到了《宿命之战:喵星人vs汪星人》,然后看到后面的作者名,“你的笔名是店小二啊?”
“呃,怎么了?”
“很搞笑的名字,我以为你的笔名会是童言无忌呢,怎么取了这么一个笔名?”宋娆好奇道。
“也没什么深意,之前暑假的时候我在表哥的书店帮忙,和店小二差不多,所以就取了这么一个有些搞怪的名字,”童岩顿了一下,“不过童言无忌貌似更不错,我挺喜欢这个笔名的。”
我挺喜欢这个笔名的?我挺喜欢这个笔名的?童岩陷入短暂的失神,我之前是不是对谁说过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