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些话,看似是帮我解围,可是却让我猝不及防。
坐在我对面的张明朗,刚才在吃饭的时候,我用眼角的余光看过他好几次,他跟别人喝酒的时候确实来者不拒,就他那点酒量,醉成狗了,那是肯定的。
我当时确实心里面吐槽他没那个金刚钻,还要揽那个瓷器活,醉死他活该,可是吐槽完了也有点心疼,但是不代表这样我就想送他回家。
说白了,送前夫回家的这事,谁傻谁才做。
曾经我很傻,可是我现在算是女强人啊,我都能在职场上跟别人斗智斗勇了,我还能傻吗!
于是,我毫不犹豫地说:“不是,我不打算送任何人回家。”
我的话音刚落,黄思远依然带着酒劲扯着我,打死也不肯放手,还嘿嘿冲着黄思敏笑说:“看吧,你乱说了,我找陈三三有事。”
正在这时,一直伏在餐桌上面的张明朗忽然跌跌撞撞地站起来冲着这边走过来,一把扯开黄思远的手一个甩开,含糊地说:“离我老婆远一点。”
被他这样一甩,黄思远连连后退了两步,大概是这样类似成功男士的男人们,平时都装逼惯了,需要喝了酒才容易原形毕露,也估计是黄思远平时特别不爽张明朗,他一个上前就想抽张明朗的样子,而张明朗哪怕是醉醺醺的,也一副摩拳擦掌,要干架的熊样。
我实在怕这两个傻逼真的会扭打在一起,破坏了罗建文和黄思敏的婚礼气氛,只得一把拽住张明朗说:“你要留在这里打架,还是跟我回去?”
这时,罗建文和谢存辉还有林启程他们,纷纷附和,将张明朗推到我这边来,最后还是谢存辉和林启程这个活雷锋,两个人一个劲拖着张明朗到停车场,把人给我塞到了车里。
塞完了之后,谢存辉还很不怀好意地说:“陈三三,人交给你了,你看着办吧,你想对他怎么样都行,随意就好。”
那语气暧昧暗涌,我这才发现敢情他们是一伙的,想要撮合我们两个。
对于他们的好意,说没有一丝一毫的触动肯定是假的,但是要说马上能应承下这样的好心那肯定也不是真的,我暂时不想再吃回头草了,更不想主动去吃回头草。
在路上,等红绿灯的时候,我问了坐在那边醉醺醺用手支着自己的额头的张明朗:“你住在哪里?”
他抬起头盯着我看了不下半分钟,带着醉意开口说:“你在哪里,我就去哪里。”
原本很喜欢的情话,现在听来宛如一场让人感伤的冷笑话。
这一年多以来,我不是没有想过某一天再见,如有机会再续前缘,我是否还如同当初那般奋不顾身去奔赴他。
很多次的思考,得出的答案还是,我怕了他这样的家庭,我觉得我不跟他在一起,哪怕是孤独一点,至少活得自在,我或者更爱现在自在的生活了。
所以,我冷着脸,冷冰冰地说:“给你十秒钟把地址告诉我,不然我把你丢在路边。”
大概是哪怕醉着,张明朗也听出我不是开玩笑,他低下头来,黯淡地说:“还是在横岗,一直没搬走。”
我哦了一声,开车的技术也很一般,再懒得跟他计较,直接开了很大声的音乐提神,然后认认真真地开着车。
他可能是真醉了,我把车停在金沙摩尔这边的停车场之后,关掉音乐喊了他几声,他都是迷迷糊糊咕哝着让我别吵,他头痛什么的要睡觉。
就他一个醉鬼要睡觉,本大爷就不用赶早回去睡了?
一个不耐烦,我扯着嗓子提高声音就说:“你起来不起来?你信不信我去买一桶桶装水泼醒你?”
被我这个大嗓门一吼,他微微睁开了眼睛。
刚才他是把红酒白酒什么的兑在一起喝,估计现在酒劲更浓了,眼睛里面全是红血丝,脸红得跟公关似的,盯着我就含糊来了一句:“怎么你比那个女人还凶,凶巴巴的。”
那个女人。
我发现,我其实还是没多少出息,我还是会好奇他嘴里面的那个女人是谁。
把声音放轻,我一副无所谓地撇撇嘴说:“哪个女人?”
然后,张明朗却摇头晃脑扫了我一眼,又闭上了眼睛。
这一次,我推了他无数次,他愣是不肯下车,我彻底火了,直接从驾驶室下来,拉开副驾驶室这边的门,一把将系好的安全带解开,伸手拽着他的耳朵就说:“你不下车,我就把你的耳朵揪下来。”
估计是被我揪痛了,张明朗这才慢腾腾地滚了下来,却站都站不稳,还要伸手扶住我的车,左拍拍右拍拍说:“这沙发什么时候换的,硬邦邦的,乱糟糟的,不收货,退回去。”
卧槽!
我的好脾气,差点就被消耗尽了,当时真特么想把这个傻逼丢在这里让他自生自灭算了!
