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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问问你们,这一章近两万字看着带劲不?

这起连环杀人案发生在昆明晋宁县(现为晋宁区)的晋城镇。当地山青秀水,农民主要靠种菜为生。

晋城镇被南门、北门、东门、西门四个村庄环绕。2007 至 2012 之间,在南门村的一家储存蔬菜的冷库四周,男性一个接一个的失踪,大部分是十几、二十多岁的少年和青年。失踪人数有的说是 17 人,有的说是 25 人。

这种状况愈演愈烈。2011 年有至少 7 个男性失踪,而在 2012 年的前 4 个月,已有 4 人失踪。这些案件发生在光天化日下,令人匪夷所思。对于失踪的原因人们有诸多猜测:离家出走,黑砖窑拐卖,人体器官贩子绑架……

直到 2012 年 4 月,来自外地的大学生韩耀失踪,才有记者正式把这些男孩失踪案联系在一起。那篇报道仿佛捅破了最后一层窗户纸,把在村民中间流传多年的疑虑和恐惧放到了阳光下。

文章见报不到一周时间,南门村一个叫张永明的村民被捕,专案组从他家中搜出了多个塑料桶和陶罐……人们这才知道,这些失踪者其实从未「离开」他们生活的村子。

虽然七年过去了,人们依旧有许多疑问:张永明为何杀那么多人?他为何只杀男性?本案到底有没有吃人肉、卖人肉的情节?他究竟杀害了多少人?

结合十余篇新闻报道、本案的刑事判决书及其附带的民事判决书、记者对受害人家属的采访、以及曾去现场采访本案的记者提供的信息,并谈一下对未解问题的看法。

2011 年中秋节,21 岁的青年李桐从昆明回到了位于晋城镇富有村的家中过节。

富有村在晋城镇的北面,距离镇子以及紧挨镇子的南门村大约 5 公里。

李桐家境贫寒,父亲是残疾人。和当地大部分农村孩子一样,他读完初中就不再读了。由于他是家中唯一的孩子,他的母亲不让他去外省打工,所以他在昆明的理发店里找了份工作。

9 月 16 日早晨 9 点多,李桐对父母说要去晋城镇上买点菜。他当时身穿一件黑色皮夹克和一条灰蓝色牛仔裤,出门时叫了一辆三轮摩托。

当天晚些时候,李桐没有回家,李桐母亲打他手机,是关机。

家人去镇上找。最后见到李桐的人,是新浪潮网吧的老板。他说李桐 10 点多来上网,后来便离开了。李桐此后的行踪再没有找到。

在以后的一年多时间内,李桐母亲每天都会哭一场,每天都会打一次他的电话。开始是关机,后来便是无法接通了。

她无法想象一个21岁的大男孩在熟悉的家乡会出什么事。她宁可相信,可能由于自己反对儿子去外省打工,他终究还是在中秋节那天抛下父母走了。这个信念,导致她从未报过案,李桐的名字也因此从未出现在媒体公布的失踪名单上。

在李桐失踪后不久,他那耳聋的父亲在富有村小街上看到一个男人在卖鸵鸟肉。周围有几个村民买了,他也跟着买了一点。

李桐母亲后来回忆:「后来都知道了,是人肉。他把人杀死了,把人肉用辣椒泡了。

李桐消失八个月后,隔壁的南门村因为大学生韩耀失踪一事,牵扯出了连环失踪案。记者蜂拥而至,家长们举着自家孩子的照片,满脸阴云地讲述那些百思不得其解的事。

几天后,李桐母亲听说有人被抓走了。她也跑到邻村去围观,看到警察在张永明的院子里刨地、找人骨。

在那时,她的心情沉重,但还是怀有侥幸心理:自己的儿子正在外地打工,和这一切都没有关系,直到有天几个警察突然找上门,浇灭了她的希望。

警方在张永明的卧室天花板上找到一个纸盒,里面有一张李桐的身份证。

在几个月后的昆明中院的法庭上,她和丈夫第一次见到杀害儿子的凶手(和卖鸵鸟肉的男子不是同一人),也看到了检方出示的证据之一:李桐失踪当天所穿的黑色皮衣、灰蓝色牛仔裤,以及一枚戒指。

若不是外地大学生韩耀的失踪,以及他的母亲坚持不懈地寻找答案,或许这些神秘的消息还会继续下去……

韩耀是云南昭通的镇雄县人。2012 年,19 岁的他正在云南工商管理学院读书,将于 6 月毕业。4 月时,他在昆明名基岩土工程勘探有限公司实习,公司把他派到晋宁县晋城镇的工地,负责裁量和勘探地基。

2012 年 4 月 25 是韩耀在公司实习的第 13 天。早上 7 点,韩耀和同事一起从宿舍前往工地上班。

8 点半左右,公司郭经理安排他回办公区取两份资料并替一个同事取手机。

这家公司的办公区其实就是几栋挨在一起的民房,也是员工的宿舍区。从工地到办公区的步行距离大约 20 分钟,途中会经过鑫云冷库。

韩耀的手机记录显示,他在 9 时 01 分,接了一个同学打来的电话。据这个同学所说,他们聊了几句话后,由于信号不好,韩耀说晚点再打给他,但之后却再也没联系过他。这是韩耀手机上最后的活动。

