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木早早的等在那里,一块等着的还有秦蕊,小小的女孩子坐在马背上,一脸的茫然。她脾性和姐姐不太一样,或许是自小就被婶娘虐待的缘故,性情里带着一股软弱。
“得得得”一阵马蹄声由远而近,安达木看去,正好就看到秦萱骑在马上一路疾驰而来。
见到安达木带着妹妹在那里等着,一把拉住马缰。
“不好意思,来的晚了。”秦萱翻身下马,走过去将秦蕊从马背上抱下来。放到她的马背上去,她今日身上穿着厚厚的鲜卑圆领短骻袍,只不过头发还是汉人的束发。
秦萱都将秦蕊抱到马背上,一回头就看到安达木还站在那里。
安达木瞧着秦萱,黝黑的脸上露出一丝羞涩来,“我也要去大棘城。”说着他很不好意思,“家里兄弟姊妹多,阿娘也说我出去闯荡总是好的。”
秦萱闻言蹙眉,鲜卑人多数是以部落活动,她记得以前太原王氏的王浚引胡乱华的时候,就将鲜卑段氏给引入中原,那件事她还是听自己的父亲说的,但是盖楼氏后来讲,那一次段氏几乎倾巢而出,段氏和已经开始汉化的鲜卑慕容部不同,那真的是实打实的野人。王浚引鲜卑段氏入邺城,城破之后任凭那些鲜卑士兵掳掠汉人少女,甚至连帮助那些女子躲避的人都被杀害。
段氏鲜卑和慕容部算是打了好几场的邻居,彼此之间很近,所以这些事盖楼氏也知道,当年说给女儿听,不过是随口一提。那会段氏鲜卑士兵回到自己部落里,少不得拿出掳掠来的东西出来炫耀,真是想不知道都难。
这世道太乱,若是可以,她还是有些不想拖旁人下水的。
“你的其他族人肯么?”秦萱问道。
汉人有宗族,鲜卑人有部落。不管哪一个,都是不能随意拍拍屁股就走的。她是早就不想被秦氏族人管,而且还有秦蕊的事,她没把叔父家的那两个给杀了已经是够对得起叔父一家子了。
“如何不肯。”安达木说着就笑了,“听说大棘城里头的汉人可多了,再怎么样也要比在这里强。”
鲜卑人很羡慕汉人,甚至见着那些个汉字两只眼睛都能看出花来。鲜卑没文字,什么东西都只能靠口头相传。
安达木不想一辈子都打猎为生,听到秦萱要去大棘城,顿时也起了心思。他其实还知道秦萱会写字,心里老痒痒的,也想学。只不过秦萱自己没提起这事,二来也是她那一家子乌烟瘴气的,别说学了,恐怕就是上她家门,都能被秦萱的婶母给轰出来。
现在就好了,说不定努力一把,还能娶了秦萱。
秦萱不知道他肚子里的这些道道,不过多个人上路总是好的,尤其这会世道并不安宁。中原战乱不止。辽东这块地方勉强还算是平静,尤其慕容鲜卑单于还特意设置了侨郡来安置那些迁徙来的汉人。大棘城那地方汉人多,也热闹的多,不管干什么看着都要比在这个山沟沟里要强得多。
“好。”秦萱点头。
安达木一听,立刻高兴的笑了。
两人一道上马赶路。
在马上,秦萱抱紧了秦蕊,她低下头,在小女孩的耳边道,“秦椿……姊姊已经替你报仇了。”
秦蕊一惊,抬头来看她,秦萱低下头沉默一会道,“这事是姊姊不好,但以后不管有何事,一定要和姊姊说。姊姊只有你一亲人,不管如何,总会护你。”
秦蕊低下头,口里应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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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路走得并不顺利,中原远远要比秦萱想象中的要乱的多。原来的晋朝的太守,还有匈奴人,另外奴隶出身的石赵羯人,蜀地的成汉,几方势力缠斗在一起,平民活不下去,就只能南下或者是到辽东来,看能不能寻得一条活路。
路上的流民衣衫褴褛,时不时有人倒下,能挨下来的基本上是青壮年,秦萱瞧了几回,发现队伍里头的老人几乎没有,另外还有孩子和年轻的女人,孩子们不多,女人们衣衫褴褛,垂头赶路一声不吭,里头的缘故光是让人想想就不寒而栗。
也不是没有人想要打秦萱的主意,她在别人眼里看起来就是一个面容清秀的少年,不过她骑马路过,看着也不是弱不禁风的模样,身边又有一个壮实的鲜卑人。就算有个什么心思也很快的没了。
就算是打劫,也要看人来,若是踢到一个钉子,把自个的命都搭进去就划不来了。
