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默默无闻,一直是一个兵。
他当兵当得很敷衍,做什么都不用心,惟独对她用心。
可也不知怎么的,这兵当着当着,竟成了兵王。
可能,他出行任务的时候,骨子里就有着一股冒险精神,有着一股狠劲儿,敢做别的兵不敢做的事情,敢冒别的兵不敢冒的险,敢杀别的兵不敢杀的敌人。
他顺理成章的成了她的搭档。
上头的人,一开始对于他俩的组队,是极不看好的。
可谁知,他俩在执行任务时的默契,让所有的人都震惊了。同时,也获得了上头人的肯定。
一个优等生和一个差生的完美组合。
他们俩,是完美的互补。
“你不及格,那是因为你故意不想及格。”叶珞翻了个白眼,不予苟同,“你就是懒得去背,军校里,一上课就在睡觉。”
巫行云温柔的笑了。
他在心里说:除了你之位,这世上再也没有任何事情,值得我花心思。
因为你想上军校,我才跟着一起去了。
我只需要在教室的最后排,默默地看着你就好了。
“好了,不说这些了,我带你去换衣服。”
怕她着凉,巫行云索性扣住了叶珞纤细的手腕,拉着她进入了听潮楼。
才一进入别墅的大门,就看听到了一阵“汪汪汪”的狗叫声。
“嗯?你养了狗?”
叶珞的金眸之中,划过一抹亮光。
要论宠物之中,她最喜欢的是什么?那肯定就是军犬了。
多年的军旅生涯,她常常与军犬为伴。
别墅的门一打开,就看到一头德牧,大约七十厘米高,从别墅的院子里冲了出来,一头扎到了巫行云的身边,高兴地摇着尾巴。
“汪汪——”
德牧,也就是德国牧羊犬,是很强壮的一种狗。
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就被德军广泛运用于军队中,作为军犬。
同时,德牧也是叶珞最喜欢的一种军犬。因为,它们非常的忠诚、非常的敏捷、非常的听话,是军人最好的伙伴。
“坐下。吉尔伽美什。”
巫行云伸出一指,点了下德牧的头。
这只狗,立刻乖巧地在他面前坐下了,一双乌溜溜的眸子,殷切地盯着他。
“吉尔伽美什?”
叶珞一愣,随机哑然失笑,“你竟然给它起了这么一个名字。”
“对啊。”巫行云勾唇,对着德牧命令道,“她叫叶珞,以后,就是你另一个主人,听到了吗?”
“汪!”
德牧一转头,看向叶珞,眸中划过一抹炽热。
它对着叶珞,摇了摇尾巴。
同时,伸出一只狗爪子,递给了叶珞。
“它被你驯化的真好。”
叶珞一颗心都萌化了,她伸出手,握住了德牧的狗爪子,浅笑道,“你好,吉尔伽美什。很高兴认识你。”
曾经,在军队里,她跟一只叫吉尔伽美什的军犬,关系很好。
可惜,那个时候她还只是一个新兵,经验不足。在一次SR级的缉毒任务中,出了点小纰漏,吉尔伽美什为了保护她,断了一条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