当天有同事在宿舍赖床,看到韩耀回来取东西,就鼓动他不要回工地,一起去上网。韩耀回绝了,说工地的人还在等着,但他临走前把自己的身份证借给那个同事拿去上网。

9 点 10 分左右,韩耀拿了资料后就从公司后门离开,走一条小土路抄近路前往工地。

然而,到了上午 10 点,韩耀依然没有回到工地。郭经理拨打他的电话,已是关机。由于要盯着仪器,郭经理无法抽身寻找。

到中午一点左右,郭经理一行人走回办公区吃午饭,听说韩耀早上已拿了资料回工地了,顿时觉得不对劲。他让工人在附近的网吧、旅馆、树林、水塘寻找,却一无所获。

当天晚上韩母得知了儿子失踪的消息。由于韩耀在她心中是个很负责的孩子,以他的性格不会无缘无故在办事途中消失,所以她立刻有了不祥的预感。再加上韩耀曾把身份证借给同事,这更加否定了他主动出走的可能。

第二天,4 月 26 日,韩耀的母亲和姐姐赶到晋宁报案。

她们找不到人,只能反反复复走韩耀消失前走过的那条小土路。这条小路上行人和车辆稀少,左边是一人多高的土堆,右边是桉树林和垃圾堆,遮挡了视线。

韩耀的家人印制了许多照片,分头在南门村附近寻访找人。

当韩母和民警在南门村向一个老妇人打听时,老妇人却说出了一个骇人的信息——在这个路段已经失踪了好几个人了,且从未找到过。韩母十分震惊,但陪同的警察却斥之为谣言。

韩母无法说动警察把这些案件联系在一起调查,恼怒的她决定自己行动。

她跑到南门村到处打听,这才知道近年来这附近已经发生了至少五起青少年失踪案,失踪时间多在上午九点到十点之间,而失踪地点也似乎都指向了南门村的鑫云冷库周围。

就在韩耀失踪的两个月前,那里刚发生一起更为离奇的 17 岁男孩采云伟失踪案。

采云伟和李桐一样,都是隔壁富有村人,初中毕业后,也不再继续读书。由于采云伟的叔叔是鑫云冷库十三库的老板,所以采云伟到鑫云冷库上班。

2012 年 2 月 19 日上午 9 点半,采云伟泡了一包方便面吃过后,说要去后门外上厕所。那个简陋的公共厕所是 2009 年修的,位于冷库后门 20 米外的土路上。

三个鑫云冷库的员工都在这个厕所附近失踪,虽然有简陋厕所,很多员工依然跑到旁边的桉树林里去蹲大便。

只是上一趟厕所,采云伟却到了 10 点都没回来,他的叔叔打他电话,一听见是关机,立刻慌了,因为他联想起鑫云冷库已经有两个男孩失踪。他马上召集采云伟的同学、朋友去附近的山上四处寻找,下午就去报案。

其实鑫云冷库四周并不偏僻。冷库本身有几十名员工,拉运蔬菜的车辆也来来往往。它的正门前是 214 省道,从后门出来有两条岔路,左侧是一条稍宽的土路,有车和行人从此经过;而另一条则是仅能容纳一辆车通过的小路,上面就有那个公共厕所。

沿着小路上走下去会经过好几个工地,包括韩耀工作的那个。由于这条小路尽头是个鱼塘,且平时只有工地上的人才走,所以路人较少。鑫云冷库背后有一片桉树林,而韩耀的母亲推测,儿子可能是穿过那片桉树林时遭遇了什么。

可事实上这片桉树林也并不阴森,它的长宽各不足 100 平方米,中间有一处变电站。自 2000 年起,还有张氏夫妇在树林中搭房居住。据张先生所言,这附近丢孩子的事是从 2011 年起逐渐多起来,他虽然感到奇怪,但也并没有头绪。

韩耀母亲搜集到了附近孩子失踪的情况。和以往那些丢失孩子的父母做法不同的是,她这次没有把资料交给当地派出所,而是交给了报社。

2012 年 5 月 3 日,也是在韩耀失踪一周后,《云南信息报》独家首发一篇文章《小青年离奇走丢 牵出连环失踪案》,把 19 岁的韩耀,和在同一地点附近失踪的 12 岁的李汉雄、16 岁的谢海俊和陈涛、17 岁的采云伟联系起来,称为「连环失踪案」。

家属们自己制作了这张寻人启事,四处张贴,这篇报道最重要的作用之一是推倒了信息的壁垒。

许多受害人家庭看到报道,才知道原来人口不过几万的晋城镇,竟然还有那么多和自家情况相似的失踪案。他们纷纷站出来向记者诉说自己家庭的遭遇。

这份失踪名单也越来越长……

根据媒体搜集到的信息,从 2005 年至 2012 年之间,晋城镇地区至少有 17 个男性失踪。这个数字还不包括像李桐那样家属从没报过案的,和一些虽在警方那里有记录但从未向媒体曝光的失踪者。

根据法院最后的认定,只在 2011 年,就有 8 名男孩遇害,1 名侥幸逃脱。

2011 年夏天,正在老家宣威市双河乡读初二的胡兴越到鑫云冷库找在这里上班的父亲,同时也帮忙在三号库发辣椒。8 月 7 日,15 岁的胡兴越起床后在宿舍看电视,可到了吃饭的时候,人突然不见了。他父亲赶快在冷库四处寻找,却找不到人。他调出冷库厂内的监控视频,发现在当天 11 点半,儿子走出冷库后门走向公共厕所,此后不知所踪。

一个多月后(9 月 30 日),16 岁的本村男孩陈涛在鑫云冷库后面的土路上失踪。他初中毕业后就不读书了,在家务农,朋友都称赞他性格好,喜欢帮助别人。在 9 点多时,陈涛的二妈看见他在那条并不冷清的土路上玩耍。到了 9 点半,陈涛不知为何连续打电话给二妈和女友,但她们当时都未接到电话。十点多,二妈看到未接电话拨回去,陈涛的手机已经关机。

