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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闻思一路奔往白之宜的房间,却看到迎面而来的赵华音,手中拿着一把弓箭,在黑夜中闪烁着诡异的流光,那不正是灵噬弓吗?
东方闻思的眼睛里顿时杀意更浓,在赵华音根本来不及做出反抗之前,东方闻思一把掐住了她的脖子。
虽然赵华音比东方闻思高出一个头,可是她却把赵华音毫不费力的直接举起,愤怒而冰冷且充满威胁的低声道:“是挖了紫魄哥哥的坟,偷走了灵噬弓?”
赵华音的脚越是扑腾,东方闻思掐的就越用力,她有些艰难的说着:“是宫主把灵噬弓赏给我的!”
“配吗?”东方闻思抬起另一只手抓住她手中的灵噬弓,“这是紫魄哥哥的,把它还给我!”赵华音虽然面容扭曲,但是语气却丝毫没有畏惧:“就算……把它抢了回去,可宫主那一关……也过不了!我不过……是一个小角色罢了!我没得选……宫主赏给我的东
西……我敢拒绝吗?我有推辞的道理吗?不怕死,我还怕死呢!要是个聪明人,也该知道……真正的源头在哪里!”
东方闻思一把甩开赵华音,脸上又多了些肃杀之气,她怒发冲冠径直前往白之宜的房间而去。赵华音瘫坐在地上,终于得到了喘息,她揉着自己被东方闻思掐出指痕的脖子,扭曲的表情转为了得意的阴狠:真是个愚蠢的人,灵噬弓当然是我想要的,白宫主才会赏
与我!
她握紧灵噬弓,眼睛都放了光:“谁说灵噬弓的主人只有紫魄配得上?我医疯赵华音从今以后就是灵噬弓的主人!”
这灵噬弓可是兵器排行榜排名第三的兵器,为了使用这人人觊觎的兵器,她已经做好了修炼内功驾驭它的准备。不管吃多少苦都在所不惜。
白狐跑过,看到赵华音阴狠的眼神,心中感叹了一下赵华音的命不该绝,便又追东方闻思去了。
白之宜浸在赵华音准备的药浴里,听七小蛮汇报任务的结果,等到药浴不再温热,七小蛮便扶她出来,随后又站在门口守着听候差遣。
白之宜走去床边,掀开帘子的一角,入目看到紫魄的尸体正躺在自己的床上,他的身子拼凑到了一起,有的地方还不是很完整,尤其是他的脸,面目非。
心脏突然不知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白之宜皱紧眉头,捂着自己的心口,虽然不是很痛,可却不能忽略这份疼痛感的存在。
以后,再也没有这个男人为自己行走的道路披荆斩棘了。在失去紫魄之后,她才真的明白,自己不仅嫉妒紫魄的能力,更嫉妒他对蓝澈的爱和对东方闻思的好,她已经在冥冥之中对紫魄动了情,只是权利地位和仇恨蒙蔽了她的心,白之宜是真的爱着紫魄,甚至可以与他平起平坐,哪怕她想知道紫魄的命脉也不是为了杀他,只是为了威胁他对自己百依百顺,因为即便是自己,也无法驾驭紫魄这
样的男人。
这世间的男人再也没有比得上他的,既然紫魄已死,我白之宜从今以后,便无爱无情。
她俯身吻上紫魄僵硬充满腐烂味道的嘴唇,却在那一刻,心生一个更有趣的想法。
东方闻思本就已经失去理智,所以此时她毫无犹豫的直接用掌风震开了白之宜的房门。
走进来的时候,便看到白之宜正亲吻着一具面目非的尸体,一眼便认出紫魄来,瞬间又受了刺激,她挥起双手,如同尖锐的利爪,直奔白之宜而去。
白之宜却没有露出一点惊讶、慌张或者愤怒的表情,也没有任何还击的举动,似乎就等着东方闻思气急败坏而来。
当然,白之宜自信满满的没有作为,也是因为七小蛮的存在。七小蛮灵活的飞身而来,速度也比东方闻思更快一些,带着对东方闻思的憎恨,七小蛮这一掌可谓是使用了九成功力,东方闻思直接被迫弹出很远,撞在地上的案几上后
,又被弹出跌在地面上。
东方闻思满脸鲜血,感受到五脏六腑皆已受到重创,再也无力起身,目光也越来越涣散,虚无。
“七小蛮,下手可是太重了些!”白之宜的声音充满了嘲讽。
“师父,此人要伤害的人是您,徒儿自然要尽力而为了!”七小蛮也自是对东方闻思嗤之以鼻。
“她还不能死!”
