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士辉把黄振华安排在了县城的一家旅馆,放好了行李后,直接开车拉着他来到了位于街边的一家饭店。在周士辉张罗着点菜的时候,黄振华一直默不作声的打量着他,只不过笑容却有些玩味。
周士辉作为黄振华多年的好友,过来招待他却没把他往自己家里带,这就已经很说明问题了。
别扯什么怕兄弟惦记自己媳妇儿,媳妇儿见了黄振华这样的城里人、大帅哥,心里头会长草。周士辉的心里头很清楚,黄振华的眼光颇高,自家的那个黄脸婆绝不会入他的眼。
那么原因就只有一个,周士辉对自己的原生家庭充满了嫌弃,对自己的妻儿也同样不待见。这让黄振华很看不上这个家伙,因为这就是个贪慕虚荣,整天怀揣不切实际幻想的冷血动物。
可即便如此,黄振华也还是会选择用他。不怕你贪婪,就怕你无所求,因为你一旦表现的无所求,反倒是让人心惊胆战的,不知道你在背后惦记什么。
黄振华胡思乱想的时候,服务员已经给他们桌上了各种配菜,并且把架在桌子中央的那口大锅给点上了。这里是一家铁锅炖,周士辉要的是炖鱼,没过一会儿,锅里就咕嘟咕嘟的冒泡,两人这才端起了酒杯。
黄振华大口喝了口啤酒,试探着对周士辉问道:
“士辉啊,你可想好了啊,家里的孩子还这么小,你一个人去燕京,把他们娘俩扔在家里真没问题?”
周士辉故意做出一副苦涩的模样,开口回道:
“得挣钱啊大哥,我跟我媳妇儿呢,都是本地的,两边父母都能帮忙看孩子。你也看到了,北浦这地方就屁点儿大,穿过整个城市骑自行车怕是都要不了一个小时,就算是全都拆了重建,也赶不上燕京的一个cbd(中央商务区)。”
黄振华嗤笑了一声,他可是知道的,当初周士辉离开四九城的时候,把自己那套七十四平方米的房子给卖了,得了小六十万。
这笔钱就算是在四九城的周边郊区,换个小点的住处,都能衣食无忧的过活好多年,更别提他现在住的北浦了。
除非这个人身上染上了不良恶习,吃喝嫖赌,把手里的钱全都败光了,要不然不至于背井离乡,去到外面找辙。他意味深长的问道:
“我记着你当初离开燕京的时候,手里头可是握着六十万呢。北浦这地方虽然小了点,可是它胜在稳定啊,旱涝保收。即便是有了什么难处,家里面也都能帮衬你一把。
可一旦你出去了,那可就不一样了,一切全都得靠你自己。像我现在和元征从建筑设计院出来,我们也是实在没辙了,这是在破釜沉舟,干成了能成百万富翁,干不成怕是就要把那个富字换成是负数的负了。”
周士辉是知道黄振华的背景和人脉的,别的不提,单说他父母,北大的知名教授,教了一辈子书了,桃李满天下,他们只是随便从自己的学生里筛拣一下,就能够找到可以拉儿子一把的人。
所以周士辉压根儿就没把黄振华的危言耸听给当回事儿,做出一副义薄云天的模样,端起了自己的酒杯,开口说道:
“振华,是兄弟就什么都别说了,我跟定你了!”
两人碰了一杯,一饮而尽,黄振华突然想起了什么,开口道:
“有一句丑话我得说在头里啊……”
还没等黄振华说完,周士辉就接过了话茬,开口道:
“我知道,别去找玫瑰!”
黄振华只觉得一阵恶心,周士辉能堂而皇之的把这句话说出来,就证明哪怕他已经结婚生子了,也别指望这家伙对他妻子和孩子有多忠诚和爱护。
在周士辉这个混蛋的眼里,只要玫瑰勾勾手指头,他怕是会像当初和关芝芝割裂那般,直接抛妻弃子,去和玫瑰搅到一块儿,这种人简直就是无耻之大集。
想到这里,黄振华不由的又想到了叶晨,谁能想到只不过短短五六年的时间,这个家伙就好像集邮似的,把关芝芝、白晓荷和自己的妹妹全都收集齐了。
不止如此,叶晨并没有抛弃任何人,这三个女人貌似还做到了隐隐的平衡。黄振华不由的感叹,都说从几何原理和力学特性去分析,三角形是最稳固的,这个家伙还真是做到了极致啊。
黄振华魂游天际发呆的时候,周士辉偷瞄了他一眼,然后问道:
“玫瑰她现在过得挺好的吧?”