这些蹊跷的失踪大多发生在一片沿着 214 省道长约 2 公里,宽约 0.5 公里的长方形区域内,储存蔬菜的多个冷库区就位于这个区域内的省道两侧。

最开始大家还在猜测这些男孩最有可能是被拐卖到黑砖窑去干苦力了。这样的事确实发生过。2012 年 4 月 7 日晚上 6 点半,一名当地青年雷玉生在大街上被人拖进一辆面包车,后被关在黑砖窑强迫劳动 18 天,于 4 月 25 日逃离黑砖窑。

虽然雷玉生被劫持的地点和这些失踪案不符,但对于许多家长来说,他们更愿意相信这种可能性——因为,这意味着孩子很可能还活着。

在晋城镇附近有 30 多家砖窑厂。许多受害人的父母只要一有空就去附近砖厂一家家找人。谢海俊的父亲为了找儿子,从澄江、江川、玉溪到富民、宜良,找了将近 100 家砖厂。

从 2007 年开始,失踪者家属都曾去晋城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接待人员只是回答「我们会查的」,便没有了下文。只有采云伟的家属提供了警方出具的报案回执单,其他的家属均被告知「不需要回执单」。

后来案子破了,晋城派出所所长被免职。

2012 年 5 月 3 日《云南信息报》的首篇报道见报后,新华网、搜狐网、法制网、《都市时报》、中国新闻网等转载 60 余次,让此事件正式进入公众视野。其他媒体纷纷跟进报道。

5 月 3 日当天晚上,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就与晋宁县公安局联合成立了 「晋城失踪人员专案组」 。

在《云南信息报》的报道出炉那几天下午,当地一个叫张永明的中年村民和往常一样,在古滇文化公园的凉亭里和人下象棋。

某天下午,一个姓蒋的村民在一旁看热闹。因为家人工作的原因,蒋认识当地一些警察。那天他发现围观的人群中竟有几个便衣警察。

蒋还发现,当时正在下棋的张永明脸色看上去不太对劲。

2012 年 5 月 7 日,当那天出炉的报道还在纷纷猜测是不是黑砖窑,并推测团伙作案时,警方其实已经带走了张永明。

两天后,昆明市公安局发布案件调查情况的通告,确认失踪人员韩耀被害,犯罪嫌疑人张永明被刑拘。

张永明于 1955 年 8 月 16 日出生在晋宁县,2012 年被刑拘时 56 岁。他身高约 1 米 75,在当地属于高个,但十分消瘦。

他从未结婚,独自居住在南门大村 225 号。这是他父母遗留下来的老宅,距离那片长方形失踪地带的直线距离约一公里多。

张永明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上面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

张永明一家人的亲情十分淡漠。大哥到呈贡去做上门女婿后一走了之,大姐嫁出去后也不再回来探望。二哥虽然住在村子附近,但由于母亲经常打骂他的妻子,他也不再和母亲往来。多年前,二哥去世,张永明并未上门吊唁。

更让村民们忌惮的是,这一家人有暴力史。村民们纷纷传言,张永明的爷爷和母亲都曾在解放前杀过人。他的母亲是在喝酒时杀了一个卖酒的老板。但这些信息未得到确认。

张永明的二哥在 1980 年代也曾杀过人。因为在菜市场上与邻居发生口角,他当年用锄头把邻居的头几乎斩断,尽管,他的遗孀在 2012 年对记者称:那只是一次「打架」。

张永明杀第一个人,其实比他的二哥更早。1974 年,他就曾杀人未遂。

张永明有个小学同学叫陆士荣(化名),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

1974 年 12 月底的一个晚上,19 岁的张永明和陆士荣结伴到外面玩,回来时已经很晚了,张永明邀请陆士荣到自己家过夜。当晚两人一起睡在张永明的床上,一人各睡一头,而张永明的父母则睡在房间的另一张床上。

凌晨时,陆士荣因剧痛惊醒。他睁开眼睛,发现张永明正拿刀连续砍击自己的头部和颈部。张永明父母几乎同时被吵醒,他们夺下了张永明手中的刀。

陆士荣的脖子、脸、额头、手上共有 8 处刀伤,虽然捡回一条命,但也留下一辈子的疤痕。

38 年后,陆士荣依然想不明白张永明为什么这么做。 「睡觉前我们有说有笑的,以前也从来没有争吵过。」

张永明被捕后,辩称自己当时只是在梦游,什么都不知道。当时文革尚未结束,村里开了批斗大会,张永明被判劳教半年。

四年后,张永明就真的杀了一个人。

1979 年冬天,24 岁的张永明和 16 岁的杨树荣都在盘龙寺附近的一处砖窑厂里烧瓦,平日里两人的关系比较亲近。

12 月 19 日,杨树荣帮生产队卖米,收到了 18 元卖米钱。但当天他消失了,就和 30 年后失踪的那些男孩一样。

杨树荣的父亲十分着急,去派出所报了案。生产队发动村民到处寻找。

不到半个月,人们在附近河边的一处洞穴中发现杨树荣的尸体。他的整个身子蜷缩着,衣服和鞋子被脱光,手脚被折断。杨树荣的父亲还记得,发现儿子尸体时,几只乌鸦在洞穴的上空盘旋哀号。

很快,逃窜至邻近澄江县的张永明被抓捕归案。据张永明交待,他把杨树荣骗到自己家中勒死,把杨树荣的衣物用自己母亲的头巾包起来留在家中,用平板车把尸体推到村外丢弃。

1980 年,张永明被晋宁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永明在狱中获得多次减刑,只坐了 19 年牢,于 1997 年 9 月 25 日出狱。

