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卿穿越过来的时候,正值黄昏。推开窗子一看,不远处的街上自发形成了一个小夜市。卖菜的,卖日常用品的,卖风味的小吃的。卿卿的房子在三层,刚好能闻到飘过来的荷叶包鸡的香喷喷的味道。
卿卿突然觉得饿了,忍不住吞了吞口水。抓起钱包,准备下楼先买只荷叶包鸡。狗崽子却突然从卧室跑了出来。
“卿卿不好了,这一世是难度挑战型副本。系统要清除一些不和谐不必要的元素。所以这一世,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逃跑,活下去!这一世,如果无法活着逃向北方基地的话。我们可能真的会死,会消失掉。不过系统给咱们开了外挂,咱们有个农场,起码不用为口粮发愁呢!”5366颤抖着浑身的毛,紧张兮兮地跟卿卿交代着任务。
卿卿不怎么在意地听了两句,然后继续打开门向外走去。也不知道是不是穿越的次数太多了,卿卿的感觉越来越迟钝。
“嗷……卿卿别走呀!还有十分钟,末世就要开始了!咱们先做点必要准备呀?”
5分钟之后,5366蹲在街边啃着荷叶包鸡的腿含糊不清地说:“卿卿,严肃点,末世要来了。要逃命!”
卿卿蹲在它身边,嘴也没停着。“末世之前,我就想吃荷叶包鸡!以后,可能再也吃不到了!”
“卿卿,你这么任性真的好么?”
“你说呢?”卿卿慢条斯理地把鸡肉送进嘴里,那种浓香的味道不断地在口中逸散。她抬起头看向被染成橙红色的天边,这就是末日之前最后的美景,她看得很享受很满足。
突然,天空似乎突然下起了“雨”,无数点彩色光斑从天空中洒落下来,里面还夹杂着各种黑色小点。
很快,小黑点落在楼上地上的时候就会引起爆炸。光斑落在人和动物的身上,就开始引发异变。
四周不断响起爆炸的轰鸣,被黑点打中的建筑开始倒塌,地面形成了高低起伏的大坑。混乱的街头,开始上演活人变成怪物。家禽宠物的瞳孔变成了血红色。人和怪物互相撕咬。
末世终于来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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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卿卿带着5366,灰头土脸地从炸掉一半的楼里跑出来。手里提着个她的专用武器狼牙棒。
那天,一大部分没被光斑照到,那就还是普通人。而被光斑照射的人,如果没有变成丧尸,就会或多或少都会发生点异变。通常情况下,是力量和速度成倍增长。也有少数人出现了返祖现象或者骨骼发生变异。
就比如说,现在卿卿凑在一起的老大,就是这么个鸟人。可惜,那对翅膀大概只能唬人用。逃跑打怪的时候,还没有卿卿的速度和力量有用呢!
据5366的情报,照到光斑的人也可能会产生别的异能,精神异能,空间异能,元素异能。这些都太过凤毛麟角了。
末世突然爆发,人类社会的金字塔开始重新洗牌。力量为尊,拥有最强异能的人将会成为侥幸活下来的人类的新霸主。
普通人即便是没有发生变异,也可以通过打死变异兽,从他们的身上取得能量晶核改变体质,一步一步强大起来。
目前,卿卿已经很凶残地用狼牙棒垂死了好几只红眼猫呀狗呀大公鸡,还有几只变异丧尸。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她上上辈子当过医生,什么血腥的事都见识过了。不然,如果她是那种性格纤细的妹子,真不知道要怎么活。
当然也有不爽的事。5366口中系统给的农场就是一个类似开心农场那样的简陋系统。现阶段由于等级太低只有一块地,三天能长出8个苹果。还要卖掉一个苹果,去买一颗种子。查看过这个农场之后,卿卿直接就把5366背毛提起来了。
“3天吃七个苹果,真是减肥好伴侣!这口粮实在太丰盛了。我都被深深感动了。只是,如果饿得久了,我会想吃烤狗腿怎么办?”卿卿身上带着一种不加掩饰的杀气。
“嗷呜,卿卿冷静点冷静点。这不是我发的,不是我的错。再说,我也是有外挂的。我可是系统给你配备的末世行必备好伙伴。你可千万不要想不开!”5366奋力地扭动着身子,从卿卿的手里挣扎下来。
落到地上的时候,不大点的狗崽子居然变成了一匹马那么大。
“……”卿卿一看放大版的狗崽子,不禁也震惊了一下。原来系统真的想让她逃命成功,居然把5366给她升级成坐骑了。
接下来的几天,卿卿和几个幸存者一直在这片区域里打怪收集晶核能力升级异能。他们甚至联手干掉了一只二级的大蛇。
偶然间,他们发现变异动物肉也是可以吃的。5366的生命才得到了保证。不然,不止是卿卿,那些队员们一看见胖乎乎的狗崽子就忍不住流口水。特别是5366变大之后,好大一块儿肉!
