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鸣和连战被王仁则摔了一个狗吃屎,飞出去一丈有余,恰好跌在狄知逊和李智云的脚下,均是羞愤难抑,却已清楚自己两人的武功差王仁则太多,颜面丢尽,却又不敢再次找上王仁则拼命。
就这差距,拼命都没得拼,上去就是找虐。
只不过这两人爬起身时却看见了狄知逊和李智云的一脸笑容,顿时迁怒过来,同时说道:“你笑什么?”“幸灾乐祸么?”
狄知逊真的不是在笑话樊连两人,他是天然一副笑脸,任何时候都是笑脸看人李智云也不是幸灾乐祸,他只是觉得樊连两人太过不自量力。
樊鸣怒问的对象是狄知逊,连战怒问的对象是李智云。或许是因为恼羞成怒,又或许是因为秦安一出一入,使众人忘却了李智云的妖孽现身,总之这一刻两人同时把怒火发泄在狄李二人身上。
仅仅是怒问一句还不够解恨,直接出手才是发泄正途,不等狄李二人回答,两人就动上了手,樊鸣当胸一拳打向狄知逊,连战踢出一脚直取李智云。
“干什么?欺负小孩么?”狄知逊脸上笑容不减,手脚却不含糊,两只衣袖同时挥出,左袖卷住了樊鸣的右拳,右袖抽开了连战的右腿,只抽得连战连连倒退,说完这句“欺负小孩么”,左袖陡然一松一送,又将樊鸣送出了一丈开外。
不是吧?小孩也欺负不了?樊连两人原本以为狄知逊的武功弱于王仁则,却没料到狄知逊以一对二打他们两人也是不费吹灰之力。
二人踉跄后退,好不容易拿桩站稳之后,同时生出无地自容之感,再也无颜待在当场,对视一眼便即双双掉头而去,进入内院禀告师父去了。
“多谢狄兄出手相救。”李智云连忙表示感谢,虽然他可以施展神行百变来躲开连战那一脚,但是狄知逊在不知道他拥有如此神奇步法的情况下施以援手,足见其侠义之情。
“举手之劳何足挂齿,应该的。”狄知逊还是笑容满面,摆手道。
扶老携幼,本来就是一种侠义之举,狄知逊却不认为自己是行侠仗义,只认为这是应该的,李智云闻言不禁心生佩服,原来隋朝也有活n啊!
如此一来,他的神行百变就无需施展了,他觉得这结果对他来说是件好事。
说这是件好事,是因为他不想在这里显『露』任何与武功有关的东西,只因这里有一个耍臭无赖的王仁则,除了秦安之外无人能胜的王仁则。
只看王仁则对付樊连二人的情景,就可以断定他的武功一定在李靖、王薄等人之上,如此强敌在侧,岂能不加以提防?
在此时这间院落里,王仁则已经是臭狗屎一样的众人公敌,此人的霸道让此间的每一个人都感觉到了压抑和危险。以其不讲道理的行径为人,此时在场的任何人都有可能与之发生冲突,当然也包括他李智云。
出于这种考虑,他觉得藏着自己的本领才是有利的,为此他甚至把手中的“铁条”『插』进了土里,只为了不让他人看见铁条顶端那经过打磨变得十分锋锐的剑尖。
至于狄知逊使出的招式,系统给出的结果是“流云飞袖”,流云飞袖是蝙蝠公子原随云的看家本领之一,在楚留香和原随云那个时代里的武林中人认为流云飞袖是武当派的武功,事实却非如此。
寻侠系统对流云飞袖的考证并不详尽,但是可以断定的是这门武功绝非出自武当。
系统可以确认,直到南宋末年才由一代宗师张三丰创立的武当派,其各类武学之中没有这门功夫。
看见狄知逊的武功是流云飞袖,李智云就有了些许欣喜,因为流云飞袖是不会被沾衣十八跌克制的武功之一。
沾衣十八跌的妙处在于故意让敌人的拳脚碰触自己的身体,然后才能够施展卸力消力、借力打力之法将敌人甩出。而若是对方攻过来的不是拳脚而是袖子,这借力打力就无从谈起了。
因为狄知逊的武功是流云飞袖,一旦王仁则跟自己发生冲突,假设狄知逊仍会援手的话,战胜王仁则的把握就多了几分,反过来若是王仁则想要跟狄知逊为难的话,自己也可以突然出手。
只要狄知逊能够挡住王仁则一波攻击,自己的阿飞快剑便有可能击毙王仁则。
他却不知道,在他从虫洞里出来之前,王仁则和狄知逊对打之时,王仁则之所以没有施展沾衣十八跌来对付狄知逊,恰恰是因为狄知逊有这么一手流云飞袖。
不知道为什么,樊连二人入内之后久久没能返回,人们原本预想秦安会再次出现、以武力强行驱逐王仁则的画面也未发生,如此一来,院子里的三个美少女就觉得有些尴尬了。
人贵有自知之明。她们知道即使她们三人联起手来,也不具备强行驱逐王仁则的实力,既然师父把“送客”的任务交给了樊连两位师兄,而这两位师兄在丢尽脸面之后久去不回,她们又如何能够接手这个烫手的山芋?
更何况她们之中有两人并不很想撵走王狄二人。
但是既然不能出面逐客,也不能行使主人的权力留下客人来款待,这样待下去就不免尴尬,所以她们三人互相低语了几句,便也都走进内院去了,把王狄李三人留在了外院之中。
爱咋咋地吧,看看师父是什么意思。
院子里只剩下王狄李三人时,王仁则便转回头来,神『色』不屑地看了看狄知逊,却没有说什么,或许他觉得一个人赖在这里很是孤单,也需要有人陪绑,毕竟他和狄知逊都是来求师学艺的,只要狄知逊也不走,那么狄知逊就也是在耍赖。
狄知逊很是犹豫不决,他觉得既然主人已经逐客了,自己就没有脸皮待在这里,但是又不想让王仁则得到什么便宜,万一王仁则的坚持成功万一秦安最终接受了王仁则的请求呢?
所以他觉得自己应该静观其变,至少不该立即离去。
此时天『色』渐暗,周围邻舍的房顶已有炊烟升起,更有缕缕饭菜的清香随风而至,吃了肉脯的王仁则没有什么反应,狄知逊和李智云却都不免饥肠辘辘起来。
“小兄弟,你饿不饿?”狄知逊没理王仁则的蔑视,温言询问李智云。
“饿啊!可是我没带吃的。”李智云不仅没带吃的,更没带钱,在进入虫洞以前,他是去聚丰楼里交易,原本打算交易成功之后就请李密等人吃顿饭的,在聚丰楼吃饭用花钱么?那是自家的企业好吧?
然而事实却是不仅没在聚丰楼吃成饭,反而在三楼上跑了一场马拉松,这体力消耗何等巨大?所以到现在他已经不是一般的饥饿了,而是快要饿死了。
“不要紧,小兄弟,你能不能跑一趟,去街东头贾柳楼订些饭菜回来,够咱们两人吃的就行。”说着话狄知逊从肩头的包袱里拿出一只金锭,塞入了李智云的手中。
“没问题!”李智云大喜。寻侠不寻侠的先放一边,先填饱肚子才是最要紧的。若不是狄知逊拿出这锭金元宝,自己还真就没法解决温饱问题。
总不能去街头卖艺赚钱吧?就他这一身本事,阿飞剑法加上神行百变,除了杀人逃命之外全无观赏『性』,就算真去卖艺,一般人也看不出好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