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一点肉,就挑出来吧!”贺子溪压低声音。
“不行,大米上也沾上了肉汤,不能吃的,你问问还有没有素的?”
玄凌平日里一点肉星子都不沾,所以这个时候也不会妥协。
无奈之下,贺子溪喊来了空乘人员。
“您好,晚餐有素的吗?她不吃肉。”
“有啊!我这就给您拿去!”
空乘人员离开没有多大一会儿,就端着一盒餐食走了过来。
玄凌打开餐盒,果然是素的,她看向了晨晨:“人家也没有回收这一份,你吃了吧!”
本来餐盒不大,里面也没有装着多少餐食,依照晨晨的生活习惯,那一份他肯定也没有吃饱。
于是晨晨接了过去,不大一会儿,就将两盒餐食都吃光了。
玄凌啧啧夸赞着味道好吃,心想这下赚了,还多要了一份。
飞机即将降落的时候,玄凌趴在窗口看着下面的万家灯火,心里不由得升起一丝兴奋,这种出门在外的感觉太好了。
陌生的城市有着独特的魅力,感受不一样的风情,不一样的烟火气息,真的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连续两个小时的飞行,在炫铃看来还没有过足瘾,因为飞机上还有空位置,她借上厕所的功夫,还在后排坐了一会儿,在后面看的更多一些。
飞机上的厕所挺完美的,手纸,洗手液,抹手油样样俱全。
大约半个小时的样子,飞机落地,玄凌的心情格外的激动,终于到了另一座从来没有去过的城市。
这可能是第一次去南方,南方的城市一定美丽极了,那种无比激动的心情不言而喻。
飞机落地滑行的那一截格外的爽,就像是坐过山车一样。
当飞机停下来的时候,大家一个个都起来了,玄凌似乎还没有坐过瘾,因为在靠后的位置,即便是站起来也是最后一个下飞机,所以她还是坚持坐到最后一秒。
刚下飞机,就感觉到了热浪滚滚,明显比他们城市热多了。
这会儿正处于八月底,虽然都是炎热的夏季,但是北方的夏季早晚还是非常凉快的,只有大中午的时候温度才达到最高点,所以一般晚上都会有很多出来散步乘凉的人们。
但是南方感觉非常的不一样,这会儿已经是晚上九点半了,但是温度依旧跟北方的大中午一样,炎热丝毫没有减弱的趋势。
下了飞机到飞机场还有坐机场公交。
他们坐上机场公交才到了机场大厅,然后取上行李。
玄凌和贺子溪没有带任何东西,就是晨晨带着一个大行李箱。
说起行李箱,玄凌倒是想起来毕业之后,学校评选优秀毕业生这件事,虽然骁龙考了全班第一,以671分的好成绩被浙大录取,成为了他们班最大的荣耀,晨晨则是以667分的分数被南大录取,但是班主任还是将优秀毕业生的名额给了晨晨。
提前评选优秀毕业生的时候,班主任就先跟玄凌联系了。
“这次学校评选优秀毕业生,咱们班只有一个名额,我将名额给了晨晨,你让晨晨准备一下获奖感言,到时候会在会议上宣读!”
“谢谢老师啊!”
玄凌感到很兴奋,虽然她不知道优秀毕业生意味着什么,但是终归是一种莫大的荣耀。
玄凌的心里很清楚,这个名额按道理来讲是应该给了骁龙的,毕竟人家凭实力得到的第一名。
老师之所以讲这个名额给了晨晨,原因有二,第一晨晨确实一直都是班里成绩最稳定的孩子,几乎一直名列前茅,第二就是玄凌一直在为班级做义务,帮了老师不少的忙。
为了感谢玄凌,所以老师才将这个名额给了晨晨,这一点玄凌的心里非常清楚。
在毕业生典礼那天,家长没有去现场,当时的盛况空前盛大,优秀毕业生不仅领到了荣誉证书,而且还发了一个行李箱,也就是晨晨今天拿着的这个行李箱。
后来因为这个优秀毕业生的称号,晨晨的名字还有照片,以及被录取的学校,还上了学校的光荣榜,这一上就是很多年,在附中的公众号上还能看到晨晨的名字和照片,以及录取的学校,这也成为了一种莫大的荣耀。
后来进入附中的孩子们,一进门就能在校园的光荣榜里看到晨晨的荣耀时刻。
优秀的孩子从小就优秀,在婆婆家里的墙上贴满了晨晨获得的奖状,迄今为止都还一直保留着。
荣誉证书更是厚厚的一大摞,虽然没有参加过任何一个补习班,培训班,但是依旧收获了不少的荣誉奖章。
晨晨的第一个荣誉证书,应该就是全国中小学生作文大赛那次获得的优秀奖,写那一篇《我家养了一只小乌龟》的时候,晨晨才上二年级。
当然依照晨晨的水平应该是不容易拿到那个奖励的,这里面是玄凌的功劳。
要知道玄凌的文科水平那还是不容小觑的,虽然不及丁小伟的爸爸那般优秀,毕竟人家可是正规大学中文系毕业的高材生,不然也不会进入国家单位担任重要职能的公务员。