眼见这货还贼心不死,黄振华也没继续深说他,只是敷衍着回道:
“还好吧,去复大读了两年心理学,毕业后跑去叶晨的科技公司当了一名心理辅导师,薪资还是不错的。”
听到叶晨这个名字,远古不堪的记忆再次袭来,周士辉的嘴角抽了抽,就好像尼古拉斯.赵四似的,毕竟叶晨当初给他留下的回忆太深刻了,即便是这些年远离了燕京,多少次午夜梦回,他还是能想起这个人来,都快被弄成应激障碍了。
周士辉一副灰头土脸的模样,讪笑着说道:
“那挺好,挺好的。”
黄振华这时突然想起了什么,对着周士辉继续说道:
“士辉啊,当初你那个房子真的是卖亏了,你知道燕京二环以里现在的房价吗?已经涨到一万二一平了,这只是公开的数据,实际上这个价格都没人会往外张罗,所以价格只会更高。
我记得你当时卖完房子离开的燕京,当时是八千一平卖的吧?现在价格直接涨了三分之一了你亏了最少二十万啊!”
周士辉腮帮的肌肉虬结,肉眼可见的轻微蠕动,可以看得出他内心极为不平静。因为黄振华先是给他心上用力的扎上了一刀,然后撒了点孜然盐面儿,这做法对他来说实在是太残忍了。
周士辉还指望黄振华带他去到燕京浪去呢,所以自然是不可能对他表现出任何的不敬来。不过他心里此时却已经骂翻了天,不停的腹诽着,你当我愿意卖给那个家伙吗?是他根本就不给我卖给别人的机会好吗?
当初叶晨亮给周士辉一堆关芝芝的还款记录,证明这房子是两人一起供下来的,而且两人还没结婚,这些并不属于他一个人的财产。
叶晨扬言,如果不把房子卖给他,那就法庭上分割清楚,到时候他顶多能拿到一半的钱。形势所逼,最终周士辉也只能是乖乖的就范。
看到自己几句话过后,周士辉终于是消停了下来,没再继续追问与玫瑰有关的问题,黄振华的脸上这才掠过一抹笑容,心说我还以为你有多不要脸呢,这不也没强到哪儿去嘛?
黄振华在北浦这个小县城逗留了三天,等着周士辉处理完家中事务,两人这才坐上了前往省城的火车。到了省城后又抓紧时间购买了回去燕京的机票。这就是身居小县城的不便,他们那里甚至没有直飞各地的机场。
到了燕京后,黄振华就没再管周士辉,毕竟这座城市对于他来说其实并不陌生。周士辉第一时间将自己的行李寄存,找了家旅馆落脚,然后四处联系中介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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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亦玫这两天很糟心,惹她生气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家的老爷子。她从小就和父亲亲近,唯一的一次红脸,还是她拒绝考研和母亲脸红脖子粗的那次,其他时候父女俩好的不行,她一直都认为自己是爸爸的小棉袄。
直到这天和大哥通电话的时候,意外从他那里得知,父亲下楼梯的时候,因为高血压,头一晕从楼梯上摔了下来,把左腿摔骨裂了。
老人家岁数大了骨质疏松,这都很正常,可是不正常的是老爸居然没把这个消息告诉黄亦玫,这让她极为恼火。她跟叶晨打了声招呼,连夜从魔都坐飞机赶回了燕京。
黄亦玫一进到家门,看到老爸拄着拐棍儿费力的挪动着脚步,行动不便的时候,她眼泪刷的一下就下来了,赶忙过去扶他在客厅的沙发处坐下,随即自己也坐在他身边,泪流不止。
黄剑如心里慌的一比,他了解自己的女儿,从小到大都特别独立,再加上自己的娇惯,养成了任性的性格,皮实的跟个男孩子似的,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家里除了老伴儿能偶尔压制她,没人能管得了她。
这还是女儿第一次当着自己的面露出软弱的模样,他伸手碰了碰黄亦玫,小心翼翼的问道:
“玫瑰啊,你这是怎么了?在魔都那边工作不顺利?还是你老板骂你了?要我说你一个女孩子,在哪儿找不到工作?在外面呆的不顺心,就回家里来嘛,这样我和你妈也能经常看到你。”
黄亦玫抹了抹眼泪,看了眼自家老爸,鼻子囔囔的问道:
“爸,你这腿怎么样了?要不要紧?”
黄剑如这才明白了什么,知道女儿知道自己受了伤,这才专程从魔都赶回来的。他心里觉得很欣慰,脸上带着慈祥的笑容,开口唠叨着:
“你哥这嘴啊,果然是个笊篱,藏不住一点事儿。还好现在是和平年代,要是换成抗战那会儿,他被敌人给抓了,都不用人家审,就嘁哩喀喳的撂个干净了。”
黄剑如略带诙谐的话语没把黄亦玫给逗笑,她一脸委屈的看着父亲,满是哀怨的嘟囔道:
“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儿,您都不打算告诉我。都说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我这还没成家呢,就被你给嫌弃成这样了。
诶,我真的是命苦啊!以前总以为自己是您的小棉袄,上辈子的小情人,现在看来全是我在自作多情,你和我一点都不亲近了。”
黄亦玫说这些话的时候,不自觉的用上了叶晨和她说过的“夹子音”。老头儿哪见过这阵势,直接被宝贝闺女给弄得头皮发麻,只见他做出一副求饶的表情,双手合十,开口说道:
“得,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小姑奶奶,求求你好好说话行不行?再者说了,我这次的伤势真的不严重,都好的差不多了,过两天我还得去你妈那个合唱团给他们伴舞呢!”
