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6.分钱
“爸,李亚辉又不是你的亲儿子,你已经把他养到成年,供他上大学,已经对他仁至义尽了,难不成你还要把自己的钱给他?”
“小露,我知道你怎么想,你一直不喜欢你青霞阿姨,和小辉的关系也不好,但是我自从和你青霞阿姨在一起以后,我就把小辉看做是我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我从来没有想过因为他不是我的亲生儿子就对他另眼相待,无论是过去、现在和未来,不管什么时候,我都会这样一视同仁的对他。”
“爸,你自己又没有多少财产,就这点钱,还要拉一个外人来分,你对别人是仁慈了,但是对自己的儿女却不公平。”
凌承志把盒饭重重的顿在桌子上,“小露,你太自私了,你怎么总是只想到自己,想不到别人呢?我和你青霞阿姨是夫妻,这一百五十万不是我一个人的积蓄,是我和她两个人的积蓄,你说,应不应该分给小辉?”
“爸,你就不要把我当小孩子骗了,王青霞那点工资,能够这些年供她儿子上学就不错了,还积蓄。你就不同,你是拿年薪的人,我相信这些钱都是你一个人的。”
“信不信由你,这件事情我做主,就这么定了,今天晚上回家吃饭,我要把这件事情当众宣布,然后我就把钱分给你们。”
凌云露虽然气恼,但是又无可奈何,她知道爸爸的脾气抝,他认定的事情,是不会轻易改变的。
凌云露没好气的道:“爸,晚饭我就不回去吃了,你把属于我的五十万块钱给我就行。”
“不行,你如果今天晚上不回去吃饭,就没有你的份。”
“爸,你怎么能够这样呢?李亚辉不回来,你也要千方百计一定要把钱给他,我不去,你就不给我,你就这么偏心他?这么不待见我吗?我到底是不是你亲生的?你这样对我。”
“小露,小辉不回来,是因为他路远,你就在本市,这么重大的事情你不来,不是说明你不想要吗?我给你那么多钱,让你回家吃一顿饭都叫不动吗?”
爸爸要偏心一个人有时候真的是不可理喻,怪不得当年妈妈总是针对凌云峰,就因为他太偏心他,对他太好,所以无形中给他拉了仇恨,现在的李亚辉也是如此,那些年他喜欢孟青青,为了讨好孟青青曾经针对过她,现在他又来跟她争夺家财。这个可恶的李亚辉。
所以下班以后,凌云峰为了那五十万块钱,不得不跟着爸爸一起回家。
进了家门,王青霞笑着道:“承志和小露都回来了,小峰,那咱们吃饭了吧!”
凌云露看着王青霞那张笑脸,心里反感得不行。再想想她的儿子将要把本来应该属于自己的钱分了去,她心里就更加气恼。怪不得每天笑得这么甜,跟爸爸在一起,占了那么大的便宜。
一家四口人坐在一起吃饭,凌承志之前就打电话回来说今天晚上有重要的事情要说,当然凌云露是知道老爸接下来要说的话的,但是凌云峰和王青霞就不知道了。
吃了一会儿饭,凌云峰忍不住了,“爸,你不是说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说吗?怎么不说了?”
凌承志看了凌云露一眼,“我本来是想吃过饭以后再说的,好吧!现在说也可以。”
王青霞和凌云峰都停下来看着凌承志。凌云露却仍然吃她的饭。
“你们三个孩子现在已经大了,工作了,也都谈了朋友,接下来就是买房子结婚,我和你青霞阿姨积攒了一点钱,就分给你们,让你们自己去买房子。这点钱不多,如果买大一点好一点的房子,你们还得要按揭,我们也只能帮你们这么多了……一共是一百五十万,三个孩子每人五十万。”
“爸,你们的钱还是你们自己留着吧!年纪大了,身边怎么能不放着一点钱呢?买房子的事情,我们自己会想办法的。”凌云峰道。
“你们能够想什么办法?我还不知道你吗?你花钱从来都是大手大脚的,你那点工资,每个月都折腾光了吧?”
这个是事实,凌云峰无可辩驳。他想了想说:“之前没有攒钱的意识,从现在开始我就要攒钱了。”
“那你攒到何年何月才能够攒够钱买房子呢?我知道,你们现在的年轻人喜欢自己的两人世界,不喜欢和父母住在一起,怕受到拘束,我们年纪大了的人,也怕吵,所以你们还是出去住的好,你们俩先去看房子,房子看好了,我直接把钱给你们交去,小辉的这份我把它交给你们青霞阿姨替他保管。”
“承志,你的心意我和小辉领了,这些钱全部都是你自己积攒的,小辉不能接受这笔钱,我也觉得不应该接受。小辉的这份就不用给他了。你把这部分也分给小露和小辉,这样,他们买房子就宽裕一点。”
“青霞,这件事情我决定了,你不要插手,三个孩子,应该一样对待,怎么能够没有小辉的份呢?”
“承志,你听我说,我知道你把小辉当自己的儿子一样对待,你这些年对他的好,我和小辉都看在眼里暖在心里的,我之所以说这份钱不能要,是我知道小辉不需要,他昨天打电话给我,说他现在在新公司做得很好,他现在的待遇提高了许多,而且还根据公司利润有奖金。他说照这样下去,他明年就可以积攒够买房子的首付,小辉这孩子从来不打诳语,他说是这样一定是真的。”
凌承志却仍然坚持,“他赚到钱了那是他自己的本事,我给他是我的心意……你就不有推辞了。”
“承志,不要说了,这个钱,小辉是不可能要的,这孩子我了解,他就是从小要强,所以他才选择了这个职业。他的目的就是靠自己的能力赚钱,他就算是赚不到钱,他也不会要你这钱,更何况他现在有可能赚到,所以他更不会要你的钱。”(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