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程是被吻醒的,由于前几天的休息不够,昨晚洗漱完之后的她刚躺下来就睡着了。在木屋淡淡的木头香味,柔软的床垫和身旁人沉沉的呼吸声下,噩梦和压力再也没有找上门来,她闭上眼睛,眼前就是黑甜的梦乡。
昨晚醉得厉害的权志龙,今天早上似乎意外地精神。千程微微睁开眼睛,看见对方在她头顶清浅地笑着,似乎之前把她吻到窒息,不得不憋醒过来的不是他。
权志龙是在千程的闹钟声中醒过来的,多年来的习惯让他在闹钟响起来的刹那就睁开了眼睛,眯着眼睛看了看时间的他,体贴地为千程关上了闹钟。宿醉对他似乎没有多大影响,但他也只能记得自己被灌的烂醉,最后是被千程和一个不认识的小伙扛回房间的……即便没有宿醉会有的头痛,志龙还是懊丧地揉了揉太阳穴,明明大好的机会,被他自己给浪费了。虽然躺在暖烘烘的被窝里,能感觉到自己浑身上下除了裤裤什么都没穿,但是志龙还是有自知之明地知道喝得烂醉的自己,根本没有能干什么的能力。
这破酒量还真的是要练练了,每次在女友之前喝醉就算了,关键是喝酒误事啊!大好的夜晚,老式木屋,淡淡的木头香味,暖烘烘的床褥,简直是最浪漫的场所了……结果这个原本因为非常浪漫的夜晚,就被他醉着睡了过去,就连在千程帮自己换衣服的时候,问她一句对自己身材满不满意的机会都没有了!
权志龙看着另一个被窝里,睡得脸颊上带上酡红的千程,和呈现着自然色的浅粉嘴唇,觉得自己理所应当地需要一些补偿。
于是,千程就像童话中的睡美人一样,被王子吻醒了。只是,她不是公主而是女王,醒来的她也不会像公主一样害羞。
窗外山区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床上,让人不由自主地觉得无比的温暖。千程伸了个懒腰,在鸟叫和风吹声中坐起了身。由于昨天晚上分不清也没精力分清权志龙的睡衣是什么,千程直接扒光了他的上身就将他塞在了被子里,此时这位光裸着,露出精瘦上身的仁兄,正老神在在地靠在床头,似乎在欣赏她的睡衣。
“你不冷?”千程开口,顺着权志龙的目光,低头正了正自己的睡衣。她从来不是性感睡衣的爱好者,睡衣一般都是有多简单就多简单,比如说今天这套,她就穿了件白色的字母T恤和一条格纹的纯棉短裤,乍看上去普通简单极了……
她当然不知道,自己因为短裤而露出的白皙的长腿,在阳光下精致得有些透明的双脚,就已经让刚起床而有些血气方刚的权志龙有些脸热了。更不用说刚才起身的时候,T恤下隐约露出的那一截完美腰线和性感的纹身,简直能让被她偷偷观察过的小辣椒立正了。
不过,权志龙自然不能那么丢脸地坦白自己的生理反应。这个时候的他,也只能装作厚脸皮地扯开话题。
抬手举起自己醒来时候发现的手绳,他笑得一脸荡漾:“这是千程给我戴上的么?”