但是外面天寒地冻,又怕他特么的给冻出毛病来!
实在没法了,我把车锁好了,一把拽起他说:“你能自己走就自己走,我拉你一把,如果你还要发酒疯什么的,我就把你弄死。”
好不容易把这大老爷们的扶到了门前,可是我了个擦擦,没钥匙我开不了门,问他钥匙在那里,他指这个的口袋那边的口袋,我掏了老半天才找到,开门进去的时候,还差点被吓死了!
因为门刚刚打开拉开灯,就有一条大狗,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还来劲,冲着我就各种狠狠地“汪汪汪”地叫,声音还特别凶,好像我上门来,是闹事的人一样。
不过,我也是被它的突兀吓到了而已,我压根不怕狗,淡定下来之后细细看了看,竟然是小猫的长大版,除了体型变大了好多倍,它脑勺上面的花纹也淡了很多。
一想到小猫竟然还在,很多奇异的感觉涌上心头。
而压在手臂上面的张明朗太重了,我想着碰碰运气,冲着小猫就说:“小猫,别叫。”
狗狗是有灵性的,估计是听到我能叫出它的名字,小猫蠢萌又狐疑地看了我一眼,最终声音低了不少,到最后慢慢的不叫了。
我伸手过去,随意地摸了摸它的头说:“小猫真乖。”
它竟然后退了一步,直接给我让路了。
我把人拽进来,伸出脚把门一蹬关上了,又扶着他跌跌撞撞地往沙发那边送去,快到的时候我的手支撑不住了,用利用惯性,踹了一下他的小腿,他吃痛,却按照我预料的那种向着沙发倒去了。
挺满意这样的结果的,我拍了拍手,想了想自己还是长了一颗活雷锋的心,就直接跑进去卧室,想给他拿个棉被什么的。
推开卧室的门,拉开灯之后,我走了进去。
时隔一年再出现在这里,所有的摆设好像一点都没变,可是我却觉得恍如隔世,总觉得自己置身在一个很陌生的地方,就好像自己从来没有来过一样。
不想再久留,我飞快地走到床边上拉起一床棉被正要抱出去,有个厚厚的相册“啪”的一声被我甩到了地板上面。
它摔了就摔了,还非要摔开了,我扫了一眼,眼神就直接僵在上面了。
因为,那一张,是我的照片。
背景就是上海外滩那边。
在我的身后,是人头涌动的时尚的上海男女,而可能是拍摄角度太远,我脸上勉强的笑容模糊一边,旁边是谢存辉给我递过来一瓶水。
我飞快地扔掉手上的被子,又急急匆匆地拿起地面上那本相册,不断地翻开,上面全是我的照片。
有我坐在地铁上面的,有我在外面吃饭的,有我去上课的,还有一张,是我生日,一个人孤孤单单买了一个蛋糕,在中山公园游荡的。
林林总总,我的目光里面全是一片散漫的光芒,大多都是模糊的一片。
我想装作若无其事地把相册放下,我想装作若无其事地飞快跑掉,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内心有太多触动与难过。
我想我还是要恭喜我自己,在有生之年曾能掏心掏肺地爱过一个人,曾经为了一个人弱水三千,曾经为一个人撕心裂肺,曾经为一个奋不顾身,曾经为一个人把自己放低到尘埃里,曾经为了一个人这样狠狠的,疯狂的,痛哭着走过这一路无悔的青春。
而更值得恭喜的是,我这些年很多事错得厉害,却唯一没有做错的事是,我千错万错,却没有爱错人。
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更浪漫的事情比得上,有一个人他迫不得已离开我,他放不下,却不敢再侵扰,他用这样看似不妥的方式,一直在追赶着我的足迹。
从卧室里面抱着被子出来,这一年多以来练就的坚硬的心忽然变得有些柔软,我开始后悔刚才踹了他的小腿,还后悔会不会把他的小腿踹出淤青来。
心一软,我蹲下来挽起他的裤管,细细看了一下,各种卧槽啊压根管不住,我觉得我的心太毒了,踹得太狠了,他的小腿那里好快就乌青了一块。
内疚啊什么的一堆堆的情绪堆积在一起,我只得翻箱倒柜去找了黄道益给他擦了一下伤口。
不知道他什么毛病,睡觉还不安分,给他擦药他的大腿也非要动来动去的,我对这个男人的耐心全耗光了,一个气恼直接把鞋子脱了爬上去坐在他的大腿上面,终于给他擦完药之后我扭过身体来看他迷迷糊糊睡得不安生的样子,不得不说,特么的他确实长得帅。
也就是在这个一瞬间,他的手忽然伸过来环在我的脖子后面,我还没反应过来,已经被扣着往他的脸上贴去。
四目相对的那一瞬间,我还是能冲他的眼睛里面看到酒醉后的红血丝,我的嘴角动了动,我的心还是跳得飞快,而他却盯着我看了不下三十秒,另外一只手覆上我的脸,含糊地说:“如果天天都是这梦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