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村的宴会三天三夜不停歇,一轮一轮的换人,周边村镇也会有人赶来看热闹,做买卖。络绎不绝,热闹非凡,比过年过节还甚。因为热闹,也展现了这里的富饶,要是穷得水都喝不上了,就不会有心思有精力做这些。
俗话说,灯下黑,太阳也有照不到的黑暗地,所以,即便这么热闹、富硕的渔村,也会有与之格格不入的地方。
“孩子她娘,别哭了,这,别人也是这么过来的,咱,咱不能,不能不做吧,这样就没办法在村子里待下去了,要是被赶出去,你说我们这一家老老小小怎么活?再,再说,渔村生活好,别的地方,听说三天两头饿死人啊。”破旧偏僻的小木屋,汉子断断续续劝着,听起来底气不太足,但又舍不下眼前的一切。
妇人红肿的双眼死命瞪着汉子,里面有说不尽的怒火和失望,“于大勇,你不配当父亲,你说的是人话吗?就为了安逸的生活,你要将孩子的命交出去,你就不怕遭雷劈?你就不怕孩子死得凄惨,化作厉鬼来找你?他是我的孩子啊,是我十月怀胎,辛辛苦苦生下来的,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你们能为了安逸的生活这么糟践他,我不能,我做不到,我不同意,想要我孩子,除非我死。”
“行了大勇,别跟这娘们叽歪,直接捆了,再不老实揍一顿就是,事情已经定下,三天后带人走,她同意得同意,不同意还是得同意,一个娘们,还能上天了。”跟于大勇有五分相似的汉子不屑的看着妇人,又十分鄙夷于大勇没担当。
“就是,大勇,赶紧的,带孩子走,杨氏交给娘,这贱人不收拾一顿不老实,在这闹腾好几天了,还真当自己是根葱了,再不识好歹,一纸休书,滚回杨家去。”额头高,脸颊凸的老妇人一脸尖酸像,说得吐沫横飞,龇牙咧嘴,恨不得吃了杨氏。想让她不好过的人就是仇人,对待仇人,自然没有好脸色。
于家其他人,同样面带不善,盯着杨氏,凶狠的样子,似乎杨氏就是十恶不赦的恶人。
杨氏早已经心凉,冷漠的看着一群让人厌恶的嘴脸,“举头三尺有神明,老天会收拾你们的,我说过,想要我的孩子,就从我的尸体上踩过去。我告诉你们,即便我死,我也不会让伤害我孩子的凶手好过,我会化作厉鬼,生生世世缠着你们,让你生不得安宁,死了也不能瞑目。”
“想死死远点,贱人,贱骨头,好言好语的不听,偏要找抽。”老妇人一脚踹过去,将已经抵抗好几天,早已经精疲力尽的妇人踹了个倒翻,她怀里已经哭得晕过去的不过五六岁的孩子,也为此跌了出来,长得粉雕玉琢的小脸,经过这几天的担惊受怕和惊恐,变得满脸憔悴苍白。
妇人心疼得不行,想要上前将孩子抱回来,却又被另外的妇人拽住头发,撕扯着动弹不得。不论她怎么挣扎,怎么嘶吼,都没用,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被抱走。
“贱人,偏要动手才能老实,一顿打都是自己招来的,活该。”几个妇人将奄奄一息的杨氏扔下,骂骂咧咧的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