村里有人传言,张永明没有判死刑是因为他的母亲早年曾经救过一个法院领导的命。这说法未经证实。

当张永明在 42 岁刑满释放、回到南门村时,他的父母都已经去世,他自此孑然一身住在祖屋里,独来独往,就像是一个南门村的影子。

有次他生病住院做手术,没有家属签名,还是南门村村委会主任代签的。

在村民眼里,他性情古怪、孤僻,他们害怕他,没人敢主动和他说话。有村民声称张永明会去山上的墓地偷祭品,再集中起来卖出去,但也没人敢管他。

他们有时看到张永明独自坐在自家院子门口,一坐几个小时,望着门前的土路发呆;有时看到他推着一辆平板车在村子里四处走动,上面覆盖着编织袋或者树枝,而平板车的长度恰好可以容下一个人的大小。

1997 年张永明刚出狱时,南门村给他办了低保、分了一块地,张永明很勤快地开荒种菜。

到了 2008 年,包括张永明的田地在内的部分南门村土地被征用,张永明分四次得到了 3 万元征地款。

有了这笔钱后,张永明虽然还保留一小块地,但已懒得再种菜。由于游手好闲,他几乎没有收入。眼看周围邻居们盖起了楼房,用上了自来水,而他住的依然是 20 多平方米的破落的老房子,喝的是井水。但贫苦的日子并不影响他自得其乐。

那些年他迷上了下棋和打牌,几乎每天都要去古滇文化公园找人切磋。他一般随身背一个包,包里装了一副象棋和扑克牌,12 点多到公园,下午 5 点半离开。

由于大部分受害人的失踪发生在中午以前,这似乎证明没有安排的上午成了张永明四处寻找猎物的时间。

据一个在公园下棋的老人所说,在韩耀失踪的那天的下午,张永明照例来到公园下棋。

也许有人会问,张永明有作案前科,为什么发生那么多案件,就没有人怀疑他呢?事实上,张永明曾有过两次失手,而那些家长在找儿子时也曾几次与张永明的线索交汇,只可惜当地派出所一直对这些重要线索敷衍对待。

从各方面看,12 岁的李汉雄很可能是这起连环杀人案的早期受害人之一,虽然,警方未能找到他的尸骸,没有通过 dNA 确认他是本案受害人。

2007 年 5 月 1 日,12 岁的李汉雄和父母一起在土路边的田里干活。李汉雄虽然读书成绩不好,在家人眼中可是个机灵鬼。早上九点半左右,云南的气温已经升高,日照强烈,李汉雄父亲心疼儿子,让他先回家把米饭煮上。

李汉雄由于前一天把自己的外套忘在另一块田里,他要先去那里取外套,再走回南门村。这条窄窄的土路会经过冷库区。

李汉雄父母接近中午时回家,却发现李汉雄并不在家,米饭也没煮上。他们打电话问李汉雄的舅舅,他们也没见到他。他们去另一块田地找,发现李汉雄的那件蓝色外套依然在菜地里躺着。李汉雄父母在当天下午五点前往晋城派出所报案。

得知李汉雄失踪后,有个女性村民告诉李父,她在当天上午看见李汉雄走在一个河梗上。大约半小时后,她看见张永明也出现在同一个河梗上,还来回走了两遍。

或许因为张永明当时已经出狱 10 年,从未在村里闹出什么事;也或许受害人家属潜意识里无法接受这么可怕的事实,所以他们当时并没往这个方向怀疑。

在李汉雄失踪后的第二年,2008 年,邻村的 15 岁男孩杨明归在放学途中经过张永明的菜地。张永明谎称想让杨明归帮忙抬木头,把他骗到地里。张永明趁着杨明归蹲下身时,突然从身后勒住杨明归的脖子。

杨明归拼命挣扎,把绳子都挣断了,才得以逃脱。

虽然杨家人并未报案,但此事一直在村民中私下流传。三年后(2011 年),另一名受害人谢海俊的父亲听说了此事。

谢父立刻要求派出所调查张永明。派出所的回复是:「去查了,张永明是个神经病。」

谢父要求调查张永明的请求发出没几个月,张永明再次失手,又招来了警察,可这次却依然没有引起警察怀疑。

2011 年 12 月的一个晚上 10 点,17 岁的晋宁二中高中生徐小辛(化名)下晚自习回家。从学校到他家的距离只有 200 米。

他走出校门大约 5 分钟后,看见张永明空着手走在自己的前面。虽然是一个村的,但徐小辛并不认识张永明。

在下一个小坡时,徐小辛小跑到张永明的前面。张永明悄悄地快速跟上,突然用一根汽车内胎制成的胶皮带套住了徐小辛的脖子。

徐小辛本能地用一只手抓住脖子处的胶皮带,另一只手不停地击打张永明的头和腰。

被拖行大约 5 米后,一位女村民在家中听到奇怪的挣扎的脚步声,便喊着:「是哪个?」一边出门查看。她看到张永明正勒着徐小辛脖子往后退。徐小辛大喊回答:「这里有一个贼,快过来帮忙。」

张永明看到有人,想要逃跑,却被地上的树根绊倒在地。徐小辛和另两个听到嘈杂声赶来的小伙子一起将张永明按住,并报警。

徐小辛的母亲曾问张永明为何杀自己儿子,张永明辩称自己是在和孩子开个玩笑。因为徐小辛去医院检查后没有受伤,警方仅仅做了笔录后,就把张永明放了。但在这件事以后,村民们认为张永明喝酒后会发狂,都不让自己的孩子靠近他。

李汉雄的父亲听说此事后,心中对张永明的怀疑大增。他不仅去当地派出所,甚至去信访办,一再反映张永明很可疑,希望警察能够调查张。但派出所还是把他打发了,理由依然是那个——「张永明脑子有问题」。

