胳膊长欺负人是不是——挣扎一番,徒劳无功,八斗哥也急了,猩猩的上肢十分发达,力量上并不输于他,想要正常摆脱显然不可能了,看来只能使阴招。
抽冷子,一道无形紫气直接射向银背大猩猩的眼睛。目标本来就大,那只猩猩还瞪大眼睛使劲呢,结果一下子中招。只觉得眼睛里面凉哇哇的好像进了东西,连忙收回双臂,想用爪子揉揉眼睛。
胖子等得就是这个机会,其实紫气不但没伤大猩猩的眼睛,反倒对它颇有益处,于是身形向前猛冲,直接在大猩猩结实的前胸撞了一下。
猩猩双臂抬起,门户大开,被撞个正着,巨大的力量使得它站立不稳,身子向后一栽。而胖子则得理不饶人,直接骑到大猩猩的肚皮上,摁住它的上肢,任凭大猩猩如何挣扎,八斗哥都是巍然不动,就像一座大山牢牢将对方压住。
“当年孙猴子被压在五行山下,估计就是这般痛苦。”胡导终于理解了五百年桑田沧海的孙大圣。
“胖哥,你好棒!”尚紫琪跳着脚给胖子喝彩。
而猩群则是一阵骚动,大概它们也想不到,首领居然会被击败。每当这种时候,就是种群中王位交替,新王诞生,统领整个种群,包括所有的母猩猩在内,都归新首领所有。
于是,在几只母猩猩的带头下,纷纷走到八斗哥跟前,嘴里轻声哼哼着,在他的臭脚丫子上嗅来嗅去,表示臣服。
这样一来,反倒把八斗哥给搞蒙了,尤其是一只母猩猩为了向新首领示好。羞答答一个劲往八斗哥怀里蹭,蹭得胖子大热天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哈哈哈,这只母猩猩好像看上你啦!”尚紫琪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来。
这下搞得八斗哥更是郁闷。从银背身上爬起来,站在那里不知所措。在这个过程中。所有猩猩都向新王朝拜,包括那只被他打败的银背在内,整个猩猩种族,顺利完成了政权交接仪式。
看到八斗哥臊眉耷眼的,尚紫琪更高兴了,兴冲冲地跟小胡子说:“胡导,我又有一个新创意,到时候咱们拍一场小老虎和猩猩大战的场面!”结果呢。胡导立刻跟胖子成了难兄难弟。
不管怎么说,反正部队进一步扩编,除了大象军团之外,又加入了大猩猩军团。大猩猩机动灵活,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大象太过笨重的缺点,使得整个部队的战斗力大大提升。唯一叫胖子不大满意的,总有母猩猩往他跟前凑乎。
对于这种情况,八斗哥当然不会给它们好脸色,看到象群也都吃饱之后,便继续开拔。猩猩们拖家带口的跟在象群后边。它们都采用拳行的方式,速度一点也不慢。
就这样,沿途不断收编部队。五天之后,当接近蛮蛮部落的时候,部队已经扩充到十几个军团,数量达到四五百。
亲眼目睹了军队壮大整个过程的两位向导在指明方向之后,就放心地踏上归途:这支部队要是发生暴乱的话,估计都能颠覆国家~政权,更别说一个蛮蛮部落了。
就在胖子的大部队抵达蛮蛮部落的时候,还有另外一支小分队也悄然来到蛮蛮部落的外围。他们是隶属于华夏维和部队特种大队的十名成员,一个个全副武装。专程来此搭救战友的。因为得到消息比较晚,所以他们昨天才出发。不过因为是机动化行军,所以跟胖子他们不期而遇。
按理说军方的消息应该更加灵通才是。不过在这个大草原,反倒是八斗哥通过民间渠道,率先摸清情况。
这次带队的是特种大队的大队长樊勇,手下各个都是身经百战的特种兵,在世界各地、各种复杂的情况下执行过各种任务。即便如此,樊勇还是对这次行动不那么乐观。
跟土著打交道最令人头疼,因为你根本就无法按套路出牌,你的那些道理在土著眼里统统作废,一切都得按照他们的规矩来。
而且樊勇接到的命令是救人,行动中不允许和当地部落发生矛盾,免得影响双边友好关系。也就是说,还不能伤害那些土著一根毫毛。这样一来,特战队员们不禁感觉束手束脚。
此刻,特种战队正潜伏在距离蛮蛮部落七八里外的地方,樊勇攀到一棵树上,正通过望远镜来观察地形。
在望远镜中,蛮蛮部落的情况尽收眼底。这确实是一个蛮荒部落,驻地里面都是一个个简陋的圆顶草屋,出出进进的黑人大多光着身子,就连那些妇女,也只是在腰间围了一块遮羞布,上身则完全*。
这样做唯一的好处就是孩子吃奶比较方便,樊勇甚至看到,有一个抱着孩子提水的妇女,婴儿咬着奶头在母亲怀里睡着了。
显然,白天想要悄悄潜入这个部落的难度比较大,如果行动的话,肯定要等到天黑之后。不知道部落里面有没有养狗?