“你说呢?”千程捋了捋自己打结的长发,一脸淡然地往浴室走去,丝毫不见昨晚那副深情款款还偷亲的模样:“说不定是你喝醉了去勾搭别的姑娘,那个姑娘给你带上的呢。”
“我只记得我只勾搭过一个姑娘……”权志龙站起身,即便穿着裤裤光着上身,在暖和的木屋内,他还是坦然地拉住了千程,将对方拥抱在怀里:“这个姑娘昨天还和我拥吻,和我唱歌,最后还和我睡在了一张床上。”
被抱在权志龙怀里的千程,由于短袖裸·露在外的皮肤,在接触到权志龙同样□的皮肤时,意外地觉得无比的热。
没有深吻,对方仅仅是光着上身拥抱着她,下巴压在了她的头顶上,却让人她觉得,这比起一个绵长的吻更容易让人觉得暧昧甚至动情。千程被圈在权志龙的怀抱里,在四面八方涌来的热气中强压下燥热的感觉。
“千程,我很喜欢这个礼物……”权志龙轻轻开口,深情私语的声音不再是平时那样的高声调,反而低沉温柔得让人没法不动情:“作为回礼,让我以身相许吧。”
这样的私语似乎不仅仅是从耳边传来,更像是从骨头传递过来,从头顶如同一道暖流灌进了身体,让全身都瞬间温热泛红起来。
这家伙也太会*了吧!!!
一向不喜欢认识的千程,这次只能甘拜下风,但虽然很想同意这个提议,她却不能答应下来。不是她在意什么,这样的浪漫的地方来一发似乎也是个非常不错的选择,只是他们今天还要赶飞机,如果再打一场架的话,很有可能只能匆匆忙忙地赶去机场,连早饭都来不及吃……(虽然不知道对方的能力,千程觉得还是把时间预留得充足一点比较好。)
本来就定了三个小时之后的飞机,还专门为此定下了闹钟,原本打算早上去看看科罗拉多河,没想到还是睡迟了。如果再推的话,今天说不定会赶不到洛杉矶,那么答应成仁的四天假期就要推迟了。即便玩得很开心很不亦乐乎,但是千程还是没有忘记自己和权志龙,都不是那种可以说不回去就不回去的身份。
补偿式地给了权志龙一个动心动情的深吻,千程舔了舔泛红的嘴唇,最后还是松开对方:“哥,虽然很想答应你,但是我们就快赶不上飞机了……”她低头看了看在裤裤里暴露无遗的直立小辣椒:“不过,洗个冷水澡的时间还是有的……”
于是,权志龙也只能一脸哀怨地看着千程,对方无奈地耸耸肩,施施然地走进了浴室刷牙洗脸。
告别不舍的CJ,对方还提出他可以用自己的喷气小飞机。送千程到不远的洛杉矶。却还是被千程拒绝了,坐飞机原本就难受睡不着的她,更坐不了小飞机,否则绝对会在飞机上吐死,即便在她自己学了开飞机之后,也没有任何帮助。
坐在副驾驶的权志龙,低头看着已经被戴在手上的,看上去是麻绳制成的手链。这上面唯一的装饰,是颗看上去很有感觉,显然是属于一头野兽的獠牙。在他自己问起的时候,千程再自然不过说这是一颗狼的牙齿,但是却对狼牙的来历含糊而过,并没有说太多。但在他看到CJ看到这颗牙齿时候,一闪而过的震惊表情就知道,这肯定不是一颗简单的狼牙,不,应该是这颗狼牙绝对不简单,无论是它的背景也好,还是千程的获得手段都好,这其中肯定有故事。
不过,其中有什么故事都好,他相信千程总有一天会告诉他的。就像是今天早上,刚起床的千程,让他无意间瞥到的,右手中指间的那个字母纹身。光看字母的华丽样式和还算深的墨色,对于就快纹身上瘾的他来说,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个纹身绝对是近几年的新纹身。
除此之外,他还不免想到,千程似乎在这个手指上一直套着大大小小,各种各样,款式不同的戒指。似乎只要是在人前,她就从来不会露出这只手指的真面目,像是专门就要隐藏这个纹身。而这个字母A,更是让他想到了不少东西,其中最让他记忆犹新的,是一年前著名设计师Allan Thompson曾当着媒体的面,说过自己喜欢的是Lexi。除此之外,千程的Showcase,迷你专辑甚至正式专辑,所有的形象设计和服装似乎都有着Allan的影子,即便对方公司并没有公开,但是根据自己公司AT忠实粉丝,他的好友杨胜浩的看法,在这几套服装里,Allan的元素运用非常明显。