他们认为:张永明是个神经病,以前杀过人,村民都不愿和他接触,他太寂寞了,所以和孩子们闹着玩。

小镇派出所的态度令人扼腕,如果警察在徐小辛受袭后能去张永明的家里搜查一下,或者在李父一再要求下能留意张永明的行踪,那么 2012 年包括韩耀在内的 4 个男孩很可能不会死。

2012 年 4 月 25 日,19 岁的外地大学生韩耀失踪。

2012 年 5 月 7 日,警察进入张永明的住所搜查。这个 20 多平方的老宅由杂物间、卧室、厨房从西向东排列组成。老宅内堆满各种杂物,一盏灯泡孤零零地悬挂在天花板上,墙角堆了许多砖头,毫无生活气息。

他们搜查到了韩耀的手机、电话卡、银行卡和证件,并通过 dNA 鉴定,确认韩耀已被害,尸体遭到肢解。

当然,警方发现的不止这些。

在厨房南墙下用空心砖和木板砌起来的平台下,警方找到了五个带桶盖的塑料桶,一只为蓝色,四只为白色。这些桶里分门别类地浸泡着人体组织:有的桶放的是肌肉,有的放了切割的四肢,有的放了内脏。

在厨房操作台下方西侧地面摆放三个陶罐,其中靠北墙的一个陶罐装有人肠组织。

平台的东侧木板上方有一木床,床上叠放六个编织袋,里面装满了各式各样的受害人衣服、手机、证件、双肩包之类的物品。

在卧室的南墙上挂了一块三色塑料布,在布下方的地上,摆放着四个金属盘,装着数量不等的人体残骸。

卧室的床下也有一个编织袋,装有死者衣物。卧室顶是用竹子搭建的天花板,上面放了一个纸盒,一个木盒,两个竹篓子,这些容器内放置了死者的手机、皮带、钱包、身份证、首饰等物。

卧室沙发下有只皮箱,里面也装有一些死者的鞋子。卧室悬挂的衣架上晾着死者的袜子。

厨房里有一只木盒,木盒里有一块风干的人类皮肤,上面玫瑰花和猪的图案。而这花纹正是 2011 年 9 月失踪的陈涛的文身。

文身店老板还记得,他上一年在 16 岁陈涛的左胸上文了红色和绿色的玫瑰花,在旁边文了一只带翅膀的小猪。

和许多连环杀手一样,张永明留下了死者的部分遗骸和私人物品作为纪念物。在这座阴森残破的老宅里,他与这些纪念物日夜相伴,像个幽灵一样活在人世间。

许多人会好奇:受害人都是男性,张永明是如何屡屡制服对方的呢?这其中有诱骗的过程吗?

据张永明交待,他是在家附近路人稀少的土路上、桉树林里,趁受害人不备时实施暴力突袭。他用胶皮带或者双手勒住受害人脖子,致受害人死亡或者昏厥,后用板车把他们载回家。

2011 年 1 月 27 日上午,初二学生谢海俊在从学校领了成绩单,9:30 和同学在心园饭店门口分手后就消失了。

后来张永明供认,「我还杀过一个叫什么海的人。名字是三个字。杀了这个人之后我去下象棋,路过农贸市场见墙上贴着这个人的寻人启事。这个人是个男的,年龄有 16 岁,寻人启事上是这样写的。我记得这个人有一部手机。

「杀人地点在晋城亿万山桉树林土路上,当时他上坡,我下坡,我就伸手从他肩膀这个位置去捏他的脖子,捏着脖子按在地上,捏了 3 到 5 分钟人就被捏死了。我把尸体放在路边上,从晋江公路回家拉板车去拉尸体,我还拿了两个口袋。把尸体抱到板车上,用口袋盖着上半身,将尸体拉回家里后分尸处理尸骨。」

其他受害人临死前的遭遇与谢海俊十分相似。

用板车把尸体装回家后,张永明又通过碎尸、焚烧、抛弃等多种手段销毁罪证。

警方在家里搜出了杀猪刀、砍刀、弯刀、折叠刀等各种刀具。据张永明交待,他是在一块木板上进行分尸。

分尸后,他把死者头颅放进灶膛中焚烧,后把残缺不全的颅骨、牙齿、手指、颈椎等残片,撒到了自家的菜地中。

至于其他大的骨头,他则扔到了西门村附近的枯井、一处圆形水坑和其他人家的玉米地等地方。

对于 11 名受害人中的 3 名受害者:陆加龙、马云龙、刘熙,张永明则称不记得怎么杀死对方了。而这三个人中的陆加龙和刘熙,因为和家人联系不密切,家人也说不清死者到底是哪天、在哪儿失踪的。刘熙的家人未报案。因此,张永明有可能是在发现警方缺乏信息后,故意不配合。

村民们传言张永明用十几名死者的人肉喂他养的三条狗,并自己食用,还把吃不完的肉拿到集市上当作「鸵鸟肉」出售。

认证为「云南资深新闻人」的王楠在 2012 年 5 月 22 日发微博称:「失踪者几乎被张永明肢解,甚至吃掉了!张招供杀了 20 余人,但实际从张家里挖出鞋子有 50 多双,人肉吃不完,还拿到街上假称鸵鸟肉卖。

据曾报道本案的当地记者 m 称,他曾向云南各个媒体单位的记者打听,大家都不知道王楠是什么人。所以很可能王楠不是去实地采访本案的记者之一,只是道听途说后,首先发了微博。

虽然王楠很快删除微博,但内容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来,也让「鸵鸟肉」三个字成了本案的标签和代名词。

无论是判决书或者正规媒体报道,都没有提到吃人肉。那么真的存在吃人肉的情节吗?

