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什么是童生,这就得从古代的科举制度的等级演变过程说起了,要知道也不什么人都有资格进入京城进行科举做官的,想要进入京城进行科举,那得先获得一定的资格才行。
这就好比现代想要考大学那得先是高中生一样,而靠研究生也是得上过大学获得学士学位一样。
至于在现代做管,也就是成为公物圆,那么最少得是本科,也就是获得学士学位才行,这就和古代做管,最低必须是拥有举人的身份一样。
当然了,在古代那么多朝代里,每个朝代的科举等级制度也并不都是一样的。
科举自隋朝萌芽,经唐朝确立、宋朝发展,至明朝时得以完善,始终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科举制度从创立到清末废止,前后历经一千两百余年,乃是华夏古代延续时间最长的选管制度。而历朝历代的科举考试,分为的等级责并不是都相同的。
就比如发明科举制度,但是年代却是很短暂的隋朝之后的唐朝参加科举的考生,主要分为两部分,即生徒和乡贡。所谓生徒,便是指管办学校毕业的学生,他们不需要参加地方考试,而是直接参加“省试”;乡贡则是指那些通过自学或私塾学成者,他们需要先通过地方考试,合格后再到京城参加“省试”。
其中,生徒又可分为两类:
一种朝廷管学毕业者,唐朝的朝廷官学主要包括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六大高等学府,统称“六学”。
不过,想要进入这些学校并不简单,必须是高管子弟,例如想要进国子学,父亲至少也得是朝廷三品官员,想要进太学或四门学,也至少得是五品官员。
另一种则是地方管学毕业者,主要是指朝廷于各州、各县设立的官办学校,相较于朝廷官学而言,地方官学对于入学者的出身要求较低,无论是官员子弟还是平民百姓,都可以入学。不过,入学之前要参加学校的资格考试,合格者才能入学。
当然,要想直接参加省试,不仅要在朝廷官学或地方官学进行学习,还必须通过毕业考试,拿到“毕业证书”才行。
至于那些没能进入官学就读的学生,朝廷也给了他们出路,只要你觉得自己的能力足够,那么就可以自己去县里报名,从而参加州、县举办的选拔考试,这被称为“发解试”。
“发解试”又可细分为两级,分别由县、州两级负责:其中县级由县尉主持考试,通过考试者由县里出具证明,然后便可参加州里的考试了。州级则由司功参军主持考试,一般在八九月进行,也被称为“秋闱”,考试通过后,州里会给合格者颁发“解状”。
取得了“解状”的学生,身份就变成了“乡贡”,也可称作举子,拥有了参加省试的资格。此外,州县预试的第一名被称为“解元”。
省试开始之前,朝廷会先进行考试资格审查,这时候参加省试的考生,需要提供州府开具的解状,以及记录着个人详细信息比如姓名、年龄、籍贯、父祖姓名、父祖官职、举数、场第、相貌特征等的“家状”。之后,礼部或礼部会对此进行统一审核,统一发榜,只有在榜的学生才可参加接下来的考试。
唐朝前期,省试由尚书省吏部考功司负责,主考官由考功员外郎担任,唐玄宗以后,省试则交由礼部负责,主考官由礼部侍郎担任。
当时,吏部或礼部下设贡院,考试、阅卷、放榜全部在贡院进行。考试结束后,通常会在次年二月放榜,录取者谓之及第,或登科、登第、擢第等等,第一名便称为“状元”。
省试完成后,科举及第者经过吏部的“关试”,通过者才算拥有了做官资格,接下来便是等待朝廷派遣官职了。而如果急于想要替朝廷出力,还可以再参加吏部的“博学宏词”、“书判拔萃”两种考试,合格后便可立即授官。
在唐朝之后,就是宋朝的科举制度了,最开始的宋初承袭了唐朝的州县发解试和礼部省试两级科举制度基本上和唐朝没什么区别,直到开宝六年也就是公元九七三年,因“李彷科举桉”的爆发,宋太祖亲自在讲武殿举行了复试,重新发榜录用人才。此后,殿试正式成为定制,且自此确立了封建社会的三级考试制度。
发解试。主要由各州、开封府、国子监负责,一般都在秋季举行,又称“秋斌”。州试时,由诸州判官主持报考进士的士子的考试,由录事参军主持其余各科的考试。如果考官不懂经义,可选次一级的官员充任,但要经判官监考。试卷上要加盖“长官”之印,考官和监考官还要在试卷后面签名。如发现作弊考生,当场驱逐,考官受贿舞弊,要受严厉处分。通过者,便可称为“举子”或“贡生”。
省试。一般在发解试次年春季举行。“贡生”抵达京城后,先要向礼部报到,提交家状、年龄、籍贯和参加科举次数等个人信息,从而取得考试资格。之后,由礼部先发“都榜”,为考生排好座次表。宋朝省试的主考官由皇帝任命,通常以六部尚书、翰林学士担任,侍郎和给事中为辅。
殿试。于省试的同年举办,其实就是省试的复试,但与后世不同的是,宋朝的殿试是会淘汰考生的,也就是说即使通过了省试,也可能在殿试中被淘汰。宋太祖时只考诗赋,太宗时则加策论一道,到宋神宗熙宁年间后,则取消了诗、赋、论三题,专以策定着,限以千字,后又加试律义、断桉。哲宗元右时,恢复诗、赋、论三题。绍圣以后,又遵熙宁试策之制。高宗建炎二年,规定殿试试策,终南宋之世,不再更改。
宋朝殿试后,学子们便等于拥有了做官资格,而取消了唐朝的铨试。与此同时,发解试第一名仍称“解元”,省试第一名则改称“省元”,殿试第一名才称为“状元”,此后“连中三元”遂成为读书人的最高追求。
宋朝时,科举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在完善了科举等级的同时,又增加了弥封、誊录等制度,用以防止科举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