参加那次蒲公英大赛的时候,是玄凌主动让晨晨报名的,其实晨晨的本意是不想参赛的,他本就不喜欢文科,一直以来都是数学最好。
但是玄凌喜欢成绩,喜欢荣耀,所以才参加了那次比赛。
那个时候炫铃为了给孩子惊喜,为了给孩子找个玩伴儿,因为她经常上班不在家,担心孩子一个人寂寞,所以就给孩子买过不少的小动物。
例如小仓鼠,就买过两只,后来都拉肚子拉死了,还买过两只小兔子,一灰一白,也是因为拉稀拉死了。
当第一只灰兔子死了的时候,晨晨还难过的大哭了一场。
再后来买过三只小鸡,本来是要买两只的,正好凑成一对儿,结果玄凌硬是让人家又赠送了一只小鸡,刚开始一个个黄黄的毛茸茸的叽叽叽叽的叫的很带劲儿,结果后来就一只只的接二连三的去世了。
那个时候炫铃也是倍感无奈,已经很认真的照顾它们了,但还是一个个的都离开了他们。
那些小动物在炫铃的手里断送了很多条命,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总之能在炫铃手下活下去的,那简直就是天命,但是迄今为止好像还没有见过活物。
她在很小的时候,经常摧残那些小动物,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就是喜欢手刃那些小昆虫,比如蚂蚱,知了,蝴蝶,蜻蜓,蚂蚁,总之只要能逮到的小昆虫,基本上都要将它们的翅膀折断,然后将四条腿给拔掉,然后继续肢解,直到死了为止。
现在玄凌也说不清楚,反正那个时候她没有玩伴,就是觉得肢解那些动物是一种快乐。
即便是长大以后,她依旧没有改掉那个坏毛病,只要是看到蚂蚁,就会故意将它们肢解了,可能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包括攀枝折花这也是她小时候经常干的事情,她喜欢五颜六色的花朵,但是要是彻底拥有它们,那就是将它们给肢解了,扯开一瓣瓣的花瓣,直到最后一片花瓣被扯下来,这才算是真正得到了满足。
在炫铃的理解里面,这不算是坏,只算是一种个人癖好而已。
这都是那些年在农村最喜欢干的事情。
以至于现在虽然没有去刻意破坏它们,但是依旧养不住任何一个小动物。
就包括晨晨在内,从小到大几乎就是吃着药长大的,小时候隔三差五就生病,长大了也会经常嗓子疼,咳嗽,本来生下来是一个很健康的孩子,但是在她的精心照顾之下,总是莫名其妙的就会生病。
为此玄凌愁白了头发,整夜整夜睡不好觉,只要是孩子生病,她就担心的不得了,成为了医院里的常客。
后来玄凌听说乌龟能长寿,于是就给晨晨养了一只小乌龟,这只绿色的乌龟还算是命长,养了很久。
也就是那段时间晨晨写下了这篇参赛文,写完之后,玄凌经过反复修改,然后让晨晨交给了学校,为此,还获得了全国组优秀奖。
所有获奖的文章编辑成了一本书,然后给获奖者每人免费寄一本,迄今为止他们还保留着这本书,那是晨晨在小学阶段最大的荣耀。
虽然有炫铃的功劳,但是炫铃并不觉得那有掺假的成分,毕竟二年级的孩子写出来的作文,家长们不可能不审核,不修改的,所以大家都做了的事情,那不叫作弊。
后来那种被晨晨写的小乌龟也死了,原因不详。
都说千年王八万年龟,怎么还没有活够一万年就走了呢?
玄凌就不信这个邪了,她后来还是又买了一只大乌龟,这只乌龟确实没死,命很硬,但是后来自己走丢了。
再后来就什么也没有敢再养了。
晨晨后来在美术领域凭借着个人的能力也获得了不少的证书。
虽然一天美术班没有参加过的晨晨,凭借着独有的天赋竟然绘制出一幅幅精美的画作,而且在各种比赛当中屡次获奖。
这应该是遗传了玄凌的画画天赋,玄凌就是自幼喜欢画画,画出来的东西栩栩如生。
但是晨晨完全赶超了玄凌,他画出来的简直跟原图没有什么两样,关键还会创造,所以一直像让晨晨报考建筑系,那是有一定原因的。
如果不学建筑,不学画画,那都对不起这份老天赏赐的天赋吧!
他曾经划过一副建筑的素描图,后来还上了色彩,玄凌看后大为震惊,那简直跟当初那个广东高级设计师画出来的一模一样。
要知道那个公洞设计师那可是正规大学美术系毕业出来的高材生,而且还当过好几年的美术老师,最后才从事了建筑,他的手绘图那是玄凌见到的迄今为止最为优秀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