樊勇正通过望远镜搜寻呢,就听到下面的战士向他汇报有情况,于是连忙从树上跃下。只见一名战士伸手向后方指了指。其实不用他指明,樊勇也发现了,不远处尘土飞扬,鸟鸣兽吼,声势惊人。
“是动物大迁徙经过这里吗?”樊勇向身旁一名队员询问,那个绰号叫书呆子的战士,学识比较广博。
书呆子长得一点也不呆,只不过面皮稍显白净。他渣渣一双十分灵动的眼睛,然后摇摇头:“我研究过动物大迁徙的路线,绝对不会经过这里。而且,现在还没到动物迁徙的季节。”
说话间,一群长相难看的秃鹫已经从他们的头顶的天空飞过,这是一群体型庞大的肉垂秃鹫,脑袋两侧垂悬着粉红色的肉垂,看起来就像是系着衣衫不整的粉红围巾。飞在空中,翼展达到两三米,硕大的弯钩嘴就像一把把钢凿。在秃鹫家族,它们的利嘴是唯一能撕开猎物皮毛的存在。
“不好,秃鹫还叼着一个小孩!”一名战士立即向樊勇报告,并且握紧了手中的阻击步枪,他绰号神枪手,在这几个人中,枪法最高。他百分百有信心,一枪把那只抓着小孩的秃鹫打下来。只不过秃鹫飞得有二三十米高,小孩摔下来肯定有危险。
樊勇示意他不要轻举妄动,最好能追击过去,因为秃鹫的飞行能力一般,通常都会找地方分食猎物,如果再那个时候发起突然攻击的话,成功的可能性比较大。
书呆子也密切关注着天空中的那群秃鹫,嘴里还喃喃着:“早就听说非洲的肉垂秃鹫叼小孩吃,原来传闻是真的——不对,那个小孩好像还朝咱们招手呢?”
果然,那只秃鹫盘旋一圈又飞了回来,而且高度逐渐降低。下面这些身经百战的特种兵战士纷纷愣住:那只秃鹫是抓着小孩不假,不过呢,小孩的双肩上绑着皮带。秃鹫的爪子就抓在皮带上,对孩子没有造成任何伤害。
看样子,不是秃鹫抓小孩准备当午餐,而是抓着小孩在飞行。特战队员们执行任务的时候,跳伞什么的都是常事,但是采用这种飞行方式的,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
“解放军叔叔好!”秃鹫下降到距离地面只有几米高的时候,那个小朋友还脆生生的打了个招呼。
特战队员们便更加惊诧:原来还碰到了小同胞。
在他们无比惊奇的目光中,那只秃鹫飞临地面一米多的时候,便稳稳松开双爪,那个小男孩平安着落,距离特战队员们只有几米的距离。
“小朋友,你——”书呆子平时嘴上能说会道,可是这时候却真不知道该怎么用语言来表达。
“我叫豆豆,是和我老豆来救小曼姐姐的。叔叔,你们上也是吧?”豆豆经常从电视里看到解放军打敌人,所以在他的心目中,解放军叔叔都是好人。
樊勇两步来到豆豆身前,蹲下身子:“豆豆,你老豆在哪里,还有,你怎么被秃鹫给抓着的,这样很危险,万一它们在天空中松开爪子怎么办?”
在放下豆豆之后,那只秃鹫也落到他身边,所以豆豆就伸出小手拍拍秃鹫光秃秃的脖子:“嬉皮怎么会把我扔下去呢——还有啊,我老豆就在后边,马上就到!”
这只秃鹫垂下的肉垂,就好像是一个衣冠不整的嬉皮士,所以八斗哥顺口就叫它嬉皮了。
樊勇也就没有继续和豆豆讨论秃鹫的事,因为他已经看到了后面赶上来的大部队,即便是出生入死身经百战的他,也感觉一阵毛骨悚然。
在队伍最前面,赫然是十几头黑漆漆的犀牛,就跟穿了一身黑色铁甲的重武士似的。它们四只铁蹄踏在地上,仿佛整个大地都在震颤。尤其是犀牛鼻子前端的弯角,仿佛拥有无穷的力量,就算是前面有一座大山,也会毫不犹豫地撞上去,将大山顶翻。
“好家伙,比装甲车都厉害!”书呆子嘴里不由赞了一声。
但是更厉害的还在后边,如果说犀牛是装甲车的话,那么它们后面的象群,根本就是重型坦克,只见它们扇呼着大耳朵,风尘仆仆而来,柱子一般的四肢更加震撼。
樊勇想想刚才看到蛮蛮部落的小村庄,估计犀牛群和象群一个冲锋,村庄就会被夷为平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