黄亦玫知道老爸年轻那会儿是个帅哥,毕竟家里的老照片就在那儿摆着,那时候他长得和八七版《红楼梦》里的柳湘莲似的,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深受年轻姑娘的喜欢。
黄亦玫一直认为老爸娶了老妈是他受委屈了,毕竟老妈长得平平无奇,性格还火爆。而且黄亦玫的长相就是遗传了自己父亲,老哥的长相是遗传了母亲,两人放在一起,高下立判。
所以黄亦玫对父亲能在母亲的合唱团混的风生水起一点都不怀疑,不过她还是把眼睛一横,没好气的呵斥道:
“不许去!伤筋动骨一百天,你就老实的在家给我好好修养,我请了长假,哪儿都不去,就在家看着你了,咱俩算是耗上了!”
黄剑如顿时急了,他用讨好的语气对着黄亦玫说道:
“玫瑰啊,你不能这样啊。从小到大你一缺钱花了,就跑到我这儿搜刮我的私房钱,你可不能恩将仇报啊!”
黄亦玫这才被老爸给逗笑了,她亲热的抱着老爸的手臂,对他轻声说道:
“爸,只要确定你是真的好了,我才不会去多管你的社交呢。你也要理解我,我也是关心你才这么做的。要知道我请假这么长时间,全都是我和叶晨关系好才能搞得定,换成别人没准儿工作都得丢了。”
正在这时,吴月江买菜回来进到家门,她看到女儿回来了,顿时欣喜不已,父女俩的谈话就这样被打断了。
子女常年在外,偶尔回来一趟,父母都是拿孩子当祖宗供着的。但是这一切都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这件事情是有个保质期的,三两天完全没问题,一个礼拜就有些超负荷了,而请了长假在家赖着不走的那种,绝对是被嫌弃的存在。
黄亦玫在家呆的时间长了,吴月江不免嫌弃,让她多出去走走,别宅在家里不出屋,虽然你在家也能工作,可是也得劳逸结合啊。
每到吴月江唠叨的时候,黄亦玫的老爸,鸡贼的黄剑如同志就会帮着在一旁敲边鼓,究其原因还是女儿把自己给看的太严了,他连下楼去跟别的老头下棋,都得跟女儿报备。
所以黄剑如巴不得黄亦玫像以前那样,在外面使劲浪呢。为了促成这件事情,老头又动用了自己的小金库,拿了两千块钱塞到黄亦玫的皮包里,让她没事多出去逛逛街,想买点什么就买点什么。
黄亦玫对父母的态度也有些哭笑不得,不过她也确实有事情要做。从魔都回来已经快半个月了,这段时间一直都没和叶晨联系,她想自己的男人了。
黄亦玫把叶晨给约了出来,两人找个地方吃了顿饭,小酌了几杯,然后回到了老地方,开始了独属于二人的深入交流,空气中散发着浓烈的荷尔蒙的味道。
完事后叶晨抱起黄亦玫,两人去到浴室里一起泡了个澡,冲洗干净。回到房间后,黄亦玫拿着吹风机在那里吹着头发,至于叶晨则是打开了屋内的换气扇,把气味往外排一排。
做完这一切后,叶晨穿着浴袍站在床前朝着外面看去,就在这时,他突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是周士辉,不知道他抽了什么风居然选择故地重游。
黄亦玫吹干了头发后,看到叶晨站在窗前正饶有兴致的看着什么,于是来到了他身后,伸手从后面抱着他,脑袋靠在叶晨的后背上,柔声问道:
“亲爱的,你在看什么呢?”
叶晨牵过黄亦玫的手,递给了她一个望远镜,手指了指楼下,对她说道:
“你看看在楼下打转的那个家伙是谁?”
黄亦玫满是好奇,按照叶晨指的方向看去,可是只看了短短几秒后,她就放下了望远镜,一脸嫌弃的说道:
“那不是周士辉吗?他什么时候回的燕京?”
叶晨知道当初周士辉闹到央美向黄亦玫示爱的那件事,当初这桩桃色纠纷在学校里传的沸沸扬扬的,同学说什么的都有,以至于黄亦玫都没法继续在学校里呆下去了。他笑着对黄亦玫说道:
“说起来他能回到燕京,还要借你的光呢。你不是让我帮你哥介绍几个私活吗?你哥拉起了一个团队,把元征和周士辉都聚拢了起来。”
黄亦玫此时颇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她甚至愤怒的想要骂人。别人不清楚还有情可原,可是大哥你明知道我不待见周士辉这个癞蛤蟆,你还把他带到我眼前晃悠,你到底是安的什么心?
黄亦玫火大的抓起了床头柜的电话,拨通了黄振华的号码,直接就是一通骂骂咧咧。
她这辈子如果说最讨厌的男人里,这个周士辉绝对是榜上有名,因为他当初的举动,哪怕是从央美毕业多年,她到现在都不好意思去参加同学间的聚会,或是回学校看看曾经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