权志龙侧头看着哼着歌,轻轻拍打方向盘的千程,她中指上夸张的狼头戒指似乎是为了专门搭配这里的风景,又似乎是为了和他手上的那颗狼牙配套。回想起两人清早时候的暧昧,他微微扯了扯嘴角,相当自信地认为总有一天,千程会完完全全地敞开自己的怀抱,让他成为她人生中最特殊的存在的。
开着车的千程当然不知道权志龙的想法,即便这么多天以来,司机一直是她,她也还是满心愉悦地在州立公路上疾驰着。不像是一般女生,她一向享受这种掌握方向的感觉。
接下来的目的地就是她再熟悉不过的洛杉矶了,虽然比不上从小长大的纽约,但是由于小的时候需要跟着太后出差,洛杉矶对于她来说也是第二熟悉的城市了。在从韩国出发之前,她就专门打过电话给Chad询问对方日程,毕竟对方才是她这次专门飞过来美国的最重要原因。
Chad和Pharrell所开设的创作工作室The Neptunes(海王星)在纽约和洛杉矶都有工作室,而这周Chad的日程则是在洛杉矶,至于Pharrell,这个虽然写歌不错但是整天不着调的音乐人,自然不会存在在她的咨询名单上。
由于距离实在不远,他们也根本没必要坐头等舱。千程给自己和权志龙买了张最快的经济舱机票,就坐上了从亚利桑那前往加利福尼亚的洛杉矶。
当飞机真正落地,两人走出机场大厅的时候,才能感受到两个城市在对比下,其中让人难以言喻的巨大差距。即便这已经不是权志龙第一次来到洛杉矶,但在和之前荒凉而又辽阔的大峡谷的对比下,洛杉矶的繁华的气息马上扑面而来,而且比他任何一次造访都要更加震撼,他们似乎从一个世界,在两个小时内穿越到了另一个世界。街道上踩着高跟鞋,穿着清凉却是满身名牌的漂亮女郎,在身边呼啸而过的豪车,以及高耸入云的摩天大厦,整个城市几乎没有一个角落不体现着这个城市繁华到几乎糜烂的特质。
和权志龙一起带上墨镜的千程,没有像之前一样租车,而是招手叫了一辆的士。在权志龙主动把行李放进车尾箱后,千程用再地道不过的英语向出租车司机说道:“贝弗利山庄,谢谢。”
转头看向权志龙,千程笑道:“哥,反正我们行李也不多,直接去见Chad好了。对了,我没和你说过吧?Chad是我朋友,我15岁就认识他了,在音乐方面他可以算是我的老师。”凑上去亲了亲权志龙的嘴角:“可惜太后回了纽约,要不然我们的行李就可以放在她那里了……”
权志龙看着窗外,传说中全世界最昂贵奢侈的住宅区,就连街边的一个垃圾桶都似乎是精心设计出来的。身旁的千程显然对这里的一切非常熟悉,直到这一刻,他才慢慢意识到千程可能不像他想象中那么简单……
但权志龙不知道的是,在未来的五个小时内,他会遇见自己女友的绯闻男友。而且这个绯闻在右手食指上一样有个字母纹身,而这个纹身更恰好是自己女友英文名的头个字母“L”。
他更不会知道,对方在遇见他之后的第一句自我介绍,就会是……
“你好,我是Lexi的Ex,听闻你是她最新的男宠?不好意思,我正是你上一任,差点晋升为王夫的那位。”
作者有话要说:杨胜浩:2NE1造型师
Allan的战斗力还是很强的,否则女王怎么能算是女王呢……
正在严打,所以打架什么的还是等等吧
突然不知道要说些什么了……啊对了,文章之前被指出了有很多常识性错误,多谢哟,以后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尽管提出来。
另外,多谢各位的支持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