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里是79年的香港,不是某个神圣光明历xxx年,剑与魔法的异世界,也不是金丹多如狗,神仙满地走的仙侠世界,沈冲没有谁敢瞪我我灭谁的本事。
tvb不是常说嘛,我们香港是讲法律的……
“阿冲,干嘛一定要在这里买衣服?”李开元虽然羞怒的脸都红了,却没有失去理智。
“明天有个采访,想让你跟我一起去。”沈冲一边轻声解释,一边随手拿起一件风衣,示意店员过来,吩咐道:“给我女朋友试试。”
李开元不再坚持,把随身包包丢给沈冲,开始试衣服,问道:“什么采访?”
“《明报周刊》的一个专访……”
沈冲还没来得及细说,那妖艳女拿着一条丝巾,刻意走到李开元身边的镜子前,矫揉造作的叫道:“哎呀,小玉,过来帮我看看,这颜色合不合适?”
尼玛,求打脸的节奏也太明显了吧,那么多店员,那么多镜子,非要对这里凑?
沈冲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李开元则冷着脸,无视她,继续试衣服。
“小玉呀,我跟你说,你长点心眼。”那女人用一种貌似悄悄话,但是谁都听得到的声音说道:“你们店里都是从欧洲运过来的高端时装,别动不动就给人试穿,穿坏了怎么办?他们拍拍屁股就走了,你要赔的呀。”
是可忍孰不可忍,沈冲正要发飙,却见李开元利落的脱下风衣,随手一裹,然后直接砸在那女人的脸上。
那女人双手乱抓,扯下罩住头的衣服后,横眉倒竖,张口欲骂,李开元一步垮了过去,贴着脸站在她面前,双眉一扬,说了一句:“你想怎样?”
声音不大,但气势逼人,如女王睥睨,如雌虎发怒。
那女人花容失色,下意识的想要后退,不料两腿发软,踉跄了一下,一屁股摔倒在地。
在场的客人和店员目瞪口呆,时装店里一片安静……
沈冲在一旁,心神俱醉,神为之夺——这舍我其谁的女王范儿,太霸气了!
那女人又羞又愧,挣扎着爬起来,别说撒泼,连看李开元的勇气都没有,低着头哭着匆匆跑掉了。
李开元环视了一周,目光所及,众人纷纷低眉垂目,不敢对视,然后她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捡起丢在地上的风衣,递给那个叫小玉的店员,若无其事的说道:“这件衣服肩膀有点紧,你帮我换个大一码的。”
“哦,哦……好。”那店员接过风衣,慌慌张张的跑开了。
沈冲上前两步,正要说话,李开元却先说了,她小声问道:“我是不是很凶?”
“凶,特别凶!”沈冲一本正经的点头,然后抓起她的手,放在脸上磨蹭,一副猥琐的样子:“可是我好喜欢……”
李开元被逗得“噗嗤”一笑,随着她的笑容,冰霜瓦解,春回大地,沈冲隐约听到好几个人轻轻吐长气的声音。
“大庭广众的,没个正形!”李开元甩开他的手,虽然责备,语气却很温柔。
沈冲挽住她的纤腰,嘿嘿一笑。
刚才那种场面,如果是男人,可以大吹特吹一辈子,而女孩子嘛,会担心太凶而被心上人疏远。
所以沈冲做出这么亲密暧昧的举动,就是为了打消李开元的担忧。
过了一会,那位店员领着一个三十岁左右,穿着打扮非常典雅精致的女子走了过来。
“两位好,我是这家店铺的老板,我姓郭,郭之琴。”那女子和沈冲二人握手致意,然后问道:“请问两位怎么称呼?”
“沈冲,这是我女朋友,李开元。”
那女子明显对李开元非常感兴趣,礼貌的应酬了沈冲几句之后,就热情的带着李开元一件件的试穿衣服,沈冲乐得清闲,坐在一旁休息。
女人买衣服是比买房子还麻烦的事儿,折腾了两三个小时后,沈冲才提着大包小包,回到了文华酒店的套房。
虽然奔波了一天,身体有些疲惫,但沈冲被李开元的女王范儿刺激,晚上滚床单的时候,异常兴奋,状态上佳……
“阿冲,你真不怕我是个悍妇?”
“没本事的男人才怕女人。”沈冲很喜欢滚床单之后,那种亲密而又暧昧的聊天感觉,他轻抚着李开元的头发,说道:“你看我像没本事的人吗?”
“就会吹牛。”李开元轻轻掐了沈冲一下,然后说道:“琴姐说,那个女人是个大老板包养的情妇,没什么能耐。”
“有能耐又如何。”沈冲对那种素质的女人毫不在意,他倒是对时装店的女老板有点好奇,问道:“琴姐是什么来头?”
“我也不太清楚。不过琴姐很有本事的,那个店里的时装,全是她一个人跑到欧洲,一家店一家店亲自挑选出来的。”说起服饰,女人没有不兴趣盎然的,“琴姐说店里的衣服都不怎么适合我的气质,让我有空跟她一起去欧洲,做几套定制的衣服。”
“那你就去呗,赚钱不就是为了让生活过的更好么。”沈冲懒洋洋的说道:“看她的举止,家境肯定不俗,你多跟她学学,以后参加一些酒会什么的,就不会出岔子了。”
“我才不去参加那些东西。”李开元一根一根的扳着沈冲的手指,说道:“拿着酒杯走来走去的,多无聊。”
“你说的是电视剧里面的场面吧。”沈冲失笑,说道:“你马上是拥有半山豪宅的富婆了,以后肯定会有很多躲不掉的应酬,还是早点学学好。”
“那好吧,我去学学。”李开元翻个身,抱住沈冲,问道:“明天一定要跟你一起接受采访么?”
