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那日以后,沈雪禾和陆存的生活更是蜜里调油,看得青杏心里甜腻腻。
小姐和姑爷什么时候吵架啊,这日子可真没意思。
瞅瞅,又黏在一起了。
“小姐,让让,扫地。”
“青杏,原来你在这里啊。”
青杏:“……”
我是一个大活人,请小姐不要无视我。
姑爷不在她就是好青杏,姑爷在的话她就是空气。
果然在正主面前,替身是没有存在感的。
——
陆存参加完乔留仙的婚礼后,便继续宅在家里读书。
这天,沈雪禾收到一封兄长的来信,信上说他这几年的考核为上上,年后便会被调回京城,过年回来时会给她带很多礼物。
沈雪禾开心得面色都好看了许多,自从冬日来临后,她难得这般高兴。
上次见到兄长,还是两年前的新年,她真的很想念他。
“秦姐姐,你知道我兄长吗?他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呢。”
秦婉清温柔一笑,摸了摸她的头:“当然知道啦,他可是当年的探花郎呢,很多女子当时都想嫁给他呢。”
乔留仙常常来陆家做客,带着他的新婚妻子秦婉清,秦婉清性情温和又说话好听,自然便成了沈雪禾的朋友。
“等我兄长回来了,我就能见到小侄女了,我还没见过她呢,她今年才三岁,听说长得很可爱,我是不是该准备一些礼物,不过小孩子都喜欢什么呢?”
“这个我也不清楚,不过我亲戚家的小女孩儿很喜欢一种会动的玩偶,是从南边传过来的。”
“那个我知道,我哥哥任职的地方就有,他还给我寄过来了几个,还挺好玩儿的。”
沈雪禾是很需要朋友的人,尤其是冬天,她只能待在房间里面,很闷,需要外面的人和她讲新鲜事。
陆存也是看明白了这一点,才没有赶乔留仙走。
乔留仙此人,但凡和他长时间相处过的人都很烦他。
“师弟,你不知道吧,我身上的衣服可是我娘子亲手做的,亲手啊,你瞅瞅这针脚,这刺绣……”
陆存都不用搭理乔留仙,他都能滔滔不绝地说下去。
这人话怎么这么多,吵得他耳朵嗡嗡的响。
他明明是在书房念书,乔留仙一来,艰苦地仿佛身处闹市。
不就是一身衣服吗,说了一刻钟了。
“停,你刚刚已经说过了。”
我又不是你爹,管你天天穿什么呢。
你都嫁……入赘了,成日里往他这里跑算是怎么回事,就不能贞静些吗!
乔留仙摸着头笑了笑,“哈哈,是吗?”
“师弟,我与妻兄不睦,我娘子在中间挺为难的,你说我是不是应该躲着他些,不行,万一兄长以为我对他有意见,那不就更生我气了……”
乔留仙絮絮叨叨说个没完。
陆存翻着书学习,时不时地斜他一眼。
乔师兄不会把他家当娘家了吧。
送走乔留仙夫妻以后,陆存的耳根子终于清净了。
吃晚饭的时候,陆存欲言又止地说道:“乔师兄今日一直在我面前炫耀秦小姐为他做的新衣服,娘子,我全身上下没有一件你做的衣物,他是不是看不起我啊?”
沈雪禾看着陆存低落的模样,心中埋怨起乔留仙。
“他敢!”
“哪有这样做客的,还挑起主人家的不是了。”
陆存浅浅地笑了一下,“我自是舍不得娘子碰那些针线活的,没有就没有吧,乔师兄就是不懂得心疼人。”
沈雪禾为他夹了一块排骨,“还是相公人好。”
哪像乔师兄那不着调的,非要给自己找存在感。
“我就是不会做衣服……我只会做兜衣,你要吗?”
陆存:“……不必了。”
——
天气晴朗,阳光明媚。
当沈风林重新踏入京城的那一刻,已是腊月廿八,岁末的钟声悄然临近。
京城的街巷到处张灯结彩,空气中弥漫着糖炒栗子的香甜,以及家家户户贴春联、挂灯笼的热闹景象,孩子们在街上高兴地玩耍。
刚把行李放回家,沈风林便抱着小闺女往陆家去了。
刚想关怀一番的沈尚儒表示:这儿子真不给面子。
沈雪禾正在看着陆存杀鸡,就是方雅芹初秋带回来的鸡,如今一只只长得肥嫩嫩的。
落刀的那一刻,她还是侧过了身子。
这可是她从小看到大的鸡啊……一定很好吃。
“好残忍。”沈雪禾看着满地的鸡血和鸡毛,咽了咽口水。
“娘子,不是你要看的吗?”陆存表示不解。
“残忍归残忍,我会替它们超度的,相公,您继续,我等着吃鸡。”
“其实还好,我下手很快的。”
陆存的刀功很好,这个含义很广泛,包括厨房的刀、杀鸡的刀,也包括练武的刀,方雅芹年轻的时候就是耍大刀的,他自然也会刀法。
这时,门外来客,李伯打开门,只见一位长身玉立的公子抱着孩子,笑着对他说道:“你好,冒昧来访,我是你家少夫人的兄长,提前祝你新春快乐。”
“新春快乐!”稚嫩的童声响起。
本就在院子里杀鸡的陆存闻声望去,而旁边的沈雪禾已经向那人跑了过去。
“兄长——”
沈风林放下怀中的女儿,直接将沈雪禾抱起来转。
清脆的笑声传入陆存耳中,令他心头微微泛酸。
娘子见到兄长怎么笑得这么开心,一整个冬天都没见她这么笑过了。
果然相处多年的家人比他更加重要,也更能讨她的欢心。
算了算了,他可是她名正言顺的夫君,计较这些做什么,现在和她一起过日子的可是自己。
陆存看着自己满身的鸡毛,深感这位大舅子来的不是时候。
娘子本就爱美,显而易见地,他被妻兄比下去了。
陆存理了理衣服,走上前向沈风林行礼:“闻兄长盛名久矣,今日得见,果真俊逸非凡。”
沈风林今年二十有四,五六年前高中探花,任翰林院编修,由于长相占便宜,皇帝经常召他,一年多后将他外放到南方容易出政绩的某地做知县,如今已是四年。
他比沈雪禾大九岁,沈雪禾小时候吃饭都要他亲手喂,沈风林看着她一点一点长大,心中早已视她为自己的掌上明珠。
沈风林还礼,暗暗打量了一番这位妹婿。
长相极好,礼节周全,看妹妹这阳光开朗的样子应该过得还不错,应当是个正派人。
就是这身上的血,还有一旁的刀子和死鸡……
战斗力好像很强的样子,不会家暴吧?