根据判决书,警方确实在几个塑料桶中检验到了氯化钠(食盐)。(李桐母亲也提到其他人曾说张永明用辣椒水泡肉,这说法未经证实。)

他把骨头都丢弃了,把肌肉、内脏分门别类地留在家中腌制,应当是为了延长保存时间,或许还为了掩盖味道,这都指向食用的意图。从种种迹象来看,张永明拿人肉喂狗,甚至烹饪后自己食用,都是有可能的。但张永明若自己不承认,也很难证实他吃人肉的行为。

那他会不会把人肉当鸵鸟肉来卖呢?毕竟这三个字都成了本案的标签。

凶手「出售人肉」的流言并不罕见。在澳门八仙饭店的人肉叉烧包传得沸沸扬扬的那几年,西单人肉包子也在北京传开。有的版本说凶手是食堂厨师,有说是街边卖包子的;有说做成人肉包子,有说做成红烧肉,也有说把生肉当成骆驼肉卖给街坊。

2006 年,汉中的牛大碗也一度造成恐慌。根据传言,凶手王琦,也就是牛大碗的老板,把两名被害少女的瘦肉混在牛肉里做了牛肉臊子。另一篇网文还绘声绘色地描绘,警察从汤锅里捞起一条正煮着的大腿骨。但在一篇报道中,办案警方辟谣称,本案没有吃人肉的情节。王琦将两名受害人杀害、肢解后,把身体各部位扔到了野外和城市中的多个地方。

这些案件中传出吃人肉的情节,通常是因为凶手本身职业是餐馆老板或者厨师,因此很容易有人拿他们职业编故事,来挑拨公众的神经。

那么,无业的张永明到底有没有把受害人当成鸵鸟肉卖给村民呢?

首先,张永明为何要卖人肉?由于死者的现金、手机都没动过,他完全没有显示出从杀人中获利的意图。既然不是为了钱,又为何这么做?

若张永明真的把死去的孩子卖给寻找、思念他的家人吃,是一种极度邪恶的捉弄,和一些连环杀手写信给死者家属或者警方挑衅的心理相似。那只能解释为想要寻求刺激、报复社会。

但哪怕是那些主动写匿名信的癫狂凶手,也并不希望自己被抓,会尽力向公众隐藏自己的身份。张永明会为了捉弄死者家人而迫不及待地到集市上抛头露面,冒险把「证据」提供给公众吗?

有一点可以确认,那几年,确实有个男子在富有村的小街上摆摊卖肉,并自称那些是鸵鸟肉。包括李桐父亲在内的多个村民觉得新奇,买回家尝过。在把人肉当鸵鸟肉的说法传出后,也有一些网友说自己有亲戚或朋友在晋宁县和云南其他地方,买过一个男子卖的鸵鸟肉。

但李桐母亲确认,富有村村民所见的卖鸵鸟肉男子不是张永明本人。记者在采访时,许多村民讲述了张永明的各种诡异行径,但无人提到他曾摆摊卖肉。张永明只有一个手推板车,也不太可能带了大量人肉流窜到其他镇甚至其他县市,去巡回卖肉。

既然晋城镇富有村小街上卖肉者不是张永明本人,有村民坚持认为,卖肉的男子是张永明同伙。

张永明自己在口供中说:「杀人是我一个人干的」。受访的村民未见过他和其他人同行。大部分案件中他都是和受害人在途中偶遇,即兴杀人,符合一人单独作案。没有证据显示他有同伙。

那么,会不会卖肉的男子不知情,只是从张永明处进货来卖呢?

若真有这样一个长期从张永明那里拿肉的男子,应当也是本地人。如果是本地人,总有其他村民认出他、记得他,并在本案告破后指认卖肉男子。警方也不难找到张永明和这名男子联系的证据。但目前没看到这样的人存在。

综合以上几点,我倾向于认为,张永明并没有出售人肉,也没有「供货」给其他人。

在张永明作案那几年,云南刚好有一个外地男子或者一个团伙在卖「鸵鸟肉」。他(们)分头行动,在昆明周边的各个乡镇之间流动摆摊,活动范围广,所以云南各地都有人声称见过有男子在卖鸵鸟肉。

至于他们卖的到底是什么,可能是从饲养场流出来的真鸵鸟肉,也可能只是诈骗,用其他廉价动物肉冒充鸵鸟肉。晋城的村民以前没见过鸵鸟肉,且没人认识卖肉男子,他们对于卖的到底是什么,始终感到不安和怪异。

请注意一点,张永明卖鸵鸟肉的说法 5 月就传开了,因为王楠 5 月 22 日就放上了微博。但其实张永明的照片一直到 7 月开庭才公开。由于他本人孤僻,许多人不认识他,就连南门村村民也并非人人知道他的长相。隔壁村的李桐母亲是在开庭时才第一次见到张永明长什么样。

所以,当本案那些腌人肉的细节在 5 月 9 日警方搜查老宅传出后,可能有不认识他的村民猜测卖鸵鸟肉的男子就是张永明。由于这个案件在当地极为轰动,所以这个信息很快口耳相传,模糊了最初的来源。

过了两个月,张永明的照片公布,证实他并不是一些村民见过的卖鸵鸟肉男子,但此时鸵鸟肉的说法已经深入人心,许多人无法放弃这个念头,而是改为相信卖肉男子是张永明的同伙。

以上只是基于目前所得信息做出的判断。如果有人可以确定卖鸵鸟肉的摊主就是张永明本人,那么另当别论。

开庭时,检方没有提及凶手的动机。昆明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也没有提及。受害人家属们都在苦苦追问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杀害我们的孩子?但法庭没有允许他们直接发问。