“徒儿自有分寸,只是叫她吃些苦头,并不致命!”
看到这卑劣的师徒二人大笑起来,东方闻思更是气急攻心,失去意识前,她却好像看到了第三个人的身影缓缓走到自己的面前,接着,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一夜天明。
不堪剪的大火烧了整整一夜,可这么大的一处宅子,却也不过在一夜之间,就彻底的消失了。
没有了火焰的温度,常欢顿时觉得寒冷起来。望着眼前的一片灰烬,常欢百感交集,却仿佛没有了情绪。
他知道自己也该走了,从今以后,再也没有什么一品红,再也没有什么不堪剪,再也没有重云。
回去桃花山庄的路上,常欢觉得自己的脚好像被拴上了很沉重的铁链子,每走一步,就有一点意识自身体抽离,竟觉得身体开始无比疲乏。
脑海中也在意识最薄弱的时候,开始跳跃着关于重云的画面,他的身影,他的笑容,他的眼泪,他的痛苦,就像走马灯一样闪现在他的脑海中。
铜钱割断吊住重云身体的红色水袖,他在坠下来的时候,却跌进常欢温暖的怀里,那瞬间犹如溪涧泉水流进江河一般的缓慢。
那是他从此爱上重云的重要一刻,想到那一幕,时隔多年,常欢依然觉得自己能够爱上重云是无比幸运,他勾起嘴角,轻笑一声。他还记得自己有一次离开洛阳的时候,看到重云冰冷的眸子竟比那繁星还要明亮,还有着片刻闪烁而逝的哀伤。那时,他心有所想,如果他有一段不为人知的悲伤过往,
他就做他治愈伤口的良药,如果他的过去与大多人无异,只是性子古怪不喜欢提及,他就会做他的明日指引着他走向阳光。
“常公子,我只是露水之缘,此后也不该有任何交集,所以,就到此为止吧!”
“我不知道什么叫露水之缘,我只知道,当我离开以后,必定会对有所牵念,不跟告别,我会遗憾!”
常欢的嘴角缓缓流出鲜血,滴到了胸前的衣服上,常欢感受到一股温热,便轻轻的抹了去,依然失了魂似得走着,毫无反应。重云优雅的坐了起来,他衣衫凌乱,头发四散,露出只有男人才有的平坦前胸。他缓缓下了床,赤脚走在冰凉的地面上,索性一把脱掉了衣裳,迈着优雅的步子,缓缓向
常欢走去:“我是男人,这就是我最大的秘密,也是我最丑陋的秘密,怕了?见到了最真实的我,还爱我吗?常欢?”
“这不可能……这不可能……”常欢不敢再让他靠近自己,又开始踉跄的后退着。
重云露出淡淡的笑意,他回身拾起衣衫,裹好衣服,再回身时虽又是满面泪痕,却仍旧高傲,仿佛还是在阚雪楼初见时的他:“我叫重云……”
可常欢却已推门而出,落荒而逃了。
当时的,是不是特别的恨我?是不是特别的无助?可我却踩着的伤口逃离了……重云啊,该有多绝望,多痛苦啊?
常欢的眼中满是哀伤,却觉得胸口一痛,顿时喷出一口鲜血,可他还是没有理会,也没有再擦拭嘴角的鲜血,只是踉跄的前行着。
“常欢,这个伪君子,说爱我,其实,爱上的,是一个女子,她叫一品红,不是一品红的本身,只是一品红!”
