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激情四射,哦不,是阳光明媚。
虽然时间已经是十月份,但这里是漂浮在天空之上是圣罗兰私立魔法学院,一切的神奇都可以用魔法来解释,因为魔法是万能的。
学院下方的城市已经有了一丝的凉意,但这里依旧阳光灿烂,温暖如夏。
庄明歌很早就醒了,不过依旧躺在床上,直到床头的魔法闹钟响个不停,才懒洋洋的关掉闹钟,起床,洗漱,顺便冲了一个凉水澡。
于是他精神满满的从浴室走出来,换好自己的衣服,步出房间,瞬间加上魔法密码,禁止任何人进入。
“早上好,麦亚大叔!”
如同往日一样,开始在麦亚大叔的指挥下,忙碌各种各样的事情。
因为这是工作,所以不能够抱怨。
“早上好,易,你来晚了。”麦亚大叔很有精神的打了一个招呼,虽说被庄明歌称之为大叔,但却没有一点大叔的邋遢样子。
精神,健康,爱干净,虽然有时候不着调,但确实是一个博爱的人。
“抱歉,抱歉……”实际上很早就醒了,只不过不想起床而已,这句话当然不能直接说出来。
即使起早了也不过是围在一起聊天而已,正式工作的时间距离现在还有十分钟左右。
于是,工作开始。
端盘洗碗是必须的,没有什么商量,厨房的后面只有庄明歌一个人,盘子是自动跳进洗菜池里面的,水也是自动放的,就连洗洁剂和清洁巾也好像活了过来一样,在房间里跳着庄明歌看不懂的舞蹈。
哗啦啦的水声断断续续,就好像在唱着古老的歌谣。
神秘系魔法附灵
赋予一些死物一丝灵性的魔法,让它们能够动起来,做出各种各样的事情,一般来说,是打扫家务必须的魔法。
当你讨厌打扫房间的时候,只需要使用这个魔法,垃圾会自动跑到垃圾桶里,扫帚和簸箕会自动把地上的灰尘扫干净,盘子和筷子会自动洗干净,进入橱柜,鸡毛掸会自动把家具的灰尘擦的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换一句换来说,即使厨房没有庄明歌,也不会改变什么。
庄明歌之所以会在这里,只是麦亚大叔的好心帮助而已,庄明歌决定一旦自己的学分超过五十,就立即辞去这份工作。
一天十个学分,庄明歌积累了好几天,今天是最后一天,干完这一天,庄明歌的学分就会突破五十。
“所以抱歉啊,麦亚大叔,虽然知道你是好意,不过我已经度过了危险期,这份工作我犹豫了再三,还是决定辞掉。”
“嘛啊,随你喜欢。”麦亚大叔也没有强求,挥挥手大声说道:“好,为了易你最后一天,我特意为你准备最最最最最最豪华的早餐,不要客气,全部吃掉吧!”
呕……
好吧,这也是庄明歌坚持辞掉这份工作的第二个理由。
麦亚大叔最喜欢的食物是肉,一天三餐无肉不欢,一顿至少要吃掉三四斤的肉类,所以连带的庄明歌也每天的食物都是各种各样的肉类。
一顿是丰盛,两顿是盛宴,三顿下来,庄明歌面如土色。
连续吃了数天的肉类食物,庄明歌现在一提起肉,就有种呕吐的感觉,他不知道自己这辈子能不能再碰肉了。
……
今天是星期四,早上的课程是封印课。
封印是一种很奇妙的魔法,它可以把人类封印在一张纸上,也可以把可怕的魔物封印在一块石头里,永世不出。
总之,在必修的五门课程里,封印这一门课应该是难学的了。
直到现在为止,庄明歌还无法把活物封印,只能封印一些铅笔刀,书本之类的小物件,稍微大一点的物件,比如课桌,椅子什么的,就会失败。
一年z班里面,能够成功把活物,老鼠,兔子封印的,只有一个人。
尤夏汉姆斯。
一年z班当之无愧的首席生。
老师眼里的的宠儿,魔法界未来的精英,甚至于领袖人物。至于能不能成为黄金魔法师,这一点没有人可以判断。
经过尤夏连续十几天的补习,庄明歌终于把落下的课程全部都补了回来,现在尤夏已经不再为庄明歌开小灶,课程从容有余的跟上了。
叮!
就在庄明歌仔细听讲的时候,大脑内突然有声音闯了进来。
“早上好啊,明歌。”
“早上好,西昂,有事吗?”