据村民们反应,张永明精神正常,具有正常的生活、工作能力,只是比较孤僻。据他的棋友们说,他在下棋时表现得很平静,很守规矩,从不悔棋。

2012 年的判决书提到张永明在 1979 年的那次杀人是 「为财」 。这要不是 1979 年张永明被抓捕后自己的说辞,要不就是当年警方的推测——死者杨树荣消失那天身上刚好有 18 元卖米钱。

但这个动机并不很合理。张永明和死者杨树荣是同事,都是生产队的职工,即便当地收入低,当年的 18 元也算不上巨款。(张永明在 1974 年伤害陆士荣后就曾赔偿医疗费几十元。)目前也没有信息显示张永明在当时急需用钱。他突然为了 18 元杀害一个同事兼好友,是很难令人信服的。

杨树荣被发现时全身赤裸,手脚折断。如果张永明真的是为了抢钱并灭口,有必要如此残忍地对待好友的尸体吗?

在 30 多年后的案件中,钱更显然不是作案动机。死者的手机、首饰、衣物等物全都在张永明家原封不动留着,未被销赃。张的天花板上有许多死者的物品,其中一个黑色钱夹里有属于李桐的 5 张 100 元人民币,也就是说在李桐遇害大半年后,这 500 元都没从钱包里拿出来。

如果不是为钱,张永明为何杀人?是想报复社会吗?

警方确认的受害人几乎全是年轻男性(除了一名 40 岁民工)。纯粹想要报复社会的人,追求死亡数字越大越好,不太会显示出对性别、年龄的偏好,而是主要考虑作案便利性,因此更容易挑独行的女性、独居的老人、放学的孩子下手。杀害年轻男性的难度最大、很难下手、容易失手,为何张永明只挑这样的对象?

在我刚了解这个案子时,第一反应是联想到只杀年轻女性的男性连环杀手。后者通常是为了实践性幻想、从暴力制服受害人以及对尸体的虐待、性侵中获得快感和性满足。

事实上,专杀男性的连环杀手也往往出于同样的动机。譬如在 1972 至 1978 年之间,在美国伊利诺伊州杀害 33 个少年和年轻男性的芝加哥连环杀手 John wayne Gacy。他的大部分受害人年龄在 14-18 岁之间。

由于美国社会在六、七十年代比较歧视同性恋,John wayne Gacy 从未承认自己是同性恋。但他告诉第二任妻子,他是个 「双性恋」,并在这么「坦白」后没几个月,就不再和她做爱,而是光明正大带男孩回家。其实,他早在第一次婚姻期间就曾猥亵、性侵少年。如果张永明也是同样的动机,那么他应当是同性恋。

关于张永明的性取向以及动机的推测已经不可能得到证据支持。鉴于此,我想介绍一个与本案高度相似的美国的连环杀人案件。我相信大家在了解这个凶手的内心想法后,会对本案的作案动机有更多的思考。

我在前几年因为读书住在美国威斯康星州,那个州有个着名的连环杀人犯叫 Jeffrey dahmer,绰号为「密尔沃基食人魔」。

dahmer 的作案和张永明在三个方面都非常相似:

受害人年龄构成相似:dahmer 在 1978 年到 1991 年间强奸、杀害、肢解了 17 个年轻男性,大部分 18 岁至 20 多岁,小部分是未成年的少年。但和本案不同的是,由于 dahmer 是在同性恋酒吧诱骗受害人,所以死者中许多是同性恋或双性恋。

食人情节:dahmer 有恋尸癖,不仅猥亵尸体,还吃掉受害人的部分身体,比如肱二头肌。张永明也被传吃人肉。

收藏纪念品:dahmer 把几名死者的头颅煮熟后,剥皮、漂白和上色,保存在书架上。他还把一些受害人的整副骨架、肌肉、心脏、手、生殖器和其他器官,分门别类保存在冰箱、衣柜、床底等地方,并拍摄了大量尸体残肢的照片。而张永明家也分门别类保存了大量遗骸和死者生前使用的用品。

此外,美国当地警方的疏忽和渎职也是造成 dahmer 能连续多年作案这么多起的重要原因。

那么,密尔沃基食人魔的杀人动机是什么?

dahmer 的父母情感不合、在他小时候经常争吵。从描述看,我认为他的母亲可能有边缘型人格障碍,和 dahmer 本人一样。dahmer 从小就很安静、孤僻,对死去的动物尸体特别感兴趣,会把它们捡回家肢解。到了青春期,他发现自己是同性恋,但没告诉父母。他后来承认,他一直性幻想自己能控制和支配一个完全顺从的男性伴侣,可以随意玩弄他的身体。慢慢地,这种幻想中加入了肢解的情节。

他在 16 岁时被一个每天跑步的男子吸引,他幻想让该名男子昏迷不醒后强奸他,后只因该男子当天未出现而未实施。

1978 年,他在 18 岁时第一次杀人(作案时间也和张永明第一次杀人接近)。他把一个徒步者诱惑到家中喝酒。在门廊前喝了几个小时酒后,徒步者想要离开,但 dahmer 不想他走。dahmer 拿出哑铃从背后击晕徒步者,再把他勒死。随后,他把徒步者的衣服脱光,站在尸体上自慰。

他曾说:「我训练自己把人当成取乐的物品,而不是活人。」他和活人发生性关系时,对方动来动去,反而让他不爽。所以他起初会偷偷给他的性伴侣下安眠药,让他们失去意识后强奸他们。他甚至还偷了一个男版人体模特回家对着自慰,并试图去墓地偷一具新鲜的男性尸体。

发展到后来,他把受害人诱骗回家,给他们下药迷晕,然后勒死,接着强奸尸体。他保存一些尸体部位和拍照作为纪念,仿佛能让对方陪伴自己,而吃他们的肉能让他感觉自己和死者相连。