“说的不对!说的不对!”
“砸吧,用力的砸吧,只要痛快!”
砸的累了,砸的痛了,常欢扶着门框大口的喘着气,他痛苦的看了一眼重云,便推开门,像那一日发现重云是男人的那一刻,落荒而逃了。
回忆里是那么痛苦的画面,可常欢却苦涩的笑了,他不后悔当初的自己会对重云那么做!因为只有扯开包裹着伤痕的布,才能真正看到他的伤痕,才能看到真正的他。
无论是一品红,还是重云,我早就爱了,早就爱了……重云在江府唱戏被那些纨绔子弟调戏时,是常欢突然从天而将,轻轻揽过重云的腰,将他从这座宅子里带了出去,重云像是被点了穴道一般,呆呆的看着他的脸。直到他
带着他落在不远处的地面上,重云才回过神来,红着眼睛一把推开他,冷冷道:“常欢,不是碰我觉得恶心吗?那还来救我干什么?让我死在那里岂不是更好?”
“对不起!”
“看清楚,也记清楚,我是重云,我是男人,是男扮女装的一品红!”
“非要在我身上捅几刀子,才知道我会痛吗?再来给我包扎伤口,觉得我会原谅吗?”
“只要原谅我,可以随便在我身上捅刀子!”
“觉得很有趣吗?觉得这样做很刺激吗?”
常欢一把将重云拉近怀中,狠狠的吻上他的唇,最后在重云眼泪的苦涩中,将他紧紧地抱在怀里。“从今以后,除了不堪剪里的仆人,在这世上陪的人,多我一个好不好?在觉得冷清的时候,我会陪说说话,陪一起养虞美人花,不喜欢的人来打扰,我就把
他赶走,如果觉得我烦了,想一个人,我就守在不堪剪外,等想见我了,我就出现在的面前。我常欢发誓,我会护一世,让再也无泪无忧!”
“骗子,是骗子,男人都是骗子!”
“我发誓,如果我欺骗,就让我常欢死无葬身之地!”
“变得太快了,我都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难道不知道,一夜之间可以悲欢离合忧生华发;一夜之间可以了悟佛禅修成正果;自然也可以一夜之间明白真正的爱无关男女!”
那一刻常欢拥抱着重云,认清了自己的心,接受了一段世人无法接受的感情,突然之间,常欢不怕了,也觉得豁然开朗起来。那也是常欢这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
常欢的脚踩在自己流淌下的血泊中,艰难地行走着,目的地虽然是城内的桃花山庄,可在此刻常欢的眼中,却像是漫无目的,他不知道自己行走的路,是一条怎样的路。
“真怕有个什么三长两短。常欢,是我这世上,最后的牵挂了!”
“也是我的牵挂,我当然会珍惜我这条命了!”“不要再说了,承诺说得多了,就不灵验了!对了,我听说的这十本邪典,有两种是需要两个人一起修炼的,《花针决》和《玄音煞》,《花针决》是需要花与针结合修
炼的武功,两样我都不会,而《玄音煞》需要两个精通音律会弹奏古琴的人,而我也算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了,不如,跟皇甫盟主说,让我来修炼《玄音煞》吧!”
“疯了?我不会答应的!”
“都可以,为什么我不行?”
“不行就是不行,那太危险了,更何况,弹奏十弦古琴需要很深的内力。”“我也知道那很危险,可我想跟一起,送了命,至少不用阴阳两隔,若是成功除掉了那妖妇,我们更是可以一起经历生死与共。我现在什么信念都没有了,唯有追随,
的出现改变了我,我没办法看步入凶险,我却要置身事外,继续做我的两面奸细。”
“这可是禁功,修炼起来并不容易,还会有生命危险,我是不会让去冒险的!”“我只想跟并肩作战,还顾忌那么多做什么?我做了那么多错事,帮了曼陀罗害过那么多人,我只想有一个机会,既不会害死自己,又可以弥补自己曾犯下的罪孽,为正
派人士做点事,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常欢,让我也加入吧!能跟并肩作战,一起经历凶险,我才会安心!”