这段路走得秦萱神经紧绷,她倒还好,但是秦蕊就不行了。她一天到晚都不准秦蕊离开半步,不管做什么都要带上妹妹。
终于赶在辽东最凛冽的寒风之前,他们到达了大棘城。
大棘城内,瞧着竟然是比别处的地方都还要有生机许多,甚至在城外,她还看到了一片片的农田。
天知道她看到的鲜卑人都是放马牧羊的,谁见过鲜卑人还种田啊!可是瞧着农田里头的农夫身上穿着鲜卑人的衣服,口里说的也是鲜卑话,简直吓得人都觉得是不是自己看错听错了。
后来才知道前一代鲜卑都督就是教部众习农桑法制等同晋朝。
安达木进了大棘城,一双眼睛恨不得到处看,城外是开垦了的农田,城内是各种人都能见着,鲜卑人,汉人。有时候还能瞧见几个金发蓝眼的鲜卑人,瞧着就觉得有些新鲜。鲜卑早在当年的大部落时代就被单于宣布过,不准部落内通婚,所以鲜卑人血统混杂,有眼睛小的眯成一条缝的,也有眼大的。但是很快几个人就发现,在这地方,黄发蓝眼的人还真不少,看多了就觉得毫无任何特别之处。
不过慕容鲜卑有个特点,就是肌肤特别白,甚至到了被外面人称呼为白鲜卑的地步。秦萱以前也听过关于慕容家的一些小道消息,都是盖楼氏闲来无事和其他鲜卑女人说的,秦萱在旁边听了两耳朵。
男人喜欢谈论女人,女人也喜欢说俊美的男人。尤其慕容一家子长得的确不错,慕容部第一代鲜卑都督就是个美男子,虽然没见过,但是抵挡不了八卦消息满天飞。
街上熙熙攘攘,不少人坐在马上。还有汉人的牛车慢吞吞的经过。
牛马一多,街上的味道就十分冲鼻,毕竟牛羊基本上是当街就拉撒,数量一多,气味就格外销魂。
还别说这会的路再怎么好,也比不上现代的马路,只要雨水一多,就成了烂泥地。
秦萱让妹妹坐在马背上,自己下马。带出来的马儿固然健壮,但是也经不起这么一路的折腾,到了地方,就自己下来,让妹妹坐在上头。一个小女孩儿,怎么着也只有那么一点儿重量,还比不得马屁股后面挂着的胡床重。
一脚高一脚低的踩在烂泥地里头的感觉太糟糕,秦萱打算去城中的两市看看,买些吃食,然后寻一个住所暂时住个几天,然后去找找有没有什么房子可以租的。
她一开始想的是找自己的外家,但是一路走过来,她这心思也有些淡了下去,能找到自然最好。毕竟这世上一个人到底是辛苦了些,但找不到也不必在意。
慕容部一切都是学着汉人的,东西两市只要有心就能打听到。
这会还没到开市的时候,秦萱就先带着妹妹和安达木到别处逛逛。突然前方传来一阵嘈杂,期间还夹杂着马蹄声。
秦萱拉住马,安达木也赶紧退避到一边去。免得撞马。人若是被马撞上,骨折都还算是好的,有时候一条小命说不定都能交代出去。
果然路上行人纷纷闪避,有些骑马的人还慌慌张张下来赶紧躲到一边去。
一群鲜卑人打马从街上跑过,他们的马都是上好的高头大马,和平常人所用的矮小的劣马不同。
马上的人都是鲜卑人打扮,秦萱拉住了马缰,看着那一队人飞驰而过,那些人头上戴着有披幅的鲜卑帽,腰间还佩戴着环首刀。看着便知道不是普通人。
果然,她见到这些人簇拥着中间的少年,道路上的牛车和马匹都十分识趣的避让开,让那一队人先过。
中间那个少年乌黑的长发披散着,他眉眼精致的有近乎妖冶,美如冠玉倒还有些不及。细白的白狐毛软软的蹭着他脸颊的肌肤,将他原本白皙的皮肤衬托的越发剔透。
少年长发披散,头上却扣着一顶鲜卑人的步摇冠,步摇冠上的花叶随着马背的颠簸颤抖不已。
秦萱看了一回,比较起其他人的惊艳,她倒是觉得那个少年头发披散戴着那种步摇冠,更多像天线宝宝,尤其是头上花叶晃晃荡荡的就格外像,她想到这个差点就笑出声来。
笑了一阵拉着马和安达木一道去寻市肆,这么一路上三人累得够呛,不如找个地方休息一会,吃个东西。她摸了摸马都不再鲜亮的鬃毛,再这么累下去,别说人,连马都受不了。
她看了那一眼少年,回过头去。那马上的少年似乎察觉到有异样,他回过头去,当他看到那个熟悉的背影,顿时脸色大变。他拉住马缰,由于力气过大,骏马头都被拉偏,马儿一阵长嘶,高高扬起前蹄。
行人里顿时起了议论。
少年拉过马头,就要回头去寻。身后的随从跟上来,“郎君,有何事?”
慕容泫坐在马背上,再想去看,但是这会已经看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