“当然,威廉姆已经答应加入混血社,下课后和我一起去见见他吧。”
“咦,你怎么把他忽悠进来的。”
前几天西昂提出让威廉姆加入混血社,但经过几次接触,对方很爽快的拒绝了,就在庄明歌以为要失败的时候,西昂却突然力挽狂澜了。
所以才有些惊讶,明明拒绝的那么爽快,对混血社一点兴趣也没有。
西昂一点也不吃惊的说道:“人类总是有弱点和各种各样的**的,即使他们能够隐藏的很好,但通过细心观察的话,就会发现这些弱点,抓住这些弱点就是通往成功的道路,。”
“说人话!”
“好吧,我观察了威廉姆几天,发现他喜欢一个叫做玛琪阿斯托罗的混血儿,于是我刻意接近这个混血儿,威胁威廉姆,如果他不加入混血社,我就勾引上这个玛琪,然后在甩掉她!”
庄明歌顿时愕然,良久才说道:“……太卑鄙了吧。”
西昂无所谓的说道:“安心,我会掌握好分寸的。对了,葵小姐哪里你去通知一下,让她今天下课后在老地方见面。”
说罢,就切断的念话。
庄明歌叹了口气,老地方指的就是葵小姐加入混血社的地方,这里已经是混血社的秘密聚集点了,在获得新的聚集点之前,并不会更换。
联系接通之后,葵小姐清冷的声音立即传来。
“谁?”
“我,庄明歌,葵小姐,西昂让我转告你一件事情。”
“说!”
还是这么冷淡,不喜欢说话呢,庄明歌苦笑着把信息传过去,“威廉姆已经答应加入混血社,今天下课后在老地方见面,一起来欢迎混血社迎来新的成员。”
“没问题!”
“那好,请不要迟到,葵小姐,再见。”
“再见!”
有了威廉姆的加入,混血社的实力无疑再次提升一些,虽然不太清楚威廉姆的魔眼究竟厉害到什么地步,不过能够让西昂看中,应该不是什么小玩意。
而且葵小姐听到威廉姆拥有魔眼时,表情也似乎很震惊啊。
回想起当时的情况,庄明歌有了一定的判断。
魔眼的威力,应该会超乎自己想象。
令庄明歌没有想到的是,下课后的老地方,庄明歌不但看到了威廉姆,而且也看到了威廉姆身边站着一个古铜色皮肤的女性。
“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威廉姆,你认识的,这位是玛琪阿斯托罗,我们混血社进入的同伴!”
玛琪?威廉姆喜欢的那个女孩。
庄明歌不动声色的扫视了威廉姆一眼,发现他有些激动的站在玛琪的身边,手脚无措,和一米九的块头完全不符,太有喜感了。
“嗨,你好,我是玛琪。”倒是那个叫做玛琪,有着古铜色皮肤的女孩很开朗大方,也很热情,
“你好,我是庄明歌,中文名,我讨厌自己的英文名。”
“我知道,西昂向我提起过你,王冠家族的混血儿,对吧。”
“嗯。”庄明歌点了点头。
“那你会不会很辛苦,那种庞大的家族有一个混血儿,额,我是说,他们平常应该会……歧视你吗?”
“不知道,我向恶魔献祭了自己的记忆获取了魔力种子,有关过去的事情我已经彻底的忘记了,不过我想那应该不是什么好的回忆,否则我也没有必要去献祭了它。”
“哇啊,抱……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玛琪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子,一听我的故事,顿时满脸歉意,甚至开始忐忑不安,生怕说错什么话,刺激到庄明歌。
“没关系没关系,我已经忘记了过去,新生的我已经和过去不同了,完全不同了!”
一边这么说着,庄明歌一边用念话沟通了西昂。
“为什么玛琪也会加入混血社啊?”
“这不好吗,混血社壮大需要各种各样的成员。”
“可是你先前为什么不说。”
“现在说也不迟吧。玛琪阿斯托罗,最开始我以为这是一个普通的混血儿,但和她接触的几天,我意外的发现了她也是一个优秀的家伙,虽然在魔法方面可能不太出色,但在另一方面,她是一个优秀的人才。”
西昂似乎在为自己发现了一匹千里马而感到高兴。
“玛琪有一种近乎恐怖的直觉,应该说是第六感吧,对,她每当遇到危险的时候,她都会有所察觉,不管是她自己,还是其他人,一旦遇到危险,她都会有所感应,或者说,一旦有危险发生,她就可以感觉到,当然,这仅限于她周围五百米的范围内。”
这么说着,西昂毫不吝啬自己的赞叹,“我甚至认为这已经不是直觉,而是预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