那日他回江家堡,重云抱住常欢的腰,脸也贴在了常欢的后背上:“希望这是最后一次我与的告别!”
“我也希望,一切都过去以后,我们就再也不分开,我接回江家堡,然后我们成亲!”
“两个男人怎么成亲?只要在一起,就这样过一辈子就好!”
“我答应,就这样在一起过一辈子,不成亲,也不再分别!”
常欢想到是自己同意重云加入一世葬的,却反而害了他,顿觉心如刀绞,又喷出一口鲜血来,身子也开始摇摇欲坠,前行的步伐也开始变得缓慢起来。
重云,用的命赎罪了,可我将要如何,才能赎了我的罪呢?
“我不是古怪,只是不喜欢失去而已!如果不想失去,从一开始就不该靠近!”
“放心,我不会让失去我的!重云,我一定会好好保护的!”
“好,我要是不小心被白之宜发现了,别忘了给我收尸!”
给我收尸!给我收尸!可我却亲手让死无尸!常欢白色眼球的血丝根根爆裂开来,变得更加猩红。
“刚认识的时候,总是将我拒之门外,对我爱答不理,还冷言冷语的,若不是我坚持,怎么可能打动呢!”
“明明是强迫我,才让我无路可退的。”
“虽然那一次我伤害了,但我不后悔,若我没有强迫,又有多久没见过自己真正的样子了?”
“很久很久了……谢谢,常欢,若是没有,真正的重云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重云任由常欢为自己换回男装,他站在铜镜面前打量自己,还是有些不自在,他别扭的扯着领子:“或许,我真该是一个女人!”
“不,我喜欢看原本的样子,可惜我的衣服穿在身上,实在不合身,若是着白衣,还真是一个玉面小书生呢!”
重云有些不悦的除去衣衫:“不穿了!”“我真的喜欢得很!”常欢温柔的说道。
重云有些羞涩的笑道:“若真喜欢,等到八大门派铲除曼陀罗宫,让我不再受白之宜的威胁,我便恢复男儿身,做回真正的自己!”
常欢每走几步,便会吐出一口鲜血,往事就像一根根利箭,自很远的地方朝着他的心脏射来,缓慢的任由着记忆吞噬他的幸福,然后让他只剩下痛苦。
踩在回忆里的路,幸福却变得遥不可及起来,如果一开始没有遇见,就不会失去,不会失去,就不会痛苦,可已经习惯幸福,又如何承受得住失去?
“常欢……觉得我还能活吗……若是害了……我真的生无可了……真的……要……要让我带着愧疚……去死吗?”
“常欢……我相信……我相信一定会……做出最合适的选择……”“今生红尘当亦梦,来世与君了菩提,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可知,恨得相见晚,再怨相知迟,若得以欢喜,共醉画中笛,万物结同心,烟花不堪剪,鸳鸯聚有散,
连理可独活……”
记忆定格在被幽蓝色火焰吞噬的那抹笑容中,常欢痛苦的吐出鲜血,整个眼眶都泛着猩红。
为什么我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都是关于。
那是因为,重云,就是我的命啊!
常欢倒在地上的瞬间,脑海里仍旧回荡着重云死前的绝唱。
皇甫云本就一直跟在常欢的后面,他守着不堪剪一夜,皇甫云也守了他一夜。他看到常欢每走一步,地面上就会留下一个带着血迹的脚印,但他没有打扰常欢的悲伤。常欢是一个要面子的人,亲眼看到一品红在这世上最后的痕迹一点一点的消失,
他一定很难过!一品红的死,不堪剪的烧毁,让常欢的情绪一定变得很凌乱。所以他只是默默地跟着,直到他晕倒,才慌张的跑过去将他抱在怀中,却发现他黑色的衣服早已被血迹渗透,看泪痕与鲜血在他的脸上交错,明明曾经是如此俊傲不凡,现在却也只得一声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