死亡并不是 dahmer 追求的目的,他其实想要对方像尸体一样完全服从自己,任自己摆布。他曾做一个实验,在受害人脑袋上钻孔注入盐酸,以让他们丧失意识,变成行尸走肉。只是这个实验做了两次没有成功。

很多异性恋连环杀手也有同样的问题,他们要不没有信心\/能力接近女性,要不必须加入暴力伤害的情节才能兴奋,所以他们只能为了性满足,一次次杀害女性去追求转瞬即逝的快感,欲罢不能。

再看张永明一生,没有关于他和任何女性交往的信息。1974 年的杀人未遂和 1979 年的首次杀人案,两名受害人都是与他关系亲密的男性友人,年龄也在十几岁左右,和他后来挑选的受害人一致。这存在一种可能性:张永明一直对对方有性幻想;他非常压抑,无法正视自己的性取向,同时又克制不了自己的欲望。

1974 年那一夜,当 19 岁的他和陆士荣躺在一张床上时,他的内心极度挣扎。他刺杀陆士荣是想毁掉诱惑自己的东西,以此宣泄对自己的愤怒和厌恶。四年后,他杀害杨树荣,从尸体被脱光衣服以及手脚折断来看,他可能也是在一种愤怒、厌恶又渴望的矛盾情绪中寻求性满足。

张永明于 1997 年出狱,没人知道他何时开始杀害陌生男性。我相信他最初有重新开始的想法,但最终还是没能克制住自己内心的欲望。他或许发现只有杀死他们,赶紧把尸体运回家,才能对那具尸体肆意妄为。只有面对尸体,他才不会遭到拒绝、嘲笑和反抗。可是尸体难以保存,每一次杀人都无法带来太久的快感,于是他留下死者的衣物和遗骸,让自己在回忆中能一次次获得性满足。

以上只是根据同类型作案以及本案透露的细节所做出的判断。事实上,记者 m听村民们传言张永明是「淫乐杀人」,并委婉地说道:「男性也可能是性侵对象。」

受害人家属需要答案才能解开心底的困惑,整个社会也需要答案,才能更好的防范此类犯罪的发生,只可惜答案已经随张永明被执行死刑而被永远埋葬。

张永明拒不交待杀害的总人数,甚至挑衅道:「我不记得杀了多少人,去我家数一下衣服、内裤和鞋子,有多少套,就说明杀了几个人。我现在不想说了,我不说连判决书都不好写。」

法院最终确认张永明杀害 11 人。除了此前媒体公布的 17 人失踪名单上的 8 人被确认为受害人外, 警方公布的名单里还多了刘荣、李桐、管艳传这三个名字。17 人加上多出来的 3 人,也就是说当地总失踪人数至少有 20 人。

在 17 人失踪名单上,有包括李汉雄在内的 9 人未被确认为本案受害人。

根据已知的 11 起案件,我们可以看到张永明无论是挑选受害人,还是选择作案地点,或者作案方式,都有相对固定的模式,尽管不是 100% 一致。

失踪者中的一些人,譬如李汉雄和周勇,无论是年龄还是失踪地点,都符合张永明的行为习惯,因此很可能也被张永明杀害,只因警方没有找到匹配的尸骸或者遗物来证实。

但也有一些人可能是因为其他原因失踪,和本案无关,譬如以下两例:

2012 年 4 月 3 日晚上 6 点多,有轻微智障的 40 岁男子郝云华走失,其走失地点不在鑫云冷库周边,警方未确认他是本案受害人。

2011 年 12 月 6 日早上 10 点多,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没有工作的 22 岁青年张聪林出去买烟,但买完烟后就不知所踪。

张永明通常在杀害受害人后,会立刻关掉他们的手机。但张聪林失踪后,他的手机在前两个月都能打通,要不是没人接,要不就直接被挂断。有一次有人接了,张聪林哥哥直接叫弟弟的名字,对方却没讲话,之后便挂断电话了。自此之后,电话再也打不通,现在拨打已经是空号了。家属说,张聪林性格叛逆,以前也常常挂家人电话。警方也未确认他是本案受害人。

同样,也可能存在其他受害人,既不在 11 人确认名单中,也不在 17 人的失踪名单中,至今未有人把他们的失踪和本案联系起来。

以下是我根据 22 名疑似或确认和本案有关联的受害人情况制作的表格。

2012 年 7 月 28 日,张永明因以极其残忍手段杀害 11 人,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令死者家人们尤其愤怒的是,张永明夺去十几条年轻的生命,让十几个家庭承受失去亲人的悲痛,却未曾表现出任何后悔之意。在法庭上,他拒绝向死者家属道歉。

2013 年 1 月 10 日,张永明被执行死刑。

同年 6 月,前期已被免职的晋宁县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原晋城镇党委副书记、晋城派出所所长等 12 名人,经省公安厅建议,依照法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被分别给予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和行政开除、开除党籍等处分。

当地警方的失职,正如马云龙的家属在起诉书中写的,「没有把失踪案件的线索进行关联考虑;没有对一名有犯罪前科的重点对象进行重点监控;没有能够根据报案情况及早向市民发出预警信息,提醒市民做好相关防范。」

如果说像张永明这样的罪犯几乎存在于每个时代、每个社会,那么各扫门前雪的邻里街坊,以及敷衍塞责的基层警察们,则让一个人扭曲的欲望最终演变成一场震惊世人的杀戮。

还有一点不太明白,张永明曾经被判处死刑,为什么会出现减刑?死刑还能减刑?那还叫什么死刑?难道国家认为,曾经被判处死刑的人会改过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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