“我们现在有钱了,可是没有名气。”耳鬓厮磨,沈冲又有点蠢蠢欲动,于是微微侧身,和李开元面对面,一边拨弄着小白兔,一边说道:“名气是无形的资产,有时候比金钱好用,我们白手起家,没有背景,名气越大,可用的资源就越多,总是有好处的。”
“可是采访我,我说什么呀?”
“别担心,我会应付的,你看我眼色行事就好。”
李开元对给沈冲当配角没什么不满,她哼了一声,然后说道:“不知道我妈看到了采访,会不会骂我。”
“不会的,我明天找个机会,跟记者提一下你妈的那个餐馆,保证她高兴还来不及呢。”
李开元惊讶,微微抬头,问道:“你准备怎么说?”
“我就说,我这么聪明,你这么漂亮,都是因为从小吃了你妈做的饺子。”沈冲抱住她,一边不老实,一边胡言乱语的说道:“要想富,找刘婶,要想靓,吃饺子。”
李开元哈哈大笑,然后满室皆春。
……
虽然滚床单滚的腰酸背痛,但第二天沈冲还是早早的赶到了杂志社的办公室,今天《第一电影评论》正式发行了。
《第一电影评论》创刊号只印了2000册,定价10港币,论成本,其实还不如《电影时代》,沈冲秉承“贵的未必是高端的,但高端的一定是贵的”理念,刻意定了这么高的价格,反正这本杂志面对的读者群,都是中高级知识分子,他们对价格不敏感。
杂志社现在经营规范,各部门运行良好,《电影时代》销量过万,一两千册的《第一电影评论》发行,自然不需要沈冲亲自主持。
沈冲坐镇杂志社,主要是关注一百多本不公开发行的杂志——为了打响知名度,吸引高质量的稿源,他让张叔平特意设计了一款别致的牛皮纸包装袋,装上《第一电影评论》的创刊号,邮寄给各大电影公司的管理层,然后再寄了一些给香港,台湾,还有东南亚的一些知名电影人和文化人。
这些杂志,沈冲打算亲自签名,以示重视。
忙活到了九点钟,像往常一样,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沈冲头也不抬,直接按下了免提键。
“沈先生,您有四个需要处理的事务。”电话那头,是一个很好听的女声
这是沈冲新招聘的秘书,名叫秋丝雨,如果他不在东方魅力电影公司的办公室,秋丝雨就负责每天早上9点钟打电话来通知他需要处理的事情。
“说吧。”
“《明报周刊》的何记者打来电话,想要确认今天采访的时间和地点。”
“你告诉他,就依之前的约定,下午2点钟,万福大厦7楼的办公室。”
“好的。”秋丝雨停了一下,然后继续说道:“台湾的段先生说他下午的飞机来香港,想约您共进晚餐。”
“他们几个人?”
“段先生没说。”
“打电话过去问一下,派个人去接机,把他们安排在文华酒店,再去福临门或者镛记定个包厢。”沈冲吩咐完,想了想,又说道:“再通知罗大佑一起去赴宴,到时候派个车去接他。”(注1)
“好的。”电话里传来刷刷刷的写字杂音,过了一会,秋丝雨继续说道,“洛杉矶有位莉莉女士昨晚打电话过来,没说具体事情,只留下一个电话号码,让您和她联系。”
“现在洛杉矶那边是几点?”
“现在是下午5点钟。”
“把电话号码报给我。”沈冲拿起笔,记下了号码,然后问道:“还有什么事?”
“张小姐来电话问,需不需要她回来参加《疯劫》的首映。”
“跟她说,要是有空,尽量赶回来,要是回来,帮她定好机票。”
“好的。沈先生有什么吩咐吗?”
“把采访用的那间办公室收拾好,别的没什么事了。”
“好的,沈先生再见。”
这个时代没有手机,联系起来很不方便,沈冲在所有名片上都印了同一个电话号码,然后仿照好莱坞的制度,在东方魅力电影公司的办公室里,设了一间收发室,招了几个有潜力的秘书,专门帮他处理电话和邮件。
可不要小看了这收发室的工作,好莱坞很多著名人物,比如梦工厂三个合伙人之一的大卫-格芬,比如派拉蒙的总裁巴里-迪勒,比如环球的总裁罗恩-梅耶,比如caa的领军人物迈克尔-奥维茨,都是从邮件收发室起家的,大卫-格芬甚至把邮件收发室称之为演艺圈的商学院,因为这是行业内人际关系的第一线,可以接触到业内各色各样的人,快速增长见识和积累经验。
尤其是有个沈冲这样一天到晚算计未来名人的老板,在收发室工作,绝对会受益匪浅。
拿起记有表妹莉莉电话号码的便签,沈冲用手指轻轻一弹,自言自语道:“今天真是好事成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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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福临门和镛记都是香港著名的食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