末世过了10天,四周的环境越来越危险。在大伙商量要离开这里的时候,一个装备精良的大型车队途径这座已经快要毁灭的城市。
一个长相精明带着金边眼镜的男人告诉大家。他们会把有能力的人带走。
跟着这只车队继续前进,大家就有可能会活下去。继续留在这里一定会死。单独走的话,又会遇到太多的丧尸和变异兽。他们根本就无法应付。
经过了一夜的考虑,卿卿他们这些人还是决定跟着这只车队走。但车队却不是把所有发生变异的人都被带走。车队的人进行了严格的甄选,他们只挑有能力的人。
长得漂亮的妹子其实如果愿意,也能跟着这只车队的某个成员一起走。其结果当然不言而喻。世界秩序早就毁灭了。或许明天就会死于怪物脚下,所以活着的时候,人们才要放纵享乐。
卿卿却从末世的一开始,就把自己弄得像个肮脏的小乞丐。而且始终都和她那群看上去不太有能力的伙伴站在一起。就在金边眼镜将要宣布他们这帮人落选的时候,从旁边的车里走下来一个病弱的男人。
明明此时正值秋天,天气还很热,那个瘦弱的男人却穿着一件制作精良,带着毛领子的白色裘皮大衣。
当他面无表情地从众人面前走过的时候,细心的人才能注意到,他的脖子上不断地形成着冰斑。他的脸色惨白,像是刚刚大病一场的样子。他的身边跟着一个漂亮精致得过了火的女人。仔细一看,那个女人在末世之前是个电影明星。此时,她明明冻得嘴唇发紫,瑟瑟发抖,却仍是奋不顾身地搀扶着那个冰一样的男人。
当卿卿终于看到他的脸的时候,下意识地忍不住喊了一声,“二狗哥!”
原本准备继续往前走的男人,听到这声呼唤突然停止了脚步。一时间,大家明显感觉到四周的空气下降了好几度。鸟人老大为了保护卿卿用力地捂住了她的嘴。
那个带来寒冷的男人缓缓地转回头,然后看向他们这边。
原本趾高气昂的车队成员也因为他的注视,默默地低下了头,推散开来。金边眼镜也忍不住擦了擦额角的冷汗。很明显,他才是这只车队的主人。他是他们所有人的王。
这样一个具备着强大异能的男人,怎么能叫二狗呢?一时间,所有的人都忍不住气愤地看向卿卿。万一被迁怒了,弄死了,一定都是这个小乞丐的错。
末世,法律早已失去了原有的舒服。高位的人杀死低位的人就像杀死蝼蚁一样。反正在丧尸变异动物的围攻下,大家活多久也没有人能知道。
然而,让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那个眉清目秀的男人到底只是扫了小乞丐一眼。然后,又把头转了回去,继续搂着那个漂亮的女人向前走去。走了两步之后,才对他的手下的小弟吩咐。
“带上那个小乞丐和她的人!”他的声音也很冷,似乎听着他说话,就能感到一阵寒风吹过。
他就是万中无一的比元素异能。注定要成为末世霸主的男人之一。
“是。龙哥。”小弟赶快跑过来,把卿卿四人小组带上了车队。
这是什么情况?叫声“二狗哥”,居然被老大带走了?
侥幸上了车之后,鸟人老大,力量型的老二,据说是有异能却连异能是什么都搞不清楚的老三,挤在一起忍不住问卿卿:“小四,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认识龙哥?”
卿卿想了想,才告诉他们。
“那位龙哥长得很像我在老家时的一位老朋友。”
这一世,龙哥和卿卿的身份,其实还是没怎么变。
龙傲天小时候还是村里的放羊少年龙二狗,卿卿还是那个小小的村花。两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唯一的变数是,15岁的二狗被他亲爹带走去当四少爷了。
龙哥在阴谋中忍辱偷生好多年,才侥幸干掉了他的哥哥们,自己当上了老大。
然而,好日子还没有几天,末世就来了。龙哥就带着他的小弟们,想找个风水好的地方建立一个安全基地。
到了现在,龙哥虽然异能破表。但是,其实他对人类最基本的信任,已经在残酷的豪门斗争中都丧失殆尽了。
刚刚,那位金丝眼镜就是从小到大一直忠心耿耿地追随着龙哥的头号小弟。也算是龙哥最相信的人。
金丝眼镜是个大脑异能,所有车队的统筹调度都归他管。他担任着大管家的角色。此外,龙哥身边还有金木水火土五个过命的好兄弟。还招募了各种异能强人。
总体而言,这只车队的能力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